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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人员如何严控现场勘查质量

2017-01-27闫世军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6期
关键词:犯罪现场物证犯罪行为

闫世军

(300041 天津市公安和平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四大队 天津)

刑侦人员如何严控现场勘查质量

闫世军

(300041 天津市公安和平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四大队 天津)

犯罪现场勘察能力是各国刑侦人员必须具备的工作能力之一,在实际工作中,刑侦人员经常需要对犯罪现场进行识别和勘察,这不仅关系到打击犯罪的整体效果,也反映了整个刑侦系统的工作能力。要想对犯罪现场进行准确识别,刑侦工作人员就要做好犯罪现场保护工作,并在勘察过程中拓宽现场勘察思路、把握重点问题,同时促进勘察手段的科技化发展。而近年来,由于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如何有效提高对伪装犯罪现场的识别与勘察能力就成为世界各国警察普遍关心的问题。

刑事侦查;现场勘查;勘察质量;提高途径

对犯罪现场进行保护与勘察是刑侦人员侦查工作的开始,其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查结果和刑事诉讼的成败。犯罪现场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包含着大量的犯罪信息,其中任何一个信息都有可能被用于犯罪现场的识别,但是,即使是经验丰富的刑侦人员也会有所疏漏。因此,相关刑侦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勘察能力,促进我国刑侦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一、严控现场勘查质量的意义

犯罪现场是作案者集中、频繁地实施作案行为的场所,在这里,作案者会遗留下很多痕迹和物证,因此,犯罪现场通常也是作案者竭力破坏或伪造作案信息的集中场所。伪装会使犯罪现场的情况更加复杂,使勘察犯罪现场的难度大大增加,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案犯无法改变犯罪行为造成的客观物质变化,因此,刑侦工作者只要抓住事物的正常和反常、合理与不合理现象,保证现场勘察质量,对各种现象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分析,就可以找出犯罪现场的可疑点和矛盾点,从而揭开案件的真相。

二、刑侦人员严控现场勘查质量的途径

1.重视保护犯罪现场

新形势下,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变化,传统犯罪现场中常见的手印痕迹现在已经不多见,取而代之的是更多难以察觉的信息和细微物证,因此,在常规犯罪证据日益减少的情况下,刑侦人员需要依靠现场的本身条件,综合运用各种信息来侦破案件。针对犯罪现场的保护工作不仅是在案件发生到现场勘查工作开始之前,而应该贯穿于案件发生到案件最终侦破的始终,犯罪现场被破坏的最主要因素即是人为因素,这要求刑侦人员在保护现场的过程中除了防止被害人家属、救护人员及围观群众破坏现场,还要注意现场勘察人员和保护人员,从而减少人为因素对犯罪现场的破坏,使现场最大限度地保持原始状态,以方便案件的侦破。对犯罪现场进行保护的具体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首先,不能触摸可能存在DNA的地方,例如犯罪现场的电话、门把手等,这些地方很可能保留着犯罪分子的DNA信息,如果有勘察需要,刑侦人员需要带上具有保护作用的特制手套,然后才能接触这些地方;其次,任何人员不能在案发现场吸烟、吃东西或喝水,因此任何不经意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犯罪现场的破坏,这一点现场人员需要格外注意;最后,刑侦人员在采集现场证据的时候要尽量戴口罩和帽子,防止在采集证据的时候突然咳嗽或打喷嚏,造成物证的损坏。

2.拓宽现场勘查思路

首先,刑侦工作人员在勘察现场时应善于进行思维联想。积极的感知活动往往可以帮助工作人员发现犯罪现场隐藏的信息,现场中任何一个与犯罪行为相关的现象都应该得到刑侦人员的注意,刑侦人员可以从这些现象出发,联想到其与犯罪行为直接的、间接的、内在的和外在的各种联系;其次,刑侦人员要对各种犯罪信息进行综合运用。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然会受到时间、地点和客观环境的制约,这些条件会影响其对作案时间、进出口和作案手段的选择,但是无论案犯如何精心设计其犯罪行为,客观的现实环境都会使其行为留下痕迹;最后,从犯罪现场的反常现象寻找突破口。犯罪现场是对作案者动机和行为的客观记录,如果犯罪现场被经过了伪装和破坏,那么其中肯定存在很多反常现象,因此,刑侦人员通过认真观察现场的反常现象,对其中的可疑点进行细致分析,就有可能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3.做好重点问题勘察

刑事案件的现场各种各样,不同的犯罪现场所储存的信息也是各不相同的,刑侦人员在对这些犯罪现场进行勘察的时候必须确定勘察的侧重点,根据犯罪现场的特殊性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从而准确全面地揭示案件本质。除此之外,刑侦人员还要有统筹现场的能力,这要求刑侦人员以全面的眼光看待案件发展,不能以点带面,除了横向统筹案件各方面,还要纵向统筹案件的整个侦查、诉讼过程,争取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支撑。

4.提高勘察手段的科技水平

科技手段是指利用计算机和各种先进仪器设备对相关的痕迹和物证进行检验,从中寻找案件真相。当前生物技术已经发展到了可以利用其进行同一认定的水平,这使得很多不起眼的物证如烟头、发丝、指甲屑等物品都可能成为案件侦破的重要物证。另外,现场侦查实验也是刑侦工作常用的科技手段之一,工作人员在进行现场侦查时,可以用实验模拟方法验证某一事件在某一条件下能否成立,该种实验可以用于判断案件是否成立、作案时间是否准确。

三、结语

综上所述,犯罪现场既是案件发生的地点,也是案件侦查工作及相关诉讼过程顺利进行的起点和终点所在。伴随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犯罪分子对犯罪现场进行伪装和破坏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且手段日新月异,这给刑侦人员的现场勘察与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对此,刑侦人员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现场勘察能力,保证现场勘察的质量,从伪装和破坏的现场中找出案件真相,有效打击社会犯罪行为,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1]郭立新,王海波.刑事案件中对犯罪现场的识别与处理[J].公安研究,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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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勇.伪装犯罪现场的可识别特点和基本分类[J].吉林人民出版社,2013(05).

[4]李昌钰.李昌钰博士犯罪现场勘察手册[J].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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