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模型与应用
2017-01-19李宏瑾孙丹苏乃芳
李宏瑾+孙丹+苏乃芳
摘 要:准确评估我国的金融治理能力,能够为金融改革提供方向性指引,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稳步推进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基于金融治理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的内涵,构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同时结合2007—2015年的经济金融数据,分别采用算术平均打分法和主成分因子分析法,得出我国金融治理总指数及三个分项指数,这两种方法相对应的计算结果相关系数都大于0.9,充分说明了结果的稳健性和可信性。研究结果显示:2007年到2015年,我国金融治理总指数大体呈上升趋势;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在波动中趋于平稳;金融发展水平指数自2008年以来持续上升;微观审慎监管指数先升后降;论文还结合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情况分析了各指数变化的原因,提出改进金融治理能力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经济金融总量;金融发展;微观审慎
一、引言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完善全球金融治理、重构国际金融秩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正在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金融业也由高速增长期逐步过渡到局部风险暴露的深度调整期。面对新常态下中国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治理体系、提升金融治理能力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那么,立足于“金融治理”的内涵,构建完善的评估框架,准确评估金融治理能力,有助于金融治理的自我完善,能够为金融改革提供方向性指引,更加有效地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稳步推进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治理能力的评估框架应基于“金融治理”的内涵进行构建。对于“治理”,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将其定义为: “治理是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共同事务,制定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和规则,调和各种利益主体并促成联合行动”。因此,治理体现为相关各方采取联合行动的过程,主张政府简政放权,培育社会组织,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多主体、多中心共同治理(宋军,2015)。那么,“金融治理”就可以定义为:“各类金融主体共同维护金融稳定、提升金融运行效率、推动金融发展的一系列制度规则,以及各主体相互协调、共同合作处理金融事务的过程”。其中,金融主体包括相关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从经济金融体系运转的全局来看,金融治理应包括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含义:宏观层面,金融治理致力于维护物价和经济稳定,以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通过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予以实现;中观层面,金融治理着眼于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具体体现为金融市场化程度、金融组织体系发育程度及金融市场体系完善程度三个方面;微观层面,金融治理强调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主要体现为基于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微观审慎监管。
20世纪90年代区域性金融危机频繁爆发,促使关于金融治理能力的理论研究和评估实践迅速发展。受金融危机推动,宏观层面的评估实践发展迅猛。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IMF和世界银行于1999年联合启动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并于2006年公布了基于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金融稳健性指标编制指南》,成为其对各成员国金融体系评估的重要指标;我国于1999年接受了FSAP的首次评估,并于2015年启动了更新评估程序。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国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初步形成了可操作性的政策工具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在对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于2015年构建了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中观层面,有关金融市场化程度的测度受到经济学家的广泛关注。国外方面,传统基金会、弗雷泽研究所分别从1995年和1996年开始连续公开发布经济自由度指数,其中均涉及了金融市场化程度的度量;Laeven(2000)、Bandiera(2000)则利用多个国家的数据对金融市场化程度进行了专门测度。国内方面,樊纲、王小鲁、朱恒鹏自2001年起连续发布中国市场化指数,其中将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作为重要的分项指标;黄金老(2001)、周业安等(2005)针对中国金融市场化程度进行了专门测度。微观层面,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发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是当前国际银行业最为权威的监管标准,迄今共经历了三次大规模修订。2010年最为严格的巴塞尔协议III发布之后,各成员国陆续开始实施,而BCBS也依据该协议对成员经济体进行同步评估,并根据实施效果和评估结论对协议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尽管国内外有关金融治理能力评估的研究较多,但大多仅从金融治理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混合的侧面入手进行指标设计,并未全面体现金融治理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的内涵。此外,成果中有关金融市场化程度的测度均采用人工赋值和简单算术平均法进行指标计算,结果存在较大的主观性。正是考虑到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拟基于金融治理的丰富内涵,参照国内外研究成果,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着手,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克服评估的主观性,本文将选取可度量且能够取得客观数据的指标,并分别采用算术平均打分法和因子分析法进行指标计算,最终对两种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以保证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性。基于计算结果,结合现实情况,本文将对中国金融治理能力进行具体评价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本文具体安排如下:除第一部分引言外,第二部分基于金融治理三个层次内涵,搭建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框架;第三部分选取我国数据,分别采用算术平均打分法和因子分析法估计我国金融治理指数,并对两种结果进行比较;第四部分结合现实情况对我国金融治理能力进行评价与分析;第五部分是结论及政策建议。
