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红楼梦》评点论金钏及其“情烈自尽”
2017-01-28何红梅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何红梅[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 山东 曲阜 273165]
红楼女子评点(一)
清代《红楼梦》评点论金钏及其“情烈自尽”
⊙何红梅[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 山东 曲阜 273165]
金钏是与袭人、鸳鸯、平儿一等的丫鬟,也是贾府第一个自杀的丫鬟。清代《红楼梦》评点对金钏的关注集中在其美、其死、私祭、借影等方面。关于金钏之美,重在发现金钏仿佛洛水的容貌与姿色。至于金钏之死,重在讨论金钏含耻辱情烈而死的原因,或主王夫人(或有宝玉)逼死,或自己找死。论到宝玉之祭,重在强调金钏之于宝玉的投井之情,亦叹宝玉之多情。至若宝钗之影,重在分析金钏之于宝钗的影射意义,比较细致入微。不过,书中钏为钗影叙述不止于此。
清代 《红楼梦》评点 金钏 含羞自尽
金钏,王夫人房中的丫鬟,姓白,有妹唤玉钏,也是王夫人房中的丫头。正式出场在第七回,与香菱一起出现。第三十回写她为贾宝玉所恋,被王夫人发觉,逐出贾府,后投井而死。第三十二、三十三回各曾叙及,第四十三回宝玉出城,为之私祭结束。按照清代评者张新之的说法,《红楼梦》叙事中“不得其死者九人”(第十五回回末总评),有金哥在前,却首列金钏。姑且不论张新之评中的感情色彩,单据第三十一回湘云亲自分送戒指,可知金钏地位与鸳鸯、袭人、平儿属于一等。书中写她善良地“叹息伤感”(第七回)香菱身世,俏皮地奚落“一步挪不了三寸”(第二十三回)的宝玉,开朗地“跟了凤姐儿”(第二十九回)去清虚观看戏,故而“金钏之死也使人惜”。据粗略统计,《红楼梦》写到的死亡人物至少五十个以上,金钏是荣府里第一个自杀的丫鬟,且上了回目——“含耻辱情烈死金钏”。清代《红楼梦》评点对金钏的关注,多集中在其美、其死、私祭、借影等方面,择要如次。
其一,金钏之美
关于金钏容貌,书中在其生前没有实写,死后也是虚写。只有生前“宝玉见了他,就有些恋恋不舍”(第三十回)似及容貌的记述,死后旁人“气性大”“糊涂人”(第三十二回)“含羞赌气自尽”(第三十三回)等都不及容貌之类的评说。然而,园中诸女,皆有如花之貌。那么,金钏其貌若何?恰如焙茗祝词所描述的:“想来自然是那人间有一、天上无双的极聪明、极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了”(第四十三回)。清代《红楼梦》评点亦有所发现,认为金钏貌似洛神之像,实即“以洛神例之”(王伯沆第三十九回批)之意。
第四十三回宝玉私祭金钏,来到水仙庵。庵内供的洛神虽是泥塑的,却真有“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之态,“荷出绿波,日映朝霞”之姿。宝玉不觉滴下泪来。姚燮故作疑问:“是其神邪,抑似其人耶?”根据其后所批“是念井中之瘠,非思洛水之神”,“伴其滴泪之人,惟有后之坐廊檐下者”——“坐廊檐下者”即玉钏,可知此处“其人”是指金钏,亦即“神”“似其人”。洛神就是宓妃,伏羲氏的女儿,拥有风华绝代的美貌。那么,宝玉对此妙像何致伤心?佚名氏批曰:“想神貌仙姿或与金钏儿相仿佛”(第四十三回评)。如此,金钏岂止貌美如花,而是直追洛神。这一虚写之笔,王伯沆非常赞赏,认为作者“写金钏之美,全从镜中取影,极八面玲珑之妙”,后文写宝玉祭毕回府,又“借玉钏一点,骨髓灵通”(第四十三回批)。
其二,金钏之死
书中围绕金钏之死,前前后后有四回文字写到。第三十回写金钏被撵,第三十二回写金钏投井,第三十三回宝玉因之被打,第四十三回宝玉私祭金钏。清代《红楼梦》评点除了指出俗语“金簪儿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竟成了金钏跳井的谶语,金钏以羞死是“衬袭人之不死”(黄小田第九十二回夹批),还批评了金钏死后宝钗的“无耻”(王伯沆第三十二回批语),贾环的“毒口”(东观主人第三十三回侧批)“搬舌”(王希廉第三十三回回末总评)等,更为值得注意的是,清代《红楼梦》评点着重分析了金钏致死的原因。
