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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士族研究的现状与省思——以姜士彬《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为中心

2017-01-27

中国中古史集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士族中古研究

伊沛霞(Patricia Buckley Ebrey)的《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 of Early Imperial China: A Case Study of the Po-ling Tsui Family)与姜士彬(David G.Johnson)的《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被誉为欧美士族研究的“双璧”。前者采用个案方式探讨中古士族问题,研究模式在大陆学界大放异彩、风靡一时,掀起了一股士族个案研究的热潮。[1]Patricia Buckley Ebrey, 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 of Early Imperial China: A Case Study of the Po-ling Tsui Famil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8.中译本见〔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范兆飞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比较重要的中文书评,参见周一良:《〈博陵崔氏个案研究〉评介》,原刊《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1 期,后载氏著:《魏晋南北朝史论集续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91—201 页;仇鹿鸣:《士族研究中的问题与主义——以〈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4 期。相比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前者,国内学界对于后者却知之甚少。实际上,姜士彬先生的《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一书(以下简称《寡头政治》),并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家族,而是对中古时期中国统治阶层展开了“通观全局”式的论述,是西方研究中古社会上层统治阶层(ruling class)的开拓性研究之一。迄今看来,在学术史和方法论层面均有相当高的价值。该书出版近四十年后,范兆飞、秦伊将这本沉寂已久的士族研究成果译成中文再度呈现给学界,或许有些姗姗来迟,却益于学术争鸣。[1]David G.Johnson, 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 Westview Press, Boulder, Colorada,1977.中译本参见〔美〕姜士彬:《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范兆飞等译,中西书局2016年版。姜士彬的大作虽成书于20世纪70年代,但诚如范兆飞所言,对于当下的中古史研究,尤其是对士族政治和中古社会史的研究,仍然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第285 页),用一个不是非常恰当的比喻,可谓有种“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之感。姜著中译本的面世,让更多相关领域的学者了解西方学界的士族研究脉络,借他山之石以攻玉,在一定程度上对目前士族研究现状的理性思考与批判具有促进作用。[2]就目前所知,2016年10月15日首都师范大学举办了主题为“中古中国的政治形态——以‘贵族制’为中心”的史学沙龙,对于中国、日本、欧美等地的士族研究现状进行了回顾与思考。2016年11月26—27日南开大学举办了主题为“中古社会史研究再出发”第三届古史新锐南开论坛,其中夏炎先生发表了题为“还士族以血肉:魏晋南北朝士族研究社会史范式的重建”的文章,提出士族研究应注重重建士族的社会生活图景。详见澎湃新闻《中古社会史研究再出发:士族群体和石刻文献是两个入手点》,http://www.the paper.cn/news Detail_forward_1570322。对于一本出版近四十年的旧作,笔者不辞有“后见之明”之嫌,就对姜著的学术价值和不足,以及目前士族研究现状和反思,略陈管见,祈请方家批评教正。

士族作为一种政治、社会力量,在中古历史舞台上扮演了关键而显要的角色。也正因此,士族研究一直是中古史领域备受关注的学术议题,经过近百年的学术积累,研究成果汗牛充栋。时至今日,中外学人对此研究的热情仍未曾消退。[1]士族理论演变参见范兆飞:《权力之源——中古士族研究的理论分野》,《学术月刊》2014年第3 期。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参见安群:《十年来国内门阀士族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1990年第2 期;容建新:《80年代以来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1996年第4 期;陈爽:《近年来有关家族问题的社会史研究》,《光明日报》1998年10月24日;陈爽:《近20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中国史学》第11 卷,2001年,第15—26 页;宋德熹:《中国中古门第社会史研究在台湾——以研究课题取向为例(1949—1995)》,《兴大历史学报》1996年第6 期;甘怀真:《再思考士族研究的下一步:从统治阶级观点出发》,载甘怀真主编:《身份、文化与权力:士族研究新探》,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2年版,第1—21 页;〔日〕中村圭尔著:《六朝贵族制论》,夏日新译,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2 卷),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359—391 页;〔美〕皮尔斯:《近十五年来西方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1993年第8 期。不过,在后现代史学思潮的影响下,中古史研究呈现出“边缘崛起、中心衰落”的态势,士族研究或多或少处于一种缓速前行的状态。前贤著作硕果累累、积淀深厚,后起之秀若要在这耕耘近百年的“士族盛宴”中寻找新的突破口,可谓困难重重。

纵观近百年的士族研究,先是前辈学者们围绕士族地位升降、士族兴衰、士族与皇权的关系等关键问题,所展开的大视野下的宏观研究,名家辈出、成果斐然。[2]兹不赘言,请参见范兆飞:《权力之源——中古士族研究的理论分野》,《学术月刊》2014年第3 期。以伊沛霞和毛汉光等人为代表的士族个案研究方法传入之后,大陆学界又掀起了对中古时期近百个著名家族进行微观个案考察的热潮。众多研究皆将中古世家大族地位确立的标准建立在三个基本因素上:一是家族成员仕宦的高下,即政治地位的变化;二是家族成员的婚媾情况;三是家族成员的学术文化成就。如所周知,个案研究的长处是将观察聚焦于某一特定对象,集中精力发掘与论题相关的所有史实,因此常能较其他宏观叙事史论方法更为深入。但事实上,学者们在纵向上选取研究时段,在横向上选择各个士族的各个侧面进行个案研究,数量上虽全面占优,质量上却良莠不齐。[1]其中已经出版的论著主要有萧华荣:《华丽家族:六朝陈郡谢氏家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萧华荣 :《簪缨世家:两晋南朝琅邪王氏传奇》,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郭锋:《唐代士族个案研究:以吴郡、清河、范阳、敦煌张氏为中心》,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王大良:《中国古代家族与国家形态——以汉唐时期琅邪王氏为主的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周征松:《魏晋隋唐间的河东裴氏》,山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曹道衡:《兰陵萧氏与南朝文学》,中华书局2004年版;夏炎:《中古世家大族清河崔氏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王力平:《中古杜氏家族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唐燮军:《六朝吴兴沈氏及其宗族文化探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周淑舫:《东山再起: 六朝绍兴谢氏家族史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唐燮军、翁公羽:《汉唐之际的余姚虞氏及其宗族文化》,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姚晓菲:《两晋南朝琅琊王氏家族文化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陈菊霞:《敦煌翟氏研究》,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王连儒:《汉魏六朝琅琊王氏家族政治与婚姻文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韩涛:《中古世家大族范阳卢氏研究》,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4年版。另外,中华书局2014年相继出版了《山东文化世家研究书系》,将山东地域特色的文化世家放在更大的文化和时代背景下,通过集群式挖掘研究文化世家的历史面貌、文化特点、发展趋势、文化贡献等,不免是一种将地方文化放大的表现。其中关于中古时期的家族文化研究有常昭:《颜氏家族文化研究——以魏晋南北朝为中心》;刘硕伟:《两晋泰山羊氏家族文化研究》;田汉云 、 秦跃宇:《汉晋高平王氏家族文化研究》; 汲广运:《琅邪诸葛氏家族文化研究》;赵静:《魏晋南北朝琅邪王氏家族文化研究》;谭洁:《兰陵萧氏家族文化研究》;刘宝春:《南朝东海徐氏家族文化研究》;周尚兵:《齐州房氏家族文化研究》; 许智银:《唐代临淄段氏家族文化研究》 等。除此之外,还有相关的硕、博论文多达几百甚至上千篇。一成不变的研究模式和相对固定的研究理路,相继遭到一些学者的批评。[2]陈爽指出:“在近年来的六朝士族研究中,便出现了一批‘跑马圈地’式的个案研究论文,满足于低水平的简单重复。个别低水平的研究论文仅仅是某一家族的材料长编。许多论文多侧重于家族的士宦升降和政治地位,而对家族的经济状况、宗族结构、家族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则较少涉及。社会学方法的引入本应丰富政治史研究的内容,但一些研究却背离了社会史对于社会的全景描述和理解,重新落入了以婚宦论士族的巢臼。”(《近20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中国史学》第11 卷,2001年)仇鹿鸣亦提出相似的批评:“在大陆学界三十年来积累的大量士族个案研究的成果,虽然使我们弄清楚了大大小小士族的谱系、仕宦与婚姻状况,但其讨论问题的深度与广度大都没有超越《博陵崔氏》一书的水平。一个可以衡量的重要标尺是,大多数的个案研究只停留在对某个士族个体兴衰加以描述的层面,并不能为整体性地理解中古社会的特质提供多少新的知识与见解。”(《士族研究中的问题与主义——以〈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4 期)其中,范兆飞就切中肯綮地指出:“现有中古士族个案研究的基本方法,拘泥于研究范式:或搜检婚姻家族,或统计仕宦等级,或编排谱系阀阅,或排列郡望房次,或检核墓葬之所,使个案研究变成换汤不换药的‘样板戏’,甚至一个士族研究的模式和结论可以完全套用于另一个士族,从而抽绎了中古士族的地域性、时代性、多样性等特征,造成了中古士族研究‘学术内卷化’的困境。”[1]范兆飞:《权力之源——中古士族研究的理论分野》,《学术月刊》2014年第3 期。纵然目前士族研究思路有所开拓,不少学者吸收宏观与微观两方面的研究方法以推进某一特定区域的士族研究,并有所创获[2]主要有方北辰:《魏晋南朝江东世家大族述论》,文津出版社1991年版;范兆飞:《中古太原士族群体研究》,中华书局2014年版;王晶:《中古时期敦煌家族史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抑或士族系谱构建和冒姓成为当下士族研究较为时兴的话题[3]陈勇:《汉唐之间袁氏的政治沉浮与籍贯更迭——谱牒与中古史研究的一个例证》,《文史哲》2007年第4 期;仇鹿鸣:《“攀附先世”与“伪冒士籍”——以渤海高氏为中心的研究》,《历史研究》2008年第2 期;范兆飞:《中古郡望的成立与崩溃——太原王氏谱系塑造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2013年第5 期,又见氏著:《中古太原士族群体研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54—274 页;尹波涛:《北魏时期杨播家族建构祖先谱系过程初探——以墓志为中心》,《中国史研究》2013年第4 期。,但回看这百余年的士族研究成果,显然近些年新兴的研究多少有些后劲乏力。吊诡的是,无论中日还是欧美学界,士族在贵族性和官僚性之间的争论一直持续至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末期,之后这种多元化的声音逐渐销声匿迹。京都学派和历研派所引发的激烈学术讨论,产生的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研究成果,现在看来早已时过境迁。国内学人对于士族话题逐渐意兴阑珊,一时难有撼动这些“参天大树”的新论出现。对于士族研究积累近百年的学术遗产该如何继承?士族研究将何去何从?带着这些追问和思考,我们有必要对现有的一些研究成果再回眸审视、细品反思,重整旗鼓再出发。在学术传统和范式上,对于“他者”的审视,有助于我们开阔视野,丰富角度,更全面、更准确地认识士族社会的本质。就此而言,姜士彬的《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就是一部典型的他者之作,正好借此揽镜自照,反思“我者”。

