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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代音乐美学角度浅析汪立三钢琴作品《书法与琴韵》

2017-01-28陆玉婷

黄河之声 2017年5期
关键词:琴韵意向性现象学

陆玉婷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06)

从现代音乐美学角度浅析汪立三钢琴作品《书法与琴韵》

陆玉婷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06)

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在构建新的音乐美学体系的同时,也为音乐作品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和见解,本文将通过几种美学观点进一步分享汪立三钢琴作品《他山集》之一《书法与琴韵》的演奏要领、作品原作的理解等几个方面,旨在于将现代美学与表演艺术相结合,从学习者的角度将乐曲演奏更大限度的融入当代人的审美感,从而使这首作品焕发出新的色彩。

现代音乐美学;钢琴作品;《书法与琴韵》

一、从现象学美学和现代释义学方向看待音乐原作

(一)从现象学美学角度分析《书法与琴韵》原作

首先,以现象学美学的角看来,音乐作品的原作通常是由两种因素构成,其一是作曲家对某一事物的认知;其二是记录作曲家将内心情感谱成乐曲的基础——乐谱。也就说明,作品的内容是包括作曲家创作背景、作曲家灵感的乐思以及乐谱本身等。而乐谱本身所具有不精确的因素且并不能完全表达出作曲家所思所想,所以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基本的框架,而进一步的创造和丰富必须源于人的意识的意向性对象。从作品总体内容上看,作曲家所作想法深深的扎根于中国古老文化中。《书法与琴韵》这首乐曲用序曲和赋格的形式分别表现了中国的古老文化“书法”与“古琴”,用独特的音乐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广阔内涵。在演奏中应突出中国民族文化背景下对于书法和古琴的理解,赵沨先生曾感言:“音乐是流动的建筑,而书法兼而有之”。也栩栩如生的描绘了书法与音乐的线条是紧密联系起来的,对于理解汪立三先生将书法与音乐相结合的做法进一步深化。

(二)从现代释义学角度分析《书法与琴韵》原作

作为演奏者的我们,对作品的诠释,也必须建立在特定历史时代以及作曲家生活背景下。从音响结构自身去进行解释和分析作品是基础的,但着手找到第一手资料,再从中探寻乐曲的内涵和思想也是在表演音乐作品时表达对乐曲的理解和释义。《书法与琴韵》的创作者汪立三先生本身出自于书香门第世家,尤其喜欢民族艺术和传统艺术,特别是在绘画上也有着一定造诣。所以《书法与琴韵》这部作品也是在他个人的喜好与对传统文化的了解中所悟的。他把书法中的横竖线条化为音乐线条,抑扬顿挫,时急轻重的有所表达,将书法中的“狂草”的风格用音符所替代。而“琴韵”展现的是古老乐器古琴的韵味,贯通模仿古琴的泛音音响效果,带来空旷、梦幻般的意境。对于原作我们应建立在作曲家的立场上,不轻易改变创作者的初衷,历史的对待作品,在演奏作品时应能让人体会出作品起初就具有的基本方向。

二、从现象学美学和现代释义学方向看待音乐表演

(一)从现象学美学角度看待《书法与琴韵》表演

现象学美学观点认为音乐是一种意向性对象,也就是意识所涉及的对象。而这种观点下的作品是创作者的意向活动产物,它不是仅仅指作品中声音组织的物理关系,更多的是要达到声音组织的意向性内容。在《书法与琴韵》中也是如此,若不了解作曲家的创作构思,只是单纯的将作品中的声音因素表达出来是无法达到更高的艺术层次的。作曲家在曲前的题词中就写到:“我想登上另一个山头去回顾、去瞻望等等”。这曲前题词一出,就已明显的看出作曲家将文化深深的涵盖在音乐中,不像是一条普通单纯的手指练习一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内容。它饱含了满身的情愫,这是音乐作品当中的非声音因素,也就是意向性对象。这种灵活的“一笔式”的狂草气质以及“清如溅玉,颤若龙吟”的古琴韵味并不是靠着不断的技术训练而获得,而是更多的依赖于表演者的音乐素养和文化底蕴。只有理解的东西才能更深刻的感觉它,表演者只能更多的去了解“书法”的特征、“古琴”的韵律等才能对音乐的内涵有着一定的把握。

