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法律平等保护的发展历程
——解读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1款
2017-01-30周凡杰
周凡杰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关于美国法律平等保护的发展历程
——解读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1款
周凡杰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通过解读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第1款,引用美国历史上的一些案例来说明美国“平等保护”的演进过程。来对“平等保护”进行了一个梳理。平等并不是一开始就出现于美国宪政历史,美国宪政上的进步是和追逐平等脱不了干系的。从废除奴隶制到黑人公民身份的平等,再到为保护公民的既得权利,美国不平等状态的存在到慢慢消减,乃至最终达到平等的历史。
第十四条修正案;歧视平等;保护权利
一、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1868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在美国的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美国,几乎所有有关经济、文化、政治的里程碑式的案例,都是根据第十四条修正案而起诉和判决的。可以说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是美国宪法的核心。
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共有五条,其中,该修正案中的第1款尤为重要,对当时和现在影响甚远,其全文内容如下:“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二、第十四条修正案第1款的产生
在1857年轰动全国的斯科特诉桑弗特案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认为,美国黑奴并非美国公民,并废除了在1820年颁布的的《密苏里妥协案》,并裁定,《密苏里妥协案》是违法宪法的案件,该种裁决是对奴隶制的维护,使得奴隶制向联邦领地和新州名正言顺的蔓延扩张,而且,激化了原本就已尖锐对立的南北争执。
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第1款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废除奴隶制。在1868年,为了保护黑人的权益,解决他们的公民身份问题,美国国会以及各个州批准并通过宪法14修正案,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任何在合众国出生且规合众国管辖的人,都属于合众国或者其居住州的公民,现阶段美国联邦移民法中规定的公民国籍出生地问题,也正是针对1857年的斯科特案。
三、第十四条修正案第1款的适用
(一)平等保护权
宪法规定了平等保护权,联邦最高法院也作出了许多维护平等保护原则的判决。但是,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根深蒂固,少数民族特别是黑人常因遭受歧视而发动激烈的抗争。
在种族隔离制度方面,从1896年的普莱西案开始,联邦最高法院一直坚持“隔离但平等”的原则。直到1954年的斯威特诉潘特案和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联邦最高法院才认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由于包含着有形的和无形的因素,无法作到设备平等,而且认定隔离本身造成黑人子弟的自卑感。因而裁定实行种族隔离违反宪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沃伦宣布种族隔离的确意味着黑人群体的低劣。“仅由于他们的种族就将他们和同龄和同样条件的人分开,将会产生一种关于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劣等感觉,这种感觉会以不可能消除的方式影响他们的心灵和头脑。”
普莱西案中的“隔离但平等”原则并没有真正的带来了平等,而仅仅是保障政治平等,并非社会上的平等。美国社会是不再存有黑人奴隶,但是黑人在美国社会上仍遭受着歧视,哪怕仅仅是有着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人。半个世纪后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管理委员会案中,黑人的社会比起在普莱西案中有着明显提高。虽然大法官沃伦小心的将布朗案的法律意见仅限于在学校中取消种族隔离。此案宣布公立学校中的黑白种族隔离制度违反宪法,自此之后,美国南方种族隔离制度被撕开,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种废除种族隔离制度的浪潮,成为黑人民权运动和结束种族隔离制度斗争的一个里程碑。
(二)正当的法律程序
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规定的法律程序,其颁布的初衷是为了保护黑人在法律、政治方面的合法权利,后来成为保护公民既得权利的一项法规,并赋予他们应有的人权与社会契约,这样,其权利就演化为免受其他机关侵犯的一种自然权利。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州宪法,联邦宪法的正文和修正案都明确规定了联邦和各州政府不得侵犯个人权利。其中最著名和最具广泛影响的是1873年的屠宰场案例。屠宰场主们告州法违反了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中的“特权与豁免权”条款。
这个案件显然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对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和使用范围作一个权威性的判断,但其宪法性从来没有被测试过,所以,最高法院对该案的判决将有重要影响。也许因为如此,在1873年判决中,九名大法官的意见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法院的最后裁决以5-4的微弱多数勉强通过。由此看来,最高法院在最初涉足第十四修正案时,以相当限缩性的视角来看待它的范围,即便觉得不明智不公平,也倾向于维持州的规制措施。
四、结语
美国自《独立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到废奴运动、南北战争、黑人民权运动。在这两百多年的历史中,我们也的确可以看到美国宪政发展的进步。虽然当今的美国社会仍存在着不平等和歧视,权力会导致社会的不平等,资本也会导致社会的不平等。而美国社会上对黑人或少数族裔的歧视的状态仍然不容乐观。但是,美国建国也才区区两百多年的历史,从一个贫穷的农业国成为了现在的世界强国,美国的宪政民主制度的确立与完善为美国的全面强盛创造了最为重要的条件。也许,在今后的时代中,美国第十四条修正案的解释和适用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出现更多的含义,法律的平等保护也会进一步的完善。
[1]任东来,陈伟,白雪峰.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2]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许崇德.宪法学(外国部分).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4]北京大学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宪法的精神.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5]张千帆.自由的魂魄所在——美国宪法与政府体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6][美]威廉·哈布斯·伦奎斯特.伦奎斯特谈最高法院.于霄译.上海三联书店,2014.
[7][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最高法院史.毕洪海,柯翀,石明磊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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