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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街道伦理精神及其建构探论

2017-02-01陈丛兰

伦理学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街道空间文化

陈丛兰

城市街道伦理精神及其建构探论

陈丛兰

城市自建立之初就是通过街道空间来彰显其品性。伟大的街道创造伟大的城市。传统中国城市街道空间以自然主义、等级主义和人本主义的伦理精神造就了许多伟大的城市。当代都市生活日益普遍化、精致化和审美化,街道空间却相反,其文化精神、场所精神与空间正义的缺失,使它失去了滋养与培育人们精神的功能。美丽城市与美丽中国的建设,应该从美丽街道建设着手,构筑立足传统、引领时代精神的文化街道空间,立足绿色、共享理念的“后人本主义”街道空间,立足协调发展理念的公平公正街道空间,是街道空间最内在也最根本的伦理建构和价值目标。

街道;街道空间伦理;人本主义;物本主义;

有了城市,就有了街道。在中国古典文献中,“街”的小篆是“”,为“四通道”,即纵横相交的十字路。“道”的小篆为“”,为“所行道”,即供行走的路。[1](P75、78)可见,街与道有着空间形态上的差异。结合释慧琳《一切经音义》对“街”的解说:“街,都邑中之大道也。”城市中的大道叫“街”,小道为“巷”,即俗语的“大街小巷”。这一词义的基本內涵被现代汉语继承。所以,城市街道是一个包括主要大街、市场街道和众多生活巷道,由建筑、环境设施和“建筑的空间领域”(芦原义信)等元素构成的交通空间系统。街道空间既是社会关系的容器,也建构着社会关系,承载连接、分割、凝聚人类精神的多重伦理功能。城市正是通过街道空间来彰显品性,伟大的街道创造伟大的城市。传统中国城市街道空间曾造就了伟大的城市,随着都市生活在当代中国日益普遍化、精致化和审美化,街道空间却变得同质化、扁平化和平庸化,失去滋养与培育人们精神的功能,这必然对城市自身、生活品质、个体完善产生恶劣的影响,也与当代的美丽城市、美丽中国建设背道而驰。本文立足历史的维度,分析反思中国城市街道空间的伦理精神,旨在呼应建构美丽城市、美丽中国的建设,使人能真正地“诗意栖居”。

一、传统城市街道空间的伦理神韵

古代中国城市规划是皇权政治干预的结果,而街道规划也相应成为皇权政治在城市空间的物化表现。三代时期具有现代意义的城市,形状多呈长方形,封闭式格局,一条中轴线纵贯南北[2](P67-69)。这条中轴线勾勒出中国古代城市空间的基本格局,是最具文化象征意义的传统城市空间符号。周人根据九宫格规划都城,《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除了作为中轴线的帝国大街,还有四条贯穿东西、南北的大街,将城市分割为九个功能不同的空间。后世的城市在营造、扩张或重建的过程中,大多只是尺度、数量等的变化,不同层级的城市空间总体是以这种不可变动的街道模式为布局,并贯穿中华帝国城市的整个规划史[3](P473)。在这个被政治权力规划的空间中,中轴线、东西南北贯通的街道,巷道胡同纵横在把城市分割成秩序井然的空间的同时,也组织规划着社会生活,建构了中国人的精神空间。