(二)从现代释义学角度看待《书法与琴韵》表演

现代释义学认为,解释者存在自己独有的视界,其一是对音乐历史的追求,并对音乐历史意义做出解释;其二是要解释者必须存在自己的视界,用现代美学的观点对音乐作品做出新的释义。也就是说在演奏《书法与琴韵》这一作品时,不仅仅要再现当时历史背下的时间艺术,更重要的是在当前审美下作出新的、富有创造性的填充,来进一步丰富音乐作品的内涵。《书法与琴韵》这首作品是依据西洋体裁形式所创作的,运用中国五声音阶将先进的作曲技术与中国音乐内容相结合。在80年时,演奏《书法与琴韵》偏重对体裁形式的强调、对曲式框架的强调;而在如今,在当代审美的视界下,更强调的是对传统文化的阐释。如前段表现“书法”的序曲,音乐旋律像是横竖线条;和声似是书法中的“墨块”;节奏似是书法字体的大小;力度似是运笔上的疾与徐,这种对比是在新时代新审美的情况下,听者们更加重注的情愫。

三、从现象学美学和现代释义学方向看待音乐表演创造

(一)从现象学美学角度分析《书法与琴韵》的表演创造

现象学美学提出音乐作品是意向性对象的理论,从根本上为音乐表演的意向性活动规定了方向。也就是对于音乐作品这个意向性对象进行意义的填充与丰富,并由此来体现表演的创造性。乐谱本身是一份毫无生气的资料,而如何将乐谱中的音符演绎成生动的音乐形象就在于二度创作上了。首先表演者应对作品有一个整体性的理解,这既包括了理性认知也包括了感性认知。在演奏作品的同时,理解创作者和作品的材料,进入作者本人的思维,想他所想,悟他所悟,从而使得演奏者的意向性内容忠于作曲家的意向性内容。如在形容“书法”的序曲当中,原谱中基本未出现其他表情记号,这便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二度创作空间。1—4小节,是“书法”部分的主题,音域宽广,气势雄壮,表达出了书法当中古朴、凝重的味道。而第5—7小节就能开始作出不同的处理,它像似“书法”狂草中阴柔的笔画,力度较轻却又有力透纸背之感。8—10小节的氛围,又与之前的几小节形成较大的对比。从音响的高度、密度上显而易见的就能观察出“狂草”的不同笔画,这句更带有着是“马奔绿野,笔走龙蛇”的气势。紧接着的后句有着“刚柔相济”巧妙结合之感,像似书法中浓厚的笔墨与枯笔相结合。这些都是我们对作品的二度创作的成果,同样也是建立在作者意向性线条上的成果。

(二)从现代释义学角度分析《书法与琴韵》的表演创作

从历史释义学的观点来看,要求演奏者从对作品相关的历史背景中寻求创作者的意图,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现代释义学在音乐表演创作中提出站在音乐表演者的现实视界的立场上,从当代的审美观念中将作品重新剖析,使音乐作品通过当代的演奏呈现出别样的光彩。也就是说我们在对《书法与琴韵》的表演创作中,在某一时期我们注重作品的框架;在某一时期我们重点突出传统文化感受,这是随着人们对古老文化的认知以及对新时代审美的了解所改变的。从当下看来,更加侧重于《书法与琴韵》中“中国风”的探析。古琴是中国最古老的乐器之一,在此用钢琴模仿古琴当中的滑音或刮奏,如倚音,采用小三度模式,本在五声调式中属于级进音程,但在古琴上却可以通过按弦得出滑音;如其中的特殊奏法——黑符头的音触键后迅速离开,小二度的碰撞模仿着颤吟般的音响,其实这是对古琴按音吟揉手法的一种模仿;再如分裂八度,不是惯用的从下至上,而是少见的从上至下,也是因模仿了古琴当中的音响韵味。在现代审美观下,我们必须紧抓中国传统音乐的特征加以强调,才能体现中国音乐的“韵味”。

四、结语

以上是笔者在对现代音乐美学的学习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与自我钢琴专业本身相联系的构思,从现象学美学以及现代释义学的观点学习中国钢琴作品《书法与琴韵》。笔者望站在学习者、探究者的角度旨在浅析二者之间的联系,望这种个体特征能给广大学习《书法与琴韵》的钢琴爱好者们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1] 代陌生.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汪立三钢琴曲#F商书法与琴韵中的“中国风格”探析[J].黄钟,2004,02.

[2] 雒晓燕.中国钢琴作品演奏中“神韵”的展现[N].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04.

[3] 蒋存梅.从“意向性”看音乐表演的美学问题[M].云南艺术学院学报,1999,03.

[4] 韩锺恩.音乐美学基本问题[J].黄钟,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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