在展开检讨《寡头政治》的学术价值之前,我们不妨回溯至四十年前,梳理一下姜士彬的学术渊源与承继关系。20世纪70年代,姜士彬就读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师从艾伯华(Wolfram Eberhard)。艾伯华身为犹太学者,因希特勒反犹太政策辗转赴美。[1]艾伯华的生平见马萨诸塞大学汉学家简介:http://www.umass.edu/wsp/resources/profiles/eberhard.html;许倬云:《北美中国历史研究的历史与走向》,载朱政惠、崔丕主编《北美中国学的历史与现状》,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年版,第75 页;张广达:《艾博华与魏特夫》,载氏著:《史家、史学与现代学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10—213 页。他是西方汉学中较早研究中古社会统治阶层构造的学者之一。[2]Wolfram Eberhard, Conquerors and Rulers: Social Forces in Medieval China, rev, ed.Leiden: E.J.Brill, 1952; Wolfram Eberhard, Das Toba-Reich Nordchians, Leiden: E.J.Brill,1949; Social Mobility in Traditional China, Leiden: E.J.Brill, 1962.姜士彬所研究的对象——寡头家族(oligarchy),其学术源头正是在艾伯华指导之下完成的博士论文“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a study of the great families in their social, political and institutional setting”(中古中国的寡头家族:大家族的社会、政治和组织结构之研究)。[3]此承蒙范兆飞老师惠示文稿得知,参见范兆飞:《北美士族研究传统的演变——以姜士彬和伊沛霞研究的异同为线索》,《文史哲》2017年第3 期。著作出版之后,姜士彬大概意识到中古大族在唐宋之际的巨大转折,并非是《寡头政治》一书中所能完全解答的,需要进一步的研究。[4]〔美〕姜士彬:《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中文版序,第2—3 页。因此,姜氏以唐宋时期赵郡李氏衰落的个案考察,对《寡头政治》做了补充和完善。[1]David G.Johnson, The Last Years of A Great Clan: The Li Family of Chao Chuninlate T’ang and Early Sung,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37, No.1, 1977, pp.5-102.中译文参见耿立群译:《世家大族的没落——唐末宋初的赵郡李氏》,载〔美〕芮沃寿(Arthur F.Wright)等:《唐史论文选集》,陶晋生等译,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90年版,第231—339 页。或许一方面由于士族研究本身局限性太大,一时难有新的突破;另一方面受到西方学界“文化转向”影响[2]仇鹿鸣:《士族研究中的问题与主义——以〈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4 期。,伊沛霞和姜士彬二人都不再继续从事士族研究。姜士彬也坦言,开始将目光投向下层平民大众,研究旨趣转入了民间信仰、大众文化等方面。虽然姜士彬对于统治阶级的兴趣不再,但他的学生柏文莉(Beverly Bossler)却以两宋宰相家族和浙江婺州地区本土精英为研究对象而闻名遐迩,1998年出版了Powerful Relations:Kinship,Status,and the Statein Sung China (960-1279)(权力关系:宋代中国的家族、地位与国家)[3]Beverly Bossler, Powerful Relations: Kinship, Status, and the Statein Sung China (960-1279),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1998.中译本见〔美〕柏文莉:《权力关系:宋代中国的家族、地位与国家》,刘云军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饶有趣味的是,虽然柏文莉的导师是姜士彬,但可以看出其明显受到了郝若贝(Robert Hartwell)、韩明士(Robert Hymes)等人研究唐宋转型时期政治精英(elite)阶层的影响。近年来受业于韩明士的谭凯(Nicolas Tackett)反而对中古时期贵族的消亡展开讨论。[4]Nicolas Tackett, 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14.中译本见〔美〕谭凯:《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胡耀飞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相关书评请参见孙英刚:《评Nicolas Tackett,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载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20 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23—531 页;殷守甫:《评Tackett, Nicolas.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 中国中世贵族的解体》,载包伟民、刘后滨主编:《唐宋历史评论》第1 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269—276 页;王晶:《重绘中古士族的衰亡史——以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 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5年第2 期。两者各有师承,研究领域却相互交叉,研究思路又相互影响,各有旨趣,交相辉映。

对姜士彬学术脉络的简略梳理既毕,我们重新回归至姜著本身。《寡头政治》甫一面世,萨默斯(Robert M.Somers)、沃拉克(Benjamin E.Wallacker) 、吴德明(Yves Hervouet)、许倬云等相继撰写书评,做出评价。[1]Robert M.Somers, The Society of Early Imperial China: Three Recent Studies,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38,No.1,1978, pp.127-142.Reviewed by: Benjamin E.Wallacker,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Vol.100,No.1,1980,pp.93-94.Yves Hervouet,Journal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of the Orient, Vol.25, No.3, 1982, pp.333-335.Cho-Yun Hsu,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87, No.1, 1982, pp.235-236.值得一提的是,1984年姜士彬曾作为交流学者在北京大学逗留了半年,并应北京大学张广达教授的要求,为《中世纪中国的寡头政治》撰写了中文概要,兹引介如下:

