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工会调研工作回顾与前瞻*
2017-01-24吕国泉张妍延
吕国泉,张妍延,李 羿
(中华全国总工会 研究室,北京 100865)
改革开放以来工会调研工作回顾与前瞻*
吕国泉,张妍延,李 羿
(中华全国总工会 研究室,北京 100865)
着眼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不同阶段,运用翔实史料全面客观反映工会调研工作的发展变化,对进一步推进工会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工会调研工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改革开放时代背景,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以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工会重点工作为主线,对中国工会九大以来工会调研工作的发展历程、主要成效、经验特点和问题不足进行了梳理,并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和改进工会调研工作进行了展望,提出了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工会;调研;回顾;前瞻
调查研究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工会调研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工会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重要前提。工会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调研工作作用的发挥。本文围绕改革开放以来工会调研工作的历程和成效、经验和不足、未来和展望,在借鉴已有研究基础上,撷取不同发展阶段若干规模较大、层次较高、反响较强、效果较好的调研活动进行分析,努力全方位展示工会调研工作的发展历程。
一、改革开放以来工会调研工作的历程和成效
工会调研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和成效的展示。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工会充分发挥调研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应对机遇和挑战,及时准确全面把握职工和工会的基本情况,为党委、政府和工会自身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一)1978年工会九大至1993年工会十二大期间调研工作
这一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新阶段。工会系统开始拨乱反正、思想解放、组织恢复和重建等工作。工会调研工作则更多地关注职工工作生活、工会自身建设等。
1.开展劳动保护调研,推动工会恢复重建工作
改革开放初始阶段,10年动乱造成的企业管理混乱状态还比较严重,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屡屡发生。为此,全国总工会开展相关调研,于1979年1月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同年9月提出《关于做好当前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10月与国家劳动总局等发出《关于调查女工劳动保护情况的通知》。1979年11-12月,吉林省和天津市接连发生通化矿务局松树镇煤矿瓦斯爆炸、海洋石油勘察局“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煤气公司液化气罐爆炸等3起恶性事故,全总与吉林省总工会、天津市总工会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工作。1980年4月,全总与国家经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决定建立“安全月”制度。1980年6月,召开全国工会第三次群众劳动保护工作会议,这是“文化大革命”后工会为恢复劳动保护工作召开的第一次会议。
2.开展工资福利生活调研,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文革”后,有些企业发生亏损使职工生活遇到困难,有些企业实行承包后忽视职工福利待遇。党中央要求工会要努力保障工人的福利。为全面了解职工的生活情况,1980年10月,全总发出《关于进行职工生活大检查的通知》。1983年,向党中央报送《关于保证职工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的报告》。1986年,全总开展调研,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关于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若干建议》。同年,工会参加《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和实施的调研,与中宣部等部委联合印发《劳动制度改革宣传提纲》,12月发出《关于工会积极推进劳动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1987年,全总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实行基本生活费用与相应的价格指数挂钩的建议》,得到高度重视。1988年,全总开展最低工资调研,形成《关于在我国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探讨》。这是我国第一篇关于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调研报告,在新华社动态清样刊登后,国务院主要领导就探索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作了批示。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在“七五”期间解决大多数贫困地区温饱问题的指示,1985年起,全总组织力量先后到贵州、云南、广西、宁夏、内蒙古等地贫困县开展调研。1986年9月下发《关于向贫困地区支援能工巧匠若干问题的通知》。1989年11月,全总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全民所有制企业停工待工人员有关问题,发出关于妥善处理停工待工人员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1990年1月,全总进行贫困职工生活状况的专题调查,2月,全总就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生活问题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引起高度重视,国务院发出专门文件,提出解决办法。这是第一次提出城市扶贫问题。
3.开展职工教育调研,加强职工素质建设
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在调研基础上,1981年2月,全总与共青团、全国妇联等9个单位联合倡议,在全国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活动。1981年2月,全总发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几点意见,4月召开全国工会系统职工教育工作会议。1983年4月,全总在上海召开职工读书活动经验交流会。在调研上海市20多万人参加的“振兴中华读书活动”和湖北等地读书活动基础上,5月向党中央报送《关于在职工中开展读书活动的报告》、向各级工会发出《关于在全国职工中开展读书活动的决定》,6月中央书记处批转全总报告,7月全总召开全国工会职工教育工作会议。工会组织发起的以“振兴中华”为宗旨的读书成才活动在全国蓬勃展开。7月,党中央批转《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
4.开展工会自身建设调研,启动工会改革
1983年3月,党中央作出工会要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工人之友”的重要指示。1984年4月,全总召开全国工会组织工作会议,5月下发《关于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要求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国43万个基层工会普遍进行一次整顿。
为发挥工会在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中的作用,起草修改《关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工会暂行条例》,1984年底,全总在江苏、上海、广东等地开展调研,1985年1月第一次在深圳市召开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中外合资企业工会工作座谈会,提出合资企业工会工作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1985年5月,广东省颁布我国经济特区第一个工会规章——《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工会规定》,全总转发了这一文件。
为适应改革重点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改革,1985年7月,全总十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提出在全总、全国产业工会、各级地方工会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4个不同层次参政议政的主张,8月全总党组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会参加党和政府的有关会议和工作机构的请示》。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转发了全总请示,为工会参政议政创造了条件,也对工会加强调研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工会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多为企业和职工以及整个社会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兴办为职工服务的第三产业的指示精神,1985年以来,全总就工会兴办企事业问题开展调研。1985年1月,全国工会财务工作会议提出,要兴办社会需要和能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的经营性服务事业和经济实体;10月,全总会同国家经委等5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工会兴办为职工服务的第三产业的通知》,就工会兴办第三产业的性质、范围及有关政策作出明确规定。1988年,作为探索工会改革一部分,全总成立课题组,围绕兴办经济事业开展调研,6月印发《关于兴办工会企事业的意见》、《关于县以上工会事业单位承包责任制的若干规定》,10月印发的《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强调“兴办经济事业”。1992年7月,全总与国家工商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工会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8月在上海召开第十一届十五次主席团会议,提出要积极兴办第三产业和其他企事业。
1987年7月,全总书记处召开会议,研究发挥工会在改革中的作用和工会自身改革问题。全总向各级工会转发会议纪要,此后各级工会加强了对工会改革的探讨和研究。1988年,全总在集中各地理论和实践成果基础上,形成《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经全总十届六次执委会讨论通过,在中国工会十一大上作为大会文件印发。
5.开展贯彻12号文件调研,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
1989年12月,党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中发[1989]12号),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等群众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党对工会领导的正确原则、方针、政策。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专门论述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等群众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作用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12号文件精神,对依靠工人阶级、发挥工会组织的调研形成了一个热潮。全总在调研基础上,制定《全国总工会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意见》,1990年4月在吉林省吉林市召开十一届六次主席团会议,原则通过《意见》。针对社会上产生的片面强调精英治厂,忽视工人阶级、淡化工人阶级作用的倾向,1991年5月,全总在上钢三厂召开工人阶级问题理论研讨会。6月,党中央召开工青妇工作座谈会,强调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6月26日,中央办公厅批转全总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报告》。9月,全总、团中央和全国妇联首次联合召开工青妇工作理论研讨会。
6.开展第一、二、三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创建常态化调查的工作品牌
在全党全国工作重心开始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上来的背景下,1982年,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会同全总组织对工人阶级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参加调查的有国务院所属的11个部、局,选择了11个企业作为重点调查单位,同时对上海和江苏所属几个有代表性的大中城市的工人阶级状况作面上考察,有关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也参加了调查。涉及职工约27万人,整理调查资料约50多万字。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工人阶级状况所作的一次规模较大和较为系统的调查,得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不仅依然存在,而且将在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移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大结论。自此,定期开展职工队伍状况系统调查,成为工会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和重要的品牌。
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背景下,1986年,全总开展了第二次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这次调查涉及全国519个企业事业单位、80多万职工,整理调查报告和谈话记录5000余份、1000多万字。调查围绕改革以来职工队伍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生活方式发生的新变化、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作用这个主题,进行比较系统全面的调查。调查得出了工人阶级坚定地拥护和支持改革,工人阶级是改革的重要力量,改革必须依靠工人阶级来推进等重大结论。调查成果在1988年10月工会十一大报告中得到充分反映。
在改革开放力度加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背景下,1992年全总开展了第三次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这次调查采取典型调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形成了1个总报告、9个专题报告、9个统计分析报告、16个省(区、市)的综合报告、60多个典型调查报告和主要数据资料,共200多万字。调查得出了推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职工总体受益、改革力度与社会承受程度相适应的原则,维护好职工利益的重大结论。调查成果在1993年10月工会十二大报告中得到充分反映。