传统中国城市的街道空间不仅是为了人通行和方便汇集于城门的通道,而是有其深厚的、不言自明的根据,即传统中国人对宇宙的理解、天地之间的关系和人们在天地之间的存在。商周时期,人们认为宇宙空间规范有序,它被等分成三个部分:天、地与地下的世界。其中,“天与地相对,而天与地则又都是由对称和谐的中央与四方构成,重要的地位高于四方,四方要环绕中央。四方各有星象,四方又与四季相连”[4](P51)。且“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系辞上》),他们以直观到的天的秩序作为组织人间秩序的法则,以城市空间反映宇宙空间:街道的位置,方向、建筑、门等都要遵循宇宙空间的法则,以昭示宇宙秩序的永恒精神。那些南北东西平行相交的大街把城市空间整体分割成一个抽象模型——长方形,它象征滋养人类和生命赖以生存的大地。其中,竖向的南北大街“连接了大地和天空”,它直指北极星,即天帝,他在人间的代表是天子,继而拓展到各地行政单位的所有代表人。大街的尽头是城门,这些门自城市产生伊始就是街道空间的核心元素,街道在这里终止在这里开始,既隔离又连接。离开了这些门,就无法完整理解街道空间的伦理意义。城门防御敌人,“门,扪也。在外为扪,幕障卫也”(《释名》)。在中国人的信仰系统中,城门还承担着连接自然力量,保证城市与生活不被邪恶力量侵害的意义。所谓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分布在城市四方的门以这些神兽命名,四方与四季相互配合,象征东西的龙虎被引申为古代最为重要的春秋两季。门、城市南北东西的街道,还有意志之天派在人间的管理者置身的空间——神庙,以及街道两侧那连续的墙体等,共同将城市融入自然的永恒法则和秩序体系之中。这种宇宙观、自然观渗透在中国的风水学中,始终左右着古代城市的选址、空间格局和细节设计等一系列具体内容,目的在于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总之,在传统的中国城市中,以帝国大街为核心符号的街道空间系统,象征自然与人的和谐共处。在这里,人与自然交融成为一个同一的、宁静的永恒秩序,生活在这些城市的人正是通过这样的抽象模型,获得在世的充实感与安全感,同时对这片土地充满敬畏与眷恋。

其次,作为被建构的社会空间,街道除了呈现传统中国人的信仰世界,还需要建构与表达社会的关系,这就是约束与禁止。在以“礼”为核心的政治话语系统中,“礼”是这种约束与禁止的社会普遍认同的象征性规则,凭借这套规则,“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礼运》),确立人伦秩序。为防止僭越,区分成为空间的重要功能。正所谓“室而无奥阼,则乱于堂室也。席而无上下,则乱于席上也。车而无左右,则乱于车也。行而无随,则乱于涂也。立而无序,则乱于位也”(《仲尼燕居》)。儒家将伦理秩序融入空间方位的分割中,使尊卑秩序在日常空间组合中区别明确。根据这一理念和需要,形成了城内行政机构的中心位置以及建筑群体布局的轴线化,使城市空间呈现出一种严格的政治秩序和伦理规范,成为“一部展开于东方大地的伦理学的‘鸿篇巨制’”[5](P6)。且“等级秩序以一种可见的方式表达,建筑物和院落根据其重要性而相互连接,并体现于设计之中,比如它们的规模、装饰、色彩和总体外观。对仪典的义务影响着城市的布局,即需要城市的总体布局遵循仪典的模式。更进一步地,一条确定的仪式数字码被用于墙体和街道模式的建造”[3](P455)。在街道规划中,基于宇宙天地同构的原则,中心的地位高于四方,相比其他的街道,帝国大街以其宽阔形态和具体规范,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如北宋汴京帝国大街:中心为御道,人马不得行往;每逢帝王与臣官出巡,街道就会封闭。遍布传统中国城市的其他青石板街道,中间以齐整的条石铺就官道,低陷的铺以碎石的两侧为民道。官民、男女、长幼等贵贱有等的关系中,贱者“行不中道,立不中门”(《曲礼上》)。古代中国人对于“左右”的崇信在街道空间的伦理分割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道路以右为尊,左为卑,所以,“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内则》)。还有“前后”尊卑分别,卑者需从于尊者之后。街道空间的伦理格局一旦确立,就规范着行走于其间的所有人。通过这些空间的伦理规范,社会等级秩序得到维持,也奠定了社会有序的基础。