中世纪的中国是一个贵族国家呢,还是一个官僚国家?《中世纪中国的寡头政治》一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它是两者的独特的结合。权力最终来自对政府的供职,而非来自血统/家族/门第,但是在大约5世纪至10世纪时期出任官职,比在中华帝国的任何时期都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门第出身,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从晋至唐,大约数百个大姓在政治上、社会上支配了中国——一种寡头政治。只是到了五代宋初,他们才最后失势。敦煌发现的某些谱牒保存了唐代某些姓氏的名称,这些谱牒在传统上可以追溯到4世纪晚期。较早的谱牒由政府机构编成,其实质是官方圈定上层阶级的成员资格。这些家庭出身的人物被赋予竞争官职的特殊优势,从而在5 至10世纪之间把持着中央政府绝大部分的官职。隋唐时期改革了选择官员的方式,出现了有关社会地位的新观念,世家大族把持政权的制度开始有所变化,但是终唐之世,世家大族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持着权势。正是鉴于这些家族在中世纪如此重要,本书仔细地考察了这些家族的结构和如何发挥功能。我的结论是,在宋代以前的时期内,大家族与其说近似于“姓氏(Lineages)”,不如说最近似于今天人类学家所称为的“宗族(Clans)”。[1]张广达:《近年西方学者对中国中世纪世家大族的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1984年第12 期,收入《史家、史学与现代学术》,第263—266 页。

可以看出,姜士彬的自述很大程度上是对《寡头政治》的内容简介。姜氏并不倾向于将中古统治阶层归类于贵族政治抑或皇权政治(官僚性),而是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阐明其是两者兼具的结合体。或许是受此影响,姜氏的大作随之在国内有一定的知晓度。[2]〔美〕李约翰(John Lee):《英米における中国中世貴族制研究の成果と課題》,《史林》第67 卷第1 号,1984年,中译文参见齐威译:《英美关于中国中世贵族制研究的成果与课题》,《中国史研究动态》1984年第7 期;〔美〕J.李:《英美研究中国中世贵族制的成果与课题》,何培忠译,《国外社会科学》1985年第5 期;金应熙、周云涛:《国外对六朝世族研究的述评》,《暨南学报》1987年第2 期,后收于氏著:《国外关于中国古代史的研究述评》,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9—199 页;胡志宏:《西方中国古代史研究导论》,大象出版社2002年版,第218—226 页;〔美〕陈美丽、〔美〕裴士凯:《美国学者对中国中古时期历史和社会的研究》,张建忠译,以及陆扬:《西方唐史研究概观》,俱载张海惠主编:《北美中国学——研究概述与文献资源》,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70—110 页。不过,诸多介绍评价也不出姜氏自说的范围。由于英文书籍在大陆的流通有限,恐怕众多学人对其学说都只是停留在“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阶段。

姜氏在访问北大期间有一小插曲,他曾与已故的田余庆先生讨论过中国中古政治为寡头政治的观点。田氏当时虽不予置评,但在2013年的一次访谈中提及其看法:国外学者关于贵族政治的论说,一般不曾从原始资料发掘入手,一步一步推敲,求其演进之迹,而是用中国古史套用西欧历史框架,因而难于使历史上通下串,左右关联。[1]钟鑫:《田余庆谈东晋门阀政治》,《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3年1月6日。田先生的真知灼见对于我们认识西方汉学和审慎吸收其成果方面值得借鉴。不少西方学者素来都是理论先行,运用理论框架来阐释中国复杂多变的历史现状。由于他们对中国的史料解读不够娴熟,实证中又略显空洞,因此所造成的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现象言难尽数,遭到诸多学者不遗余力的抨击。[2]包伟民:《走出“汉学心态”:中国古代历史研究方法论刍议》,《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5年第3 期。虽然西方学者有关中国的论述有可能存在解释上的漏洞与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他者”视野下,我们习以为常而不自知的问题被揭示得极为深入。以“局外人”的眼光,《寡头政治》显然超越了理论套内容的简单逻辑推论。姜氏借助西方社会分层理论廓清了统治阶层的概念和内涵,继而娴熟地运用史料论证,将史籍中零散碎片的记载重新拼接,揭示出中古大族如何保持煊赫政治地位而长盛不衰的内在缘由,并探究了中古统治阶层的地位与任官、声望与权力之间的共生关系。

全书结构明朗,层次鲜明,并自成逻辑。除引言、附录外,正文共分七章。姜著从讨论大族的身份入手,前三章着力考察大族的身份及其定义,剖析统治阶层的重要概念,否定“士”阶层并不具备“统治阶层”法律和制度上的意义的观点。接着考察人们崇高的地位,正是源自担任的官职;但同时强调,只有地位崇高的人们,才能获得官位。姜氏进而确定这个地位崇高的人群,就是数百个家族组成的集团,也就是所谓的寡头家族。兹分章叙之。

第一章标题取为“士:中古统治阶层的定义”,作者开宗明义地设定出一个先行导向,认为中古社会是由各种等级分明的社会集团构成。史籍中对统治阶层的称谓术语虽然名目繁多,但更倾向于使用“士”(shih)这个词汇。继而分析“士”的概念,力图厘清“士”是否是一个界定清晰的集团,是否拥有明确合法或者制度下的标准(第9 页)。作者发现中古时期的史籍中广泛存在“士庶有别”的记载,并通过几个文本记载展开考察。一是有关刘宋时期士庶同伍犯罪如何处罚所引发的朝议(见《宋书》卷43《王弘传》);二是北魏时期韩显宗上疏要求洛阳新都规划上甄别士庶、不另杂居(见《魏书》卷60《韩麒麟附显宗传》)。作者发现两条史料都没有显示法律明文规定士庶之间的区别,但是“士”这个群体对自己地位的特殊性有深深的自我认同。作者继而通过永明八年(490)沈约弹劾王源的奏疏,推断“士”属于那些祖辈担任高官显宦的家族成员,那些家族中不包括任何不具有士人地位的人(第15 页)。不止于此,他还进一步通过户籍制度来揭示“士”是否具有法律上或制度上的地位。作者在研究理路上似乎受到仁井田陞等人研究法制史的影响,意图通过法律身份来确定“统治阶层”的范围。他从唐代敦煌地区的籍册文书以及增村宏和越智重明所研究的南朝户籍内容中发现这些户籍中并无“士”这个术语的使用。由以上几个方面归纳出“士”不是一个客观的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它是“统治阶层”的普遍用语,但也是官员以及官员直系后裔的模糊标签(第23 页)。作者十分强调“士”的身份标识在于祖先的地位和荣耀,以保证自身的特权,包括免除赋役和应享有的社会地位,但“士”无法囊括界限分明的统治阶层,而需要一个更为合适的概念来界定这个阶层。不过,姜士彬所认为的户籍制度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士籍”,似乎论据不足,且与唐长孺、越智重明等人的观点背道而驰。此外,如果真的不存在“士籍”,很难解释虞玩之所言“改注籍状,诈入仕流”这种伪造户籍的现象。

