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4+”模式探索精编提效 优化服务有效路径
2017-01-25宁波市编办
●宁波市编办
实践“4+”模式探索精编提效 优化服务有效路径
●宁波市编办
近年来,宁波市始终坚持从严从紧、综合施策、统筹兼顾、保证急需,较好地促进了公益事业发展。宁波市编办将“精编提效 优化服务”作为“一市一品”项目,进一步深化探索“4+”模式。
一、“节流”+“开渠”,促进“约法三章”落地
(一)借控编减编之势。2015年制定精简压缩编制方案,全市事业编制(不含医院、学校)按照5%的比例统一精简。精简后满编或超编的事业单位,人员“只出不进”;对职能加强、编制有空余的事业单位,年度人员增长控制在空编数的1/3以内;对职责无重大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出一进一”;对新增机构一律实行“撤一建一”或“挂牌、合署”运作,编制增量一律在系统内整合调剂。
(二)借改革深化之机。一是借区划调整之机,撤销部分事业单位。二是借机构改革之机,整合部分事业单位。三是借分类改革之机,加大对“小、散、弱”事业机构的转、并、撤力度,收回编制集中管理。四是借专项改革之机,整合由各部门分散承担的职责,精简机构编制。
二、“创新”+“技术”,破解“资源瓶颈”困境
(一)以创新管理为驱动,走内涵挖潜之路。一是探索“调编”新模式。借助公共资源交易、“12345”政务服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等平台整合,跨部门整合事业单位,市本级共撤销事业单位20余个,收回事业编制300余名;指导慈溪市开展“减控联贯、审管联唱、内外联控、改革联攻、上下联调”的“五联法”探索,回收事业编制500余名,下沉建立镇级储备事业编制近200名。二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与机构编制配置同步调整的协调联动机制。宁波博物馆、宁波美术馆等多个事业单位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仅核定少量管理人员编制,防止既设机构养人,又花钱养事的“两头占”现象。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通过公建民营模式举办的宁波大学青藤书院等,均采取主要由社会力量出资,政府投入资金或土地房屋的资金组成模式,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公益服务的不同需求。
(二)以技术平台为支撑,走智能挖潜之路。坚持向信息技术要编制,自主研发建成覆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实名制管理系统。不断拓展系统应用,建立全市数据“中心库”,详实反映和智能分析月度编制数、实有人数和出入编数及下月退休数,为编制挖潜测算提供支撑。同时,加强系统数据库与领导干部管理系统、公务员管理系统、财政工资统发系统的数据比对,形成严控财供人员的整体合力。2017年初,以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评估分析和决策支持功能为目标,深化打造系统“升级版”,提升编制管理的“智慧指数”。
三、“制度”+“督查”,消除“随意任性”盲区
(一)织密制度“有据可依”。一是重新修订出台了《宁波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突出强调“总量控制”“只减不增”,既体现中央严控要求,又为控编减编提供制度支持。二是制定重点领域核编标准。2015年底,出台了《市属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市属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为教育、卫生机构科学配编提供依据。三是制定创新管理的相关制度。下发对市属高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减轻编制需求压力。
(二)部门联动“真督实查”。用好市委巡视、领导责任审计、政府目标考核等手段,2016年下发了《宁波市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办法》,制定了《市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细化“常规动作”,并增加对机构编制效用情况进行审计的“自选动作”。2016年完成对多家市直部门的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江北区通过机构编制核查,核减“沉睡”事业编制百余名;慈溪市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正风肃纪与减编控编联动管理办法》,明确一经查实或被纪检部门通报,采取核减或一定年限内冻结编制的办法加以严管。
四、“减法”+“加法”,保障“关键领域”急需
(一)聚焦发展大局做“加法”。建立机构编制需求预报制,每年年初对各部门上报的年度需求进行分析研判,提升服务发展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既做减法也做加法,重点围绕宁波市打造港口经济圈和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战略布局,以及“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机构编制精准保障。
(二)聚焦民生事业做“加法”。挖掘现有资源,在编制投放上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2016年以来,市本级为中小学新增编制近百名,市属高校、公立医院共核定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千余名,力争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
(三)聚焦基层一线做“加法”。抓住市、区职责调整契机,从市直部门回收事业编制近百名,将回收的编制向海曙、鄞州、江北三个区下沉,市级瘦身同基层强身同步推进;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核增编制近300名,并规定85%以上的执法人员必须下沉至基层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