最后,这种街道空间模式还展现出一种人本主义精神。春秋中后期,中国文化走向了一条人本主义超越路径。儒家充分肯定人作为万物之灵的价值,强调生命的价值需要个体通过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中体现与创造出来。于是,传统城市街道空间被牢牢锚固于人和日常生活。在结构形态上,街道尤其是市场街道与生活街巷,大多是小尺度设计以方便日常生活的展开;东西南北贯通的街道空间所具有的连续性,构造组织出宫殿、里坊和市场等传统建筑空间封闭、群体和规模巨大的空间格局,它们有规律地铺开。这样的街道空间除了服务政治,就是服务日常生活,无论主要大街、市场街道还是生活巷道都成为参与社会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的最具生活性的空间。在《淮南子·天文训》中,由内及外、由近及远展现了当时人们的生活空间:室、堂、庭、门、巷、术、野,其中与日常居住密切相关的是巷和术,它们成为组织市井生活的重要公共空间。居民在街巷中饮酒、娱乐,家长里短地传播着各种信息。相同或不同家族的孩子在街道一起玩耍,男子会到官府在街道设置的教育、娱乐等公共场所寻找自己的乐趣。街道的这种生活性特征尤其体现在两宋时期,封闭的里坊制瓦解,市民社会发展起来,各种招牌的小店代替了以墙为街主要立面的形式,街道成为市民的主要生活场所。《东京梦华录》生动地描绘了北宋东京街巷的生活与各种休闲娱乐活动,“御街游人嬉集,观者如织”[6](P235),“万街千巷,尽皆繁盛浩闹”[6](P173)。皮埃尔·克莱芒也描述了北宋的商铺、作坊及消遣场所的繁荣,这种生活型街道直到1950年以后才消失[7](P13-18)。在这些纵横交错的里巷和街道空间中,居民形成乡土社会的公共伦理意识,如相互的尊重和“仁”爱之心,所谓“入国不驰,入里必式”、“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曲礼上》等。

A·申茨指出,中华帝国的“行政概念、仪式模式以及风水法则没有为城市规划设定一个理性的规范。其思想概念是永恒的宇宙秩序,不可动摇的和谐,和持续不变的生命之流”[3](P10)。传统中国人以自然主义、等级主义和人本主义的伦理精神规划和建筑城市的街道空间,然后用这些空间符号系统来表达自己在世界存在、归属的空间和生命实现的路径,使整个城市“用具体的形式体现一种精神性的宗教,世俗的伟力,和一种超乎人的明确意图的形式发展着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8](P33)。

二、现代化进程中城市街道伦理精神的迷思

上个世纪50年代,新政府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开始大规模空间的社会主义改造,街道空间自此步入现代转型之路。“现代城市中只能为交通运输而存在,街道就是交通的通道”的观点成为新中国城市街道设计的核心理念。80年代以来,城市规划主要采用欧美“拜—诺”街道(the Bye-law street)建设法,并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尺度与快速道成为城市街道的普遍模式,街道自此变成汽车的空间,人失去对其的拥有权。进入21世纪,城市化进程加快,商业利益、权力寻租和城市设计等使街道空间呈现严重同质化、平庸化和高危化,“人行道不知道起自何方,伸向何处,也不见有漫步的人。快车道则抽取了城市的精华,损伤了城市的元气”[9](P2)。这里我们主要从三方面来反思当代街道空间的伦理精神困境。

