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消防社会化发展的几点思考
2017-01-24李京
李 京
推动消防社会化发展的几点思考
李 京
(青岛市消防支队,山东 青岛 266071)
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大格局,是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于此,通过对当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尝试提出构建消防“社会化”工作机制的应用思路,以此营造和谐消防“生态环境”,推动消防管理机制向社会化转变。
消防工作;社会化;行业监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不断增多,我国消防安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一系列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当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严峻的考验,消防“社会化”呼声高涨。因此,如何营造和谐消防“生态环境”,构建消防“社会化”工作格局,已成为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头等大事。
一、推进消防社会化的历史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既给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使社会管理者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也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必然选择。这期间,与时俱进,始终如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成为当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亟待解决和研究的重要课题[1]。
二、消防工作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修订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在消防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消防“社会化”工作理念逐渐被社会各界所接受。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仍然滞后于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
(一)消防管理社会化尚未深入人心
消防管理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不仅是公安消防部门的职责,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目前,我国消防管理工作仍然停留在消防部门“孤军奋战”的阶段。虽然《消防法》开篇阐明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基本原则,但由于消防部门长久以来一直承担着远远超出自身职能范围的责任,使政府、社会单位及群众普遍对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存在误区,认为消防管理工作仅仅是消防部门的责任。权责不一、警力不足、监管任务重以及特殊领域专业性不强等现实问题,进一步造成了消防部门“能力有限,责任无限”的尴尬局面[2]。
(二)消防管理社会化法制基础薄弱
健全完善的法律保障,是推动消防管理工作向社会化工作格局转变的基础。近年来,我国的消防立法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例如,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和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仍属空白,特别是部分部门间存在职能交叉问题,导致行业监管范围界定不清,“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同时,随着新兴产业的崛起,新技术、新工艺不断被应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废除,受立法程序复杂、周期长等因素制约,导致其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远远无法满足当下消防安全需要。
(三)消防管理社会化机制缺乏活力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是我国当前的消防工作基本原则,也是未来推动消防管理工作由单一政府行为向社会化工作格局转变的基础。虽然,消防管理工作具备社会化属性,但由于消防安全领域的特殊性,我国消防安全环境仍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中介机构缺少参与消防管理的途径和方式,使消防管理机制成为单一政府行为,与社会化发展背道而驰。此外,消防政策、法规以及措施办法的实施,由于缺少相应的桥梁和纽带,难以与社会接轨,往往无法取得实效。
(四)消防管理社会化力量严重不足
从目前全国形势来看,各地消防部门仍然没有摆脱以往“保姆式”的工作处境,离真正实现“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就消防部门自身而言,仅靠现有基层消防机构的人员配备标准,远远无法满足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失控漏管现象十分普遍。以青岛市市北区为例,消防监督执法队伍仅有30余人,却肩负着辖区63平方公里、19个街道办事处、近90万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推动消防管理社会化发展的对策
(一)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机制
一是要完善消防责任考评机制。目前,我国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不乏其文,但由于缺少相应的考评机制,工作往往得不到有效落实。要借鉴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把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等消防重点工作内容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体系,切实将消防工作与领导干部职务晋升挂钩,调动其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针对当前消防部门“孤军奋战”的现实问题,持续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建立消防部门与行业部门间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组织行业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变被动为主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真正形成监管合力、执法合力。三是要建立行业消防管理组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成立行业消防安全联合会,充分发挥其专业性、权威性,制定行业消防安全准则和章程,引导行业将其贯穿于行业管理、服务、培训全过程,并与其相应经营资质挂钩,培育行业消防自治自律能力。目前,全国各地针对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以青岛市为例,2016年山东省政府在各行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青岛市政府以此为契机,结合《青岛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宣贯,通过法律约束、目标责任两种方式,要求全市消防重点行业部门制定出台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拉开了消防“社会化”全面发展的大幕。
