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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天乐”沿用习俗及传承方式之比较
——以广西峒中壮族与越南平辽岱族“天乐”为例

2017-01-30

北方音乐 2017年21期
关键词:天乐场合两地

王 俊

(广西艺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0)

我国壮族与越南岱族,自古族脉相连,在历史上同属“百越”中的“骆越”。至今,两个族群仍有相同或者相似的传统文化,包括建筑、饮食、服饰、音乐、婚丧习俗、节庆、信仰等。本文以广西峒中壮族和越南平辽岱族共有的“天乐”音乐文化为例,探究两地族群“天乐”音乐文化的沿用习俗及传承方式的异同,为中越两国壮、岱民众继承和弘扬本民族原生态音乐的优秀传统提供依据。

峒中镇地处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最西端,其西南与越南广宁省平辽县山水相连。平辽属越南东北部山区,其北部不仅与我国广西的防城港接壤,也与广西的崇左毗邻。峒中的壮族与平辽的岱族为同源跨境民族,拥有相同或相似的音乐文化,并且两地族人的音乐文化都与“天”的信仰有关。在壮、岱族人的观念中“天”是一个多神的世界,其中,威望最高的是天上的玉皇大帝(玉皇神),他们认为,天上的神灵掌控地上万千事物的变化,可以赐予安定或带来不幸。壮、岱族人坚信“天婆”是上天的“孩子”,在神灵与人之间起着重要作用,“天婆”可以通过“做天”,向神灵传达族人们的愿望,从而得到神灵的庇佑。“做天”是壮、岱族人的一种宗教祭祀活动,整个仪式活动主要以“唱天、弹天、跳天”贯穿其中,而这三种音乐艺术形式亦可称为“天歌、天曲、天舞”,统称为“天乐”。然而,两地“天乐”虽与仪式有密切联系,但其不仅用于仪式中,在仪式以外的日常娱乐场域同样盛行。

一、两地“做天”仪式中“天乐”沿用习俗之比较

(一)仪式类型及天歌题材的异同

但凡仪式,都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因人们内心所求不同,致使仪式类型变得丰富。峒中壮族和平辽岱族的“做天”仪式都具有严格的程式性,但因仪式目的不同,“做天”的类型也就不同,其仪式环节以及“天乐”中天歌的题材也各有差异。依据笔者实地考察,再结合前辈的相关研究成果,将两地共同的“做天”类型归纳为——

祈福:两地族人通常在每年春节前后,尤其春节过后正月期间,会邀请天婆到家中“做天”,以求家人平安、六畜兴旺、财运亨达等。

添粮:亦称“求灵魂”,家中凡有六十、七十、八十岁、九十岁的老人过寿时,两地族人通常会邀请天婆到家中“做天”替老人祈福,目的是为老人增寿延年。

求花:也称“求子”,峒中壮族与平辽岱族都将小孩比喻为花朵。结婚多年无子嗣的夫妇会邀请天婆到家中“做天”望能求得子嗣。天婆会向在天宫掌管花朵的神灵——花母神祈求,希望能够赐予可爱健康的小孩给无子嗣的夫妇。

三朝:又称“三早”,泛指为出生三天的小孩做法,保佑孩子健康平安地成长。这一类型的仪式可归属于祈福类,但与祈福类有些不同,因天婆有禁忌,不可以接近正分娩或者刚分娩不久的人,所以,这类仪式由天公(道公)来做。峒中壮族与平辽岱族的情况相同。

送灵魂:又称“归寿”,两地族人家中若有人去世,三年满葬后,一般会择吉日举行送灵魂的仪式,将死者的灵魂送走,目的是为安抚死者灵魂,以免其纠缠生者。因天婆有不可以接近死人的禁忌,所以此类仪式由道公来做。

