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心理咨询的利益冲突与利益协调
2017-01-29高崇
高 崇
湖北医药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湖北 十堰 442000
高校辅导员心理咨询的利益冲突与利益协调
高 崇*
湖北医药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湖北 十堰 442000
心理咨询是高校辅导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咨询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伦理困境,本文主要涉及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冲突现象,并探讨应如何在伦理守则之内进行利益协调。因此,在心理咨询的伦理守则范围之内进行二者之间的利益协调便显得尤为重要。
高校辅导员;利益冲突;利益协调
一、引言
近年来,心理咨询已成为高校辅导员工作中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虽然相关的从业标准与伦理守则已经制定,但高校辅导员并不是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其心理咨询水平和伦理道德水平参差不齐,仅靠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很难杜绝咨询关系中利益冲突的发生。因此,因建立咨询关系而引发的利益冲突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如何在伦理守则的范围内进行利益协调也成为高校辅导员面临的巨大挑战。
所谓利益冲突,是指咨询师的某种利益与自身专业能力间产生的冲突。即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因个人的一己私利而干扰自身专业判断力和咨询技巧的,从而对来访者的治疗产生影响,损害来访者的利益,违背了来访者利益第一的伦理守则。由此可见,利益冲突的出现不仅损害了来访学生的正当利益,也不利于高校辅导员职业胜任力的实现。长此以往会降低学生对高校辅导员的信心和信任程度,进而影响高校辅导员学生工作的开展。
二、利益冲突的原因
(一)多元文化的冲突
我们首先对文化一词进行本文中的定义,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
多年来,因为我国主流文化的强势及高校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的缺失,高校辅导员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我国多元文化对不同来访学生的影响,多元文化成为咨询关系中较边缘化的因素。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民族差异、宗教信仰差异、价值观差异等等都成为多元文化的表现形式,越来越走近人们的视野,越来越影响高校辅导员与来访学生间建立较为专业的心理咨询关系。文化的多样性已越来越成为专业关系中所关注的中心问题。
由此可见,当代大学生文化背景的多样性对高校辅导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高校辅导员不能保持对多元文化的敏感性,不能从以上四个因素提升自身对多元文化背景人群的胜任力则无法实现将来访学生的利益放置首位,导致以下利益冲突的产生:
第一,因语言差异产生利益冲突。语言是多元文化的表现形式之一,语言的差异无疑是高校辅导员与来访学生交流时的一大障碍。语言不通造成的障碍会使得高校辅导员不能确切了解来访学生情况,影响高校辅导员专业知识技能的应用,造成二者间的利益冲突。
第二,因文化差异产生的利益冲突。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的高校辅导员可能对同一来访学生的诉求作出不同的评估与判断,使用不同的疏导方式。很多情况下也会延伸到日后的咨询关系与师生关系中,影响高校辅导员学生工作的开展。
(二)双重关系或多重关系的影响
在心理咨询的过程中,高校辅导员和来访学生都应该以单一的态度对待二人之间建立的咨询关系。尤其是高校辅导员,应该时刻遵守伦理守则,保持清晰的伦理学界限,将来访学生的利益放置首位,为来访者提供专业的服务。来访学生也应对高校辅导员持有足够的信任,相信高校辅导员在咨询中会尽己所能帮助自己,而不是以消极的态度揣测是否需要在咨询中作出其他行为以换取高校辅导员的全力帮助。然而,如此要求对咨询双方来说都存在相当的困难。
(三)权力失衡的后果
在咨询关系中,高校辅导员与来访学生之间应当保持一种平等的咨访关系。但本文认为这种平等仅仅限于人格的对等,而不是权力的平等。来访学生是因为种种困难才与高校辅导员建立咨询关系,来访学生处于需要帮助的弱势地位,并且大多数来访学生不具备心理咨询的相关知识,在咨询关系中很大程度上只能选择信任高校辅导员,依从高校辅导员的要求。而高校辅导员受到过必要的专业教育,经过专业的执业考核,拥有一定的职业胜任力,在咨询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负责引导来访学生达到理想的咨询目标。
三、利益协调的方法
上文集中讨论了利益冲突产生的原因,利益冲突的产生不仅仅损害了来访学生的利益,更不利于高校学生工作的开展。因此,必须有恰当的方法来协调咨询关系中产生的利益冲突。针对上文提到的三点原因及心理咨询行业的伦理守则,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利益协调,保证来访者的利益和行业的持久发展。
