强化监督意识 增强党内监督自觉性
2017-02-05闫坤
闫坤
已经走过95年风雨历程的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在没有西方国家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反对党监督制约之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新中国成立67年来,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答案就在于有党内监督这个“法宝”。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立足于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当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以及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着眼于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要强化党内监督,就要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既治标又治本,让党纪党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干净用权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选择。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度框架下,强化监督意识,增强党内监督的自觉性,以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意识就是指对某一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监督意识就是对监督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强化监督意识就是要加强对监督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党内监督的效果。
要强化监督意识,增强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就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勤于学习、善于学习,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管党治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党内出现的这些问题,与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密切关系,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放松思想“阀门”、弱化党内监督甚至于不会监督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监督意识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既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制度优势,又要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增强党内监督的自觉性。通过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文件,让大家做到熟知党内监督、精通党内监督,从思想上重视党内监督,充分认识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增强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内容都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通过系统学习来掌握,之后才能积极参与并大胆监督。
要强化监督意识,增强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就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自我监督意识、接受监督意识以及主动监督意识,解决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问题。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制约的权力肯定会跑偏,这是一条铁律。形形色色的贪腐行为,不过是权力滥用的寄生物。强化监督意识,首先就要有自我监督意识,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古人有“吾日三省吾身”,党员领导干部也应该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将党章党规等党内法规作为一条戒尺,时时刻刻规诫和鞭策自己,确保干净用权,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强化监督意识,还要求强化接受监督意识。通过自我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对“不该为”的事情“不想为”,而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则可促使对“不该为”的事情“不敢为”,威慑力更高一级。齐威王悬奖纳谏,唐太宗以人为镜,这些千古佳话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权力接受监督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监督观。要有接受全社会监督的思想准备,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就要勇于在公众面前做透明人,把上级、同级、下级和外部监督当作检查不足、改进工作的一面镜子,查漏补缺,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做到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要善于听取来自方方面面的意见,特别是要听得进、容得下与自己的看法、主张不一致的意见和逆耳之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监督是对其最好的关心和爱护。就像每个人都要定期接受体检,查明身体健康状况一样,自觉接受监督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缺点和问题,“防患于未然”,才能增强自身“免疫力”,确保健康成长。强化监督意识,还应牢固树立主动监督意识,党员领导干部既是被监督者也是监督者。作为被监督者,要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监督者,就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当前,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确实存在着对上级心存依附不敢监督,对同级碍于情面不愿监督,对下级怕失选票不去监督的现象,在思想上害怕、排斥监督。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比如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健全监督制度,等等。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主动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强的党性、无私无畏的精神来抓监督工作,真正把监督作为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抓好落实。要通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这两个抓手,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抓起来,从战略、战术两个层面编织好全面从严治党这张大网,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党经历过多次错误,但是我们每一次都依靠党而不是离开党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知错就改,具有超强的自我修复能力。事实证明,这种自我修复能力靠的就是党内监督。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标志着我们党在党内监督制度化方面又迈上一个新台阶。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力源自于执行。当前,要强化党内监督,首要的就是全党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监督意识,增强党内监督自觉性。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重任。
(责编 / 吴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