送花园:是指满月但未满一周岁便夭折的小孩,需要举行送花园的“做天”仪式,将小孩送还给花母神。这类仪式同样由道公来完成。

解难:是帮助两地族人解除病灾的一类仪式,在科学技术相对落后的时代,两地族人认为人生病、死亡是由鬼怪神灵作祟,认为灵魂会因冒犯神灵或者遭遇鬼怪而魂飞魄散。所以,他们通常会请天婆通过“做天”或者“问卦(占卜)”的方式,用法术镇压鬼神,找回病人的灵魂,让其回归肉体,解除病人的痛苦。

礼顶: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仪式类别。天婆若因为触犯禁忌而生病,需请其他天婆姐妹来做法,通过“礼顶”,请求天神饶恕犯忌的天婆。

做天酒:有小型与大型之别,在峒中皆称为“做天酒”。在平辽,小型做天酒又称“中礼”;大型做天酒又称“大礼”。两地称谓不同,但仪式内容是相同的。两地的天婆三至五年需要做一次大型的仪式,但也有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差,不能准时举行仪式的天婆,这种情况就要做小型的仪式。大型的仪式,一般请十多位天婆来帮忙,准备的贡品十分丰富;小型的只需请一两位天婆来帮忙,贡品仅准备些水果、点心即可。“做天酒”也可以认为是天婆的“升级”仪式,“做天酒”的次数越多,证明天婆的法力越强。

虽然,“做天”仪式都有“请神”、“送神”等固定的程式、路数,并且一些固定程式中的唱段是不能够改变的。但仪式中除了固定唱段的部分,宏观来看,天歌的题材内容会依据“做天”类型的不同,而有所改变。因此,在上述两地相同的仪式类型中,两地天歌所涉及的题材内容与之相对应,其题材包含:祈福、添粮、求花、三朝、送灵魂、送花园、解难、礼顶、做天酒。其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做天酒(大型)”或称“大礼”的仪式中,还有贴近日常娱乐的题材唱段,包括情歌、史歌、歌颂赞扬的歌以及诙谐调侃的歌等。

两地“天乐”在“做天”仪式的类型中唯一的不同,表现在平辽有“求丰收”或称“杀虫”的仪式,而峒中近些年里没有举行过这类仪式,但不晓过去是否有过,因无可考证的依据,所以仅能从现状分析。求丰收,在平辽是一种村寨集体性的仪式,一般初春时在村里供奉土地公或神庙等地方举行,平辽岱人会请天婆天公一起来“求丰收”。这类仪式除了有仪式性的唱段外,天婆天公还会唱一年中每个月谋生做工的农历时间,以及做工的经验等。这类型的仪式,与“做天酒”(或“大礼”)类的仪式相似,既有仪式唱段,也有日常生活唱段,题材内容丰富,表演形式多元,并且这一类的仪式属于“做天”仪式中参与人数最多的,相对大型的仪式。

(二)表现形式的异同

两地“做天”仪式中的“天乐”(含天歌、天曲、天舞)表现形式并无明显差别。

天歌,在两地“做天”仪式中皆占重要地位,整个仪式过程,都需要不断地唱诵,因其是在严肃的仪式场合,所以演唱形式较为单一。各类仪式中的天歌演唱形式基本以独唱为主。而独唱可分两种情况,其一,执仪的几位天婆中,由资历较高的一位天婆在某个程式阶段进行独唱。例如,资历高的天婆首先得到天神的庇佑与法力时,便会为其他天婆姐妹们分其法力,保护她们,这时场面十分严肃、安静,只听到一位天婆低声唱诵。其二,大多情况,天婆们在同一时间一起唱,但皆是各自唱各自的(独唱形式),无论人数多寡,互不影响,歌声参差不齐,场面十分嘈杂。另外,在“做天酒”(或“大礼”)时的“对歌”环节中,还有对唱形式,两地族人皆称其为“对天(歌)”。无论参与“对天(歌)”的人数有多少,皆是以两人为一组,一问一答的形式演唱,一般都是天婆与观众进行对唱,有时也有天婆与天婆对唱。