(二)1993年工会十二大至2003年工会十四大期间调研工作
这一时期,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中,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使社会经济结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工会在劳动关系中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进一步明晰,工会调研活动也随之发生转变,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思路、模式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等问题。
1.开展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调研,明确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1993年10月,中央领导同志在工会十二大会前接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新路子,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1994年,全总通过调研,形成《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工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探索和思考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工会工作新路子的重要成果。
1994年7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劳动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劳动方面的法律。1994年12月召开的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提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即“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总体思路的实质是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明确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这是对社会主义时期工会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1997年5-6月,全总分6片31个调研检查组,由250多名干部组成,对全国各地贯彻落实总体思路的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和检查,听取31个省(区、市)和171个市(地)、县(区)总工会工作汇报,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推动了总体思路的贯彻落实。全总对总体思路的提出、形成和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关于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一书。1999年10月,全总十三届三次主席团会议提出要实现工会工作的“五突破一加强”①五突破一加强:积极协助党政做好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对帮扶特困职工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坚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推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加快新经济组织和改制企业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1999年12月召开的全总十三届二次执委会,进一步提出“三个最大限度”②三个最大限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工作要求。
2.开展工会工作模式与经验调研,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工会工作新路子
全总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持续深入的跟踪调研、蹲点调研等方式,发现、培育、总结推广一批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1994年6月,全总政策研究室调查组通过蹲点调查,形成《鲜明的职工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和作用——关于蛇口工业区工会工作模式的调查报告》,总结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工会工作的先进典型——“蛇口模式”。1997年3月,全总、广东省总、深圳市总联合调查组形成《全新的区、镇、村经济发展公司三级工会网络体系——关于深圳宝安区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模式的调查报告》,提炼了新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开展工作的先进典型——“宝安之路”。1997年10月,全总政研室、辽宁省总工会联合调查组形成《工会工作格局的创新——关于葫芦岛市工会工作经验的调查报告》,概括了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创造城市工会工作新格局的先进典型——“葫芦岛之路”。1998年7月,全总政研室、吉林省总、四平市总联合调查组形成《强化自身突出维护努力推动农业大县向经济强县迈进——关于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工会工作经验的调查报告》,推广了新形势下做好县级工会工作的先进典型——“梨树之路”。这些调研成果在工会十三大报告中得到充分体现。
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1994年1月,全总通过调研,上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和组建工会情况的报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4月转发全总报告,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提供指导。6月,全总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会议。1995年4月,全总下发《关于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通知》,在天津举行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国际研讨会,全总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办公室。8月,全总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双爱双评”活动的通知》。
为探索开展产业工会和集团工会工作,1997年3月,全总通过调研,制定《关于企业集团建立工会组织的试行办法》,对企业集团工会的建立及组织体制、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等都作出规定。1998年初,全总对产业工会工作开展调研,召集全国产业工会负责人座谈研讨会,就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推动县级工会在县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更好发挥作用,1998年1-4月,全总与各省(区、市)总工会对104个县级工会进行全面调查,各省(区、市)总工会分别选择3—5个有代表性的县作重点调查,全总组成5个调查组赴12省(区)作专题调查,还在30个省(区、市)开展了统计调查和问卷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摸清县级工会现状、问题和基本经验,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转变全总机关工作作风,深入研究县域国有、集体小企业改制给工会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对百县工会工作调查基础上,由全总机关各部门、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各抽调2-3人,1998年8月分赴全国31个省(区、市)会所在城市所辖的2个县(市、区),对县域改制企业和工会工作情况进行蹲点调查,达到了“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汲取营养,找出差距,研究对策,改进工作”的目的。
面对国有、集体改制企业撤并、削弱工会组织的现象不断出现,一些新建企业中侵犯职工权益情况比较突出的情况,1999年全总对工会组织建设、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在调研基础上,2000年11月,全总在宁波召开首次有18个省委副书记或常委参加的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研究提出建会目标任务。
为探索开展全国性普查的工作思路,2000年7-8月,全总开展全国工会组织基本状况调查试调查。全总大连市中山区试点调查组24名同志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进行试点调查工作,组成400多人的调查队伍,历时22天,采用地毯式走查单位8463个,涉及数据126万个。全总广东中山市试点调查组一行20人,在中山市西区和南朗镇进行了为期20天的普查试点工作。全总河北省辛集市试点调查组调研21天,调查了全市20个系统、15个乡镇、10个街区、3个村、全部街道和“一城三区”等所辖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约2500户,以及辛集全市的事业、机关单位,填表近1200张。通过试点调查,发现了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值得重视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以及对开展全国调查值得研究和改进的地方。
3.开展劳动关系问题调研,贯彻实施《劳动法》
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需要通过立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1993年6月,全总参加《劳动法》起草小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全国大调研,围绕《劳动法》适用范围、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裁减职工、工作时间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1994年7月《劳动法》的颁布。1994年12月召开的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审议通过《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决定》,要求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推动工会改革和建设。
为把握劳动关系的总体状况,了解广大职工在企业主人翁地位落实情况,1995年全总组织对劳动关系状况的综合性调研,形成《关于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状况的调查》,对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提出建议。
全总把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作为贯彻实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牛鼻子”,组织力量加强调研,提出要把握“六个环节”①六个环节:签订集体合同必须依法经过平等协商、集体谈判;集体合同的内容必须依法突出本企业劳动关系的主要问题,并力求量化;集体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职工劳动合同必须用集体合同规范,其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必须依法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集体合同的续签,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要求,制定《关于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在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指导意见》、《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等。2001年11月,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全总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在江苏省南京市联合召开全国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对这一工作进行部署。
4.开展厂务公开调研,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
为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职工为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奋斗,经过调研,1995年12月召开的全总十二届三次执委会议,提出在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应当分别坚持“六个必须”②六个必须:即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必须牢固树立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思想,建设一个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好的领导班子,保障职工的企业主人翁地位;必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不断探索新的实现途径,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的民主管理和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必须切实保障《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必须在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有工会组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并逐步形成充分发挥职工代表作用的制度;必须尊重和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并将其引导到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上来;必须重视和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必须依法保障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把广大职工吸引和组织到工会中来;必须落实《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职工的各项劳动权利,通过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建立起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经营者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必须保障职工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和权利,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劳资协商会议以及工会代表参加或列席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和代表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必须关心职工生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必须保障工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工会在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承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参与劳动争议调处、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标准等法律法规方面的作用,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必须重视和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的要求。1996年6月,全总与中央党校、求是杂志社联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这是一次规模大、层次高、论文多、代表性广的研讨会,收到了100多篇调研成果,提出了大量切合实际的意见建议,形成80多万字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一书。