首先是由于缺乏对传统文化应有的理解与尊重的非历史主义取向,造成街道空间文化精神的缺失。“非历史主义”以社会进化论的立场,视历史文化为一无是处的糟粕,认为要想建立一个新世界,就必须抛弃旧世界以及由其产生并为之服务的一切文化符号。这样的价值取向有助于建立一套新的政治话语与文化符号系统。因此,当这种取向与打造新空间的政治需求相结合,对空间的重新规划就成为首要完成的任务。在政府“全拆、快拆”方案的指导下,展开针对封建王朝城市街道的改造,如拆除东西长安街上的牌楼、寺庙;为改善长安街交通状况,拆除东单以东的五条小巷,拓宽为“建国门内大街”。保留下来的街巷则被更名,全国大部分街巷被冠之以团结路、红旗街、劳动路等名称;门名也被修改。市场经济改革和城市化使空间为资本征服与整合,生产出大量“无地方性”的城市空间,“只要身处购物中心或纵横交错的公共交通系统之中,人的感觉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都是相似的”[10](P138)。这样的空间服务和服从于资本,是资本拼杀扩张的血腥战场。肇端于建国初的拆建在当代资本与权力携手运作下被迅速普遍化甚至野蛮化:“拆掉旧城区,赶走原住民,修建起崭新的仿古街,是中国许多城市旧城开发的主要模式”[11],街道两侧的古树被砍伐,传统民宅被大片拆除,取而代之的是钢筋水泥构筑的楼群和商业购物中心、KTV歌厅、洗浴中心和高大金融银行,更不用说那些考验道德底线、突破建筑文化内在的普世价值,成为财富、权力价值的物质“图腾”的地标建筑[12]。进一步破坏了城市的历史风貌和文化肌理,使其丧失了文化品格与文化精神。那些甚嚣尘上代表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商业娱乐文化,本质是一种文化虚无主义的反映,它们不能使人们产生批判与创造的活力、自我反思的能力,滋养捍卫信仰与维护正义的人文品格,只会把人变成游荡在城市空间的孤魂和精神世界的弃儿,只有通过不断消费才能填补躁动着的欲望以及标示自己的存在[13](P189-192)。

其次是城市规划中的拜物主义导致街道空间“场所”(Site)精神的缺失。所谓“场所精神”,简言之即人对空间的归属感、家园感。它是在空间内的物与物、物与人的关系中被开启与构成的,人和人的生活唯有在场所中才能是其所是地显现和展开。传统街道空间的本质就是场所[14]。人在空间中的方向感、认同感和安全感以及人们之间的交往构成空间“场所精神”的主要内涵。其中,方向感为人对城市空间环境的识别性,它反映了人辨别方向和“所在”的能力。这需要城市空间有其规律性和独特性。正如本雅明笔下的巴黎:一个由道路和地道组成的迷宫,迷路成为他对巴黎的基本认知。置身于当代中国的多数城市:标配化的大尺度街道,错综复杂的交通网络,缺乏人性、眼花缭乱的标识,雷同的建筑和设施等等,人们失去了方向感和存在感,也失去了对城市空间的认同感。“认同感”即人自觉到与环境间的精神和情感上的相互关系。定向是认同感的基础,其更深的是源自主体对生活环境的记忆,“因为一段爱情可以爱上一座城市,因为一条街道也可以爱上一座城市。热爱某个城市,首先要热爱这个城市的某条街道,因为那里有你最爱的酒吧、书店、爱人、阳光或者一杯咖啡”[15](P115)。我们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大多源自对熟悉街道空间的记忆。街道可以唤起人们对自己、家和历史的记忆,给人以存在的立足点,福柯因此称街道为个体记忆的物化和空间化。但当代日新月异的街道已让人失去这种归属感,以街道记忆为内容的家、家乡和历史的记忆不再,人们在居住空间如置身于陌生之地,焦虑、惶恐和不安。

