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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矫正的介入

2017-01-26

法制博览 2017年20期
关键词:受助者社会工作者长春

孟 亚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探寻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矫正的介入

孟 亚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了逐年上涨的趋势,在社会各界都引起了较为广泛的关注。面对青少年犯罪,在其矫正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近几年却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犯罪矫正方法。

社会工作;青少年犯罪;矫正

一、引言

对于这一特殊犯罪——青少年犯罪的处理,通常情况下除了要保护其社会利益以外,还要实时地对青少年罪犯进行恰当地矫正与预防,对社会、对青少年实现双向保护。现阶段,我国犯罪矫正工作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社会工作的某些理论与方法,也被应用到了青少年犯罪矫正的过程中。要想将社会工作更好地介入到青少年犯罪矫正工作中去,需要建立专业矫正队伍,建立一套相应的矫正机制,与矫正对象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

二、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矫正介入的意义

通常情况下,社会工作主要是致力于解决在人们成长与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谋求人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以社会公平为基础,以社会进步为目标的。大多数情况下,社会正常功能的缺损往往会导致出现某些青少年问题。由于被矫正的青少年,其自身的能力非常有限,仅仅是依赖于他们自己,是比较难解决这些问题的,但社会工作的功能却可以满足这些条件。

社会工作是以促进人的全面成长与自我发展,具有一定预防功能的价值理念,可以帮助人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科学的方法与专业。社会工作可以强化个人或着是群体的各种功能,鼓励他们积极进行必要的资源积累,提高他们面临问题时的思想准备与认识能力。社会工作的主要价值理念就是为青少年犯罪矫正提供较为强大的观念支持,促进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是其重要目标,青少年犯罪矫正往往具有矫正与刑罚执行的双重性质。社会工作还具有治疗功能,服务、解决困难对象,利用社会工作者专业的技巧与知识,使受助者具备某些可以参与到正常社会生活的能力与条件。

最后,社会工作还具有促进人发展巨大功能。对于某些经济社会资源,广大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去进行相应的发掘工作,并且对于发掘受助者内在的某些智力情况,也往往是具有较大责任的,将这些资源进行合理地利用,发掘受助者的个人资源以及其他能力,有效地完成各种社会任务。最后,社会工作还具有保障社会稳定的功效,广大社会工作者,对于其受助者进行相关的服务,可以很好地避免了因为社会成员正当需要得不到满足,满足了他们的需要,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三、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矫正介入的方法

(一)以个人或家庭为案主的个案社会工作

这种方法是通过面对面的、直接的沟通方式,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利用其个人发展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运用相关的人际关系,根据家庭与个人的特殊情况与需要,提供相关的心理调整等支持与服务。

深入了解被矫正青少年的身体、心理等状况,运用各种科学的助人知识及活动,为他们的个人以及家庭提供各种物质或者是情感方面的指导与支持,为他们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减轻其个人以及家庭的压力,改变原有的生活态度,协助个人与家庭充分认识其自身所拥有的潜能与资源,重塑信心,促进其改变与成长,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完成矫正任务,顺利回归社会。

(二)以小组为主的社会工作

小组社会工作以团体为对象,通过小组成员之间的互动,运用小组工作,将一些特征较为相近的被矫正青少年形成小组,通过进行一些有目的的小组活动,利用团体工作者的协助,去帮助案主解决其所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案主的社会功能。

以小组为主的社会工作可以为青少年提供结交同伴的机会,在小组活动中,不仅可以刺激出其当事人某些真实的感情世界;小组活动的某些规范,还进行制约小组组员的各种行为。社会工作者可以尽快的以及更好地帮助当代某些犯罪的青少年,掌握以及学会合理地运用各种正确的、良好的社交方式。

四、结语

综上所述,将社会工作介入到青少年犯罪矫正中去,已经客服了种种困难,实现了从理念到制度上的创新,并且还具有十分显著的意义。因此,这将相关的社会工作者进行不断等努力与探索,创新其矫正的工作方法,为社会工作的专业技巧与价值,提供无限的空间。

[1]谢昊宇.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中的介入[J].品牌(下半月),2015(01):61.

[2]王伟.试论社会工作在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中的介入[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05):39-43.

[3]刘清清,王莎莎.社会工作对来沪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介入[J].知识经济,2009(07):9-10.

[4]董明伟.优势视角下的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社区矫正初探[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5):32-35.

C

A

2095-4379-(2017)20-0226-01

孟亚(1992-),女,汉族,河南登封人,长春理工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社区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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