第二章姜士彬试图用凝固的阶层学说代之以士族这个界线模糊的阶层定义,进而说明权力来源于政府的供职。作者主要在选官制度层面考察九品中正制如何成为一个狭小封闭的阶层维系其权力,并排挤这个阶层以外有识之士的工具(第33 页)。作者一方面通过萧梁十八班制度来说明南朝逐渐形成了一个位登二品的大族集团,以支持“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宋书》卷94《恩幸传》)的时代看法。该集团拥有跻身正规官僚机构的资格。另一方面着眼于北魏孝文帝通过制度来确定门阀秩序,将胡汉统治阶层纳入到“四姓”或“郡姓”之中。由于大族集团在官僚机构中的垄断性,寒士抑或贤才意图进入这个集团的希望十分渺茫,两者之间形成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作者一再强调人们的崇高地位来自于高官显宦,而只有具备崇高地位的人们才能蝉联高官(第36页)。姜士彬借助南北间这两个制度设置,将其所提出的统治阶层应具备法律或制度上的意义一以贯之。此外,姜士彬还对严耕望、宫崎市定的论说进行批驳或补充,尤其是对刘宋官品和萧梁官班的对应关系重做梳理(注释31)。即便这个问题至今仍众说纷纭[1]相关讨论见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2年版;张旭华:《九品中正制研究》,中华书局2015年版;杨恩玉:《萧梁政治制度考论稿》,中华书局2014年版。,但足以显示出姜氏对于文献辨析十分敏锐。

第三章作者进一步考察所谓的“二品”、“四姓”这类大族集团成员的身份如何界定,哪些家族包括在内、哪些家族又被排除在外这样一个核心问题,论证得出这个集团的成员资格是官修氏族谱来确定的。作者注意到谱牒的修订对于家族的兴衰荣枯有重要作用,经过官方认可的谱牒是界定大族成员的重要指南。作者对于贾弼《姓氏簿状》、刘湛《百家谱》、王僧孺《百家谱》等南朝几部谱牒的编撰内容和过程进行考察后指出,这些在官方主导下修订的谱牒对核实伪冒、选拔官僚和社会通婚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它们所界定的大族与前节所言“二品”集团颇为相仿。在北魏时期也出现了根据姓族等第所形成的《后魏方司格》一卷,同样是作为“四姓”集团等级的重要参考。因此,作者认为中古中国社会存在一个由数百个大族所构成的统治阶层,他们的社会地位并非源自世袭,而是由每次官修谱牒所界定。这些家族有诸多称谓:四姓、二品、贵族、门阀,他们构成了中古社会的寡头阶层。

第四章作者着力于通过唐代历次氏族谱的修撰来呈现社会观念的转变,即由注重旧族的社会声望到崇尚当朝权贵的显赫地位。他注意到唐代选官制度的变化使得大族的身份地位在选拔官僚之中逐渐弱化,但与此同时,对于社会身份的认知依旧是崇尚旧望。作者对于细节的揣摩超乎常人,诸如唐高祖对于自身地位的看法到唐太宗对待山东士族的态度,从这些细节中看出唐贞观年间所修《氏族志》虽欲崇重当朝冠冕,但同样考虑旧族的地位声望。武则天时《姓氏录》的修撰标准则全然依照官职,将崇重当朝冠冕执行得更为彻底,导致“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1](后晋)刘㫬等撰:《旧唐书》卷82《李义府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69 页。,为当时士人所不齿。作者认为,唐代最后一次官方修《姓族系录》时,社会观念已经发生转变,不仅在修订内容上更注重当朝的功业和声望,甚至于统治者对氏族谱的修订并不重视。因为8世纪人们的身份地位变得十分简化,官职是衡量的唯一标准。作者笔锋一转,指向唐代的官僚秩序和门荫制度,以及《唐律疏议》中的制度规定,以此来说明崇高地位源自于任官,只有高官显宦才能保证崇高的社会地位。尽管作者对修订氏族谱的细节描写和探究已经日臻完善,但是对于大族的社会地位与人们的社会观念转变之间的论证充斥着前后抵牾之处,并不能解释唐人何以依旧崇尚旧族。

第五章姜士彬对于残存的几种敦煌姓望氏族谱的来源、内容、关系进行了如侦探小说般精彩的辨析考订。他主要围绕三种残存的姓望氏族谱展开探究:北位79 号《唐贞观八年五月十日高士廉等条举氏族奏》(A 谱)、S.2052《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一卷并序》(C谱)和《太平寰宇记》中所记载的条目(池田温所复原简称E 谱)。作者从文本的讹误入手,运用文献谱系学方法,梳理不同文本之间的复杂关系。其继承了西方文献学的优良传统,对导致文本讹误背后的行为、心理描绘十分细致。在此基础上,他修正了池田温、牟润孙等人对于几件文本之间关系的错误观点。通过纷繁复杂的考订过程,作者最终得出结论:A 谱是李林甫《大唐天下郡姓氏族谱》的准确摘录本,E 谱和A 谱关系密切,C 谱源自于另一个文本系统。作者为更全面地论述三者之间的关系,又在附录三中强化了这个观点。此外,作者还对S.5861 和P.3191 几件残缺文书(B 谱)展开了讨论,进行了内容、形制的复原(注释40 以及附录四),认为其同样源于李林甫《大唐天下郡姓氏族谱》,只是因为残缺严重,可资利用的价值大大降低。由此观之,在四十多年前可供参考的研究成果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姜士彬对于这几件文书辨识的高明、准确着实令人钦佩。时至今日,陈丽萍最新的研究成果表明,以S.5861 为中心,与羽59R、P.3191、S.9951、BD10613、BD10076 之间存在着衔接或缀合关系;以S.5861 为中心的缀合本是李林甫等撰、天宝八载正月十日颁行的《大唐天下郡姓氏族谱》民间抄本;BD08679(即A 谱)则是以此为底本的伪作,而S.2052 很可能是以此为底本的时代更晚的扩充本。[1]陈丽萍:《敦煌本《大唐天下郡姓氏族谱》的缀合与研究——以S.5861 为中心》,《敦煌研究》2014年第1 期。可以看出,姜士彬和陈丽萍的观点几乎相一致,经得起检验。考订过程纵然精彩纷呈,不过作者的意图显然不是纯粹地做文本分析,而是借助这一手段来确定这些姓望氏族谱是官修氏族谱的可靠摘录版,所记载的内容正是唐代中期那些社会精英的姓族名称。这是作者关于谱牒论证最为关键的一环,亦是他论证中古中国寡头家族的基础。

