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地勘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探索
2017-01-25王溦溦栾仙仙
■ 王溦溦/栾仙仙
(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江苏 南京210007)
国有地勘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探索
■ 王溦溦/栾仙仙
(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江苏 南京21000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国企改革的热点。对于国有地勘单位而言,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在保持国有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增强地勘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进而建立新机制的有力推手。地勘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建议:(1)推进地勘单位的分类改革,部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全国统一的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指导意见;(2)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建设,探索投资融资、股权运作、资本整合、价值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与方式;(3)推进地勘单位下属企业的改革,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性地参考国企混改的道路和模式。
地勘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的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而国有地勘单位作为一支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行业队伍,在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地勘行业低迷的背景下,生存环境更加严峻,已经站到了深化改革的历史关口。因此,研究地勘单位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将对地勘单位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 混合所有制的现实阐释
混合所有制在我国并不是新生事物,其出现和发展是与国企改革紧密相连的。我国的国企改革最早始于1985年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1997年党的十五大出现“混合所有制”的提法;1999年和2002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股份制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经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要求“把握目标原则、区分不同类型、鼓励多种方式”。从上述文件可以看出,在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个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
准确理解混合所有制,是研究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前提。混合所有制指的是不同所有制资本的融合,即由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方式,实行资本联合、融合或混合经营的所有制形式。因此,单纯的国有资本之间的融合、单纯的集体资本之间的融合,以及非公有资本之间的融合,都不能算是混合所有制。相同所有制资本之间的融合,最多只能称得上是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制度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为主导,也可以是非公有资本为主导。
发展混合所有制被提出以来,学术界出现了各种思想的激烈争鸣,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观点:一是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削弱国企,推动民营化;二是混合所有制不是实现私有化,而是国企和民企的融合,共同发展;三是混合所有制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哪种所有制形式占主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其中,比较典型的观点有: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张维迎认为,让非国有经济插足国有企业承担股东的角色,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引进民营资本的基本思路。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昆仑岩提出,搞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为了壮大资本实力,强化相互监督,规范法人治理,增强竞争活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混合所有制是一种折中道路,是要将“国企民营化”,是一项促进国有企业所有权改革的战略。上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热潮推动了理论界的思想交锋和企业界的实践探索,并逐步形成共识,也促进了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文件的出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路径也逐渐清晰。
2 地勘单位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背景和重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而对于国有地勘单位而言,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在保持国有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增强地勘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实现地勘单位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传统的国有独资性质的地勘单位,从成立发展至今,既面临着决策体制僵化、勘探业务与市场脱轨、收入下降导致技术人才流失、业务方面“等靠要”、企业管理制度落后与监管缺失、缺乏未来发展资金等诸多内部问题,同时还面临着国家项目逐年减少、国际矿业环境持续低迷、矿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对外投资普遍缩水等一系列外部因素困扰,在经济新常态及供给侧改革的国内大背景下,地勘企业目前已经到了内外交困的境地,改革势在必行。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地勘单位来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也是一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积极探索。具体来说,混合所有制对于地勘单位有如下积极的现实意义。
第一,混合所有制是国有地勘单位建立新机制的有力推手。完成事业转企业的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把具有深厚历史文化传承的地勘单位改革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充满活力的经济实体,必须建立和完善以下机制:一是要形成探采一体化的业务基础;二是形成面向市场的融资能力;三是形成科学有效率的决策和运营体制机制;四是改革创新包容进步文化。对地勘单位来说,要形成前述新机制,混合所有制是有力的推手。
第二,近年来国有地勘企业面临融资困难,成本上升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多元化改革。受国际矿业形势影响,近年来国有地勘企业经济效益持续下滑,企业融资规模受到限制,成本上升,员工收入持续减少。混合所有制有利于国有资本发挥放大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由此可见,国有地勘企业迫切需要进行多元化改革,引入各类非国有资本,才能破解以上困局。