两地“做天”仪式中的天歌,在独唱与对唱时,偶尔会有天琴、马子、铜铃来伴奏,在仪式中这些乐器都被称作是法器,奏响这些乐器的背后都隐藏着特殊含义。天琴奏响“端娅仙官”便会附体到天婆身上,与族人们一起弹琴对歌;马子作响,象征着天婆掌控的天兵在浩浩荡荡地前进;敲击铜铃,表示为祖公来去阳间而引路。天琴和马子除了在“做天”仪式中使用,在日常娱乐场合中也使用。而铜铃仅在“做天”仪式中使用,并且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仪式开场时,在祭台前祈福时,必须使用的乐器。

天曲,顾名思义就是天琴弹奏的乐曲。峒中与平辽的天琴都为两弦,在形制上也基本相似。天琴是一种就地取材,手工制作的乐器,没有固定的尺寸标准。天琴由琴头、琴杆、琴筒三部分组成。琴头顶刻有龙、马、凤、鱼等动物图案或花形图案;琴头中部的四面雕刻着福寿宁康等字样;琴头下部有一个半月形弦槽,弦槽两侧穿有两个琴弦轴,作为系琴弦和调音之用。琴杆笔直细长,正面为指板,无品,其长度按艺人的算法为9个拳头,约75厘米。琴杆直接与琴筒接在一起,琴筒由葫芦壳或椰壳制成,其直径约12-15厘米。为弹奏出响亮准确的音,琴筒的圆形弧度和厚度要匀称。琴筒面用薄木板封盖,木制的琴码安在琴面上,其下方会挖圆形或M字形,使琴码贴近琴面,避免弹奏时琴码与琴面发出摩擦的声音。琴弦多为尼龙材质。定弦为sol—re或la—re,常用音域可达八度或九度。如今,峒中天琴,由峒中镇板八村陈秀坚老人改良后,为可拆分式天琴,并且琴杆改用打磨好的空心钢管外包一层木。这样的改良既方便携带,又不易摔坏,并且平辽也有很多天婆使用陈秀坚改良后的天琴。

两地“做天”仪式中,天曲并不像天歌伴随着整个仪式的进程,而是偶尔在一些仪式环节中出现,并且皆为独奏形式。在仪式中,两地天琴常见的演奏姿势有坐与站两种弹奏姿势。仪式中较普遍的演奏姿势,天婆盘腿而坐,将天琴琴筒依个人习惯放置在左腿或右腿内测,琴杆直立或者倾斜在胸前,左右手按弦拨弦,一般是左手按琴弦,右手以食指勾拨琴弦。随仪式环节的改变,必要时也会站立弹奏,琴筒紧贴于右腹或左腹前,以防弹奏时天琴下滑,也可栓系背带挎于体侧,更加便于演奏。

天舞,通常出现在两地“做天酒”或称“中礼/大礼”类型的仪式中,天琴是两地天婆的“舞蹈道具”,天婆手持天琴边唱边舞蹈,以两人为一组互相交错换位,少则一组,多则十几组同时表演。整个舞蹈以“跳天步”为基本步法贯穿始终。其步法过程:前两拍,一拍一步向前上步,节奏平稳,步履轻盈;第三拍右脚上步向左转身;第四拍左腿屈伸后撤,重心随移,上身挺胸后仰。“跳天步”进行的同时,天婆还需手持天琴不断舞动变化,基本动作有:仙女搭桥、仙女划船、仙女攀船、手腕绕琴、头顶转琴、仙女退琴、送师归天。其中之意涵表现了天神(“端娅仙官”)从天上到凡间,一路撑船过江、搭桥渡河的情景。

二、两地日常娱乐中“天乐”沿用习俗之比较

(一)场合的异同

峒中壮族与平辽岱族的“天乐”在日常娱乐中,表演者并不只是天婆,非天婆身份的男女,只要喜爱“天乐”都可以学习,只要擅长“天乐”都可以表演。两地族人在“做天”仪式中使用“天乐”的目的性突出,而在日常娱乐中使用“天乐”多为娱乐、消遣,并且其演绎场合也更为广泛。