(二)健全完善消防监管法律法规
体系健全、程序规范是推动消防“社会化”发展的法制基础。一是明确行业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在广泛调查、摸清实质性问题的基础上,加快修订完善《消防法》及配套法规、规章,从而对行业部门的监管范围进行界定,对其监督检查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为消防“社会化”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标准。二是规范行业部门监督检查行为。要全面建立和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标准和机制,对行业部门的检查方式、检查对象和检查频次予以规范,推动行业部门制定出台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三是明确行业部门检查处置措施。针对行业部门缺乏执法依据和职权等问题,制定详细的隐患分类处置机制和操作规程,明确每一项具体处置行为的必有程序、法律责任,使行业部门检查处置有章可循,避免出现隐患处置无法可依导致的监管真空地带。以青岛市为例,2015年8月,青岛市政府结合实际,在充分论证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了《青岛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实施,通过法律形式对行业部门的责任落实和监管范围进行了定义和完善,为推动消防“社会化”纵深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三)健全完善消防中介服务体系
消防中介机构作为新生事物,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其组织机构、服务范围、工作目标等方面尚不完善,要使其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则必须加以整顿和规范。一是要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确立其独立法人资格,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使其保持独立性不受政府的影响和干预,并能够为其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二是要拓宽中介服务业务范围。通过组织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认证等措施,推动消防中介机构向专业化道路发展,使其具备从事消防工作的基础和条件,从而逐步开放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等专业领域,将消防部门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三是要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及消防中介机构,共同组成了消防管理社会化生态环境,要使其和谐、科学、可持续发展,可借鉴消费者协会机制,依托消防协会建立监督平台,行使监督、仲裁及纠纷调解职能,进而确保消防中介机构服务水平。2015年以来,青岛市政府创新消防安全治理方式,充分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手段,采取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和单位参与消防安全监测评估、隐患排查整治、设施检测维护、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了社会面消防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深入推动了消防“社会化”工作进程。
(四)健全完善消防社会管理力量配置
当前,消防部门“大包大揽”的消防管理工作方式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经济多元化发展要求。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政府主导,各部门联动”的消防社会化管理机制势在必行。一是要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量进行重新整合与配置。在“网格化”竖向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行业部门横向联防的工作体系,构建专业力量与群众力量结合、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结合、社会力量与社区群众结合的消防“社会化”管理工作格局,完成消防安全管理由单项封闭方式向公开互动方式转变,从而实现消防“社会化”管理政策集成、资源集聚、力量集合,真正实现群策群力的工作效果。二是要提高基层消防工作水平。持续推动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和普法教育范畴,提高消防工作在平安社区创建等评比环节的比重,提升广大基层公务员队伍的消防安全素质。结合创新社会消防管理要求,从完善政策、强化素质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消防文员队伍新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教育、辅助执法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目前,笔者所在基层大队,通过争取政府支持,率先探索实施了“消防文员进驻街道”工作模式。采取这一形式,在着力解决基层消防工作人员不固定、业务理论及实际工作能力不强、各级“网格”间沟通机制不畅通等问题时取得了初步成效。
[1] 李红宇.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工作大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J].山东消防,2011(3):14-15.
[2] 周天.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探析[J].武警学院学报,2013,29(8):69-71.
(责任编辑 李 蕾)
Thoughts on the Development of Fire Safety Socialization
LI Jing
(QingdaoMunicipalFireBrigade,ShandongProvince266071,China)
In the new era, mobilizing the whole society to participate in fire safety becomes the top priority of the fire safety department. Hen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fire safety, proposes building a “socialized” fire safety mechanism on the basis of implementing the regulatory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mpetent departments, so as to create a harmoniou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for fire safety,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fire safety to a socialized management mechanism.
fire safety; socialization; industry regulation
2016-10-21
李京(1978— ),女,江苏扬州人,高级工程师。
D631.6
A
1008-2077(2017)04-00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