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加强政策创制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2017-01-25
中国民政 2017年5期
广东省加强政策创制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督促各地制定出台《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抓好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和慈善事业有效衔接,覆盖面广、程序规范、水平较高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
二是提高救助水平。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原则,突出重点救助对象,加大对因病致贫对象和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力度;积极开展门诊救助,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全面纳入门诊救助范围。
三是做好统筹衔接。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2017年实现全省范围内“一站式”结算系统的全面对接,进一步推动医疗救助省内跨地级市“一站式”结算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以及商业保险承办服务机构,探索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商业补充保险,重点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外的医疗和护理费用。探索政府医疗救助与慈善救助相衔接的新路子,利用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立各部门、机构间信息共享,对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救助需求与资源对接平台,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层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医疗救助。
范围内统一认定标准、救助范围、办理程序、操作流程,保证救助政策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