两地“天乐”在日常娱乐中,演艺场合基本是相同的,皆包括以下几类——

结义活动:由于地缘关系,处在中越两国边界线上的峒中与平辽,两地下辖的一些村寨之间建立友好关系。据笔者目前了解到,2014年3月12日在越南平辽县,举办“越南广宁省平辽县横模社口岸村与中国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峒中村——结义仪式”;2015年8月20日在我国峒中镇板兴村,举行“中国峒中镇板兴村与越南同文社同胜村、锦黑村、区市村缔结友好村签订仪式”。笔者在田野工作时,观看了两次活动的影像资料。在结义活动中,峒中与平辽的壮、岱族人身着同样的传统服饰,同台表演唱天、弹天等。

亲朋好友聚会:每当农忙过后,两地族人都喜欢相邀三五好友或远亲相聚一起,吃饭喝酒对歌,若是身边有把天琴,定会弹上几曲。笔者在田野工作时,有幸体验到两地族人的热情好客,他们的纯朴与友善,使笔者一个“外来客”也竟能很快的与他们融入到一起,并且得到很多族人们为笔者即兴编唱的天歌,回想而来甚是感激。

喜庆场合:在一些婚嫁等喜庆场合,村寨中经济条件好的家庭,会邀请嗓音优美的天婆到家中唱天歌助兴,天婆除了自弹自唱,也会与到访的客人们一起对歌。

从上述两地相同的场合来看,除结义活动的演绎场合较为特殊,其它“天乐”演绎场合都常在平时生活中呈现。而两地的节日场合,虽然其活动的内容有相同之处,但是两地的节日时间不同,节日所蕴含的寓意也不同。

峒中节日场合——

春节:每年的大年初四至初十期间,峒中镇的一些村寨相继举行歌舞活动,庆祝春节。参加活动的主要是壮族(布偏)与瑶族(大板瑶、花头瑶),他们身着传统服饰,表演着属于本民族的传统歌舞,壮族有“天乐”,瑶族有山歌。此外,还有打陀螺、打鸡毛球等传统游戏。

三月三:每年农历三月三日是广西少数民族较为隆重的传统节日,这一天广西各地民间歌舞相当活跃,峒中也不例外。峒中三月三的活动非常丰富,参加活动的人数也很多,甚至比春节时更为热闹。在此期间也少不了壮族的“天乐”与瑶族的山歌等活动。

平辽节日场合——

三月节:又称“三月会”,是平辽山子人“对歌会友”的日子,每年农历三月十六日举办,许多人通过“三月节”的对歌结为夫妻,白头偕老。“对歌”是三月节中的重点活动,此外,还有岱族的唱天、弹天,瑶族的山歌等。

四月四:平辽县将每年农历四月初四定为当地“文化节”,每逢节日到来,平辽县的岱族、瑶族聚在一起,展示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包括歌舞音乐、服饰、手工艺等。

上述节日场合中,两地的节日时间不同,代表的寓意不同,但两地“天乐”中天歌在节日场合的题材内容的属性相同,多是依据活动主题即兴编唱一些庆贺的歌曲。因此,在日常娱乐中,两地“天乐”的演艺场合,体现为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特征。

(二)表现形式的异同

在日常娱乐中,两地族人“天乐”的表现形式更加丰富,并且“天乐”的表演者也不只是天婆,甚至不只是女性。

天歌:两地天歌演唱形式有独唱、对唱、齐唱和弹唱。其中独唱,在日常中的任何场合都是两地天歌主要的演唱形式,两地艺人们在独唱时都会依所见所闻即兴编唱;对唱,通常是两人对唱,一问一答即兴编唱,多用于男女之间表达爱慕之情或者好友之间相互调侃等;齐唱,这一形式在平辽常见,峒中相对较少,齐唱时必需提前商量好歌词,若在节日舞台表演,艺人们还需提前排练,尽量要做到整齐划一;弹唱形式在两地都常见,一般是艺人手持天琴自弹自唱的形式,有时也会有专门的弹奏者为歌唱者伴奏。

