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放管服”视角下浅析出口鲜松茸监管
2017-01-26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林孝辉崔程治孙珺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林孝辉 崔程治 孙珺
在“放管服”视角下浅析出口鲜松茸监管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林孝辉 崔程治 孙珺
目前,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总体要求,已经是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常态,“放管服”对检验检疫部门来说,“放”不是降低检验检疫标准,而是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减少不必要环节,及时出证通关;“管”就是根据具体品种实施有针对性监管,实现精准监管,实现有效监管;“服”就是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不断改进工作,优化对进出口企业的服务,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促进经济发展。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李春风也多次要求把“放管服”的精神,要落实到对具体检验检疫品种监管上。带着这个任务,笔者于2017年8月上旬深入到延边地区对出口松茸监管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延边林管局森林病虫害防疫站,深入到松茸主产地天佛指山进行了实地查看。在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了松茸出口监管座谈会,听取了一线工作人员的监管经验和建议。通过这次调研笔者深深地感受到,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松茸监管有效,产品质量稳定可控。
一、松茸生态环境稳定向好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我国松茸主产区之一,辖区内龙井市被誉为“松茸之乡”,其境内的天佛指山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松茸保护区,占地面积7.73万公顷。天佛指山的松茸以其个头大、肉质细、色泽好、味道香而居全国松茸之首。松茸只能生长在赤松林或赤松混交林的林下土壤里,每年在8月25日左右开始采摘,采摘大约能持续2个月,并且有大小年之分,大年出产多,小年出产少,目前还无法实现人工培育,被誉为“菌中之王”。
由于松茸是生长在森林下方的土壤上,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所使用的杀菌剂及杀虫剂等,会在松茸中形成残留。所以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对松茸的生长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的环保要求越来越严,国家对森林的环保要求也得到了有条不紊的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18日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32号),其中规定:加强对防治药剂使用的监管。注重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应用,大力推广信息素迷向、生物天敌防治等无公害绿色环保防治技术,严禁使用“高毒性、高污染、高残留”化学农药进行防治作业,减少杀伤有益生物,减少环境污染,有效保护水源、土壤、森林食品和人畜安全。要求到2020年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延边州林业管理局与全州(市)林业局签订了《延边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书》,明确规定了无公害防治率,并纳入了全州工作考核内容。龙井市天佛指山保护区,已经连续4年未喷洒化学药剂,其他地方也多年未发生重大疫情,为松茸生长营造绿色的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松茸监管模式运转有效
从2002年日本肯定列表出台以来,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强了对日本出口松茸的监管,并且形成了有效的监管模式。
(一)提前介入,未雨绸缪
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针对出口松茸季节性强等特点,提早做好辖区内松茸主产区农林部门施药、用药情况和各山头、山沟实施承包、租赁情况以及封山、禁止进山等情况的调查摸底。
(二)做好宣贯、加强管理
向出口松茸企业宣贯相关检验检疫法规及政策要求,对出口松茸企业实行报检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及诚信管理,同时与辖区内全部出口松茸企业负责人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有效监管,落实责任
建立溯源管理机制,明确从采摘到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出口各个环节的溯源关系,做到了“源头能控制、过程可追溯、质量有保证”。落实企业法人和检验检疫人员责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四)依法施检,确保安全
根据松茸检验检疫协作组(组长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员含吉林、四川、黑龙江、西藏等4地检验检疫局)要求,将输日鲜松茸检测项目确定为2项,同时对18个质检总局监控项目进行监控,及时按量取样、封样、送样。严格实施乙草胺、毒死蜱等项目的批批检测,同时加强对出口鲜松茸包装的管理。乙草胺是大田除草剂,因为森林不用除草所以不用乙草胺。毒死蜱是杀虫剂,从2017年3月31日起已经禁止使用毒死蜱。也就是说松茸的生长环境根本没有乙草胺、毒死蜱的来源,只有在松茸采摘的过程中,使用了被乙草胺、毒死蜱污染的工具,才导致松茸被污染。为此,检验检疫人员建议出口松茸企业,要求收购人使用卫生环保的筐/袋包装运输,收购人为采摘人员发放卫生环保的筐/袋,并监督使用。此举措有效防止了采摘过程中人为造成的污染,确保了出口鲜松茸卫生质量安全。
(五)密切协作,真情服务
为确保鲜松茸按时出口,延边检验检疫局相关业务部门密切协作,加班加点,随叫随到,及时检验,快速出证。以实际行动践行“5+2”工作模式和“24小时无节假日”服务承诺,为出口松茸企业提供一流的全天候服务。
三、 “三固定”的运营模式平稳
延边出口松茸已经有多年的历史,经过多年的竞争和经验积累,从采摘到出口整个过程形成了“三固定”的模式。即采摘人固定,收购人固定,出口人固定。采摘人就是出产松茸山林的承包人,与林业部门签订了合同,对承包山林的松茸享有多年采摘权,对松茸的生态环境了如指掌。收购人就是从松茸采摘人手里收购松茸的人,把收购了的松茸及时卖给出口人,他属于中间人,他既知道采摘质量,又知道出口质量。收购人在保证松茸质量方面起到了纽带作用,特别是在人为因素影响质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出口人就是直接从事松茸出口的人,从收购人手中把松茸买了,进行分类加工,进行短期存放,进行出口。这里所说的出口人就是出口企业,目前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这样的企业共有8家。该8家企业都对日本和韩国出口,都能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并对日韩各自对松茸的质量要求比较清楚,在生产过程中也建立了溯源机制,实践证明,出口企业担当起了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四、实验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延边地区出口松茸都由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检验检疫,只出口到日本和韩国。从出口数量和批次看,日本和韩国各占1/2。从出具证书看,日本要原产地证,韩国要植检证,两国对松茸都没有要求检测农残。但是对日本出口检测乙草胺、毒死蜱2项,对韩国出口不做任何检测。松茸检验检疫工作协作组要求,将输日鲜松茸检测项目确定为乙草胺、毒死蜱2项,同时对18个质检总局监控项目进行监控,及时按量取样、封样、送样。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对输日松茸按照GB 23200.5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草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SN/T 2158—2008《进出口食品中毒死蜱残留量检测方法》标准对乙草胺、毒死蜱2种农药残留进行检测。据统计:2014—2016年3年对日本出口松茸共计387批,重量122418千克, 货值603万美元。乙草胺、毒死蜱2种农药残留从来没有检出过(低于标准方法检出限0.01mg/kg),也没有发生过退货。
五、出口松茸的 “放管服”建议
对日本出口松茸,不再实施批批检测乙草胺、毒死蜱,按照e-CIQ主管系统的抽查比例进行实验室检测。检验检疫人员要发挥职业判断能力,认为必要,可以随时进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与当地林业部门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沟通机制,为出口松茸撑起一道绿色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