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犯罪中的警察定位研究*
2017-01-26陈漪蓉顾丹妮殷朝卿庄泽宇
陈漪蓉 顾丹妮 殷朝卿 袁 涛 庄泽宇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预防校园犯罪中的警察定位研究*
陈漪蓉 顾丹妮 殷朝卿 袁 涛 庄泽宇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在“两会”的背景下,校园犯罪问题成为时下热点;近年来,警察如何定位角色这一问题也屡屡被警务界探讨。社会预防是最有效预防校园犯罪的手段,警察作为执法者,对预防校园犯罪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警察在其中的定位并无标准,或者说其定位存在偏差。文章就是从公安部门的角度来探讨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职责、作用、任务,包括社会对警察职责、作用、任务的期待与认定,以及警察对自身角色的认定。
校园犯罪;社会预防;警察定位
学校作为青少年学生初步踏入社会重要的社会化场所,关爱着学生的学习和成长。然而,不管校园犯罪发生次数的多少,其一旦发生,就会使学生和教师陷入恐慌,这不仅对师生的生命健康有危害,还会破坏正常的校园生活。近年来,我国校园犯罪不仅没有有所缓解,反而愈演愈烈。2015年9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67起发生在校园中的典型犯罪案例。同时,在今年两会期间,反校园暴力也成为热议话题,多位两会代表和委员表示,我国应尽快出台反校园暴力法,对校园暴力案件进行严惩。要想达到预防校园犯罪的目的,全社会应团结一致,共同努力。警察机关,就是其中的一股重要力量。
一、警察预防校园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
我国目前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是与学生接触最紧密的,它与家庭教育构成了我国现如今预防校园犯罪的一级防御,可事实上党群组织才是这一级预防的主力。党群部门控制着社会中如人、财(金钱)、物(机构、设施)等等这些大量资源,所以其应有所作为,充分发挥其在预防校园犯罪方面的主体作用。党政机关作为预防校园犯罪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地承担着组织相关预防校园犯罪活动的责任。警察,既是其中的一股力量,又是执法者身份,其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应有地位是:
(一)发挥主体作用
警察是属于历史概念,它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伴随着人类社会产生的。各种违法犯罪问题、对抗性矛盾冲突问题和社会秩序问题,必须依靠暴力以及国家强制力进行管理控制,这是决定警察能否产生的最直接因素。警察以惩罚犯罪为目的,而惩罚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犯罪,所以说警察一开始就是打击犯罪的存在。随着警察队伍的发展壮大,人们渐渐认识到,单凭警察一己之力是无法应付犯罪的,于是就需要多元主体参与进去。尤其是在面对校园犯罪时,由于犯罪主体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其尚未完全养成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大多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有相关法律的保护,所以社会普遍认为,学校、家庭教育是处理校园违法事件的主体。但不可否认的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是警务工作的关键,学校和家庭教育本质上就具有一定软弱性和妥协性,不能代替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
综上,警察是犯罪防控必不可少的参与者,即使在校园这一特殊的环境中,警察机关也是重要主体之一。
(二)不是唯一的主体
校园犯罪防控是一个完整、多层次的体系,包括多元主体,同时也包括各种活动。预防校园犯罪活动的参与者除了警察外,还包括了校园、家庭、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媒体等其他社会力量,还有学生自身。其中,在预防校园犯罪中处于主体地位的角色还有校园和家庭。但警察机关区别于其他主体,它作为唯一的犯罪预防专门机构,如何与其他主体进行有效配合,做好角色定位,是使整个犯罪防控体系得以有效运转的关键。
二、在预防校园犯罪中警察定位的现状
(一)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作用易被忽视
作为执法者的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以往关注者一直强调家庭管理和学校教育,容易忽视警察的作用,警方在处理校园犯罪中的定位也存在一定的偏差,极易导致预防校园犯罪过程中执法者环节的严重缺位。
(二)警察在校园犯罪中定位偏差的原因
1.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双刃剑
1992年7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9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为成立专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机构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公安机关的执法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迈入2016年,随着法律的实践,也出现了这样的声音:“未满14岁杀人不用负刑事责任是否会鼓励未成年人犯罪?”有人说:“当法律失去约束和保护作用时,就不能称为一个好的法律了。”如今,处于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中,小孩很小就可以了解很多或好或坏的事情,但他们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未成年人保护法》应旨在让未成年人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伤害,而不是在造成伤害之后还打着未成年人的幌子。另外,发生这么多令人扼腕的校园犯罪之后,对于那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来说,虽然其监护人应受惩罚,但对于犯罪主体本身来说,事实上惩戒作用并不大,那就更不用说能有何预防作用了。
这些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也影响着其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定位,也是警察定位存在偏差的重要原因。
2.校园犯罪发生后各主体之间配合不当
根据前文所提,警察机关、学校、家庭、媒体、其他社会组织等方面,构成了校园犯罪防控的多元系统。其中,警察机关、学校和家庭是重要主体,也是构建这一预防体系的三大支柱。而这三大主体在处理校园犯罪时,各自的主张和做法之间存在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惩戒”对预防校园犯罪作用的发挥。
一方面,在警察机关介入处理校园犯罪时,通常会与学校利益发生冲突。如,警方立案对学校的名声会产生一定损害,学校发展前途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等。故校方对警方处理校园犯罪存在一定的反感度,时常会隐瞒一些学生的违法事实,导致警方未能及时发现潜在的犯罪分子,因此不利于预防校园犯罪。