为分析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系统总结各企业创造的新鲜经验,1996年7月,全总在上海第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现场经验交流会。9月,全总印发《关于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1997年,全总会同各省(区、市)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百家依靠职工办好企业先进典型群体的调研工作,总结概括出118 家企业6个方面具有普遍性的经验,8月在河北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现场经验交流会。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1998年8月起,全总对河北石家庄天同拖拉机公司、辽宁抚顺特殊钢公司、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经验进行专题调研。这些公司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让职工知厂情、监厂事、参厂政,真正当家作主的创造性实践,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1998年10月,全总与中央纪委联合召开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研讨会,讨论修改《关于实行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意见》。1999年,全总开展以厂务公开为重要内容的职代会制度建设调研,与中央纪委等联合发出《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并联合在天津市召开全国厂务公开经验交流会。2002年5月,全总组织课题组对非公有制企事业职工民主管理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工作意见,提出既要把职代会作为非公有制企事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又要采取与企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
5.开展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权益调研,促进实施送温暖工程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5年《关于千方百计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经过深入调研,全总与劳动部等于1996年1月联合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提出政策措施。1996年8月,全总印发《关于工会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和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意见》。1996年全总与劳动部等单位向党中央反映各地困难职工生活状况,提出对策建议,8月5日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1997年初,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全总成立5个调研组,与10个省级总工会联合,对上海等10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兼并破产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及工会作用等情况进行调研。199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全总和各省级工会成立促进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在建立和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两个确保”等政策制定上提出政策建议。1999年,全总、各地工会和产业工会将协助党政做好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作为重点调研课题,成立专题调查组,了解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情况、再就业方面面临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针对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铺开、下岗职工逐年增多的情况,1991年末,全总决定199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自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工会送温暖活动正式拉开帷幕。1994年,基于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大、困难职工问题更加突出的现实背景,全总再次作出决定,将一年一度的送温暖活动拓展为“送温暖工程”,工会作为帮扶困难职工第一责任人,以推动送温暖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在调研基础上,1996年9月全总形成《关于送温暖工程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生活困难职工户制度的意见》等文件。1998年9月,印发《关于建立职工补充保障体系的意见》。2006年5月、2007年1月、2007年12月和2011年6月,中央领导同志先后4次视察云南省昆明市帮扶中心、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扶贫超市、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作出重要指示。2011年3月,中央领导同志对全总送温暖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工会送温暖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发挥的作用,对工会组织不断健全送温暖机制,实现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深入研究并做好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6月,全总组织力量对送温暖活动和推进帮扶中心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总结20年来送温暖活动和10年来帮扶中心作用发挥情况,研究提出帮扶困难职工工作进一步发展的思路和举措,9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指导意见》。
6.开展第四、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了解世纪之交职工队伍新特征
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加速进行的背景下,1997年全总开展了第四次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这次调查覆盖全国建有基层工会组织的11321万职工,选取代表东部、中部和西部3个经济区域的15个省份,涉及各种经济成分和15个国民经济门类,对150个不同经济类型、不同行业的单位进行了典型调查。另外,还组织对农民工问题进行专题调查。调查得出了必须加大调整劳动关系力度,在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等结论。调查成果在1998年10月召开的工会十三大报告中得到充分体现。
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的背景下,2002年全总开展了第五次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这次调查是进入新世纪后的第一次,覆盖各种经济成分中的20个国民经济门类的全部工薪劳动者,比较完整地反映了职工队伍的规模、结构、素质、权益保障和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调查得出了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职工队伍的内部关系,切实保障不同群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巩固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等结论。调查成果在2003年9月工会十四大的报告中充分体现。
这段时间,根据全总书记处1994年10月决定,全总、各全国产业工会、各省级工会共同参与调研,挖掘整理资料,历时8年,2002年编纂出版完成62卷、1.5亿多字的《中国工会运动史料全书》,全面系统地反映150多年来我国工人阶级成长、战斗历程和工人运动历史。2003年1月,全总首次向国内外发布2002年度《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中英双语)。此后每年出版一册,展示工会维权工作等方面成果。
(三)2003年工会十四大至2013年工会十六大期间调研工作
这一时期,我国紧紧抓住和利用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战胜一系列重大挑战,奋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新的发展阶段,巩固和发展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各级工会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着力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工会调研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工会工作全局扎实推进,取得长足进步。
1.开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大调研,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工会工作带来的理论与实践课题,根据工会十四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全总于2004年开展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重点工作大调研。全总成立6个专题调研组,各省(区、市)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分别承担有关课题。这次大调研集调查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推动工作于一体,参与人员之多,调查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探讨问题之深,调研成果之丰,为多年来工会工作所少见。经过工会上下历时8个多月的努力,形成5卷、100余篇、100多万字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2万多字总报告,进一步摸清了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了一批典型,明确了工作思路。2004年12月召开的全总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正式确立“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为工会工作的方针。通过大调研,各级工会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深入研究“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大课题,确立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阐述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目标,明确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明确了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等,有力地推动了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2.开展农民工调研,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03年8月,全总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2005年,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对农民工问题开展为期10个月的调研。全总组织力量参加调研,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被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所采纳。2006年,全总把农民工问题作为重点调研课题,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题调研组,形成《关于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研报告》、《关于沈阳鲁园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工会联合会情况的调研报告》。2006年1月、10月,全总先后召开全国工会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经验交流会议。2007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确保为农民工办十件实事落到实处,3月全总印发《关于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项机制建设的意见》。
2010年3月,全总成立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在对大连等地实地调研基础上,形成了第一阶段研究成果《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该报告发表后引起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广泛转载和社会高度关注。2011年2月,课题组形成第二阶段调研报告《关于对新生代农民工现状的调查与对策建议》。中央领导同志对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继续深入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对他们的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解决在工资分配、社会保障、职业培训、进城落户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强他们对未来成长发展的信心。