天曲:两地天曲的演奏形式皆以独奏为主。艺人们学习弹奏天琴,皆是口传心授的方式,没有固定曲谱,进而天曲是没有一个规范版本的,但演奏天琴的姿势是统一的。日常娱乐中天琴的弹奏姿势通常有坐姿和站姿两种。坐姿演奏时,将琴筒置右腿外侧,琴杆左斜胸前,双脚前伸,右脚跨于左脚之上,左手按琴弦,右手以食指勾拨琴弦,或食指、拇指执拨片拨弹;站立弹奏时,与“做天”仪式中的弹奏姿势相同,琴筒置右腹或右腹前,也可栓系背带挎于体侧。

天舞:日常娱乐中,表演形式上的差异性主要见“天舞”(跳天)。峒中日常娱乐时的跳天,依然与“做天”仪式中相似,天婆皆是手持天琴以两人为一组互相交错换位的对跳对唱形式;而平辽在日常娱乐场合的跳天更多是“自编”舞蹈,艺人们依据歌唱主题,做一些相关的舞蹈动作,与“做天”仪式中的对跳形式不同,甚至看不到仪式中跳天的痕迹,但他们同样会把天琴作为主要舞蹈道具,此外还配有花扇和马子等道具。日常娱乐场合中,平辽天婆在跳天时,还伴有齐唱或领唱的形式,这一点与峒中天舞(对唱对跳)有明显差别。

归纳而言,日常娱乐中两地“天乐”表现形式基本相同,尤其是两地的天歌和天曲。而两地天舞在日常娱乐中的表现形式稍有差别。

(三)天歌题材的异同

脱离了宗教信仰仪式条条框框的规则束缚,两地族人的“天乐”在日常娱乐中的题材内容更加广泛,涉及生活方方面面。结义活动时,唱天内容多为体现两国边民友好交往等;节日舞台,多为歌颂政策、生活,赞美家乡、自然环境等;喜庆场合时,天婆所唱内容大多为赞美、祝福类;亲朋好友聚会时,更多是相互问候、祝福,家人相聚也少不了一些道德教育的歌,以及男女情歌对唱、好友相互调侃等。归纳而言,两地天歌在日常娱乐中的题材内容以时代政策、道德教育、生产生活、情歌类等最为普遍。

不论在“做天”仪式还是日常娱乐,两地“天歌”都用他们(相同)本地方言来唱,所唱内容从象征着两地族人精神文明的信仰、习俗到反映物质领域的衣食住行,皆在两地族人的天歌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此外,两地天歌所唱题材在任何演绎场合都有一个共同特性,用两地族人的话来讲“只唱好,不唱坏”。例如在白事时,都会唱一些功德歌,讲述逝者生前所做的贡献;到丰收时,不论收获多少,都会赞美大自然给予了他们财富;即使是家中贫寒的人,也会歌颂时代生活带给他们的惊喜。两地族人秉持着对物质知足,对生活感恩的人生观,致使笔者在每一次倾听时,内心都受到深深的震慑。

三、两地“天乐”传承方式之比较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人类文明的提高,许多国家对保护与传承本国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意识越来越强。我国峒中与越南平辽两地对非遗保护与宣传工作的热情也与日俱增。自从我国峒中口岸与越南平辽横模口岸“正式”互通以来,往来两地的人流量越来越大,有不远万里来经商的,也有来旅游的。农历三、六、九为峒中赶圩日,每逢圩日中越两国边民进行互市交易,商品琳琅满目,趁圩人数可达700人左右。随着两国两地贸易互通,经济发展的环境下,两地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作为当地旅游项目已被开发,进而吸引了大量外来游客,而这一举措为两地带来的利益——既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因此,两地边民与当地政府皆积极投身于保护和宣传当地民族传统文化工作中。