另一方面,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和前途,当校园犯罪发生时,家庭方面自然是站在保护家族发展、孩子前途的立场上,对学生犯罪事实和犯罪原因的揭露上,也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包庇和隐瞒,同样对预防校园犯罪存在着一定的消极影响。
(三)警察自身未明确职责
在“三级预防犯罪理论”的基础上,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中应担负以下的职责:
1.初级预防体系中的主体
校园犯罪的一级防御是指针对潜在违法事件的防御。在这一阶段中,警察机关是以主动提前式的警务来体现在这一阶段的作用的。也就是说,警察机关在这一阶段起到一种中轴的作用,主动带动整个犯罪防控体系的运转。其职责是:通过与学校、家庭的配合及时发现潜在的、可能导致校园犯罪的因素,并及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2.二级预防体系中的核心
校园犯罪的二级防御是针对轻微违法行为而进行的防御。主要就是指警务的日常工作,这一阶段警察机关成为绝对的核心。在这一阶段,警察机关应协调与其他预防校园犯罪主体之间的关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得到他们积极的配合。警察在此环节中的职责是:恰当处理校园轻微违法事件,在保障违法学生的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保证一定的处罚力度,以预防其进一步演变成校园犯罪。
3.三级预防体系中的配角
校园犯罪的三级防御是针对犯罪行为而进行的预防。这一阶段是犯罪发生后启动的刑事诉讼阶段。警察机关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者,要做的就是为法院的公正审判收集证据,为检察院的提起公诉捉拿犯罪嫌疑人,以使犯罪行为得到及时的惩罚,从而达到犯罪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目的。在这一阶段中,警察机关可以说是犯罪防控工作的配角,它的工作是为最终的刑罚预防做准备。因此,其职责是:保证受到不法侵害的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利益,维护正义,同时起到“警戒”作用。
三、明确预防校园犯罪中警察定位的路径
(一)净化校园周边的社会环境
由于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较弱,易受外界不良行为诱导,从而实施越轨行为。公安机关首先应审查学校的周边环境,是否存在不健康的、消极的社会环境因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措施,进而从校园外部层面降低学生可能性。例如:学校周边如有游戏机室、网吧等娱乐场所,经常聚集了很多不良青年、无业游民,而这些地方恰恰也是学生们流连忘返的地方,警察机关应重点监察这些场所的活动情况,避免学生受到不良影响。
(二)与学校、家庭配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重点防控
控制校园学生犯罪的三大主体应相互配合,警方应主动与不良行为学生的家长和学校沟通,对一些经常逃学、参与实施打架斗殴、夜不归宿等越轨行为的学生进行重点监控,并通过及时、有效的沟通,发现和了解其心理动机,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帮助违法犯罪学生回归家庭与学校已经
目前,很多情况下,当实施过越轨行为的学生再次回归社会生活,往往会产生社会链的断层。所以,对于这些学生,警方应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其的矫治工作,帮助学生回归家庭生活、校园生活,从而使他们彻底远离犯罪道路。同时应及时向他们进行心理辅导,防止他们走向极端。
四、美国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的职责
美国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定位是十分明确却清晰的,美国十分重视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美国的“校园警察制度”就表明了这一点。
美国高校的校园保卫工作有一个重要的特色,即有校园警察维护校园安全。20世纪初,华盛顿州议会就曾经制定相关法令,使各高校有权建立自己的校园警察,同时,在公立院校内,建立了警察机构。到1968年为止,全美50个州中,除了俄勒冈州以外,共有49个州在高等院校内部,组建了校园警察机制。1990年,《校园安全法》颁布,正式确立了校园警察机构的合法法律地位。
总体来说,美国校园警察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在校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做好校内安全防范工作,同时协调负责校园附近交通、校园消防和紧急救援等工作。以华盛顿大学校园警察为例,其职责就有明文规定,可以说对预防校园犯罪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主要职责有:
1.在校园警察管辖范围内,依法保护学生及教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提供急救保障,及时救援受害者。
3.保证校园内部及周边交通安全。
4.依法发现和打击校园内发生的不法活动。
5.其他。
五、结语
校园犯罪,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个人利益、影响了犯罪学生今后的发展前途,而且对校园秩序和社会治安也有着消极的影响。大多数学校在处理这些事件时,更注重校方和家庭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而由于学校和家庭教育不可避免地具有软弱性和妥协性,因而不能代替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作用。所以,警察的定位应是预防校园犯罪各环节中的主体,而不应让位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从上述调查研究可以发现,我国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定位仍然存在一定的偏差。
关于我国是否应该效仿美国的“校园警察制度”,我认为这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因为中美国体存在的差异,在制度的确立和实行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但不可否认的是,美国的“校园警察制度”对我国明确预防校园犯罪中的警察定位,有着很多可以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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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一般项目“预防校园犯罪中的警察定位研究”的研究成果;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TAPP)(编号:PPZY2015C203);2015年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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