保护不受危险是城市的主要功能,现代城市却“从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变成是“更多地与危险而不是与安全”联系在一起的地方[16](P78-79)。这种不安感主要来自他者(others)——那些以往被城墙屏蔽在外的陌生人,现在却与我们摩肩接踵。通常来说,确保街道安全最有效的方式是有时刻盯着街道的“道德之眼”。“街上必须有一双双眼睛,一双双属于我们称之为街道的自然而然的拥有者的眼睛,并且,人行道必须有持续不断的使用者,这样既增加了有效的眼睛的数量,又促使在沿街房屋当中观看路人的人达到租后的数量。”[9](P41)它们是街区最好的保护者。但大尺度和功能化造成街道空间缺少了这些眼睛,无法保证人们置身陌生人中时不会受到他们的威胁。同时,由于当代城市密布于街道之下的各种设施潜在的威胁。近年中国城市接连发生的由于排水管、天然气管、暖气管等地下设施伤及生命、危害生活的事件,证明那些看不到的街道空间设施正拷问着智慧与良知。当街道成为一个危险的地方,会迫使人们呆在家里,依赖车做庇护所出入,使街道空间失去“交往性”。作为没有屋顶的城市客厅,街道的交往性是由众多行走在街道上的人相互接触交往形成的。“当我们想到城市时,首先出现在脑海的是街道和广场。街道有生气,城市也有生气,街道沉闷,城市也沉闷。”[9](P35)街道与城市的活力有赖于街道这种人际交往的频繁。然而,大尺度拓展稀释了人们交往的愿望,交通拥挤、建筑密集导致汽车与建筑物严重约束了人们的活动范围。街道空间变成车的世界、消费主义者的圣殿,唯独缺乏的是生活的空间。

最后,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唯发展主义导致的城市空间正义缺失,由于街道空间体量的可观性(一个城市有25%到30%的已开发土地都属于街道)、直观性和公共性,正以街道空间的差异性具体呈现出来。上个世纪初以来,封建帝制所构建的空间等级规范逐渐失去其约束力,人们能自由行走于大街小巷,这种由空间使用权体现的政治权利平等是值得肯定的。但必须正视的是,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新的不平等问题。城市化过程本质上是一个空间的生产与重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资本裹挟着权力在“发展就是硬道理”的驱动与掩盖下,以追逐空间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展开的圈地运动造成城市空间的剥夺与隔离、弱势群体的边缘化以及公共空间的过度资本化等不公问题。以北京市为例,商业繁华区的社区主要由来自各地的商人组成,幽静华美之地则成为达官显宦的府邸,而不具备前两个条件的胡同和四合院则为原住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杂居,沦落成城市的底层社区。作为公共空间的街道,以中心与边缘的尖锐对立,优美的环境、公共设施与机构完备和交通便利,还是狭窄肮脏的街道、凋零衰败的社区、稀疏几近于无的设施,昭示着空间的差异,其背后则是教育、医疗、就业、个人发展等一切机会的不公。而后者往往处在前者的丰碑所产生阴影里,不断再生产出贫困、麻木、痛苦和绝望……

所以,与传统相比,当代城市街道空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非历史主义、资本主义和唯发展主义的内在驱动,它失去了培育与滋养人们人性与品格的文化精神、涵容与丰富日常生活的场所精神、承载与表达社会正义的功能。不容回避的是,城居是未来中国人的主要居住方式,街道空间必然关呼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关乎着家园的存留。所以,我们必须思考:如何从历史的深处倾听自然与生命的呼声,从古老的场所精神中去寻求启示,并在新的生活境域中创造美丽家园,真正能够诗意栖居!

三、城市街道伦理精神的建构及对美丽都市的建设意义

“人们为了生活,聚居于城市;人们为了生活得更好,居留于城市”(亚里士多德)。但是,当街道空间与文化、生活疏离,行走在街道空间感觉不到那种美好的话,城市生活也就走向了它的反面。近年来,市民的生活被视为城市发展的中心议题,而“要想改变生活,改变社会,首先必须改变空间”[17](P59)。因此,街道空间的伦理问题引起学界与城市规划者的普遍关注,他们从各个角度出发,研究如何把街道空间还给市民,重建天地人神共联的街道空间,有很多成果已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基于这些研究与实践,这里从三个层面出发,探讨城市街道空间应有的精神要义。

