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隐性采访的道德和法律制衡思考

2017-01-27宋莲颖

法制博览 2017年27期
关键词:被采访者合法权益隐私权

宋莲颖

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广播电视局,青海 湟源 812100

隐性采访的道德和法律制衡思考

宋莲颖

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广播电视局,青海 湟源 81210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对精神文明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新闻是人们主要的信息来源之一,而新闻所报道的各种信息都离不开记者的采访,对于有些新闻的内容,采取隐性采访的方式会使信息的内容更准确更真实。但同时又需要记者在采访的过程中把握好分寸,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因此,探究隐性采访的道德和法律制衡是十分必要的。

隐性采访;道德;法律;制衡

隐性采访简单的说就是记者为了工作的需要不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或不预先通知被采访的对象,而进行的隐蔽采访的方式。隐性采访可以缓解被采访者的紧张状态、减少和避免一些与事实不相符的信息出现,提高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更好地满足观众的需求。但与此同时,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使隐性采访的道德和法律问题更加凸显。因此,隐性采访的道德和法律制衡问题是值得探讨的问题。现将自己对隐性采访中的道德和法律制衡的一些初浅认识总结如下:

一、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作为一种特殊的采访方式,在采访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公民的隐私权问题和由于运用欺骗手段获取真实信息而产生道德的困惑。在隐性采访中,恰当把握法律和道德的尺度是十分重要的。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隐性采访方面完善的法律制度,而隐性采访中有时又会涉及到隐私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因此,在隐性采访过程中,既要把握好机会,获取真实的信息内容,又要权衡好隐性采访和道德及法律的的关系。

二、隐性采访的道德和法律制衡的有效策略

(一)提高采访工作人员的素质

采访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是做好隐性采访的基础。注重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学习新闻和采访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在采访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人文关怀,在采访中多进行换位思考,多为被采访者着想,特别是对一些未成年的犯罪案件的采访,既要努力获取最真实可靠的信息,又要保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得把他们的基本个人信息随意公布于众。一般会在报道中把犯罪嫌疑人的面部打上马赛克、姓名说成张某或李某某等。在采访过程中,掌握沟通艺术,既要开动脑筋,运用各种办法得到所需要的素材,又要让被采访对象感到平易近人、和蔼可亲,愿意和你述说,时刻牢记把采访对象的切身利益和内心感受放在第一位。进而提高采访的效率和效果。

(二)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

记者的身份决定了他的言行举止要规范,记者不仅仅是代表个人形象,更代表着公众形象。虽然记者享有新闻自由权,记者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记者就可以为所欲为,比如个别记者为了收视率等个人私利,私下进行隐性采访,不顾公民的合法权益,把公民的个人隐私公布于众,给被采访者的名誉和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记者要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提高法律意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隐性采访,对于在隐性采访中扑捉到的镜头,在制作过程中要进行筛选,把能够真实反映现实情况又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部分进行剪切、合理运用。

(三)建立健全相关的立法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记者进行隐性采访的依据和准则。通过详尽的法律条文规范记者的隐性采访范围、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应具有的合法权益和规避行为等。比如记者在进行隐性采访时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秩序、采访行为不能妨碍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正常工作,采访的动机必须是善意的,严禁恶意欺骗行为。对于各种违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必要的处分和处罚,违规情节严重的要负法律责任。

(四)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修养

作为新闻工作者,特别是在进行隐性采访时,要时刻用职业道德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禁通过报道宣传与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影响人们身心健康的负面内容。尊重他人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新闻的自由权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关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时刻想他人所想,及他人所及,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公民的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隐性采访工作。

三、结语

隐性采访是一项特殊的采访工作,是采访工作的一种特殊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提高采访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建立健全相关的立法、提高职业道德修养等有效策略,规范隐性采访的行为,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新闻自由权和公民隐私权的关系,确保隐性采访工作的健康有效开展,进而促进我国新闻事业的蓬勃发展。

[1]徐燕华.隐性采访的道德与法律边界探究[D].山东大学,2016.

[2]肖宁.隐性采访的道德与法律风险及规避之策[J].新闻传播,2015,06:87.

[3]顾理平.隐性采访:道德价值与法律底线[J].视听界,2015,04:45-48.

[4]李景钰.道德与法律双重视域下的隐性采访[J].新闻研究导刊,2016,18:54-55+65.

D923;D90-053

:A

:2095-4379-(2017)27-0203-01

宋莲颖(1989-),女,汉族,青海西宁人,本科,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广播电视局,助理记者,研究方向:新闻报道、采访。

猜你喜欢

被采访者合法权益隐私权
自流井区:即时调处欠薪案件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纳税人隐私权的确立、限制与保护
青海: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妈妈,请把隐私权还给我
谷歌尊重雕像“隐私权”的启示
情感引导在人物新闻采访报道中的作用研究
青少年合法权益 我们共维护
为游客的合法权益支起保护网
浅析电视新闻采访方法及原则
论患者隐私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