3 地勘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
目前地勘单位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制度缺陷,事业体制难以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事企不分的运行模式给地勘单位增加了很多的负担。因此,引入发展混合所有制来打破原有的单一所有制形式,或许会成为地勘单位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
从目前来说,地勘单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地勘单位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二是投资运营公司层面的改革,三是地勘单位下属企业的改革。
3.1 地勘单位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根据“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全国地勘事业单位都在努力探索并积极推进分类改革。地勘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风险性较大,应当注重总体规划、统一推进和综合协调。但从2013年国土资源部联合中央编办等七部委开展的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专题调研来看,目前地勘单位改革总体上还缺乏全国统一的规划和战略部署,没有制定明确的改革步骤和目标,尚未形成整体统一思路。
目前,各省(区、市)都在积极摸索地勘单位分类改革,形式多样,大致有转为事业体制和企业体制两种。但显然,单纯的“企业化”或者“公益一类”并不能满足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需求。推进地勘单位的分类改革,部级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全国统一的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指导意见,助推地勘单位发展。
3.2 推进国有投资运营平台的建设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对于国有资本优化布局、规范运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有资产监管重点中,有一点提到要规范资本运作,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建设,探索投资融资、股权运作、资本整合、价值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与方式。国有投资运营平台的建设,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
在地勘单位的具体推行方式上,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可以参考山东省成立的国资监管平台的模式,成立统一的国资投资运营平台,将区域内业务相近的如地矿、煤田等企业化单位整合纳入,建立资源类企业集团,形成规模效应,打造行业内的“航空母舰”,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此外,在统一投资运营平台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地引入社会资金,发展混合所有制,以资本为纽带,兼容两种所有制的优点,与国际先进的发展模式接轨,从而在体制机制层面激发企业集团的活力。
3.3 地勘单位下属企业的改革
对于地勘单位来说,大部分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在下属企业层面完成的,改革的重点是股权多元化,目的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引入其他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改变国有资本一家独大的局面,提高国企的经营管理水平,但也要根据企业分类,区别对待。在完全竞争的领域,可以加大改革力度,放弃国有资本的持股地位;在公益性和事关国家安全的领域内,则要审慎推进,国有资本要相对或绝对控股。
地勘单位的下属企业在设计具体混改路径时,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性地参考国企混改的道路和模式。而其中的员工持股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可供地勘企业借鉴。特别是对于一些轻资产和科研服务型地勘单位,可以在内部推行职工持股,条件成熟后可以进一步谋求上市和职工持大部分股份,乃至民营化的做法。员工持股对于此类型的地勘单位来说,是一条值得推行的激发内部活力的路径。
本文所指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主要是针对上述第二、第三层次。按照企业的实际改革情况,将改革路径分为外部混合所有制和内部混合所有制。其中外部混合所有制是指通过企业外部非公资本的引入实现混合所有制,包括合资新设、改制上市、资本并购、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股权、组建混合所有制基金;内部混合所有制则指通过企业内部非公资本的引入实现混合所有制,主要指员工持股。
(1)合资新设。合资新设指国企与民营、外资等社会资本合资成立新的公司或项目机构,各方可以现金、股权、技术、实物资产等投资入股,对公司均具有一定的股权,新公司直接以混合所有制形式运营,风险共担、利润共享。
合资新设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实现强强联合,互相弥补自身劣势;缺点是由于有多家公司共同注资,股权结构多元化,需要互相制衡。
(2)改制上市。改制上市是指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规范公司的运作和管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然后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通过从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为企业的持续发展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改制上市,是一个从内部向外部开放的过程,公司将不仅接受来自内部,还需接受社会公众和竞争对手的的监督。根据公司上市的规模和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整体改制、部分改制、联合改制、买壳、借壳上市以及海外红筹上市等形式。
改制上市主要适用于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上市条件的大型国企。
(3)资本并购。国有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会到达“瓶颈”时期,这时需引进外部资源,实现新的突破与提升。资本并购可以很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并购可以实现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朝阳产业对夕阳产业、高效企业对低效企业的替代,可以促进资本的流动、实现企业的规模效应,进而促进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资本的充分流动又进一步加速了资本的积累过程,通过增强优势企业的规模效应,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混合所有制背景下的并购,并非简单的生产要素、技术的融合以及资本、人力的堆积,而是要求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将生产要素、管理要素以及文化要素统一进行重组,其核心是资本背后的管理理念、所掌控的不同资源的互补与有效整合。具体来说,主要的并购方式有增资扩股、收购股权和股权置换三种。
(4)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股权。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股权是指原本单一所有制的国有、私有、外资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股票流转或资产转让,引入其他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国有企业受行政性因素的制约较大,如何评估国有产权的价格,成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困扰。目前,有两种机制可以保障国有产权定价的合理与公平:一是由国资监管部门审批;二是依托资本市场,通过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机构和严密的证券交易监管机制,来确保国有产权定价及交易活动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允性。因此,有人说“实现混合所有制的主要阵地是资本市场”。股票市场适合大型国有企业,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平台;产权市场为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国企的产权转让和增资扩股提供交易平台,也可以为各类型国有企业实现混合所有制的交易提供服务。