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办的要求,2011年5月,由全总牵头,与团中央和全国妇联承担“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服务农民工的积极作用”课题,联合课题组先后赴天津、河南等地调研,形成《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服务农民工工作调研报告》、《关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服务农民工的积极作用的调研报告》。
3.开展劳动关系矛盾调研,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适应于国内外环境更趋复杂、保持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难度加大的实际,2003年至2005年,辽宁、河北等地工会探索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2006年3月,在总结地方经验基础上,全总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2006年7月,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把创建活动从工会主导的活动上升为国家三方共同开展的活动。2007年9月,全总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全国工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威海经验现场推进会。
2010年8月,中央领导同志就宣传总结浙江传化集团经验作出重要批示。9月中旬,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全总联合对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刊发在《人民日报》上。10月,全总组成调研宣传组,赴传化集团调研其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经验。2011年上半年,中央政策研究室、全总等6部委开展从浙江到全国、从民营企业到各类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经验调查。8月,全总、人社部等联合召开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全国性研究部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会议,中央领导同志到会发表重要讲话。为研判“十二五”时期劳动关系的变化趋势,2011年全总成立“十二五”劳动关系课题组,在赴浙江、福建、江西、吉林等地调研基础上,形成《关于“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问题的研究》报送中办、全国人大办、国办,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
2008年10月,重庆等地发生出租汽车停运等群体性事件。全总迅速行动,深入开展调研,配合当地党政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工作,向党中央报送《关于推进解决当前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和维护行业发展稳定的建议》,下发《关于出租汽车企业组建工会的指导意见》。2008年12月召开推动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促进行业稳定工作座谈会。2010年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若干意见》。2011年3月下发《关于调查统计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情况的通知》。
2009年8月,针对有些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忽视职工民主权利、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全总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通知》,组成调研组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进展情况的调查报告》。2010年,以深圳富士康公司职工连续跳楼和广东佛山南海本田零部件厂职工集体停工为代表的一系列事件,使企业劳动关系矛盾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全总与人社部等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深圳富士康公司实地调查。中国工运研究所组成课题组,于2010年7月赴浙江、江苏、云南等省调研,11月形成《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矛盾问题研究报告》,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全总组织力量分赴10省(区、市)进行调研,召开12省(区、市)工会和全总机关工作座谈会、研讨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为摸清境外中资企业劳动关系情况,2011年5月,全总成立联合调研组,走访国务院相关部委,实地考察外派劳务大省,形成《境外中资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2007年媒体披露的山西“黑砖窑”虐待农民工事件,使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权益保障问题成为社会热点。6月,全总组成工作组赴山西调查有关情况,形成《关于山西洪洞县曹生村黑砖窑案件的报告》,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清理非法用工的执法检查建议被国务院采纳。这次全面执法检查,对于查处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依法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2011年,全总成立劳务派遣问题课题组,形成《当前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的基本状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报送中办、全国人大办、国办,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有关主张在2012年12月《劳动合同法》的修正案中得到体现。
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一些行业企业进入深度调整转型期,工资集体协商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全总在服装、餐饮、板材等行业开展调查研究,推出一系列典型经验。2007年11月,中央领导同志对浙江省温岭新河镇羊毛衫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作出批示,要求予以总结推广。2008年4月召开的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温岭等地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2005年以来,江苏省邳州市总和板材行业工会在板材行业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了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的和谐共赢局面,2011年全总组织力量进行调研总结。经过调研,全总与中国服装协会2011年6月下发《关于积极开展服装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5月下发《服装行业部分劳动定额指导标准》。2012年4月,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方,与代表企业方的武汉餐饮业协会签订《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涉及45万餐饮从业人员,是当时涉及从业人员最多的一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被誉为“武汉样本”。全总对这一经验进行调研并向党中央报告,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充分肯定。5月,全总召开全国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2014年,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和中国烹饪协会等联合下发《2014年餐饮行业工资福利工作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年度行业性工资福利工作指导性文件。
2012年5月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对上海工会力推企业经营者政治安排与履行社会责任挂钩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全总研究室调研组进行调研,形成《上海工会力推企业经营者政治安排与履行社会责任挂钩工作的调研报告》。全总向各省(区、市)总工会通报了报告,并于12月6日下发《关于工会组织参与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评先选优政治安排工作的通知》。
4.开展维权调研,建立健全工会维权机制
2004年11月,中央领导同志对浙江省义乌市工会创新维权工作机制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完善在工会领导下的维权机制,不断强化维权职能,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2005年,全总调查组先后两次赴义乌调研,形成《创新法律维权机制,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关于义乌市总工会法律维权工作的调查报告》。8月,浙江省委在义乌召开全省工会维权工作现场会议。9月,全总在义乌召开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推广义乌社会化维权经验。为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工会十四大以来工会维权工作取得的经验,全总组织专门力量,从2005年3月至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深入论证,2005年12月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为推进工会维权工作进一步提供了依据。
2003年11月,河南省信阳市和新县两级工会联合在大连市西岗区组建了以无单位依托、零散流动的非正规化就业农民工为对象的工会组织,开始探索异地维权。2004年1月,成都市总工会与石家庄等3市工会签订《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建立工会维权联动机制。2005年10月,四川省总工会与上海等4省市签订工会联动维护农民工权益协议,建立省际工会维权联动机制。全总开展调研,对这些经验进行总结推广。2010年10月,全总召开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研讨会,2011年2月形成《工会维权联动机制情况调研报告》,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
为做好劳模服务工作,2010年5月,全总、人社部等联合组成5个调研组,赴天津等10个省(区、市)调查省部级劳模社保和生活困难情况。根据调研情况,全总、人社部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劳动模范社会保障和生活困难等问题的通知》。
2011年10月,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要认真总结青岛港经验的指示精神,全总成立调研组进行调研,形成《青岛港: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发展之路的成功探索——青岛港实行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验调研报告》,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2012年1月,全国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学习青岛港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验的通知》,5月全总召开青岛港经验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5.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调研,实施“共同约定行动”
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发展和职工队伍稳定的影响,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调研部署,2008年11月,全总领导同志分11路到23个省(区、市)、75市(区、县)、87个行业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职工队伍稳定影响的调研报告》。12月,全总十五届二次执委会提出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2009年2月,全总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共同约定行动”的意见》。5-6月,全总研究室对北京朝阳区等20个城市(区) 1000家企业1万名职工进行问卷调查,形成《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劳动关系和职工权益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报告》。10-12月,全总组成专题调研组,在10个城市抽取500家企业和5000名职工开展调研,形成《当前企业职工收入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2010年5-6月,全总在25个城市(区)的1000家企业中随机抽选了1万名职工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形成《2010企业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实现情况与思想动态分析报告》。2010年,全总对31个省(区、市) 最低工资情况进行调研,下发《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通报》。
6.开展发挥工会作用调研,健全服务职工长效机制
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2004年,全总参加中央办公厅牵头的调研小组,分赴9个省区市进行实地调研,形成《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领导的调研报告》。全总向党中央报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为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群众监督问题,根据中央纪委统一部署,2004年,全总成立课题调研组,在与辽宁等地工会研讨的基础上,提交《关于加强群众监督问题的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政要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的指示精神,2009年4月,全总成立调研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对30个省(区、市)总工会和全总机关31个单位61份调研材料梳理基础上,8月向党中央报送《关于希望党政赋予工会组织更多资源和手段更好地推进工会工作的建议》,2011年6月报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建议》。