第六章作者借用弗里德曼的人类学视角来阐明中古氏族的含义。根据弗里德曼的定义,宗族(lineage)是共同继嗣集团,有共同的祭祀祖先,持有共同的财产,尤其是宗族成员共同持有土地和祠堂。作者发现,中古的史书中并未有见义田的记载,此外,对于唐代家庙的考察表明不存在使宗族赖以具体化的家庙。实际上,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家庙不是明清以降的祠堂,并非宗族所共有,而只属于某一房支,这点在甘怀真的研究中亦得到验证。[1]甘怀真:《唐代家庙礼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81—96 页。另外,作者认为中古并不存在大规模的继嗣集团参加祖先坟边举行的仪式。从这三方面来看,中古中国不存在弗里德曼意义上的宗族。[2]这个观点在姜士彬对赵郡李氏的个案研究中得到强化。见David G.Johnson, The Last Years of A Great Clan: The Li Family of Chao Chun in late T’ang and Early Sung,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37, No.1, 1977, pp.5-102。中译文参见耿立群译:《世家大族的没落——唐末宋初的赵郡李氏》,载〔美〕芮沃寿等:《唐史论文选集》,陶晋生等译,第231—339 页。继而姜士彬论证谱牒是中古大族自我认同的唯一纽带,声称这是中古士族与明清宗族的根本区别。他列举郑樵、姚察等人所诠释的谱牒在中古时期的重要性,通过唐代于邵《河南于氏家谱后序》的史料解读,认为大族谱牒只记载担任官僚的后裔,而布衣族人则会被剔除在家谱之外。诚然,姜士彬在强调在唐代私家谱牒对于选官方式无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依旧充斥着“唯官僚论”的色彩。不过,笔者对于这段史料(第137 页)的解读存有不同见解,实际上“就中第五卷已下,子孙皆名位不扬,婚姻无地,湮沈断绝,寂尔无闻,但旧卷而已。后有遇之者、知之者,以时书之”。细读之下,可见第五卷子孙名位不扬却存在旧卷之中,这该如何解释?笔者以为中古的谱牒虽然对于婚宦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私人家谱依然以血缘或世系传承为核心,不可能将未出仕或夭折等类的亲族子嗣剔除在家谱之外。我们在中古墓志中依稀见到的那些并未任官的家族成员的谱系记载,显然可以验证这一说法。笔者更倾向于认为作为官方谱牒可能更为注重家族的仕宦地位,但因诸家谱牒卷帙浩繁,只能保留任职的成员。[1]陈爽似乎也有类似表述,见氏著:《出土墓志所见中古谱牒研究》,学林出版社2015年版,第33 页。姜士彬还通过几个案例描绘了氏族分房裂变的图景,包括祭祀、财产继承等方面,否定聚族而居是氏族凝聚的条件,以强化氏族存在的唯一要素是谱牒。谱牒并不包括所有的亲族人员,只收录那些衣冠人物,无论世系上多么疏远。氏族面对分房压力必须涌现官僚来维持经济基础,所以氏族的权力和地位最终来自在政府的供职。不过,姜氏所否定的弗里德曼有关宗族的定义,并不具有学术对话的效应。弗里德曼的宗族定义只是对于中国明清时期东南宗族的提炼。[2]Maurice Freedman, Lineage Organization in South —— eastern China, London, The Athlone Press,1965.中译本见刘晓春译:《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第七章是全书的落脚点,即中古中国之所以被称为寡头家族,是因为大族在高级官员中所占比例较高,这显然和毛汉光采用的数理统计方法如出一辙。姜氏利用的核心材料是唐代氏族谱,在毛氏统计的基础上,认为西晋、南朝和隋代最高官员出自大族的比例多达74%,东晋则为75%,北朝高级官员中的大族比例较低,但以汉人而论,大族所占比例仍为75%,东魏北齐则在60%左右;唐代前期,最高官员出自大族的比例降至56.4%,后期则升为62.3%(第3—4 页)。作者认为唐代大族地位虽然日渐凌夷,但权力依旧强大。他分析唐代宰相出身时采用人工年等分析变量,还统计出攀附大族的比例,比毛汉光的数理统计更胜一筹,并且更加精密。作者通过统计结果向我们展示中古大族构成的寡头家族是超稳定结构,并以此否定陈寅恪的观点。不过,作者对于大族在宋代的衰落似乎只是通过统计修正孙国栋的观点,对于衰落的缘由并未超出孙国栋的看法,即便是对大族经济问题上有所涉及也未深入探究。

通观全书,姜士彬从概念的提出、制度的运作、氏族的演化,以及成分统计等几个方面对中古中国寡头家族做了切实的论证,在破旧立新方面有诸多创获,对于中日学者的诸多看法多有修正补充。在外人看来,姜士彬似乎对于谱牒“情有独钟”,实际上,正因为他察觉到柳芳、郑樵,甚至钱大昕、赵翼等人所揭示中古时谱牒的社会功能之显要,所以力图通过零碎的材料拼凑出了中古士族社会官私谱牒的运作图景。当然,姜士彬的最终注脚还是落在官僚性方面,从六朝时期谱牒对于选官制度的作用和唐代私家谱牒记载注重衣冠人物两方面,揭示中古大族的权力来源是政府任官。从这个角度看,现在学界对于士族谱系的研究,正好反映了姜士彬所认为的士族谱牒更注重对高官显宦人物的搜罗。在学术方法上,姜士彬显然拥有良好的学术训练和过人的学术素养,既采用西方社会学的理论进行概念界定,又借用人类学的视野进行批判吸收,对于西方文献谱系学方法的借鉴运用亦堪称经典。

不过,姜士彬的论述还有诸多可以商榷之处。其一,姜氏通过对敦煌姓望氏族谱的考释,认为其所记载的内容准确反映了中唐时期大族精英的成员构成。事实上,一方面诸多姓氏如睦、竹、仵等从未见于史籍中,亦不见于现今大量出土的墓志中。如果他们是唐代社会中的精英阶层,又为何在史书中没有蛛丝马迹呢?另一个方面,诸多魏晋士族早已衰落,然而他们的郡姓依旧出现在氏族谱中。这不禁令人怀疑李林甫所主持的《大唐天下郡姓氏族谱》究竟是纯粹地重视当朝冠冕吗?此外,就刘氏而言,虽然我们看到广平刘氏、河间刘氏等在朝官至宰相,但在敦煌氏族谱中却找不到丝毫的痕迹;彭城刘氏中只有晚唐出现一位任职不到一年的刘滋,但各类姓氏谱一直将刘氏列至彭城郡首位。这更让人怀疑氏族谱所记载姓氏究竟是唐代中期的真实记载,还是魏晋以来不断层累的结果?进而以这个氏族谱为基础所进行的数理统计又是否正确呢?另外,这些氏族谱所存在的时代是中唐前后,那么运用整个唐代所有宰相是否出自大族的比例又是否客观?这些都是值得再次探讨的问题。数理统计纵然对于认识某一问题可更为深入,但是如何选取合适的样本、参量,并在统计过程中如何更为谨慎以减少误差,是历史学研究中的难题。如果细究姜著中统计的数据,可能还会存在不准确之处,因此数理统计之法的运用要慎之又慎。

其二,姜氏的核心观点是寡头政治,即中古大族在晋唐间存在着超稳定结构。姜氏过于关注中古时期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这无疑造成一些看法是片段式的横截面剖析,而并非全景式的通观而论。这种“放大镜”式的观察,显然会忽视诸多政治、社会的动态演化。按照姜氏的观点,士族的权力来源是供职政府,但实质上这只是制度层面而言。更深层的是与皇权关系是否紧密,如果抽离了这层关系,并不一定存在所谓的“寡头阶层”,像身为宰相的裴炎被灭族,这些与皇权产生矛盾而造成士族地位一落千丈的大族,又如何能够通过高官显宦保证其地位呢?就此而言,笔者更倾向于认为士族群体看似一成不变的现象只是冰山一角,隐藏更多的是持续波动的升降变化。魏晋士族的后裔或许早已没落不堪,伪托冒袭的却依旧保持着旧望形态继续存活,给人“病树前头万木春”的历史假象。此外,姜氏在对赵郡李氏的研究中已经察觉到恒定不变的郡望名号背后隐藏着可观的变化[1]David G.Johnson, The Last Years of A Great Clan: The Li Family of Chao Chuninlate T’ang and Early Sung,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37, No.1, 1977, pp.5-102.中译文参见耿立群译:《世家大族的没落——唐末宋初的赵郡李氏》,载〔美〕芮沃寿等:《唐史论文选集》,陶晋生等译,第231—339 页。,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寡头家族的论说难以言之凿凿。目前,不少学人已经洞悉,诸多中古时期享誉盛名的士族都存在着层累性的谱系构建。他们的研究正将士族在不同的社会政治环境下所呈现的不断浮沉升降的图景描绘出来。

其三,姜士彬对于中古士族官僚性质的过分重视,可以说是“唯官僚论”,而忽视官僚属性以外的其他形态,这无疑会抹杀士族在中古社会史中的独特地位。姜士彬用“medieval China”[2]关于medieval 一词的翻译参见孙英刚:《西方学术话语与东方史学脉络——以“medieval”为例》,《人文杂志》2010年第2 期;谢伟杰:《何谓“中古”——“中古”一词及其指涉时段在中国史学中的模塑》,载张达志主编:《中国中古史集刊》第2 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3—19 页。来指代中国的晋唐时期,显然有意跳开魏晋士族形成期间对于地方势力、家族声望、个人才德等方面因素的考量,从而避免陷入担任官职依靠社会地位、社会地位依赖官僚职位的循环往复的矛盾论述。姜士彬的整体性研究无疑是某种意义上“深刻的片面”,好比投向黑暗的历史客体(士族)的一束灯光(官僚性),照亮了其独特的历史景象,但也留下了光亮之外的诸多“黑暗”。实际上,地方宗族势力的支撑对于士族保持在中央政治运作中的地位具有相当的意义,并且出自于共同或相邻郡望的士族,往往保持联姻通婚的关系,在政治上互相支持。这些复杂的人际关系并非纯粹地保持高官所能解释。与姜士彬所处同时代的谷川道雄等人对于乡论的关注,并提出的“豪族共同体”论说,正是对姜士彬片面注重官僚性的一个挑战。[1]〔日〕谷川道雄:《中国中世社会与共同体》(修订本),马彪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士族往往兼具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属性,将士族的多元性与政治、社会演变多样性结合起来,才能全面认识这个特殊阶层的存在。