(5)组建混合所有制基金。组建混合所有制基金是指为了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由国家或地方的国资管理机构牵头组建设立的专门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投资的基金。
从实践层面看,江苏省在省属国资企业“深化改革实施细则”中提出了“组建混合所有制基金”的思路。国投已经重组了中国高新和国投高科,组建为国投创新、国投创益、国投创业、国投创合、海峡汇富5个基金管理公司,推进专业化的投资管理。这些基金,广泛吸收了社会资本,与生俱来采用的就是股权多元化或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又能进一步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程中。
组建混合所有制投资基金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创新,这种组织方式具有天然的资本集聚功能、价值发现功能,将提高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率,完善标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股权比例及结构,提升国有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及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实现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共赢。
(6)融资渠道创新。随着融资渠道的不断拓展,国有企业也可以通过更多途径来推进股权多元化,如发行优先股、可转债、融资租赁等方式,从而实现混合所有制。
(7)员工持股。员工持股是员工通过持有股票而享有企业部分所有权及未来收益权的利益分享机制和拥有经营决策权的参与机制,是一种长期激励制度。员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
员工持股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参与主体的限制性,即持股人必须是企业内部在岗员工;二是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即多数员工参与,强调非高管高薪员工的普遍参与;三是管理的特殊性,即设立第三方机构代员工行使股权;四是长期激励性,员工持股主要目的是建立对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使企业与员工利益相一致。
4 结语
地勘单位自成立以来,历经多次改革,每次改革都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国家改革开放大环境息息相关,而地勘单位的改革也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前进和发展。目前,随着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地勘单位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也进行了新变革,并且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在地勘单位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是一种体制上的创新,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积极探索,有助于解决其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有利于国有资本功能放大、保值增值和提高竞争力,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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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on the Reform Path of the Mixed Ownership Model of State-Owned Geological Exploration Units
WANG Weiwei, LUAN Xianxian
(East China Mineral Exploration Development Bureau, Nanjing, Jiangsu 210007)
Since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held,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has become the hotspot for state-owned enterprises. For the state-owned geological exploration units, pushing ahead with the reform of mixed ownership is regarded, on the premise keeping state-owned stock as the main stock to control the enterprise, as a powerful driving force to enhance vitality and competitiveness of geological exploration units, and maintain and increase the value of assets, thus establishing new mechanism. This paper gives some specific measures required for improving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of geological enterprises. These are as follows. First, we must press ahead with the classif i ed reform of geological exploration units, strengthen top-level design at ministerial level, and unveil the guidance on national geological exploration unit classif i cation reform. Second, in an effort to establish the platform of state-owned capital investment operation, we need to fi nd out a good way and operating mechanism of marketization with regard to a range of investment and fi nancing, stock equity operations, capital integration, and value management. Third, we must deepen the reform related to the aff i liated enterprises of geological exploration units. At the same time, we should selectively consult the path and model that state-owned enterprise has adopted in mixed reform in accordance with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units; the mixed ownership model; the path of reform
F407.1;F062.1
A
1672-6995(2017)04-0039-04
2017-01-04;
2017-02-27
江苏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课题(2016010)
王溦溦(1977-),女,江苏省沛县人,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主要从事资源经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