首先,“立足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打造历史与时代精神共融的文化街道空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没有文化的事业不会长久”,没有文化的民族必然毫无希望。街道作为城市最有活力的一个环节,承载着城市的文化,只有被文化赋予灵魂的街道才能给城市带来生机与活力。而这一文化必须扎根传统,中国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的滋养”(习近平)。也只有立足传统的文化建设才能真正赋予国家民族文化的自强与自信。这也是为什么今天国家把“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的根本原因。因此,当代城市建设要大力保护现有的历史文化街道。街道文化包含两个要素:传统民居、建筑等物态要素;由这一空间所打造的特有居住形态和生活方式等非物态要素。目前多数城市规划对传统文化街区由“拆迁变成搬迁”,反映规划者主要关注的是对前者的保护,却忽略了对后者价值的足够认识,而后者作为活态的文化遗产实质构成传统街道空间的魂。所以,城市规划要将两者结合加以保护。需要强调的是,保护与保存这些街道文化,并不是说完全保持以前的模式,而是将当代的商业文化适度地渗透于其中,使商脉与文脉统一,以避免这些历史街区由于缺乏活力变成死的街区或城市的贫困空间,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街区文化。例如北京菊儿胡同的更新改造就有效地组织并重构了街道文化。

同时,未来街道空间的设计与建设必须反映并引领时代的文化精神。当代文化已经与城市生产体系的资本与身份交织在一起,成为当代组织空间的重要手段[18](P9-14)。中国城市中的类似“欧洲风情小镇”、“明清文化街”等就是这种手段的表现。在建筑师、城市规划者看来,似乎使用了这些文化符号就能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但如果缺乏对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与尊重,这些文化符号与代表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豪华购物中心、娱乐会所并无本质不同。阿诺德指出,伟大的艺术作品是人类生活价值的重要方面,生活中有了它们,人类的心灵就能抵御那些有害并毁灭灵魂的文化垃圾。所以,黑格尔把建筑比作“凝固的音乐”,它能震颤人类的灵魂,去思索“存在或死亡”的永恒主题。恩格斯在伊斯兰建筑中读到了对历史和民族命运的忧郁,梁思成从颐和园的长廊内感受到和谐的力量。相反,这些艺术作品的缺席,人类将会在智力、道德和审美方面变得贫瘠。就此而言,在中国城市街道每天上演的抢道、占道、随地小便,甚至“摔幼童”的恶性违法事件,不正是街道空间伦理精神的贫乏而导致的精神焦虑与贫乏吗?“一栋建筑,当它真的能以普遍认同的价值观扎根土地,才是建筑作为‘凝固的音乐’这一定义最好的注解,这种价值观的建立,需要民众人文意识和主人意识的全面提升”[19]。所以,当代中国需要通过控制石头与混凝土构造的公共空间建筑,来塑造既根于人们需要,又超越与引导人们高尚精神追求的公共文化,使人被它们拥有,同时也拥有它们。

其次,立足“绿色、共享”理念,打造“后人本主义”的街道空间。所谓“后人本主义”,主要是对传统街道空间等级主义、伦理主义的人本主义之批判与超越而形成的与当代民主、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新人本主义。它主要包含三层内涵:

第一,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主义。这主要指通过实现街道空间的生态性以达到一种“天人合一”境界。为此,需要更新当代的自然观,建设生态街道空间。近现代以来,理性觉醒和人类中心主义的确立,“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变成改造、征服自然的观念,把自然视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工具,这种观念反映在国家发展、城市规划、建筑和人们居住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此造成今天层出不穷的环境问题。因此,在人类的生存环境被彻底摧毁之前,我们必须抑制自己的消费欲望,树立绿色饮食、绿色出行等低碳生活方式,保证和扩大街道空间的绿地,建立一个低熵社会。