姚燮认为,金钏投井,“王夫人使之也,宝玉其次也”(第三十三回回末总评)。因为宝玉胆敢向夫人处讨金钏到自己房中去,一定是宝玉房中的丫头从王夫人处讨来的居多,不然,宝玉怎能不考虑王夫人之许讨不许讨,而对金钏“竟曰讨你去耶”?是王夫人对宝玉“纵于平日,而责于一时”,而“亲之溺爱,往往如此,吾于王夫人又何责焉”(第三十三回回末总评)。在此事上与姚燮宽容王夫人不同,张子梁“愿阅者另打点一双眼睛观王夫人也”(第三十二回回前总评)。在他看来,金钏之死并非自寻死路,而是“有死之者也。谁死之?王夫人死之也”。假使当时听闻金钏和宝玉二人私语,王夫人姑且忍耐一下,从容地以他故使之离开,那么金钏就可以不死,可是“王夫人计不出此而竟打之骂之,且立时逐之”,致使纷纷乱乱,合府皆知,“谁无羞恶?不死何待”?夫天下情则必烈,烈则必情,“曰含耻辱,无地自容也”。故而金钏必死无疑。得知金钏死后,王夫人徒以自悔自怨,莫可挽回,而“区区新衣一套,埋送银五十两遂可盖其衍乎”?至于王夫人本系心地忠厚,此过亦成于无心云云,本不足取信。倘若此事属一时气急,不暇深思,后来晴雯、蕙香、芳官等人,“死者死去者去,岂亦尽无心之过与”(同上)?因此,王夫人并非“贤媛”(第七十七回回前总评),阅者且不可错认了王夫人。再说王夫人持家“一味严峻,亦非和气致祥之道”(王希廉第七十七回回末总评)。类似的,王伯沆认为,金钏乃一“有气骨人”(第三十回批),并非王夫人口中的“小娼妇”,也未行王夫人最恨的“无耻之事”(同上),却遭撵逐,素来“宽仁慈厚”(第三十回)的王夫人未免刻薄寡恩,因而这四个字“不合”王夫人为人实情(第三十回批)。张新之则由此概而言之:“凡此考语,都是似是而非”(第三十回夹批),目光着实犀利。
还有一种看法出自哈斯宝。他认为金钏同宝玉嬉笑调情,性属轻薄,毫无妇女之态——“这便是找死的根由”(《新译》第九回批)。其实,金钏与宝玉戏谑,不止一次。在这次调笑之前,第二十三回有写金钏奚落宝玉时说:“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渍的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了?”这段充满“风情浪态”(佚名氏第二十三回评)的文字中,哈斯宝发现金钏“找死的根由”,张新之也说“淫艳之极”(第二十三回夹批)。可巧的是,当时贾政正在王夫人房中商议事情,在场的只是丫鬟彩云、彩霞、绣鸾、绣凤等人,似乎没有什么不妥。与哈斯宝不同,其他评者如王希廉之“为后事伏笔”,姚燮之“为后文投井埋根”,张子梁之“为三十回调金钏伏线也”等,则着眼于第二十三回的结构意义,未及“死之者”为何。这些评语中即便难免有此一指,也不曾落到“找死”二字,哈斯宝自言“就金钏之事略作评论”(《新译》第十二回批)便做到了,何其峻切!平心而论,若从金钏之死事出有因的角度来说,王夫人等脱不了干系,金钏所行也有欠妥之处:不谙世事有之,情烈清洁亦有之。寄身“闺门之内,亦成势利之场”(陈其泰第一百零一回眉批)的贾府,金钏比之贤袭人的“不为越礼”(第六回)可谓清洁,比之俏晴雯的“担了虚名”(第七十七回)可谓情烈。故而金钏自尽虽离不开环境因素,更是性格使然。因为“用自己的双手结束自己生命的人,是至死都凭情感做事的人”。
其三,宝玉之祭
第三十三回贾环搬舌,祸由死金钏,宝玉几死于打。第三十四回宝玉昏迷中看见金钏哭说为他投井之情。第四十三回宝玉水仙庵私祭金钏。在水仙庵后院井台,宝玉“掏出香来焚上,含泪施了半礼”。清代《红楼梦》评点认为这是“宝玉痴情,不忘金钏”(陈其泰第四十三回总评)。佚名氏则为之详解,说金钏为宝玉而死,其义不能忘,其情不可恝,然亦无可慰藉处;有此一祭,“金钏之目瞑矣”(第四十三回评),宝玉之情至矣。因为金钏与凤姐同一天生日,贾母高兴,尤氏又办得十分热闹,两府上下人等也都来凑趣,又是诗社头一日的正日。宝玉虽痛念金钏,欲往祭奠,其势万不能抽身。然宝玉偏于万不能抽身之际,居然抽身而往,不顾凤姐见怪,贾母悬心,众人骇议,殷殷然远出北门,竭诚致祭。“盖非此不足以见宝玉之情,不足以慰金钏之死”(同上)。那么,宝玉为何选在水仙庵呢?金钏毕命之井,既不便哭临;未表之愤,又无从认拜。茫茫大地,将向何处招魂;隐隐北门,幸有洛神遗像。仙既名水,水府应其职司;井不同源,源流总皆汇合。虽才人之笔,大抵寓言;而精诚所通,亦能感格。“此宝玉之所以出北门之外而祭於水仙庵也”(同上)。如此看来,宝玉不祭于金钏殒命之井而祭于水仙庵之井,实乃自觉天下之水总归一源,胸无拘墟之见。而芳魂有感,香魂多情,想那金钏“受祭的阴魂”(第四十三回)也可得以告慰了。