二、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构建完善的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是准确评估金融治理能力的前提,对于金融治理的自我完善、金融改革的有序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金融治理总指数,即对我国金融治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第二层次是金融治理各分项指数,即立足于金融治理的丰富内涵,参照Blinder(2010)搭建的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治理框架,从宏观层面的物价和经济稳定、中观层面的金融发展水平(金融市场化、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微观层面的个体金融风险防范等几个方面出发,全面考察评价我国的金融治理能力;第三层次是基于第二层次的若干个具体评价指标。
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框架如图1所示。
(一)宏观层面——物价和经济稳定
在宏观层面,金融治理首先着眼于维护物价的稳定,为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是各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周小川,2016)。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平滑金融体系顺周期波动也成为各国金融治理的重要内容,但我国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正在探索和建立当中,已经公布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指标体系多有重合,因此暂不予以体现。
物价和经济的稳定状况主要通过一些宏观指标来体现。我们用CPI增长率来衡量通货膨胀水平,用GDP增长率来衡量经济增长。此外,由于宏观层面的金融治理主要通过货币政策予以实现,保持市场流动性水平的合理适度是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物价和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在指标体系中加入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货币供应量,并用M2增长率来具体衡量。
(二)中观层面——金融发展水平
金融发展水平不但是中观层面金融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对下一阶段金融治理的有效开展也具有重要影响。金融发展水平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本文将其归纳为金融市场化程度、金融组织体系的发育程度、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三方面内容。
金融市场化程度。金融市场化通常被国外学者称为金融自由化,它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部门运行主要由政府管制转变为市场力量决定的过程(周业安、赵坚毅,2005)。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实践经验普遍证明,金融市场化程度对于金融体系运行效率具有重要影响。本文从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管制、利率市场化程度、资本自由流动水平三个方面来考察这一指标,并分别用存款准备金率、人民币贷款中基准利率贷款占比、对外直接投资额占GDP的比重来衡量。
金融组织体系的发育程度。金融组织体系(又称金融机构体系)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及金融制度下,由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银行体系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职能和相互关系。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能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不但能够将金融资源配置到高增长的重点领域,还能够支持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本文从金融部门的市场集中度、金融机构经营的多样性、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的集中度三个方面来考察这一指标,并分别用大型商业银行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比重、非主要贷款类资金运用与金融机构资金运用总和之比、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与人民币贷款余额之比来衡量。
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金融市场体系是指金融市场的构成形式,对我国而言特指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和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银行和市场之间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二者能够相互促进发展(Allen和Gale,2000)。两种金融体系各有所长,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可以起到互补的作用。本文从社会融资总规模中直接融资占比、金融发展的深度、金融发展的广度三个方面来考察这一指标,并分别用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在社会融资总规模中的占比、货币化率(M2/GDP)、资本化率(股票基金累计成交额/GDP)来衡量。
(三)微观层面——个体金融风险防范
微观层面的金融治理强调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它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监管标准,控制银行的经营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巴塞尔资本协议是当前国际银行业最为权威的监管标准,微观金融治理就体现为基于巴塞尔协议的微观审慎监管过程。对于微观审慎监管,国内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指标体系,本文选取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来考察微观层面的金融治理能力。
