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教学中对学生信息素养的评价
2017-02-05乔立颖
乔立颖
[摘要]21世纪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已成为社会成员必须具备的技术之一。当前,计算机教育已在学校深入开展,信息技术学科教育成为中小学的必修课之一。不掌握信息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将难以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高中信息技术课具有时代性、科学性、基础性、应用性和整合性的特点,因此,高中信息技术教师要担当起自身的责任,通过明确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和特点,按照科学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差异性原则开展科学的评价,强化学生的信息素养。
[关键词]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信息素养;评价方法
信息技术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由于没有更多的经验可借鉴,也没有既定的教学教法,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大都在摸索中前行。而信息技术又是现代人立足社会必备的技能之一,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迫在眉睫。因此,了解信息技术学科的特点,科学地评价学生,对于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至关重要。
一、当前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特点
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是为了适应技术迅猛发展的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而设置的必修课,是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操作能力为主要目标的一门课程。其特点主要有:
1.时代性。信息技术从最初的诞生,到今天的迅猛发展,带给我们的是信息获取、加工和处理方法的日新月异,既处在随时被淘汰,又处在随时更新发展的变化态势之中,表现出特别鲜明的时代特征。
2.科学性。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表现出无与伦比的科学性,相应地完善了信息技术行业,二者相互促进。
3.基础性。信息技术具有很强的基础性,由于软、硬件基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使得信息技术的更新和发展也在不断扩展。对于信息技术和知识,仅靠课堂学习是不够的。教师要从培养学生的信息素质角度出发,选取具有普通性和迁移性基础知识的基本知识作为信息技术课的教学内容。
4.应用性。应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是信息技术课程的终极目标。信息技术课程重在应用性,那种为了学习计算机而学计算机的教学,终究要被现代教育教学所抛弃。在信息技术教育中,要特别重视应用信息技术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着力培养学生信息检索、筛选、鉴别、使用、表达和创新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整合性。目前,信息技术已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正以与其它学科很好的整合的形式而存在。整合的目的,就在于学以致用,使学生经历发现问题,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真正做到在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应用信息技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必要性
信息素养是人们有效获取、评价和利用信息,更好地进行知识创新的能力。它是信息社会人们生存发展的基本能力,也是衡量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学生是未来社会的主人,他们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不仅对个人的前途和发展有重要影响,它是学生迎接未来社会的各种挑战,必须具备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而且对推进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提高社会文明的程度具有重要意义。信息素养是现代人综合能力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分析和理解信息内容的能力、利用信息的能力等几方面。在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信息能力、信息素养的培养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重视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提高学生的信息技术水平,针对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教育,探索有效的评价方法,是提升学生信息素养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三、信息技术教学中对学生进行信息素养评价的原则
评价即对学生的信息素养进行考核。可以说,信息素养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方面因素。如果单从一两个方面对学生的信息素养进行评价,难免会产生偏差,有失公平和合理,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作出更加全面、客观的评价。
在高中信息技术学中,教师在评价学生的信息素养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对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及其方法的确定,既要符合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又要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为目的,客观、公正、合理地反映学生信息素养综合水平,使评价结果能对学生的信息素养起到借鉴、引导的作用。
2.可操作性原则。在评价中选取的指标应简单明确,方便采集和整理,易于理解和操作。各项指标既要有一定的逻辑关联性,又要相对独立,避免重复,不应过分追求全面,尽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反映较全面的情况。
3.可比性原则。评价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评价对象进行比较、分析和判断的过程。评价指标要口径一致,具有可比性,能够提供准确的比较信息,以便深入分析,有效发挥评价指标体系的功能和作用。
4.差异性原则
我国地域差异大,导致不同地域的学校,对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视程度不一样,投入不一样,所表现出的学生信息素养状况也不一样。因此,在评价学生的信息素养时,不同的学校要根据当地的不同条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不能照搬照抄他人的标准。
四、信息技术教学中对学生信息素养进行评价的标准
高中阶段考察学生的信息素养评价标准,要考虑到为其以后步入社会奠定一定的信息技术基础,又要反映出时代特征,与时俱进。根据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对学生信息素养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了解和掌握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具体评价指标包括:
(1)具有良好的信息意识,了解和熟悉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概念;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利用信息技术解决相关问题;(3)初步熟悉和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和软件的使用方法。
2.具备较高的信息获取能力
具体评价指标包括:
(1)能明确表达信息需求,制定合理的信息检索策略;
(2)了解多种信息检索工具,能从多途径、多方法获取信息;
(3)能够选择合适的信息源,及时获取学习、科研和教学等信息资源;
(4)注重搜集和了解信息服务机构的功能,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
3.具备较强的信息分析与评价能力
具体评价指标包括:
(1)能够客观分析信息需求,正确评价信息及其信息源;
(2)能批判地评价和接收信息,以满足学习方面的需求;
(3)对信息具有较强的判断力和洞察力,能概括出信息的主要思想和观点;
(4)能通过对新旧知识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所获取信息的价值。
4.具备较强的信息处理与利用能力。
具体评价指标包括:
(1)能根据自身需要合理地分类、加工、传递和存贮信息;
(2)能有效地利用信息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能利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或工具进行交流,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某项具体任务;
(4)能够辨别、借鉴和引用他人的信息成果,形成新的知识、观点和方法;
(5)能把有价值的信息及时运用到学习和生活之中,注重信息素养与专业课程整合,提高学习的效果。
5.认真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法律法规
具体评价指标包括:
(1)具有正确的信息观,能够遵守信息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
(2)注重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正确引用他人信息成果,合法使用有版权的文献;
(3)合法地获取、存储和传递信息。
6.具有较强的信息安全意识
具体评价指标包括:
(1)能够利用所掌握的信息知识和技术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2)能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蚀和干扰;
(3)能有效防范信息犯罪、计算机病毒、黑客等恶意破坏和攻击。
信息技术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不是以某种技能为目标的技能培训,而信息素养是信息社会中每个成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因此,加强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是时代的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只有探索出更多的评价手段和方法,把信息素养的培养与信息技术教学紧密结合,才能促进学生整体信息素养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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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付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