“天乐”作为我国峒中与越南平辽的典型传统音乐文化,皆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的传承保护措施。

(一)峒中对当地“天乐”的保护与传承

峒中镇政府在“天乐”保护与宣传措施方面,主要有建立展览馆、出版书籍、以及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节日。

展览馆坐落于峒中镇那丽村,被评为“中越民间文化交流示范基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馆内面积65平米左右,主要展有壮族的“天(乐)”文化与当地砧板陀螺。馆内虽然面积不大,但“天(乐)”文化的参展形式多样,主要有实物、影像、文本三种形式。实物展品含有峒中壮族男女传统服饰、天琴等;影像为防城区文化馆在2014年3月摄制,对峒中各少数民族简单介绍,重点介绍“天乐”文化的历史与现状;文本包含唱天、跳天、天琴制作工艺等海报介绍,以及当地“天乐”传承人的介绍和相关文化部门对“天乐”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措施文案。笔者对当地文化部门工作者们保护文化积极实干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并与我院老师反映情况后,所长陈坤鹏将由我院教授,杨秀昭等著《广西少数民族乐器考》(书中载有当地乐器)赠予峒中展览馆收藏。

峒中镇于2016年1月出版《峒中拾粹》,书中介绍了峒中建制沿革;边贸情况;峒中汉、壮、瑶各民族的文化习俗;以及峒中战事。在介绍壮族文化部分,详细讲述了“天乐”的表现形式及功用,同时还介绍了“天乐”在当地的传承发展情况。

每逢三月三与春节期间,峒中文化站的工作者们会提前邀请一些民间艺人,包括平辽的艺人们,告知他们活动的具体时间与地点。活动当天,艺人们都会身着传统服饰,带着自己的“歌友”一起表演,他们大多都是即兴对唱或者独唱,依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即兴编词演唱。而平辽的艺人多是三五人结伴,一起演唱,在表演前会事先商量,互对歌词。因族人独特的服饰与歌声,不少外地游客都会慕名而来。

(二)平辽对当地“天乐”的保护与传承

越南平辽县政府对岱族“天乐”文化的保护与宣传措施,主要是创立俱乐部、在中学开设兴趣班、出版唱片、通过节日活动宣传。

现今平辽县已在多个社、村创立唱天俱乐部,例如:情旭社张那村俱乐部;乡镇俱乐部;无碍社俱乐部;陆浑社俱乐部等。培养了梁添富、陈德春、黄贵、陆氏花、黄秀龙、甘氏生、李氏红、罗广生等优秀的平辽县唱天民间艺人。俱乐部的创办,与平辽县文化干部吴德元的功劳是分不开的,吴德元收集创作了数百首天歌,并用岱族文字(似壮文,名为“喃字”)与越南文字来记录歌词,并印刷成书籍,教大家传唱。

笔者在峒中田野考察期间,听闻越南平辽的很多青年人会唱天歌,而峒中的青年人基本不懂唱天歌,因此,两地有会唱天歌的青年人,对于峒中艺人们和文化部门工作者来说是一则“重磅新闻”。笔者与平辽县一名高中生黄氏大的交谈中了解到,平辽的中学(初中至高中)有专门的民间艺术兴趣班,学生在课余时会选择去学习民歌或是手工制作等,并且由学校的老师亲自教授。而学校的老师通过自学,或是向当地民间艺人请教,学成后在学校教授自己的学生。校方以及当地文化部门会提供给学生展示的机会,有时还会有技艺比赛之类的活动。

与我国峒中相同,越南平辽也会通过节日活动,来宣传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平辽每年的农历四月四是当地特有的“文化节”;以及正月十六,主要是纪念民族英雄“黄勤”(Hoàng Cn)的日子。平辽的岱人在这样的活动场合表演“天乐”,通常带有竞赛性质,许多社、村的俱乐部成员会带着提前排练好的天歌、天舞节目来演出。每年节日,我国的边民、游客以及越南本国的游客都会到平辽观看。