(一)重视多元文化发展
与美国等心理咨询行业较为成熟的行业相比,我国高校的心理咨询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对多元文化的认知也刚刚起步,还未能深入到心理咨询的核心。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心理咨询的来访学生范围逐渐扩展,会涉及到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经济地位等等千差万别的来访学生。这就要求高校辅导员必须重视多元文化在咨访关系中的重要性。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改善多元文化边缘化的问题:
第一,在高校辅导员的培训、考核中,对多元文化的伦理敏感性和对多元文化来访者的胜任力都应成为学习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只有在受教育的过程中不断强调多元文化的重要性,获取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使高校辅导员在咨访关系中意识到多元文化的存在,灵活的选择适合的专业技术。
第二,根据我国文化多样性的特点,结合欧美成熟的行业伦理守则,完善高校心理咨询伦理守则中有关多元文化的内容,使其更具指导意义。
第三,如果高校辅导员认为自身应对多元文化背景来访学生的专业能力有所欠缺,则应该尽快将来访学生转介给有胜任力的专业咨询师。
(二)规避双重关系
2002年版的美国《心理学工作者的伦理学原则和行为规范》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一版)都明确指出双重关系对专业判断力有不利影响,可能伤害和利用他人,所以应避免与来访学生建立双重关系。鉴于这样的文化传统,高校辅导员在对待双重关系时应采取分而治之的态度:
第一,面对符合社会风俗的初步的社交型的双重关系,例如来访学生赠与高校辅导员礼物,高校辅导员认为其有利于增进学生对自身的信任,有利于咨访关系的,应及时备案,尽量使此类双重关系的发生规范化。
第二,高校辅导员应积极遵守行业伦理守则,避免与来访学生建立负面双重关系。一方面,不主动与来访学生建立负面双重关系,特别是剥削性的双重关系,例如商业关系、性关系。另一方面,面对来访学生更深层次的社交要求也应按照伦理守则的规定委婉拒绝。
(三)权力的制约
高校辅导员在咨访关系中的权力是其专业知识及职业职责赋予的,高校学生工作承认其有能力建立并维护一段高度信任的咨访关系。只有高校辅导员充分认识其所拥有的权力并审慎地利用它才能始终将来访学生利益置于首位。一旦高校辅导员违背了职业伦理守则,就会导致权力失衡,将自身私利置于来访学生利益之前。要想避免权力失衡,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将职业伦理守则作为权力制约的重要标准。在高校辅导员考核过程中加大对伦理守则掌握和应用的考核比重,使伦理守则在咨访关系中不再是生硬的条款,而是深入高校辅导员内心的价值观,可以更加直接有效地指导高校辅导员的心理咨询工作。
第二,高校辅导员应对咨访关系中的权力差异保持敏感性。对权力差异的及时察觉有利于高校辅导员认识到权力的失衡,并进一步认识到这种差异对来访学生利益的侵犯,从而对自身的行为方式进行调整。
第二,加强督导的监督作用。督导对于经验尚浅的高校辅导员有很大的帮助作用,可以通过教导与建议、示范、支持、分享等等方式来指导高校辅导员应如何保持在咨访关系中权力的平衡,监督高校辅导员不滥用权力。
(四)咨询师的自我关怀
虽然高校辅导员的心理咨询工作是一个帮助学生排忧解难的职能,但归根结底高校辅导员也只是一种职业,心理咨询只是其工作的一部分,其仍然具有普通公众具有的人格弱点,仍然和普通公众一样有情感诉求。同时,高校辅导员因其本身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更难承认自身也有寻求心理咨询帮助的需求,总是认为可以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自我调整。这一观点显然是片面的,因此,很多高校辅导员很容易将自己对私人感情、经济利益、人际关系等诉求加之于来访学生,从来访学生身上满足自己的需求。这样一来则不可避免的会导致上文提到的双重关系和权力滥用,导致自身专业技能的发挥,损害来访学生的利益,造成权力冲突。由此可见,高校辅导员必须加强对自身的自我关怀:
第一,高校辅导员应承认自身对情感、利益等方面的诉求,承认自身在压力下也需要进行个体咨询,并且这一切都与自身的专业能力无关。在工作中,一旦意识到自身的需求应积极的自我调整,通过工作外的私人社交来满足自身诉求,或者及时接受督导,避免在工作关系中满足个人私利。
第二,高校辅导员应该重视自我关怀,不用仅仅使用零星时间进行自我关怀,而应将其作为个人专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在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培训中也应更加重视高校辅导员的自我关怀问题,帮助高校辅导员建立更为正确的观念。
高崇(1987-),男,湖北医药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辅导员,助教,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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