其四,宝钗之影
《红楼梦》写人多“从影处着笔”(《红楼梦读法》),擅长借影说形,在形影的相互关联中,从整体上显现出多方面的深刻丰富的含义。所谓影,通常是指镜中照影,水中倒影,光线下的投影等。影之于形,既有纤毫不爽之同,又有实物虚像之异。红楼叙事中,除了袭人是宝钗的影子,金钏也是宝钗的影子。清代《红楼梦》评点认为,金钏和宝钗“互相映射”(甲戌本第七回夹批),并对此探幽烛微,多有论析。
张新之认为,“金钏是宝钗,不容更易”(第三十二回夹批)。书中用“金簪儿掉在井里头”预示了金钏投井的悲剧,张新之还发现了由金钏影射到宝钗及其金玉姻缘的关系,即“金簪,金钗也。金玉姻缘到底是有,井则明说本事”(第三十回夹批)。宝玉与金钏调笑时送给金钏自己带的香雪润津丹,张新之称这丹名“殊为雅艳”,丹名中的“香雪是冷香丸,润津预透跳井”,而“冷香丸”就是宝钗治疗“热毒”服用的“海上方”。于是,王夫人“打骂金钏,是乃打骂宝钗”,因为盛暑之下“热毒方张,必须抑制”(同上)。金钏羞忿不已,投井而死,死在府中“东南角上井里”(第三十二回),而宝钗之前居住的梨香院也在东南角。字面关合,张新之意有所指。尤其是宝钗舍衣妆裹金钏时说的“他活着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又相对”(同上),成为张新之认定金钏就是宝钗影子的最直接的依据,而佚名氏、王伯沆等只是从中看到了宝钗对王夫人“要结直到十二分”(佚名氏第三十二回评)式的笼络,正是“作者恶钗处”(王伯沆第三十二回批)。至于王夫人之欲用黛玉新衣妆裹金钏云云,张新之的判断是:“惟恐人以金钏情烈划到黛玉身上,故着此段”(第三十回夹批)。
另外,王伯沆批金钏之姓“白”“与雪同色,宜其不吉也”(第三十回批),联系其批“雪雁”之名云“‘雪’者,薛也”(第三回批),可知金钏之姓与宝钗之姓应该也是提示二人“互相映射”的,因为王伯沆在金钏首次出场时就已经感觉到,不在王夫人处点金钏,而在薛姨妈院中点金钏,“作者尤有意也”(第七回批),只是没有明说而已。
综上,金钏作为与袭人、鸳鸯、平儿一等的丫鬟,作为荣府第一个自杀的丫鬟,她的容貌性情,书中没有明记却清朗生动;她的赌气投井,唯有宝玉痛祭却情烈撼人。清代《红楼梦》评点对金钏这一形象也予以了较多关注,集中在其美、其死、私祭、借影等方面。关于金钏之美,重在发现金钏仿佛洛水的容貌与姿色。至于金钏之死,重在讨论金钏“含耻辱情烈”而死的原因,或说王夫人(或有宝玉)逼死,或云自己找死。其实,金钏自尽既缘于性格,也有环境的逼迫。“耻辱是王夫人加于她的。她被赶出园子后,名声受损,也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只剩下了一个苍白的生命符号,在这种情况下,她就毫不犹疑地抹去了这个符号。情烈是心寒后的愤怒、受屈后的抗争——她无法在这样一个人情冷漠、是非颠倒的环境中继续生存,当时的环境也容不得她。”金钏之死,体现出作者“把人物悲剧的根源,直追寻勘探到社会的最深处”的一种深厚性,而不仅仅是在“错误的时间做了错误的事”。论到宝玉之祭,重在强调金钏之于宝玉的投井之情,亦叹宝玉之多情。至若宝钗之影,重在分析金钏之于宝钗的影射意义,比较细致入微。不过,书中钏为钗影的叙述当不止于此,特别是二人与“金”相关者有多处。单宝钗与“金”的关系就有:嫂子名夏金桂,丫鬟名黄金莺,一把金锁从不离身。更兼第五回有关宝钗的判词中有“金簪雪里埋”一句,金钏之妹“白玉钏”与宝钗之婢“黄莺儿”在第三十五回联袂出现,都是在关合钏钗二人。还有二人之姓,除了清人指出的“白”由“雪”而“薛”的旨意,宝钗与“雪”也有多方关联。如宝钗姓“薛”,谐音“雪”,住的房子如“雪洞一般”(第四十回)没有陈设,吃的“海上方”叫冷香丸,整个就是“雪堆出来”(第六十五回)的冷美人。另外,“钗”为头簪,“钏”为手镯,都是女子首饰之物,属于一体。而金钏之于宝钗的意义,除了不祥——“全书凡见‘金’字,无一祥者”(王伯沆第七回批),更多在于暗示宝钗性格中的真率烂漫。那么,金钏的死就不会是宝钗一个影子的简单失落,当意味着从此以后宝钗身上发生了一些彻底性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书中的金钏虽然一闪即逝,不过她与晴雯一样,都是“现女儿身,全受全归,死亦何憾!”
