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时代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
2017-01-25刘丽敏
刘丽敏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 政治学法学教研部,河北 石家庄 050051)
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时代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
刘丽敏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 政治学法学教研部,河北 石家庄 05005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党的十九大最响亮的名片。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媒体记者见面会上的讲话中讲到进入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法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改革推进,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与变革,完全有自信和底气走进新时代。新时代在新思想的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将谱写新的历史篇章,向现代化法治强国迈进。
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新实践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上的报告中,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战略判断,提出通过“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建设总目标的重大历史使命。新时代、新征程、新作为,法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深度地紧密相融,赋予了全面依法治国承载历史、贯穿当下、引领未来的新的深刻内涵和神圣使命。伟大的新时代,必将引领中国法治建设新方向!
一、新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迈入新时代是历史的必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为推进依法治国付出很大的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步步推进,深得民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做了大量有意义的工作,涉及到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一个是取得全面进步;第二个是花费较短时间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些成就,奠定了进入新时代的发展基础,让我们对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满自信,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入新时代成为历史的必然。
一是法治理论上的自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在短短五年时间内,提出了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理论上实现了新飞跃。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基本涵盖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重点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向性质、总目标、总路径、总任务及总布局,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走什么路、跟谁走、实现什么目标,怎样实现目标等一系列重大而深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全面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深度突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
二是法治实践上的自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一个以法治为主题的中央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我国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把全面依依法治国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此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一起构成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三驾马车”,成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础和保障力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领域,在“4×4”驱动力法治新十六字方针的强力推动下,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接续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健推进,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全体国民的守法意识显著提高,我国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
三是法治能力上的自信。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法治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键是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治国理政的能力。一方面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其中党的领导是根本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是领导一切的,必然包括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法治建设有更多的险滩要涉、更多的硬骨头要啃,基于此,党的十九大开创性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明确党是对全面依法治国把关定向的;另一方面法治能力是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核心能力。法治能力在领导干部各项能力中占据基础性、统领性地位,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本质上就是强调治国理政的法治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经过多年的推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得到了普遍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本领日益增强。
二、新思想:领航中国法治建设新时代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使命
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高度,成功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重大理论创新必将引航中国法治建设。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是这一思想的法治内涵。为了法治总目标的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判断、新思想,是引领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实现新突破的行动纲领。
首先,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研判。新时代意味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全方位提升,包括对物质文化生活更高的要求及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要求的增长。这个转化,变的是新时代人们从物质到精神层面对美好生活更高层次的需要,不变的是它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共产党人自信有能力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而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要为这一伟大转变的落地全程引领、护航。因此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准确定位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功能,即为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我们也有信心在法治理论上持续创新、法治实践上深化举措,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及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驾护航作用。
其次,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程领导。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党和国家做好各项工作的政治保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也指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本质的要求,是党和国家的命脉所在,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生死相依,共生共存的关系。所以,坚持党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程领导是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为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创新性地提出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关键举措,在新机构的领导下新时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必将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第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道路问题关系全局,事关中国法治建设的成败。对于中国来讲,我们只能选择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他道路是走不通的。一方面我们选择的是法治道路不是人治道路;另一方面我们选择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搞全盘西化那一套。对于西方优秀的法律文化及法治经验我们可以学习借鉴,但绝不能照抄照搬。这是我国国情使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讲的“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对于中国来讲,这双鞋子不是洋鞋套鞋,而是一双老北京布鞋,虽然它不洋气不时髦,但它合脚舒适,形象地说明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发展道路。
第四,引领全面依治国重点领域建设。十九大明确要继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建设总目标。其中,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和工作重点,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意义;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调依法治国的实现关键在于党的依法执政及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的整体推进。法治国家的实现,法治政府是重点,法治社会是基础。三位一体的法治新格局强调的是依法治国这一系统工程的统筹兼顾及合力推进;同时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三、新实践: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时代的历史方略
十九大创新提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守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大普法力度;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多个方面持续推进,又要在制度路径及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绘就了新的法治施工路径图。
一是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相对薄弱的一环,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建设工程,建设任务紧迫繁重,需要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来统领全局。十九大创新性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意义重大。其一,是党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统一领导的关键举措,是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协调机构,是法治中国建设最大最有力的组织保障。充分表明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及推进的决心和定力,是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有助于提高法治中国建设的实效性;其二,领导小组的成立有助于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这个机构将全面设计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总体方案、整合资源,统筹协调事关依法治国的总布局、总路径等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同时发挥其协调、指导、推动、监督、问责等功能;其三,将领导全国法制机构展开工作。经过30多年的法治建设,我国已经普遍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法制机构,但是没有中央层面的直接顶层领导机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成立,补齐了这块短板,将使这些法制机构的职能发挥最大化,提升法治中国建设的发展合力。
二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宣示了宪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绝对核心地位。现实是,虽然我们知道宪法很重要,但是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方面我们长期缺位,导致宪法意识淡薄、宪法观念不强,现实中违宪的行为屡见不鲜。十九大报告及时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特别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提出,为推进我国宪法的实施与监督注入了新的动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推进,主要着力点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能及落实我国备案审查制度等原有制度。另外,建议建立专门的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使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保持一致,促进法律体系的完善,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及监督职能的发挥,维护宪法权威。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已经基本建立起司法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取得了理论与实践上的巨大成就。同时紧紧抓住司法公正这个牛鼻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但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方面的问题仍然突出,单一孤立的制度推进很难实施,必须有效整合各项改革措施,形成联动、配套机制,才能保证改革推进的系统性及整体性。因此,党的十九大与时俱进地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改革新举措,可以说这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二轮顶层设计,是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精细化配套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应当建立相应的协同配套机制,以保障司法审判的效率及公正,确保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使司法责任制最终落地见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实现新的历史使命,意味着我国法治建设也将面临巨大的历史性挑战和发展的宝贵历史机遇,必将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我们相信,到2035年,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的目标一定能够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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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0169(2017)12-0019-04
刘丽敏(1972-),女,河北元氏人,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政治学法学教研部教授,主要从事宪法学、政府法治建设研究。
责任编辑:邓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