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0年减少27.5%
2017-01-22本刊讯
中国水土保持 2017年4期
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0年减少27.5%
本刊讯 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发布的《2006—2015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报》,经过10年的治理和预防,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4.62万km2,较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减少了27.5%,水土保持成效显著,为流域生态环境改善打下了坚实基础。
长江流域面积约180万km2,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内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长江上中游地区,其中上游地区集中分布在金沙江、嘉陵江、沱江及三峡地区,中游地区的汉江上游、沅江中游和清江上中游、大别山等区域水土流失较为突出。为了加强流域内的水土流失监控与治理,2006—2015年10年间,长江委先后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鄱阳湖水系、三峡库区、洞庭湖水系(资水、澧水、沅水)、岷江流域、沱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等区域(水系、支流)开展了水土流失遥感监测。目前,监控网络已经覆盖流域内15个省份,覆盖率达到79%,累计建成1个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15个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总站、54个市级水土保持监测分站、227个水土保持监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