第二,街道空间与人和谐共融的场所精神,即生活性的街道空间。城市是人的城市,只有充满生活气息的街道空间才能打造人的城市。因此,街道空间必须是属人的、符合人性的,以车为本的大尺度街道使其失去了人性的关怀。而人感受空间是从与人体尺度有关的空间开始的,街道作为人的活动场所在尺度上必须符合人的尺度和人的感官需求。芦原义信认为,街道宽度(D)和临街建筑高度(H)之间的比值(D/H)达到1—2的尺度才是人性的街道。人行走于其中才是舒适、愉悦和有安全感的[20](P107-122)。目前上海、广州等城市根据这一标准已开始了街道的“瘦身”实践。还有街道界面、环境设施等设计方面的人性化问题,尤其是街道界面要面向人、面向生活,建立使人流、物流、信息流互动的建筑界面,从而满足人们的街道生活要求。

生活性街道必须是一个“共享”的空间。街道空间的本质在于其“公共性”,能成功融合日常生活和使用者的多样性,容纳人们前来活动,在这里停留、休息、玩耍,促进邻里之间的和睦共处。目前一些城市开始引入“共享街道”(Shared Street)建设,目的在于构造一个空间统一体,一个行人、玩耍儿童、骑自行车的人、停靠的车辆等分享的空间;创立一种社区氛围,为人们提供散步、会面和聊天的场所。例如尺度适宜的步行街就充分体现了城市对于人的尊重与关怀,为城市的使用者、游荡者提供安全、舒适的活动场所,表达了城市的生活方式。“共享”包含着“共建”“共治”。街道空间的产生并不只是建筑师、规划师和开发商参与的过程,其管理也不只是政府的事情,还应该是街道的使用者积极参与的过程和集体意志的表达。所以,城市规划听证会应落到实处,将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结合起来,引导居民参与到街道规划、设计、建设、使用和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促进街道空间更符合人性和人的需要,使整个城市达到可持续发展。

第三,后人本主义的街道是赋有生命力的空间。“地理空间由定居其间的人的生活态度、行为而赋予生命和活力。”[17](P127)当街道空间真正实现了生态性、生活性,达到天地人的和谐统一,它必然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

最后,针对街道空间所体现的空间正义缺乏问题,这需要立足“协调”发展的理念,致力于制度伦理的建设,促进城乡,大中小城市,中心城区与郊区之间的整体发展,重点关注边缘区域和弱势群体生存空间的改善问题,打造具有公平公正精神的城市街道空间。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政府、技术人员的全局性努力,还需要社会对城市边缘者境遇抱以持续的关注和他们自身对居住权的维护。

总之,人类以自己的文化精神和审美情趣创造了多元的街道空间,空间与人们的生存、生活和生命紧密联系,国民精神的丰富与否也与生活环境的贫困与否密切联系。因此,建设文化的、人本的和公正的街道空间之目的在于滋养培育具有文化精神的市民、公民和人民。“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的居民在文化上追求的是什么。”[21](P311)可以说:如果我们的街道是文化的,人民的精神就不会贫乏;如果我们的街道是属人的,人民就不会迷失;如果我们的街道是公正的,人民就不会偏狭……

四、结 语

城市空间通过街道空间呈现与建构出来。诚如凯文·林奇所说:“人们正是在道路上移动的同时观察着城市,其他的环境元素也是沿着道路展开布局,因此与之密切相关的。”[22](P35)街道是人们阅读

城市的线索和触摸“城市灵魂”的重要途径。回顾历史,反思当下,我们必须意识到,民生建设、美丽城市和美丽中国建设都需要从街道空间的建设着手,关注街道空间的文化、生活与公正的营造,将“陌生”的都市还原为具有高尚品质的文化家园,“熟悉”的生活家园和重视公众权益与平衡的空间,让人们出有所驻、驻有所养、养有所得,这是街道空间最内在也最根本的伦理建构和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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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丛兰,西安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

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当代居住伦理研究(16BZX08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民众日常生活伦理研究”(11JJD7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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