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对策
2017-01-30李兰云李秀琴
李兰云 李秀琴
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对策
李兰云 李秀琴
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是指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受外部及自身因素的作用,执法不当,执法不严,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双方起冲突,无法达成统一意见进而申请法律救济,导致税务稽查人员应当承担一定的后果,可能是名誉及财物的损失,甚至有可能被追究行政,法律及民事责任。
一、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主要表现
税务稽查执法活动可分为四个环节,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有可能出现在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
(一)选案风险
选案是税务稽查的首要环节,其产生的执法风险要高度重视。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选案风险的表现有:一是主观不够重视,选案经验缺乏及时总结,选案凭主观经验,想当然选案,随意性较大。现阶段主要还是人工选案,缺乏有严格科学依据的硬性指标,加之税收信息搜集手段滞后,导致与市场上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一些行之有效的稽查选案方法也没有系统的进行总结加以利用,缺乏可依据的制度,这些都使得选案与工作人员的主观意识相关性较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二是选案不够及时,贻误查案时机;选案不够规范,不能全面综合考虑选案条件,不能完全遵循选案程序,徇私舞弊,给查案造成不便;选案不够准确,应该选的不选,不应该选的误选,不能准确纠出税收违法案件,导致税务稽查效率低下,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够准确甚至会找错违法对象的严重后果。三是选案重复。选过的案件再次选,不仅增加稽查成本,还会妨碍纳税人正常经营,使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能力产生怀疑甚至产生抵触心理,严重损害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心中的形象,产生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四是对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举报渠道不够畅通,举报难;举报之后没有回应,通常没有结果;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不严,导致举报人遭受被举报人的存心刁难,打击报复,甚至以公谋私。
(二)检查风险
此环节是所有环节的关键,该环节中检查人员与被查对象直接接触,很容易出现执法风险。检查风险的表现有:一是检查人员不遵守法定程序,如擅自检查纳税人,未出示检查证及检查通知书,随意调取账簿资料,未经当事人同意,非法搜查获取证据;二是检查人员滥用职权,调查时对不认识的当事人利用职权引诱逼供,对有人情关系的当事人虽然其存在明确的违法行为,却会网开一面,不予处罚;三是检查人员与纳税人相互勾结,谋取私利。稽查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经受不住纳税人的贿赂或主动向纳税人索取财物,纳税人得以偷税漏税逃税,稽查人员从纳税人处获取不正当收益。
(三)审理风险
审理环节与稽查实施息息相关,是在其基础上进行的。审理环节是定性处理的,其执法风险尤其突出。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违反程序。二是审理不谨慎、不规范,文书缺失、资料不全的,不是彻查而是草草补正,匆匆结案。对相对人,未明确告知有听证、陈述申辩权等权利。三是处罚不严,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偷税逃税漏税行为主张以补代罚,以罚代刑,违法成本过低造成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四)执行风险
执行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不以程序办事,如直接送达的税务文书没有法定人员签收,没有注明送达日期等。二是不作为,查处的违法纳税人逾期拒不缴纳税款罚款的,不及时催收,也不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三是执法行为过当,采用暴力手段强制执行,与纳税人产生冲突甚至走法律程序,损害国家税务机关形象。
二、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法律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我国现行的税法法律级次较低,适用性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有新问题涌现,现行法律无法全部解决,总是存在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而立法又不能及时补正,带来一定的执法风险。在税务稽查中,政府既是立法者,又是执行者、受益者,政府在税收领域的权利过于集中专断,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而另一方面,各部门缺乏合作,党政部门常常干扰税务稽查执法,而需要配合的部门又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态度消极,不配合,加大了税务稽查工作的难度。
(二)税务稽查人员风险意识不强,稽查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税务稽查工作要求稽查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如果稽查人员缺乏责任心,业务能力不强,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很容易出现执法效率低下,与纳税人相互勾结,以谋私利,滥用职权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纳税人一方面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而另一方面纳税人的偷税手段日益科技化
如今公民法制意识不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遇到执法不公或不当的行为,会申请法律援助,很容易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使执法机关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迅速,一些纳税人利用高科技进行偷税逃税,违法行为更快速更隐蔽,增加了稽查难度。
三、防范及化解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对策
(一)严格遵守稽查程序开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使得稽查工作有法可依
制定科学严谨的税收法律法规,完善稽查程序法律制度,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不能想当然,图方便,主观略去一些执法步骤。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法律法规有漏洞,界定不清、不够完善的地方,要及时向上级反映,以做出相应的改善,从而使执法过程有法可依,提高执法效率。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
稽查部门除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得到优先分配,还应当提升科学技术水平,建设税务稽查信息化系统,采用电子查账,既可以提升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又可以避免人为主观意识的干扰。推进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还可以提升信息获取的广泛性,便捷性,税务机关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市场信息同步化,保证税务稽查工作准确无误进行。
(三)强化稽查人员风险意识,提高稽查人员素质
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定期培训,增强稽查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职业操守,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获取不正当利益。
(四)内部加强税务机关自身管理,外部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税务机关作为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与受益者,权利集中,纳税人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更容易滋长稽查人员的骄纵情绪。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如果稽查人员出现违规执法而不受相应的处罚,就会使违法成本降低从而加剧违法现象发生。建立执法责任终生追究制度,防止稽查人员为了业绩考评而违规执法。同时,也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做到奖罚分明,提升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外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一是要加强与政府,司法,纪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通力合作,成果共享,构建协作机制,协税护税体系。二是敢于接受外部监督,疏通举报检举渠道,对举报事件要做出及时回应,并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激励公众对税务稽查工作进行广泛的,有效的监督。除此之外,还要勇于接受各机关,司法,媒体等对税务稽查执法工作的监督。
[1]国家税务总局教材编写组.税务稽查管理.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
[2]丁冠天.税收执法风险与防控[J].河南社会科学,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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