作为一个有着深厚积淀的传统领域课题,士族研究当前面临着种种挑战与危机。即便当下士族研究历经若干年的沉寂之后,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但似乎仍然存有如何寻找新着力点的困惑。在此,回眸审视姜士彬这本出版近四十年的旧作,不得不膺服其在某些方面的远见卓识,为我们思考士族研究出路注入了活水。就此,笔者受姜氏一书启发,结合近年来学界的研究成果,不揣浅陋,提出一些可供思考的方向,不当之处,还请指正。

首先,对于士族概念的厘定,仍然是一个极为核心且难以回避的议题。士族拥有政治权力、富有经济力量、专有学术文化,在魏晋隋唐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是不争的史实。然而,学界对“哪些家族可以称之为士族”的标准一直模棱两可。姜士彬剖析中古时期统治阶层的重要概念,否定“士”阶层并不具备“统治阶层”法律和制度上的意义;进而提出“寡头家族”的概念来涵盖那些世居高官、累世簪缨的家族。毛汉光从中古士族的官僚属性出发,提出了三代之中有二代居官五品以上可称士族的说法,并以此为基础统计出活跃在中古时期的士族之家,进而研究中古社会结构的变迁。[2]毛汉光:《两晋南北朝士族政治之研究》,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6年版;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虽然毛汉光统计方法所考量的因素过于单一,遭到不少批评[1]参见许冠三:《三十五年(1950—1985)来台湾学界变迁》,载氏著:《新史学九十年》,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41—274 页;苏绍兴:《评价毛汉光著〈两晋南北朝士族政治之研究〉》,载氏著:《两晋南朝的士族》,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第243—250 页;韩昇:《中古社会史研究的数理统计与士族问题——评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复旦学报》2003年第5 期。,不过,二人对于士族的概念和范围均做出了较为精准的定义。反观目前士族研究,大多数学者都是按需所取,仇鹿鸣就指出这种于士族的定义模糊不清的现状。[2]仇鹿鸣指出:“尽管士族是一个被学界广泛使用的概念,但各个研究者笔下士族的定义与概念往往并不相同,缺乏‘约定俗成’的共性,其界限也晦暗不明,自崔、卢、李、郑、王五姓七家以下,直至一般的地方豪强,皆可被不同的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定义为士族或非士族,于是名义上同是研究士族,但研究的对象本身已是参差不齐,很难放在同一个层面上加以讨论。更遑论对于墓志中常见的自云出自某郡望,每个研究者辨伪与去取的标准更是宽严各异。”参见仇鹿鸣:《士族研究中的问题与主义——以〈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4 期。凡举史书之中稍有政治延续性和社会影响力的家族均可被称之为士族,继而套用士族的内质来解释论证,这显然丧失了研究问题的初衷。故而,如何界定这个横亘在中古时期社会阶层金字塔顶端的特殊阶层,仍需要诸多措意。仇鹿鸣对士族称谓做了一些统计,并提供了一些思考,但未能深入。[3]仇鹿鸣:《魏晋之际的政治权力与家族网络》,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版,第31—35 页。笔者认为关于此问题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门阀”、“士族”、“世族”、“右姓”、“阀阅”[4]有关“阀阅”一词的演变,参见戴卫红:《伐阅之源流与演变:以出土资料为中心》,《中国学报》第70 辑,2014年。、“贵胄”、“名族”等诸如此类的词汇在中古时期正史的传记之中频频出现,是否有种模式化倾向呢?能否借用当下时兴的历史书写进行解构呢?[5]孙正军:《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中的史料批判研究》,《文史哲》2016年第1 期;另见孙正军等学者的笔谈:《“历史书写”的回顾与展望》,《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4期。通过从多个角度反思史料,考察史料文本背后的深层历史问题,进而实现史料的再阐释与历史图景的再构建,或许我们对于史书所记载的“士族”会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另一方面,能否对士族做一个内部分层呢?陈寅恪先生曾在考察刘裕出身时提出次等士族的概念[1]陈寅恪:《述东晋王导之功业》,载《金明馆丛稿初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5—77 页;祝总斌:《刘裕门第考》,《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1 期;陈勇:《刘裕与晋宋之际的寒门士族》,《历史研究》1983年第6 期。,唐长孺先生在其有关士族的论著中亦提出过类似的说法,如第一流高门等。[2]唐长孺:《门阀的形成与衰落》,载《山居存稿续编》,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6—55页;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魏晋南北朝史拾遗》、《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诸书,中华书局2011年版。唐代谱学家柳芳《氏族论》载曰:“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杜首之;代北则为‘虏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首之。”[3](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199《儒学中·柳冲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677—5678 页。柳芳所言既体现了不同士族的地域性,更反映了这些族姓属于国家层面上的一流顶层士族。范兆飞在《中古太原士族群体》一书中借助柳芳论说,提及有关唐代士族婚姻对象的划分有七姓、旧族、大族、次族等类。[4]范兆飞:《中古太原士族群体研究》,第183 页,注释2。这可能是一个可以参考的划分方法,如果能够借鉴史书记载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内部划分为高门、大族、次族等不同层次,那么对不同水平线上的士族实态会有更全面地了解。当然这样的划分层次,不能简单地注重官僚属性,应不可忽视对地方势力、社会声望、家学文化等因素的综合考量,使这几者共同成为士族概念定义的重要标尺,由此在研究论证过程中得到互相调和。因此,从史籍中所使用的词汇与学术意义上的研究概念两方面入手,我们或许会对士族的内核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其次,旧材料与新材料的结合。迄今为止,尚未出现足以撼动士族史研究观念基本框架的考古发现或其他类型的新材料。纵然大量层出不穷的新墓志对于中古史研究是一个丰富的矿藏,但是对于旧史料仍需要引起重视。陈寅恪在《顺宗实录与续玄怪录》一文中指出:“通论吾国史料,大抵私家纂述易流于诬妄,而官修之书,其病又在多所讳饰。考史事之本末者,苟能于官书及私著等量齐观,详辨而慎取之,则庶几得其真相,而无诬讳之失矣。”[1]陈寅恪:《顺宗实录与续玄怪录》,载《金明馆丛稿二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81 页。对官修史书批判吸收,穿透纸背,挖掘更多史料背后的历史信息,以透见精彩的内质。在新材料方面,中古时期的墓志已经出土多达上万方[2]值得一提的是浙江地区出土的瓷墓志,丰富了古代墓志形态的多样性,极具地域和时代特色。参见厉祖浩:《越窑瓷墓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更遑论其他如造像、功德碑、字砖等石刻材料与日俱增。不过,目前的墓志研究着力点依旧停留在单篇墓志考释、校补家族世系、比勘与传世文献异同的层次上。陆扬曾经倡导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过渡到“墓志的史学分析”[3]陆扬:《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以〈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第4 辑。,并未见有多少的成效。王国维先生所说“地下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可互证一端的治学方法,被诸多学者奉为圭臬,然而这种史学研究之法需要重新检视。[4]〔日〕西山尚志:《我们应该如何运用出土文献?——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不可证伪性》,《文史哲》2016年第4 期。如何让石刻文献结合考古发掘报告,在士族研究中更有“发言权”,这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要旨。在探讨墓志方面,陈爽的《出土墓志所见中古谱牒研究》做出了努力,通过逐一对照墓志录文与图录,在中古墓志首叙、尾记和碑阴等处发现了所载谱系即为“消失”的士族谱牒,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些谱牒资料进行复原、研究。尽管陈著的研究尚有完善深入的空间[1]关于该书的评价,参见范兆飞:《士族谱牒的构造及与碑志关系拾遗——从〈出土墓志所见中古谱牒研究〉谈起》,载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22 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但“引谱入志”这个发现为中古士族研究打开了一扇窗户,对日后利用石刻文献材料有一定的启迪作用。笔者以为在此基础上,如能结合正史材料,进一步探讨“引谱入史”的现象,那将更加丰富我们对于中古士族谱牒的认识。兹举几个例子,《宋史》卷42《王弘传》载:“王弘,字休元,琅邪临沂人也。曾祖导,晋丞相。祖洽,中领军。父珣,司徒。”[2](南朝梁)沈约:《宋书》卷42《王弘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311 页。又《宋书·刘敬宣传》曰:“刘敬宣,字万寿,彭城人,汉楚元王交后也。祖建,征虏将军。父牢之,镇北将军。”[3]《宋书》卷47《刘敬宣传》,第1409 页。这些正史列传的首叙处是不是有可能来自官方谱牒的记载呢?又如《魏书》、《北史》这些列传以家族为核心的书写模式是否存有谱系的若干痕迹呢?若有发现,也正回应了姜士彬所论证谱牒在中古士族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最后,在拓宽材料方面,还有一类材料值得注意,就是明清社会史研究者经常用到而中古史学者不大利用的宗谱、族谱、家谱和地方志等材料。陈爽从元代汪松寿《汪氏渊源录》中辑得《旧谱晋汪旭上谱表》,又从民国版《龙游县志》中辑得刘宋徐琪《应诏上谱状表》、王僧孺《奉诏改定徐氏谱》,均十分珍贵。家谱记载鱼龙混杂、泥沙俱下,若将掩盖在明清以降传世的家谱中可能存有的中古士族资料进行辨伪存真,剥离出一些有用的“隐性资料”,必然能成为士族研究的一大助力。[4]如李军运用清抄本《京兆翁氏族谱》所遗存的重要文献,对晚唐河西历史多有发覆。参见李军:《清抄本〈京兆翁氏族谱〉与晚唐河西历史》,《历史研究》2014年第3 期。另外,地方志的辨析利用对于丰富我们对于中古士族地方社会的认识同样有重要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或许可以说,这类材料中散存着我们至今尚未充分辨析发掘的中古社会史研究“资料库”。