此外,在平辽还有通过制作唱片的方式,保护与宣传当地岱族的“天乐”。很多唱片中的MV都以天歌作为背景音乐,以当地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画面,介绍平辽的风土人情,并且在峒中的边贸市场有出售。而在越北地区的高平、宣光等岱族聚居各县都有出版天歌唱片。在笔者看来,利用唱片做宣传的影响力是较强的,一来吸引外地游客到平辽旅游,二来也吸引学者到平辽考察。

综上所述,从两地对“天乐”保护与宣传措施来看,除了通过节日宣传的方式,其它方式都有其各自的特点以及对“天乐”表现形式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峒中建立展览馆与出版书籍的这一措施,倾向于静态的保护与宣传方式。峒中这种保护宣传措施与平辽相比,其影响力较低,即使是非仪式性的场合“天乐”文化的发展也会在较为“保守”的环境下进行;而平辽在社、村创立俱乐部,在学校开设兴趣班,以及出版唱片的这些举措,更倾向于动态的集体性的保护与宣传方式。这一措施的影响力相对较强,大家共同学习,共同创作,但其特点是“创新多了,传统少了”,尤其在日常娱乐的“天乐”表演形式中最为突出。

因此,峒中“天乐”无论在“做天”仪式还是日常娱乐,多以即兴的独唱、(两人)对唱、(两人)对跳的表演形式为主;而平辽的“天乐”在“做天”仪式场合与日常娱乐的表演形式不同,仪式性的表现形式与峒中相似,但日常娱乐场合下平辽岱人多以集体弹唱为主,其“天舞”形式也多是集体的自编舞蹈。所以,两地对“天乐”文化采取的保护与宣传方式不同,也会对其艺术表现形式产生影响,尤以日常娱乐场合最为典型。

四、结语

我国壮族与越南岱族在秦汉时期同是“百越”族属,“越”文化是两国壮、岱族人共同的文化遗产,至今,即使两国社会环境不同,我国峒中与越南平辽的传统音乐文化“天乐”在沿用习俗上的共性特征还是远大于差异性。本文通过实地调查,对我国峒中壮族和越南平辽岱族的“天乐”音乐文化,从沿用习俗、传承保护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在“天乐”的习用场合上,峒中壮族与平辽岱族皆是在“做天”仪式与日常娱乐中使用,在“做天”仪式中除平辽有“杀虫”仪式,峒中与平辽有别,其它仪式类型两地皆相同;在日常娱乐中,两地除节日时间与节日背景不同外,其余用乐场合都相同。其次,“天乐”中天歌的题材内容上,两地“做天”仪式题材皆与仪式的类型相符合;在日常娱乐中都包含赞颂时代政策,歌唱生产生活,道德教育,以及情歌类等题材。此外,“天乐”的表演形式方面,峒中与平辽在“做天”仪式中的表演形式基本相同,但在日常娱乐是有差别的,尤其天舞最为典型。峒中不论在仪式还是非仪式场合皆以对跳对唱为主,而平辽在日常娱乐中多是集体的自编舞蹈,配合齐唱形式。通过对两地“天乐”不同的传承方式的分析,得知两地“天乐”在沿用习俗上的差异性,受到两地“静态与动态”,“个体与集体”式的传承保护措施的影响。

临了,笔者希望通过对我国峒中壮族“天乐”音乐文化,与越南平辽岱族“天乐”音乐文化的对比研究,为中越两国壮、岱民众继承和弘扬本民族原生态音乐的优秀传统提供依据;同时,增进两族群相互间的认知与情感,加强彼此间和睦相处,促进一带一路建设。

[1]孙航.原始祭仪中的天籁之音——壮族(布偏)“天乐”研究[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

[2]于欣.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广西卷[M].北京:中国ISBN中心出版社,1996.

[3]范宏贵,庞汉生.范宏贵集[M].北京:线装书局出版社,2010.

[4]廖熙仁.峒中拾粹[M].政协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中共防城区峒中镇委员会,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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