根据框架及选取的具体指标,本文构建了中国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从表中第4列可以看出,为克服评估的主观性,本文选取的具体指标均是可度量的,而且数据是能够实际取得的。
三、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
为计算我国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数,本文选取了2007—2015年的相关数据,所有数据均来自WIND或CEIC。我们首先采取国内外常用的算术平均打分法,通过对金融治理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具体指标的分值进行算术平均(计算权重见表1),从而得到中国金融治理能力的量化评估指标。一方面,由于算术平均打分的方法对于指标权重选择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另一方面,有关金融治理的宏观、中观和微观一级指标评价中又包含大量分项指标,这样我们可以通过主成分因子分析的方法,提取评价中国金融治理能力的共同因素,这样既能够减少分析变量的维度,又能通过因子模型更为合理地对中国金融治理能力进行全面评价。而且,我们还将分别采取算术平均打分法和主成分因子分析法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从而说明分析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性。
(一)算术平均法数据处理与计算结果
在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金融治理指数时,由于各项指标的量纲和标准不一,需要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借鉴中国市场化指数(樊纲、王小鲁、朱恒鹏,2011)的数据处理方法,我们的数据标准化公式如下:
由于各指标与金融治理能力的具体正负关系并不明确,本文将首先采用主成分因子分析法提取主成分,确定各项指标权重。随后,参照主成分因子分析法中确定的指标与金融治理能力的正负关系,我们根据数据标准化公式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随后按照表1中各指标的权重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金融治理总指数和各分项指数。根据金融治理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的含义,我们将各分项指数命名为微观审慎监管指数、金融发展水平指数、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具体计算结果见表2。
(二)主成分因子分析方法估算结果
主成分分析(Principal Components Analysis,PCA)是由霍特林(Hotelling)于1933年首先提出的。它通过投影的方法,实现数据的降维,在损失较少数据信息的基础上,把多个指标转化为几个有代表意义的综合指标。本文采用SPSS进行分析。表3是主成分抽取的具体结果,根据第4列中显示的各主成分的累积方差贡献率,前三个主成分可以解释91.058%的变异量,因此建议保留三个主成分。
表4给出了各指标在主成分上的加权系数,代表各变量对主成分的因子贡献程度。加权系数越大,变量的因子贡献度越高。基于此,我们可以对指标划类,并对主成分命名。
第一个主成分中,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存款准备金率具有较高的加权系数,主要与“微观审慎监管指数”相对应;第二个主成分中,基准利率贷款占比、对外直接投资额占GDP的比重、大型商业银行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比重、商业银行资金运用中非主要贷款类资金占比、人民币贷款余额中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社会融资总规模中直接融资占比、货币化率、资本化率具有较高的加权系数,主要与“金融发展水平指数”相对应;第三个主成分中,GDP增长率、CPI增长率、M2增长率具有较高的加权系数,主要与“经济金融总量指数”相对应。
本文同时计算了金融治理总指数和各分项指数,具体见表5。表中同时给出了主成分因子分析法和算术平均法计算结果的相关系数,我们发现两种方法相对应的计算结果相关系数都大于0.9,这充分说明了指数计算结果的稳健性和可信性,以及计算方法的科学性。
根据表2和表5中金融治理总指数得分,绘制2007—2015年的我国金融治理总指数曲线,具体见图2。图中显示,尽管两种计算方法得出结果的具体数值不同,但变化趋势大体一致。
四、中国金融治理能力评价与分析
我们利用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分别采用主成分因子分析法和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出了金融治理总指数和各分项指数。由于两种方法得出的计算结果变化趋势大体一致,下面我们主要根据主成分因子分析法的计算结果,结合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对中国的总体金融治理能力、各层面的金融治理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一)总体金融治理能力
图3是金融治理总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2007年到2015年,我国的金融治理能力总体呈上升趋势,这与我国合理运用货币政策手段、持续推进金融改革、不断强化银行监管是分不开的。9年间,我国金融治理能力变化有两个关键节点,分别出现在2009年和2013年。
2009年,我国金融治理总指数出现明显下降,随后重回上行通道。结合各分项指数的变化来看,经济金融总量指数(GDP、CPI、M2)的变化是主要影响因素。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对我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冲击,GDP增速因此下滑,CPI明显回落,货币政策调控难度加大,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得分在2009年出现大幅下滑,拖累金融治理总指数明显下降。2009年和2010年,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我国实施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效果,2010年和2011年GDP、CPI增速回升,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得分因此迅速上升,推动金融治理总指数重回上行通道。
