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则问题

2017-02-01易楚翘

山西青年 2017年23期
关键词:滴滴法律经济

易楚翘

长沙市雅礼中学,湖南 长沙 410000

浅谈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则问题

易楚翘

长沙市雅礼中学,湖南 长沙 410000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已经走进了每一个人的生活。伴随互联网时代兴起所产生的“共享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需求,丰富了人们的生活。然而,“共享平台”的建立在前期往往不存在约束性,游走在法律边缘,既为人们提供了方便,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隐患。本文将通过对“共享经济”特点的分析,探讨当前该类型经济模式面临的法律困境,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

共享经济;法律;规则探讨

共享经济也可以被称之为协同消费与合作消费,其本质属于实质使用权的共享,共享经济是“互联网+”时代下诞生的一种特殊经济模式,商家通过P2P网络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商品与服务,或者将自己的商品与服务短期租赁给客户使用。如美国的Uber、我国的滴滴打车、摩拜单车、小猪短租都是共享平台。共享经济的发展降低了对原材料和新产品的消耗,让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转变。共享经济的发展,让商品与服务的分配变得更加公平,作为一种全新的消费模式,其法律机制也发生了深刻的嬗变,需要针对该种经济模式的特点,构建出全新的法律机制。

一、“共享经济”的特点分析

从传统的“物物交换”,到如今的“共享经济”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世界不断向前发展。相比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共享经济”的发展存在以下特点:第一,可供分享的物品数量将不断增加。在工业社会不发达的年代,产品可能只能被一家人所用,能够被分享的产品数量少之又少。第二,产品分享的主动性不断提高。随着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人们开始具备了分享的意识,希望可以给他人带来帮助。第三,产品被分享之后,其价值得以更好的体现。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可以被分享,只有少数产品才有被分享的价值。在绿色经济的发展影响下,“共享单车”、“滴滴打车”等共享的产品可以节约资源,保护地球环境,可以最大程度上体现出产品的价值。

二、当前共享经济面临的法律问题

当前,“共享经济”已经步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与我们的生存发展紧密相关。然而,由于此类经济模式出现的时间较短,法律规定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共享单车”随意停放的问题,“滴滴打车”中乘客和司机存在的纠纷问题。在共享经济体制下,人们的信息安全是否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也并没有在法律制度层面得以体现。此外,对于违反法律的“共享经济”产品管理不严格。很多“共享经济”出现了违法问题,但却没有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法律对于“共享经济”的规范总是带有一定的片面性,不利于“共享经济”的长远发展。

三、共享经济法律规则的制定研究

(一)与时俱进,完善相应的法律对策

毫无疑问,“共享经济”时代已经来临。那如何能让这种经济模式在法律的规范下运作,从而维护民众的利益呢?为此,在制定法律条款时,要充分考虑新型经济的发展模式,不能照搬陈旧的一套制度来修订条文,要做到与时俱进。在法律条文的制定过程中,需要提前预估到经济发展的状况,从而将“共享经济”控制在法律能够允许的范围之内。除此之外,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还需要有良好的执法能力,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性,对于新型经济发展模式所引发的犯罪,不能采取姑息态度。

(二)充分考虑到共享经济的长远化发展

目前,国家对于“共享经济”也做出了一些法律条文上的规范。但是,法律条文的规范并没有在本质上考虑共享经济长远发展的需求,导致了“好心办坏事”的可能。例如:国家近期出台了“滴滴打车”的整改制度,明确规定:滴滴快车需要营业执照,且车辆的报废年限和出租车一致。虽然国家的出发点更多的在维护法律制度,让大家都能够认可“滴滴打车”,放心出行,然而,实际情况是,由于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导致一部分乐于开“快车”的出租车司机流失,“滴滴打车”最终沦为一个专门叫出租车的工具,令人感到十分的惋惜。可以说,用法律条款去规范“共享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共享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法律制度在制定的时候,不但要掌握好监管力度,更需要考虑到经济模式未来的发展空间,我们的法律规则只有兼顾到经济的长远化发展,“共享经济”模式才能走出一片新天地,才能让这种经济模式更好的为人民的生活来服务。

(三)加强法律监管与保障

鉴于目前共享平台的公共属性特点,国家需要从法律范畴上制定完善的安全监管制度,针对共享经济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不正当竞争问题、重大安全事项问题,进行动态化的监管。同时,在共享经济模式下,商品的交易频率高,这就无形中增加了交易的风险,一旦出现风险,不仅交易双方无法独立承受,也会给共享平台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还需要从保险制度的层面合理分摊三方风向,针对共享平台的投保与救济金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解决目前共享平台保证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共享经济目前还缺乏严格的市场准确界限,国家需要针对共享经济发展中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与相关企业、同行业自律组织一起,制定完善的市场准确制度,解决共享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恶性竞争问题。

四、结束语

针对当前我国的“共享经济”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从法律范畴上进行规定,法律规则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共享经济的长远化发展需求。相信通过不断的调整,共享经济必然可以朝着良好的趋向发展。

[1]张婷.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管理策略研究[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03).

[2]彭岳.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以互联网专车为例[J].行政法学研究,2016(01).

[3]刘澍,王崇璋.共享经济竞争行为的行政法调控——以互联网租车市场为考察对象[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6(04).

[4]房雨璇.我国专车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3).

F

A

1006-0049-(2017)23-0137-01

猜你喜欢

滴滴法律经济
“林下经济”助农增收
“滴滴”上的叮咛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增加就业, 这些“经济”要关注
滴滴断臂求生?
“厉害了,我的国”之滴滴打车
民营经济大有可为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滴滴Uber 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