复次,旧问题的重探与新问题的深入。包括三点。第一点,被称之为“跑马圈地”的个案研究囿于范式,选题的断代化取向和研究内容的模式化论述逐渐走向僵化,甚至面临个案做完后士族研究该走向何处的困惑。[1]甘怀真:《再思考士族研究的下一步:从统治阶级观点出发》,载甘怀真主编:《身份、文化与权力:士族研究新探》,第1—21 页。纵然目前士族研究思路不再局限于宏观或者微观,而是中观地对区域士族展开深入探讨研究,不过,笔者认为士族的个案研究尚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如果说以往的士族个案研究只注重梳理世系,列举婚宦,探讨家族兴衰、家学门风等方面,那么诸多士族的研究都可以进行研究意义上的“翻工”。这并非否定现有的研究成果,而是需要研究者像伊沛霞研究博陵崔氏那样,带着旗帜鲜明的问题意识去考察每一个士族在中古时期宏观背景下的特殊定位。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古士族所成长的地理空间显然是不同士族之间所拥有的个性标识。因而,选取个性鲜明的标本,注重士族特性的挖掘,士族个案研究依旧有存在的意义空间。笔者再次以彭城刘氏为例,南北朝时期,地处南北交界的彭城一直是南北争夺拉锯的焦点。彭城刘氏既不同于中原士族南渡过江,又不类于北方士族构坞自垒,而是一直固守彭城,依托地方势力,动向又忽南忽北,极为特殊。[2]田余庆、滕昭宗:《南北对立时期的彭城丛亭里刘氏》,载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修订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76—390 页。又如青齐土民也是士族史中特殊的存在,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因此,只有重访诸多士族个案研究中的“闪光点”,揭示士族社会的复杂与多元的丰富面貌,那么看起来陈旧的话题亦可获得可贵的新知。

第二点,士族的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问题仍需要深化探究。士族社会流动目前主要以士族的迁徙研究成果较为显著。毛汉光最早在艾伯华所提出的“城乡双家互动系统”基础之上[1]Wolfram Eberhard, Conquerors and Rulers: Social Forces in Medieval China, Leiden: E.J.Brill, Netherlands, 1965, p.45.,利用史传所载籍贯,以及墓志中的葬地资料,对唐代十姓十三家著姓房支展开了讨论,提出了“中央化”的论说,认为唐代著姓著房因选制变革而疏离原籍,纷纷将家族重心由原籍转移到两京一带,其性质也从地方势力代表转为依附中央的纯官僚。[2]毛汉光:《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原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2 本第3 分册,第421—510 页,后载氏著:《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234—333 页。毛氏的这一研究很快成为对唐代士族及地方社会结构变迁的典范性论述,此后的诸多学者都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化或者补充。如韩昇认为,唐代士族既有向中央的集中,也有向地方的转移,迁移的地点基本上是任官所在,流动方向可概括为从乡村到城市,官僚性导致中央化并由此导致士族失去地方性,因此促进了士族城市化。[3]韩昇:《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历史研究》2003年第4 期。谭凯利用了大量墓志对唐代贵族的权力地理分布进行了研究,认为7世纪时,河北以及其他地区的大多数家族并没有大规模地迁入两京之地,直至8世纪时贵族开始向中央地区迁移,9世纪时大多数家族已经迁入两京。[4]Nicolas Tackett, 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14.郑雅如则以范阳卢氏为例,探讨了后“中央化”时期的居住形态,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在她看来,安史之乱以后范阳卢氏房支寄居异乡的现象更加普遍,子孙宦游不再回到洛阳安居,家族成员分散四处,化整为零。[5]郑雅如:《中央化之后——唐代范阳卢氏大房宝素系的居住形态与迁移》,载《早期中国史研究》第2 卷第2 期,2010年,第1—66 页。除了整体性研究之外,学界对士族迁徙的个案研究亦不胜枚举。[1]David Johnson, The Last Years of A Great Clan: The Li Family of Chao Chunin Late T’ang and Early Sung,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3,No.1, 1977, pp.5-102.中译文载〔美〕芮沃寿等:《唐史论文选集》,陶晋生等译,第231—339 页;〔日〕爱宕元:《唐代荥阳郑氏研究——本贯地归葬を中心に》,《人文》第35 辑,1989年,第1—14页;郭锋:《唐代士族个案研究——以吴郡、清河、范阳、敦煌为中心》,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李浩:《从碑志看唐代河东裴氏的迁徙》,载氏著:《唐代三大地域文学士族研究》,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98—318 页;余静:《唐代慕容家族研究》,《国学研究》第15 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范兆飞:《隋唐士族迁徙个案研究——以太原郭氏为例》,载氏著:《中古太原士族群体研究》,第224—253 页;杨为刚:《中古弘农杨氏贯望与居葬地考论——以新出墓志为中心》,《碑林集刊》第15 辑,三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7—236 页;马建红:《隋唐关中士族向两京的迁徙——以京兆韦氏为中心的考察》,《南都学坛》2010年第2 期;马建红:《隋唐京兆韦氏居所考——兼论士族的城市化》,载宁欣编:《新材料、新方法、新视野:中国古代国家和社会变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0—161 页。实际上,唐代士族群体的家族形态与地方社会的关系呈现出更为复杂、多元的样态,并非“中央化”一语所能尽括。[2]伍伯常:《“情贵神州”与“所业惟官”——论唐代家族的迁徙与仕宦》,《东吴历史学报》2008年第20 期,“中央化”视角下,经常容易忽视地域社会的多元性和士族乡里根基的多样性。[3]笔者曾发现彭城刘氏为维护地方势力,直至晚唐仍有归葬故里的现象存在。参见陈伟扬:《中古彭城刘氏的变迁》,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此外,学人对于唐代以来的士族迁徙探讨较多,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族迁徙却少有着墨。[4]王永平:《中古士人迁移与文化交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陈寅恪曾对北人南来避难线路和居地有所阐释[5]陈寅恪:《述东晋王导之功业》,载《金明馆丛稿初编》,第41—77 页。,谭其骧对于永嘉乱后的移民有经典论述[6]谭其骧:《晋永嘉乱后之民族迁徙》,载《长水集》(上),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9—223 页;胡阿祥:《〈晋永嘉乱后之民族迁徙〉申论》,《安徽大学学报》2010年第5 期。,室山留美子对北魏汉族官僚的迁徙有所讨论[7]〔日〕室山留美子:《北魏汉族官僚及其埋葬地的选择》,原载《东洋学报》第87 卷第4 号,2006年;后载《日本中国史式研究年刊(2007年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73—104 页。,穆荷怡对所谓的前“中央化”时代即北朝后期士人家族的归葬行为有所探究[1]穆荷怡:《前“中央化”时代的双家制形态——以北朝后期士人家族的归葬行为为中心》,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但是,现有的研究对我们厘清南北朝士族流动和乡里势力之间的关系尚有距离。尤其是在北方政权更迭下的北方士族动向、南北交接处的士族走向以及南渡侨人和江左士族共生状态下的变迁等,都有可以探究的空间。[2]胡宝国在《从南京出土的东晋南朝墓志推论侨旧之别》(《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一文中从出土墓志入手,发现东晋南朝土著和侨人的区别:南方土著死后多葬家乡,与乡里联系紧密;而侨人多葬建康。多有新意,值得关注。在此基础上,将士族迁徙放置于整个中古时期这一时间维度上,并择取某些资料遗存较多的地域来研究,应尚有拓展空间。另外,不能仅着眼于士族迁徙所讨论的地域流动主旨,更应该关注地域流动所造成的社会流动,诸如家族地位升降、乡里网络和朝中权势之间的变化等方面。