为加强企业工会建设,2006年,全总深入企业进行调研,起草《企业工会工作条例》。7月,全总十四届九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原则通过《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条例》下发后,全总对贯彻《条例》情况进行跟踪调研,12月,全总十四届四次执委会审议通过《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为加强县级工会建设,2009年,全总开展县(区)级工会工作调研,摸清县(区)工会组织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3月,在山西阳泉召开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暨县级工会工作会议,推广山西阳泉等地创造的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地域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行业工会联合会、为联合会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的经验。2010年6月,针对少数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发生群体性事件,全总发出《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工作调研的通知》,全总领导同志带队,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共21个单位、135人组成44个调研组,深入25个省(区、市)、62个市(区)166个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31个省(区、市)总工会组成87个组赴123个市调研。7月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
2010年7月,全总提出“两个普遍”,即要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8月,全总下发通知,提出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建会行动,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在调研基础上,2011年1月召开的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对推进“两个普遍”提出两个“三年规划”。
2006年7月29日,沃尔玛晋江店职工在我国建立第一个沃尔玛工会,这是我国外资企业建会的一个历史性突破,全总就其建会工作开展调研总结,推动了外商投资企业建会工作。2012年,北京市总工会以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服务体系为依托,逐步探索具有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城市工会工作发展新路子,全总进行调研,形成《北京市总工会以三级服务体系为依托参与社会管理的实践与启示》,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总结宣传。2012年10月,全总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浙江省嘉兴市总工会以加强镇和街道工会建设为着力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做法进行调研,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探索与实践——浙江省嘉兴市总工会加强镇(街道)工会建设调查》。
为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全总把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作为2012年工作主线,组成24个服务职工工作组,深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2个地市、271家企业,与9019名一线职工、企业经营者和基层工会干部面对面交流,个案访谈1788人。各级工会成立5.15万个工作组,组织103.03万名工会干部,深入到40.14万家企业,召开26.06万场次座谈会,与757.85万名一线职工、企业经营者和基层工会干部面对面交流,个案访谈81.67万名职工,实现工会干部对服务职工活动的全员参与,服务职工活动对建会企业和职工的全面覆盖。全总机关和各省级工会形成140多篇调研报告。2012年9月,全总形成《关于全国工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下发《关于深化“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建立健全服务职工长效机制的意见》。
7.开展第六、七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把握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职工队伍新变化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2007年全总开展了第六次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这次调查特别体现了以职工为本、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发展、推动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等方面新要求。这次调查抽样问卷的样本总量为4.2万份,其中3万份为普通职工样本,1.2万份为农民工样本。调查得出要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正确处理职工队伍内部利益关系,保障职工就业和分配权利,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等结论。调查成果在2008年10月召开的工会十五大报告中予以体现。
在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的背景下,2012年全总开展了第七次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这次调查的职工样本总量为4.5万个,其中3.75万个为已建工会单位职工样本,7500个为未建工会单位职工样本。这次调查结合形势增加了小微企业职工队伍与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工群体情况、中心城市职工队伍与工会工作状况、职工社会权利实现状况等课题。调查得出了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维护和发展职工合法权益,激发广大职工创造活力等结论。调查成果在2013年10月召开的工会十六大报告中予以体现。
为深入研究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根据中央统一安排,2012年1-2月,全总成立课题组,分赴4个省市进行实地调研,组织9个省市总工会协同开展调研,3月形成《关于加强“四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并上报。
为了解国有企业职工思想变化的状况,全总于2005年8-11月,在北京等9个省市和铁路系统的4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发放调查问卷4000份,对国有企业职工思想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2006年8月,全总就企业职工思想状况开展调研,在石家庄等10个研究室建的网点城市(区)500个企业开展万名职工思想状况问卷调查,组成5个调研组分赴辽宁等5个省的10个城市进行典型调查。2010年4-10月,全总在北京等10省市组织开展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发放问卷5000余份,形成《2010年全国职工思想状况调查总报告》、调查数据分析及14篇相关省市调查报告等。2011年3-5月,全总在天津等9省(区、市)抽样选取1万名职工开展调研,4-7月在安徽9个省(区、市)对1万名职工进行思想状况调查。
(四)2013年工会十六大以来调研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总揽战略全局,把握发展大势,开启了波澜壮阔的伟大奋斗,进行了新的伟大斗争实践,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新局面。工会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组织引导职工,着力强化维权服务,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工会调研工作与时俱进,取得了新的进展。
1.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调研,发挥基层工会作用
为贯彻落实2013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破解一些基层工会作用发挥不够、吸引力凝聚力不强问题,全总于2014年2-6月,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为主题的集中调研活动。全总组成5个专题调研组,分赴辽宁等10个省(市)进行调研;各省(区、市)总工会和10个全国产业工会也开展了调研工作;在中工网上开展了以“我心目中的基层工会”为题的网络问卷调查。7月,全总形成《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调研报告》,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及分工方案、《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4—2018年)》。9月8日,中央领导同志对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全总的调研成果,明确提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①三个着力:即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水平。的目标要求。2015年1月,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议明确提出把2015年作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落实年”。
为切实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深圳工会从2014年起确立“建设有用工会、实力工会、办好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工作思路,进行了积极探索。全总研究室调研组在调研基础上,2017年3月形成《深耕基层激活“神经末梢” 最大限度凝聚和团结广大职工——关于深圳工会探索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的调研报告》。
2.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调研,提高职工对改革的获得感
为在企业兼并重组中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2013年12月,全总成立“企业兼并重组与工会作用”联合课题组,赴山东、广东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在文献研究、法规比较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工会在企业兼并重组中发挥作用的调研报告》。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要求,按照《全国总工会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措施》的分工安排,2014年,全总成立员工持股项目组,提出《关于员工持股制度与员工权益保障的初步研究》。
2016年3月,全总就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失业、劳资纠纷”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对部分省份化解过剩产能进展情况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主要因素及风险进行分析,总结各级工会围绕化解过剩产能所开展的工作,并提出落实化解过剩产能的职工分流安置政策等意见建议。
为摸清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现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2017年2月,全总成立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题调研组开展调研。3月上旬,全总领导同志分别带队赴6个省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专家学者的意见,特别是一线职工、农民工的反映,同时组织12个省(区、市)总工会协同调研,有18个省(区、市)、87个地市县参加调研,共召开座谈会200多场,3700多人参加,2400多人发言,形成了《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调研报告,并及时向有关方面进行反映。
3.开展工会改革创新调研,增强工会组织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
在2003年职工之家建设20周年之际,为调查了解建设职工之家这个综合性载体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方面的作用,全总对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形成《关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充分发挥建设职工之家有效载体作用的调查报告》。2010年5月,全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2013年3月,全总召开纪念党中央作出建设职工之家重要指示30周年座谈会,12月召开全国工会深化职工之家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全总从2013年6月开始用4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信访工作大调研活动,探索完善新形势下工会信访工作体制机制。
为推进产业工会工作,2014年3月,全总成立开展产业工会工作专题调研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产业工会工作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3-5月,10个全国产业工会分别组成调研组,赴20个省(区、市)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全国产业工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研究自贸区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2015年初,全总与上海市有关单位联合组成课题组,提出《关于自贸区工会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机制的初步研究》。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印发后,全总先后7次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就学习贯彻落实《意见》、起草工会系统《实施方案》进行研讨;全总领导同志带队赴地方调研,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7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2015年7月,党中央决定在全总开展中央群团机关改革试点。全总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全总领导同志带队赴各地开展专题调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研讨论证,征求14个部委、各省(区、市)总工会、部分全总老领导老同志的意见建议。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送审稿)》。方案按照增“三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四化”(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强基层、促创新的改革总体思路,提出了7个方面27条改革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好改革落实的精神,2017年5-7月,全总领导同志带队组成8个督查组,赴16个省(区、市)就工会落实改革重点任务情况实地督查调研。