注释
① 《红楼梦》评点,从乾隆十九年(1754)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到完成于1938年的王伯沆评点《红楼梦》,四十多家中可见者有二十多家。本文“清代《红楼梦》评点”是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脂砚斋、东观主人、王希廉、陈其泰、张子梁、哈斯宝、张新之、黄小田、姚燮、佚名氏、王伯沆等十余家。张子梁《评订红楼梦》,今藏于山东省图书馆。
② 本文所引《红楼梦》正文皆据郑庆山校《脂本汇校石头记》,作家出版社2003年版。
[1] 冯其庸.八家评批《红楼梦》[Z].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 1991.(按:王希廉回评、张新之评及《读法》、姚燮评皆据此本,特殊情况另注)
[2]诸联.红楼评梦[A].一粟.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C].北京:中华书局,1963.
[3] 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Z].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1985.
[4]佚名氏.读《红楼梦》随笔[M].成都:巴蜀书社,1894影印本.
[5]李汉秋,陆林.黄小田评点《红楼梦》[Z].合肥:黄山书社,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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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阿贝尔·加缪.荒谬和自杀[A].西西弗的神话——加缪荒谬与反抗论集[C].杜小真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9]刘操南.桐花凤阁评《红楼梦》辑录[Z].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
[10] [法]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Z].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
[11]莫莉.宿孽总因情——由金钏看美与美的毁灭[J].红楼梦学刊,2009(3).
[12] 薛瑞生.不依古法但横行[A].红楼采珠[C].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86.
[13]何彩霞.错误的时间做了错误的事——论金钏儿之死的偶然性与必然性[J].语文学刊,2011(6).
[14]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A].一粟.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C].北京:中华书局,1963.
作 者:何红梅,文学博士,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古代文学。
编 辑:康慧 E-mail:kanghuix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