第三点,在新问题方面,目前学者的研究越来越关注士族谱系构造和身份认同问题,借鉴顾颉刚的“层累说”来研究士族谱系构建和冒姓问题[3]王永兴:《杨隋氏族问题述要——学习陈寅恪先生史学的一点体会》,载李铮、蒋忠新主编:《季羡林教授八十华诞纪念论文集》,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65—372 页;后载氏著:《陈寅恪先生史学述略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28—441 页;何德章:《伪托望族与冒袭先祖:以北族人墓志为中心——读北朝碑志札记之二》,载《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7 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7—143 页;陈勇:《汉唐之间袁氏的政治沉浮与籍贯变迁——谱牒与中古史研究的一个例证》,《文史哲》2007年第4 期;仇鹿鸣:《“攀附先世”与“伪冒士籍”——以渤海高氏为中心的研究》,《历史研究》2008年第2 期;范兆飞:《中古郡望的成立与崩溃——太原王氏谱系塑造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2013年第5 期;尹波涛:《北魏时期杨播家族建构祖先谱系过程初探——以墓志为中心》,《中国史研究》2013年第4 期;陈鹏:《嫁接世系与望托东海——北周隋唐虏姓于氏谱系建构之考察》,载苍铭主编:《民族史研究》第12 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78—191 页;仇鹿鸣:《制作郡望:中古南阳张氏的形成》,《历史研究》2016年第3 期。,注意到“郡望+姓氏”这一恒定不变的术语背后是一个政治和权力相互塑就的综合过程。笔者以为,循此思路仍可以继续拓展。胡族冒袭华夏先祖方面仍可深作文章。[1]尚永亮、龙成松:《中古胡姓家族之族源叙事与民族认同》,《文史哲》2016年第3 期。还有正史记载中将汉魏名人虚构为谱系先祖的现象屡见不鲜,如《宋书·武帝纪上》载:“高祖武皇帝讳裕……汉高帝弟楚元王交之后也。”[2](南朝梁)沈约撰:《宋书》卷1《武帝纪》,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 页。《南齐书》卷1《高帝纪上》载“太祖高皇帝讳道成,字绍伯,姓萧氏,小讳斗将,汉相国萧何二十四世孙也。”[3](南朝梁)萧子显撰:《南齐书》卷1《高帝纪上》,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1 页。王永平曾对兰陵萧氏的谱系有所辨析,参见王永平:《兰陵萧氏早期之世系及其门第之兴起考论》,载薛锋、储佩成主编:《齐梁故里与文化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213—229 页。这些有详有略的相关记载代表着中古士族的所建构的谱系已经受到官方认同。其背后又有怎样的深意?这个问题较为复杂,笔者拟另撰文探讨,兹不赘述。另外,唐代士族郡望向姓望转化的现象,虽有探讨,但个案不多。[4]郭锋:《唐代士族个案研究——以吴郡、清河、范阳、敦煌为中心》,第179—201 页;郭锋:《郡望向姓望转化与士族政治社会运动的终结——以清河张氏成为同姓共望为例》,《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3 卷,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74—87 页。刘知幾对于这种现象已经有了敏锐的洞察:“爰及近古,其言多伪。至于碑颂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若乃称袁则饰之陈郡,言杜则系之京邑,姓卯金者咸曰彭城,氏禾女者皆云钜鹿。……此乃寻流俗之常谈,忘著书之旧体矣。”[5](唐)刘知幾撰,(清)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卷5《邑里第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34 页。对于姓氏分布较广、郡望较多的氏族而言,是否仅仅是伪冒郡望这么简单呢?值得思考。

最后,史学方法的反思。王明珂在《史学反思与反思史学》运用一个比喻:“如在一个夏夜,荷塘边有许多不同品种的青蛙争鸣,不久我们会被一个声音吸引,一个规律宏亮的声音,那便是‘典范历史’,被忽略、压抑的其他蛙鸣,便是‘边缘历史’,我们对历史的整体了解,在于倾听它们间的争鸣与合鸣,并由此体会荷塘蛙群的社会生态,一个隐藏的景。”[1]王明珂:《反思史学与史学反思:文本与表征分析》“献词”,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另见第45—49 页。以“反思史学”对“典范史学”进行补正、批判与反思。那么在士族研究过程中,我们是否会忽视那些不为人知的边缘话题呢?诸如从一般民众的角度来看待处于上流的士族阶层,以及士族与民众直接的互动,甚至士族的历史记忆,不仅仅是关于祖先记忆,社会、友朋、迁徙等方面的记忆[2]有关历史记忆的研究,参见廖宜方:《唐代的历史记忆》,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1年版。,能否运用新视角和新方法来继续探讨呢?全面认识这一时代的历史,借鉴思想史研究中重新重视那些被掩蔽遮盖的“低音”的思考方式[3]王汎森:《执拗的低音——一些历史思考方式的反思》,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以寻找到合适的研究路径,以期更全面地了解士族社会。另外,能否跳开目前所笼罩在传统史学视野下的历史分期维度?当然,这只是笔者非常不成熟且并不一定能验证的遐想。姜士彬、伊沛霞、谭凯等诸多学者的研究都认为士族在五代宋初就已经衰亡。国内的宗族史研究学者也将中古士族与宋元宗族做出断代式的区分。[4]常建华:《宗族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常建华:《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5 期;冯尔康、常建华:《中古宗族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常建华:《宋以后宗族的形成与地域比较》,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然而,这其中是否存有特例呢?[5]周扬波就发现了吴兴沈氏的特例,参见氏著:《从士族到绅族:唐以后吴兴沈氏宗族的变迁》,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又如吴越钱氏兴起于晚唐五代,却一直延续至两宋而经久未衰。历史并非在唐末五代戛然而止,宗族也必然存在其延续性。士族究竟在五代宋初时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还是历经蜕变依然保持原先的向上流动和家族传承的动力?这方面的研究,有待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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