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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全县乡镇林业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思考

2017-01-28

法制博览 2017年24期
关键词:天全县渎职犯罪林业站

高 伟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四川 天全 625000

关于天全县乡镇林业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思考

高 伟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四川 天全 625000

近年以来,全球生态不断变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越来越差,天全县作为林业大县,虽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加强了投入和管理,但是破坏生态的案件发案率也高居不下。在此背景下,天全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由反渎职侵权局开展“林地行动”,严查近年以来破坏生态案件背后存在的渎职犯罪,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主要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查处渎职犯罪,帮助相关部门建章立制,督促相关人员尽职尽责,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捍卫生态安全。

行政执法;涉林犯罪;渎职;玩忽职守

天全县位于四川盆地西部边缘,总面积2400平方公里,林地面积约143488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约18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高,森林资源丰富,动植物物种较多。但近年来涉林刑事犯罪案件居高不下。据统计,从2010年12月至2015年9月期间,县检察院共受理涉林刑事犯罪案件11件32人,涉及罪名有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等。乡镇林业部门管理的资源多、审批多,乡镇林业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情况复杂,容易成为渎职犯罪多发易发的领域。近年来,通过开展“林地行动”,即清查近年来涉林犯罪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的小专项行动,查处了三个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3件3人。

一、乡镇林业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表现形式多样化

查办的3起涉林渎职犯罪案件表现形式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犯罪表现。在查办的思经乡林业站杨某某玩忽职守案中,该林业站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划定了明确的管护范围,但是杨某某不履职尽责,不去巡查管理,导致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杨某某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内滥伐林木无人发现和制止;在查办的小河乡林业站曹某某玩忽职守案中,在明知采伐现场监管人员韩某从未到伐区进行现场监管的情况下,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导致滥伐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制止;查办的新场乡林业站何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案件中,何某某发现杨某某在无证采伐林木,在多次制止无效的情况下,不及时上报,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放任杨某某无证采伐长达1年左右的时间,造成严重后果。

(二)犯罪主体明确

查办的3起涉林渎职犯罪案件,全是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人员,其中2人是乡镇林业站站长,1人是乡镇林业站副站长。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职位不高,还要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工作环境艰苦、收入待遇低,但是职责重要,管辖范围广,权力很大,成为渎职犯罪的高发群体。

(三)犯罪后果严重

查办的3起玩忽职守犯罪,其背后的滥伐林木犯罪经过法院判决认定,思经乡的杨某某滥伐林木案件采伐林木面积为11.12公顷(166.8亩),采伐8996株,采伐蓄积957.1立方米;小河乡的谢某某等人越界采伐林木5884株,越界采伐蓄积1431.2立方米;新场乡的杨某某滥伐林木案件采伐林木面积为4.44公顷(66.6亩),采伐2938株,采伐蓄积300.6立方米。基层林业人员渎职往往都会造成森林资源遭受巨大损失,林木被滥伐、盗伐,野生动物被虐杀,植被遭受严重破坏,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人类的健康、长远发展。

二、乡镇林业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原因

(一)监管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

通过办案发现,许多乡镇林业工作站没有详尽的职责分工,职责分工没有正式文件,林业站站长权力高度集中。比如在辖区内凡涉及林木审批、运输证办理等采伐事项,都是站长说了算;有的采伐人员和林业工作人员都是左邻右舍,抱着睁只眼闭只眼没出事就算了的心态;部分林业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不能及时掌握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的甚至对林木采伐的基本规程都不甚了解,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较差,许多乡镇林业工作人员置法律于不顾,违反森林法规,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导致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二)工资待遇低,职业归属感差

通过统计,天全县目前15个乡镇共有38名林业工作人员,其中有18人是正式的事业人员身份,20人是自聘人员,这18名正式人员多是近年来招录的,而主要在各乡镇负责的都是以前自聘的20名工作人员。查办的三名林业站工作人员身份虽然是站长,但是都是与天全县林业局签订劳务合同的自聘人员,由于身份问题,他们的工资待遇不高,但是工作任务繁重、地处偏远,工作环境艰苦。这样的现状造成部分乡镇林业人员心理不平衡,有些林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对工作积极性不高,作风涣散,职业归属感差,难于履行职责。

(三)人员、经费保障不足

虽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基层林业工作站的人员要落实编制,经费要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通过办案发现,我县的多个乡镇林业站是落实了相关人员编制的,但是实际在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却是不足编制数量的,也没有正常稳定的工作经费保障和基本物质保障,导致很多工作难以正常开展,难以满足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各项管理需求。

(四)人员管理和制约机制不健全

在人员管理方面,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乡镇林业工作站进行指导和管理,但是在实际日常的业务工作中对乡镇林业站的管理比较随意,有的甚至是疏于监管,许多林业工作人员还担负着乡镇安排的包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则认为林业站是林业部门下属单位,是否汇报林业方面的工作、林业工作开展情况怎样与乡政府无多大关系,甚至认为管多了得罪人,影响关系。这样就形成双方均未完全尽到监督管理职责,造成管理失控、监督不到位或监督力度不够。

三、如何预防乡镇林业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一)加强乡镇林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林业部门应根据法律政策规定、时代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加强林业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专项业务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基层林业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水平、爱岗敬业思想,建立起一支真正适应和胜任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的林政执法队伍,要充实基层力量,加强从专业院校招录高素质人员充实到基础林业队伍。要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林业人员接受系统业务知识培训,定期考核,使其及时掌握林业方面的最新知识、技术,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加强基础设施投入,改善福利待遇

改善乡镇林业站的工作条件和职工福利待遇。在现有的条件下尽可能解决办公经费、交通工具等问题,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加大对森林监管的科技投入,实现运用高科技手段监管森林,使森林监管工作步入现代化管理轨道。不断增加职工福利待遇,尤其是加大对自聘人员的待遇改善,建立完善更切合天全实际的考评办法,确保其权、责、待遇相匹配。

(三)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县级林业行政部门应根据林业行政执法的特点和要求,针对乡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林区巡查、林木采伐全程监督制约机制和举报投诉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林业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行为,加强对退耕还林、公益林等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加强对森林资源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核发和征占用林地审批等行政许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乡镇林业工作人员的管理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林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堵塞乡镇林业工作人员管理漏洞,杜绝双重管理导致的无人监管,确保乡镇林业工作人员的工作重心在林业方面,乡镇林业站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最前线,管理好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就是在源头上做好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1]天全县地方志办公室.天全年鉴[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4.

[2]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相关文件选编(林业资源部分)[z].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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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95-4379-(2017)24-0146-02

高伟(1986-),男,汉族,四川天全人,本科,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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