为深化工会系统改革、补齐基层工会工作短板、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上海市总工会指导宝山区顾村镇总工会大胆探索,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破解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难、职工入会难等问题。2016年12月,全总开展调研,印发《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经验做法》。2017年1月,全总十六届五次执委会议提出,要集中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推广顾村镇等非公有制企业建会经验。全总领导同志深入各地调研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先后赴14个省(区、市)开展20批次专题调研。5月,全总在上海召开全国工会推广顾村经验观摩交流会,总结推广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等地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改革经验,进一步推动工会改革向基层延伸。
4.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调研,全面提升产业工人素质
2016年8月,党中央要求由全总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人社部等部门,研究制定《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这是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会同4部门成立由全总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协调小组,组成6个联合调研组,分赴11个省(区、市)开展实地调研,同时向各省(区、市)总工会和政府相关厅局发函进行书面调研。在广泛吸收调研成果基础上,研究起草《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2017年2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4月14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改革方案》。《改革方案》阐明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什么改、怎么改、通过什么途径、达到什么目标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5个方面25条的改革举措;强调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针对影响产业工人队伍发展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产业工人素质,畅通发展通道,依法保障权益,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要求建立贯彻落实协调机制,由全总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并明确由全总牵头组织调研和贯彻落实,体现了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关怀,体现了对工会组织的充分信任与有力支持。
5.开展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探索互联网时代职工发展新趋势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处于攻坚期、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新形势下,2017年全总开展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调查围绕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铸就工人阶级新辉煌的总课题等进行分析研究,增加了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广泛应用对职工学习、工作、生活、思想带来的影响,以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对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的影响等内容。调查选择15个省 (区、市) 进行,采取问卷抽样调查、专题调研、典型调查、网络调查和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络调查是首次用于职工队伍状况调查。
二、改革开放以来工会调研工作的经验和不足
工会调研工作积极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当好“马前卒”和先行军,有力地推动工会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调研工作的工会特色。
(一)工会调研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
1.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各级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始终保持工会调研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工会调研工作取得的最大成果,就是加大工会理论创新力度,推动形成和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涵盖了中国工会的历史使命、本质特征、政治保证、理论指导、基本职责等重大问题,揭示了中国工会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发展动力,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组织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证。
2.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发挥参谋智囊作用
各级工会着眼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对经济社会和职工队伍的影响,把工会调研工作置于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工会工作全局中,围绕党和政府关心、职工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仅在1990年以后的5年,工会就参与国家立法106项。1990年代末,全总就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重大劳动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加强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等问题,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出几十项政策建议,引起高度重视。全总先后参加了国务院有关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协调领导小组、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兼并破产企业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企业帮困领导小组、企业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的工作,参与制定方案、跟踪调查、监督实施的全过程。
3.以解放思想为前提,强化先导先行功能
工会调研工作的目的是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为决策服务。工会调研工作紧跟时代步伐,树立新的观念,创新思维方式,勇于打破旧框框,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搞好调研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运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明查暗访、网络调查等形式多样的调研方式和手段,形成具有前瞻性、带有指导性的调研成果,使工会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例如,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初始阶段,工会的职能是不是发生了变化,经过工会上下研讨,确定了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这四项职能,从而推动工会工作走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4.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增强指导工作实效
工会工作对象庞大、领域广阔、内容纷繁、形式多样,因此善于抓住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工会调研工作的鲜明导向。工会调研指向性、实践性、实用性突出,不是为调研而调研,区别于一般的学术研究,力求回答现实要求,推动问题解决,使调研工作成为掌握实际情况、理清工作思路、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手段。例如,改革开放第二个10年,全总进行的四大模式调研拉开了工会以专题调研——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的工作模式。进入新世纪后,各级工会通过调研,总结了浙江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成都等地维权联动机制、信阳农民工双向维权、威海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西阳泉“双措并举、二次覆盖”推进工会组织建设、浙江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北京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上海工会力推企业经营者政治安排与履行社会责任挂钩工作等典型经验,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04年工会上下开展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大调研,使各级工会明确了新形势下工作重点。2014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全国工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问题调研,为工会改革创新打下基础。
5.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提升调研质量水平
推动新形势下工会调研工作向前发展,既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又可以造就出一大批高素质的工会研究人才。各级工会重视把加强调研工作作为培养干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近40年,从全总到地方,逐步建立健全研究室、研究所、工会院校、研究会、学会、研究中心等调研机构,完善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机制,既注重对研究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又聚集了社会上一大批关心工会工作的专家、学者,为提高调研工作乃至工会工作的水平提供了人才保障。2012年在全国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就是对工会干部调研能力的一次大锻炼、大检验。
(二)工会调研工作具有鲜明的特点
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决定了其调研工作不同于一般组织,充分体现了其多领域、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工会调研的对象主要是基层、一线职工,调研的重点主要是党和国家工作焦点、工会工作难点和职工关注的热点,调研的结果体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1.调研任务从中央到部门,厘清层次突出重点
工会调研任务主要来源于党中央指示、现实呼唤、职工需求。因此调研任务的提出大体来自4个方面:一是党中央部署的任务。在召开重要会议、出台重要文件前,党中央部署包括工会在内的相关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或针对工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央领导要求工会开展相关调研。如为修改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先后于2004年、2005年、2014年组织工会等开展调研,为2015年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作准备;2014年2月-6月,为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基层工会组织存在的问题“看看情况究竟如何? 到了什么程度? 如何采取有效办法加以解决?”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破解一些基层工会作用发挥不够、吸引力凝聚力不强问题,全总开展的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问题调研;2016年按党中央要求,全总牵头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等。这类调研层次高、要求严、综合性强,不仅需要工会自身全力以赴,还需要配合党政相关部门开展;二是全总自身组织的调研,如2004年“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大调研,2012年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每5年开展一次的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等。这类调研需要动员工会上下力量,其调研反映着一个时期工会系统的工作全貌,调研成果对工会工作产生直接的指导作用。三是根据中央领导和全总领导同志的指示,有关部门、产业工会承担的调研任务,如2011年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全总送温暖报告批示,对送温暖活动和推进帮扶中心工作情况开展的调研,为落实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开展的新生代农民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调研等。这类调研要求明确具体,调研成果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可直接转化为党政机关的政策举措和工会组织的工作思路。四是有关产业工会、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开展的专题调研。如全总宣传教育部从2009年起持续开展的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2003、2013年对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现状开展的调研,2014年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就餐饮行业工资福利工作进行的调研等。这类调研主要是反映部门、产业工作内容,专业性强,周期短,对工作推动作用明显。
