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践
2017-01-26徐旭洲
● 徐旭洲
泰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践
● 徐旭洲
一、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业务融合
一是职责整合。制订出台《泰兴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施方案》,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方面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负责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相关登记、发证工作。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但予以5年过渡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调整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二是机构整合。将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地籍管理科更名为不动产登记管理科,挂地籍管理科牌子;撤销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和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撤销市房屋产权监理所(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设立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主要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测绘成果审核和土地交易等具体业务工作。按照“事随人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房屋产权监理所现有人员整体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保实现登记业务无缝对接。同时,将原先由住建部门保管的房屋登记方面档案移交给市国土资源局,电子档案(包括档案扫描件)先行移交,纸质档案按计划分批次移交。
三是业务融合。人员划转到位后,对原房屋及土地登记流程进行梳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梳理出10大类41小类的登记类型。对全市不动产登记主要业务操作内容开展多轮分析研究,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分散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进行优化组合,再造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流程,业务融合后,形成从权属调查、申请、受理、收费、审核,到登簿、缮证、发证、建档一套完整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其中,除查封、解封、抵押注销外,其它业务审核均实行“三审制”。同时,对项目收件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归类,明确收件材料要求和审核要点。
二、推动不动产统一信息平台建设
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关键环节。泰兴市采购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以高性能服务器、大容量储存设备为基础,进行数据整合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一是统一平台。统一登记后,原系统仅保留查询功能,所有原始房、地数据均移植进入新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运行平台。二是整合系统。对于新增的不动产信息,通过权籍调查生成不动产单元号后,直接进入不动产登记系统登记。对已登记的不动产发生转移、变更、抵押注销等业务类型,均需先权籍调查,生成不动产单元号后,受理人员凭生成的不动产单元号,将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原房屋、土地信息进行关联。通过信息关联,实现房、地信息高度融合统一。对于房屋、土地测绘数据,新增的采取新办法,而历史数据则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统筹规划建设。三是信息共享。在以窗口查询为主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授权权限,接受相关部门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查询、共享,今后进一步探索研究开放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接口,实现网络登记信息实时共享。四是功能完善。将不动产系统打造成覆盖城乡,覆盖土地、房屋、林木等所有不动产的完整的一套信息系统,为不动产的市场监测和分析提供科学、准确、即时的数据。
三、加强不动产登记规范管理服务
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后,泰兴以窗口建设为载体,创新思路,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不断提高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与服务水平。一是功能“综合化”。综合设置了从业务咨询、档案查询、权籍调查、受理、审核、收费、缮证、发证一整套功能齐全的登记窗口。其中,档案查询随到随查、查封解封专人负责,所有业务网上审批,极大地方便了服务对象。另外,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关联的税务、房管、人防、规划等部门同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相关业务“一条龙”综合化服务。二是程序“便捷化”。将所有业务办理都集中在服务大厅,大厅窗口前台设置2个权籍调查窗口、2个咨询窗口、2个查询窗口、12个登记窗口、2个发证窗口、2个收费窗口;后台设置了4个审核窗口,2个缮证窗口、4个权籍调查窗口。窗口推行综合平行收件,所有服务大厅窗口同时受理各类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压缩承诺期限,将工作时限压缩了50%。三是措施“便民化”。推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即时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办。同时,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乡镇、园区、社区活动,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另外,开通手机短信系统,及时进行提醒,告知办件结果。目前正在探索开通微信查询功能,只要服务对象扫描“二维码”加关注,凭收件号均可查询办理状态。四是窗口“现代化”。建设环境一流、设施先进的服务大厅。在此基础上,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等先进科技设备,探索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大数据建设,所有登记人员的办理均可在网上实时办理,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工作“一张网”全覆盖。五是管理“规范化”。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服务管理规范化。所有登记人员均取得房屋登记官证、土地登记上岗证等证书,制定了《窗口标准化管理制度》、《窗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窗口疑难问题分级会商制度》、《中心印章和权证管理制度》等多项服务措施和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工作人员挂牌服务,接受监督;设置评议器,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门纳谏,听取意见,定期召开相关服务对象座谈会,规范登记,提高服务质量。六是收费“标准化”。对于各类登记的收件标准,及时与物价部门对接,书面请示后,形成了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于窗口公示。整个登记过程,真正实现了“四全服务模式”,黄桥分中心目前与主城区同步运行,还将逐步在各分局设立分中心,开展全覆盖受理,一个标准收费。
(作者系泰州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