2.调研主体从个体到群体,整合力量形成格局
目前,从全总到地方工会,已经打造出多平台、多载体、多形式的调研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立体调研工作体系。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重大调研课题的规划、部署和协调,坚持调查研究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全总机关,各部门与各全国产业工会共同组成调研组,开展全国性、行业性、地区性的调研,形成打破部门界限,围绕重点调研组织与协调力量、集中抓重的合力机制。1984年全总成立工人运动研究会,1986年成立中国工运研究所(2006年恢复成立后,同时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关系研究中心”名称), 1987年成立全国工会学研究会。1987年召开全国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工作会议,2006年举办工会高级干部理论研讨班,2008年举办工会理论研讨会,2009年举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研讨会,出台加强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2014年开展全国工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问题调研,2015年召开纪念全总成立90周年理论研讨会,全总改革试点方案专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会理论研究工作”,2016年出台加强调研和理论研究的意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立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中心,等等,都体现了工会调研工作上下结合、点面结合,从局部向全局展开,调研工作的着力点与重点工作越来越紧密,与职工群众的意愿要求合拍,与领导关注的问题同步的特点。
3.调研领域从工会到社会,拓宽广度开拓视野
工会调研工作不仅立足工会本身,深入企业发现典型解剖“麻雀”,而且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研究面上的情况;既关注企业生产经营、职工生活福利和基层工会工作,也关注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落实,关注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事务的发展,从整体上把握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国工运研究所2012年参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项目子课题;2012年、2014年、2016年连续3次与平安养老保险公司、社科院等开展企业职工福利指数调研和联合发布,开拓与社会科研机构、公司合作调研,反映了工会调研工作跳出工会看工会、立足社会研究工会的发展趋势。
4.调研内容从单一到综合,提升高度挖掘深度
工会调研工作既涉及职工的某一方面情况,也涉及影响职工整体利益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在调研中获得丰富翔实的原始数据资料,经过提炼概括和加工制作,由杂乱到系统,由片面到全面,由个别到一般,逐步上升到理性认识,形成一大批有价值、高质量的综合研究报告、专题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调研报告重在深入挖掘,既重视描述一个时期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及其特点、存在问题、未来发展趋势,同时又力求阐释职工队伍的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对策措施;既总结已有的经验,又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创造,努力从生动的实践中提炼出规律性的认识,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工会调研工作从改革开放初期主要聚焦在劳动保护、生活福利等某个方面的问题,发展到当前关注工会系统改革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等综合性、全局性的问题。
5.调研方式从定性到定量,创新工具丰富手段
工会调研方式主要体现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相统一,本着科学规范、真实准确的原则,坚持三分调查、七分研究,把调查与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在实地调查完成后,把更多的精力用于研究分析,既不依赖调研者个人的主观经验,也不满足于简单的数据排列、百分数对比、频数对比,除查阅和分析现有的文献资料、数据资料、统计资料等外,还通过交叉分析、对比分析等手段,对数据进行深度开发,更准确、全面、科学地解释调查获取的统计结果,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有事实、有观点,增强调研成果的说服力、公信力。2017年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首次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问卷调查,丰富了调研手段,拓展了调研领域。
(三)工会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工会调研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与形势任务相比,与党政期待和职工愿望相比,与党政机关和其他群众组织、科研机构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需要予以高度重视。
1.思想认识不够
一些工会领导对调查研究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把调查研究摆到应有位置,对调研工作的先行导向作用等认识不到位,认为调研只是搞搞文字、务务虚,因而重视不够。个别地方工会甚至在工会改革中把调研部门作为“精简”对象,将调研工作边缘化。
2.调研质量不高
调研工作者存在思路不宽、思想不解放、方法不当等局限,对新的调研方式、工具不熟悉,方法简单,有的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的形式主义调研,有的是“按图索骥”、“对号入座”,找例填空的印证式调研,有的是人云亦云的低层次重复调研,存在着为调查而调查、重调查轻研究甚至只调查不研究等倾向,创新性、前瞻性研究少,有真知灼见、在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说明问题、能在领导决策中起参谋作用的“优质产品”供给不足。
3.成果转化不力
有的调研成果本身停留在原则和理论层面,“只查病情,不开药方”,摆出一大堆情况,提出一大堆问题,但没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可操作的办法,有的虽然有对策,但针对性不强,往往是大而化之的普通话、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开的“药方”吃不死人,但也治不好“病”,实践性、针对性不强,难以有效转化。有的调研成果虽然质量高,但调研者或决策者对转化利用不重视,往往是成果发布之日也就是调研终结之时,没有将之及时转化为法规、政策和全局性的工作举措,成果束之高阁,未能有效发挥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4.力量整合不足
有的单位没有专门调研机构,调研人员临时组合,存在着敷衍应付的状况。调研工作者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知识结构不合理,力量较为薄弱。有的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没有充分调动各级工会干部的积极性、能动性。
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会调研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
三、新形势下工会调研工作的展望和实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调研工作在改革开放以来奠定的坚实基础和积累的宝贵经验之上,应该也能够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工会工作全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在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展现更多作为。
(一)工会调研工作面临的形势
1.时代发展必然趋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经常、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真实情况掌握得更多一些、把客观规律认识得更透一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赋予了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新使命,也对工会调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劳动关系领域的新特点、职工队伍状况的新变化、现代信息技术的新态势、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对工会调研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在2017年1月16日全总十六届五次执委会议上,李建国同志强调,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工会工作新问题、工人运动新情况、工人阶级新变化,深入基层和职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对基层工会状况、职工队伍情况了然于胸。只有深入研究现代科技革命背景下产业演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变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职工队伍发展等重大问题,才能把握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规律,找准工会工作的定位,更好地在大局下思考行动、履职尽责。
2.工会改革创新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组织体制、工作领域、工作对象、工作环境与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相比,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工会工作起点更高,任务更繁重。“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工会组织要科学确定工作方针、思路、内容、重点和措施办法,切实履行好社会职能,推进改革创新,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回答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克服主观性、片面性,把握工作的主动权。2015年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最后一条就是“加强和改进工会理论研究工作”,要求健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制度,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会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2016年印发《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的意见》,并修订《全国总工会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建立基层联系点等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为加强工会调研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改革既对工会调研工作提出了要求,又创造了有利条件。
3.队伍建设内在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一项基本功。李建国同志将调查研究作为工会干部四大能力之一。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保证。而加强调研工作,则是增强工会干部素质能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调研水平的高低、成果的大小,是衡量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依据,也是决定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工会工作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加强调研工作,要求工会干部向实践学、向基层学,把调查得来的材料经过思索转化成政策建议,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高度,有利于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工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及时了解和掌握下情、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当好职工群众的传声筒、代言人,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增进与职工感情,打通联系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
(二)工会调研工作的总体要求
1.坚持正确方向
工会调研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调研工作放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来思考,放在工会工作全局中来把握,把服务大局作为衡量调研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破解问题,努力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创新调研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智库建设要把重点放在提高研究质量、推动内容创新上。调研工作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的探索性,最大价值就在于它的创新性。要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强化创新思维,转变思维方式,开阔视野、与时俱进,用新眼光看待新情况,用新观念分析新事物,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防止对雷同问题的低水平重复调研,而是发人之未见,讲出“人人心中有、人人笔下无”的新思路,提出前瞻性、创造性的意见建议,不断以理论创新带动体制创新、工作创新。
一是体现针对性,处理好点与面关系。调研工作不能大而化之、泛泛而论,而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调研工作参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围绕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发展特点与规律,加强前瞻性调研;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决策性调研;围绕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工会工作的难点作为重点,加强对策性调研;围绕总结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经验性调研。
二是体现深刻性,处理好深与浅关系。调研工作不能就事论事,而要对调查得来的大量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和概括,从中找出本质性、规律性的东西,抓住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深层次问题,从制约工会工作发展的观念、体制、机制问题等内在方面找出问题的症结及其原因,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探寻内在规律,预测发展方向。
三是体现实用性,处理好虚与实关系。把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工作创新作为调研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搞好政策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使调研成果能够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工会重点工作推进提供理论支撑,为基层工会提供政策指导,使调研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
3.健全调研机制
一是调研决策机制。要把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列入工会领导机关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计划、抓好实施。把调研作为决策的前置程序,工会领导机关对那些关系到工会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经过调查研究才能作出决策,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杜绝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
二是基层联系点制度。要抓住组织健全这一优势,在基层确定调研员,建立联系点,在工会领导机关和基层之间形成快捷通畅的信息渠道,通过与基层建立“直通车”式联系,增强工会调研的灵敏度。目前每名全总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和各驻会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分别建立1个县级(或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和1个企业工会联系点,为有效解决职工群众面临的困难提供第一手资料。浙江省总工会将3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作为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联系点,省总机关每个部门原则上负责2个联系点,省总领导和各部门每年去联系点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天。
三是调研常态化制度。围绕工会中心工作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若干个重点调研课题,由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与一线职工进行面对面交流,取得第一手材料,打造调研“拳头”产品。尊重首创精神,善于从实践中汲取营养、用实践检验理论,指导和推动新的实践,使调研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目前全总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和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每年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
四是调研成果转化机制。推动调研工作与决策相结合,畅通调研成果进入决策层的渠道。加强与传媒的联系,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选择优秀调研报告公开发表,让社会各界和职工了解工会的主张。通过对上参政议政、对下指导服务、对外宣传普及,使工会的调研成果尽可能多地体现到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之中,转化为工会领导机关的决策依据,回应广大职工的期盼。
五是激励约束机制。把调研能力和调研成果纳入工作业绩考核体系,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提高工会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支持和鼓励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增强做群众工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发挥好“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4.改进调研方法
一是探索调研工作的新工具、新手段。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针对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特点,探索“互联网+” 调研模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调研网络,开展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网上调查等,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进行舆情分析、数据模型分析,通过多种方式掌握真实情况,用更为全面、翔实、可靠的信息和数据说话,实现调研资源共享,增强调研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二是整合工会调研力量。要坚持系统思考、科学统筹,把工会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工会自身与外部的力量组织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国总工会可侧重于经济关系、劳动关系、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现状及总体趋势、工会改革等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课题调研,搞好顶层设计;省(区、市)、市级总工会侧重于区域性、应用性、探索性的课题调研;县级总工会侧重于具体工作、政策落实调研,进行对策性、校验性调研;基层工会着重把握职工的基本情况和突出问题;产业工会侧重于产业职工队伍、劳动关系和产业政策、劳动标准等问题的研究。
三是形成开放式、社会化的大调研格局。工会调研工作内容、对象、领域涉及面广,单靠工会自身研究力量是不够的。要在充分调动内部力量的同时,坚持开门搞研究,通过课题立项招标、聘请研究人员、与智库深化合作等多种渠道,积极协调外部资源,吸引有关专家学者等外脑、智囊支持和参与工会调研工作。要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适应劳动关系国际化走势,在以我为主基础上,与国际有关研究机构合作,借鉴对我有用的调研成果与工作方法,以他山之石,为我攻玉。
(三)工会调研工作的重点任务
根据全总《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调研工作的重点任务至少有:
1.把握工运时代主题,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工人阶级队伍的影响,研究工人阶级的总体规模、内部结构、群体特征、重要作用、发展趋势,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组织引导职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研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形势下,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对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的影响及应对举措。
2.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技能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把握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叫响做实“大国工匠”;如何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3.健全服务职工体系,切实履行维权基本职责
研究职工劳动就业、 收入分配、 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的现状、问题、趋势,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企业兼并重组中职工维权和帮扶工作;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服务,做实做细普惠化服务,让全体会员都切实感受到工会是真正的“职工之家”;既兼顾维权的全面性,又突出重点,依法维护农民工、困难职工、劳动派遣工等特殊群体权益,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着力分析劳动关系矛盾的表现、走势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如何发挥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等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研究劳动关系纠纷预警和调处机制、职工群体性事件产生和演变的原因与对策;积极稳妥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
5.加强工会对外工作,推动形成国际工运新秩序
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和对外开放部署,服务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研究自贸区劳动关系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特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等国际经贸协定谈判和全球供应链发展对我国的影响;如何在涉外劳动关系中有效维护我国工人合法权益的法理、规则与实现方式;了解市场经济国家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得失,有效参与国际治理,不断增强我国工会的影响力、话语权。
6.增“三性”去“四化”,扎实推进工会改革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要研究保持和增强“三性”的意义,产生“四化”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思路和措施;研究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会改革的方向路径、重点任务和突破口;如何适应互联网、新媒体对职工学习、工作、生活、思想带来的影响,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会工作新平台;研究把工会改革与基层工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落实“三个着力”要求,坚持职工主体地位,增强基层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等问题。
[1]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编.关于当前我国工人阶级状况的调查报告[R].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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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编.第六次中国职工状况调查[G].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10.
[7]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编.第七次中国职工状况调查[G].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14.
[8]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编.中国工会年鉴[G].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9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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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国工运研究所编.中国工会读本(修订版)[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14.
[24]中国工运研究所编.中国工人运动简史培训教材[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15.
[25]中国工运研究所编.新编中国工人运动史(上下卷)[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16.
Review and Prospect of Trade Unions' Research Work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LV Guoquan, ZHANG Yanyan, LI Yi
( All Chin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Beijing 100865, China )
Taking the research work of trade unions as the study object, the paper review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main achievements, experienc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blems of trade union research work since the ninth congress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according to the dif f erent historical stages, the major events of the party and the State, the key work of trade unions as the main line. And based on the new situation and new tasks, the paper looks forward to strengthening and improving the research work of trade unions, and puts forward the overall requirements and key tasks,which is of great signif i cance to further promote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trade union theory and practice.
trade union; research; review; prospect
D412.6
A
1673-2375(2017)06-0008-22
2017-09-12
吕国泉(1964—),男,湖北武穴人,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主要从事劳动关系与工会理论研究;
张妍延(1960—),女,辽宁鞍山人,中国工运研究所副所长,主要从事劳动关系与工会理论研究;李羿
(1981—),女,湖南汉寿人,全国总工会研究室政策处处长,主要从事工会理论与实际工作研究。
[责任编辑:简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