2013年,我国金融治理总指数在上升中出现停滞,随后开始加速上扬。2013年的停滞主要受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和微观审慎监管指数变化影响。2012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GDP、CPI增速出现下滑,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得分稳中有降。微观层面,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拨备覆盖率下降,微观审慎监管指数开始进入下降通道。2013年,尽管金融发展水平指数稳步上升,但难以抵消以上两种因素的负面影响,导致金融治理总指数在上升中出现停滞。2013年之后的加速上扬主要归功于金融发展水平指数的迅速上升。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此后我国金融改革的速度明显加快。受此影响,2013年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化水平持续上升,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推动金融发展水平指数迅速上升,有力抵消了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和微观审慎监管指数的负面影响,带动金融治理总指数加速上扬。
(二)经济金融总量
图4是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及其构成指标的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变化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7—2009年,指数得分持续下降;第二阶段是2009—2011年,指数得分迅速上升;第三阶段是2011—2015年,指数得分稳中有降。
经济金融总量指数的变化与我国实施的宏观调控政策密切相关。针对经济过热、价格涨幅上升的形势,2007年和2008年我国实施了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在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效应叠加后,导致2007—2009年宏观经济变量总体呈下行趋势,拖累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得分持续下降。2009年、2010年,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我国实施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起到了良好的刺激作用,推动2009年—2011年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得分持续回升。然而,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产能过剩等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面对宏观经济的新变化,财政政策持续积极,而货币政策转为稳健,并适时进行预调微调,更加致力于保持货币金融环境的总体稳健和中性适度。在宏观调控政策的综合作用之下,2012年以来GDP增速稳定在合理区间,CPI增速总体平稳,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得分稳中有降。
宏观金融治理应致力于保持经济金融总量指数的总体稳定。我们认为,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得分并非越高越好,要素得分保持总体稳定标志着物价和经济增速等宏观经济变量的稳健,这更有利于总体金融治理能力的提升。2007年至2015年间,货币政策作为宏观金融治理的重要手段,由于肩负着拉动经济增长、遏制通货膨胀等多重目标,政策取向在从紧—适度宽松—稳健之间次序变动,一定程度上对宏观经济变量的大起大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根据表4的数据可知,M2增长率与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及金融治理总指数呈负相关关系,说明货币政策在持续发挥对经济的刺激作用之后,其政策效果在不断减弱。基于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政策效果减弱的双重考虑,2011年以来,尽管经济增速持续缓慢下行,但货币政策依旧保持定力,坚持总体稳健的政策取向,并前瞻性地进行预调微调,进一步增强了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量价两方面保持了货币环境的稳健和中性适度,对保持经济金融总量要素的总体稳健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货币政策应该继续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致力于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保持物价和经济增长的总体稳定。
(三)金融发展水平
图5是金融发展水平指数及其构成指标的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金融发展水平指数自2008年以来保持持续上升势头,2013年以后上升速度明显加快。
金融发展水平指数的上升说明我国的金融改革在近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金融市场化程度不断上升,表现在:基准利率贷款占比自2009年持续下降,金融机构自主定价区间进一步扩大,自主定价能力不断提升,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对外直接投资占GDP的比重自2007年不断上升,资产全球配置的步伐加快,资本项目开放取得积极成效。二是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表现在:大型商业银行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比重自2007年起持续下降,金融机构的类型不断丰富,竞争更加充分;商业银行资金运用中非主要贷款类资金占比自2011年起持续上升,金融机构业务种类日趋多样。三是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表现在:社会融资总规模中直接融资占比2007年以后在波动中上升,资本化率在2012年以后不断上行,直接融资渠道迅速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货币化率(M2/GDP)持续上升,间接融资的扩张对金融发展、金融治理能力乃至宏观经济增长仍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
在金融发展水平指数上升的过程中,一些指标的变化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一是存款准备金率与金融发展水平指数及金融治理总指数正相关,说明其仍是维护金融稳定和央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仅在2015年,央行就五次调整了存款准备金率,包括四次普遍降准和五次定向降准。同时,自2015年9月起,央行还将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期末时点法改为平均法,存款准备金在防范流动性风险方面的作用也得到强化。但是,随着货币政策调控模式从以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变,以存款准备金率为代表的数量型工具在央行货币政策框架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不断下降。从改革推进的角度来看,未来有必要对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定位进行重新思考。
二是人民币贷款余额中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与金融发展水平指数及金融治理总指数正相关,该指标自2008年起不断上升,标志着房地产贷款仍是当前金融机构重要的盈利增长点,但资金向房地产市场集中带来的金融风险需要重点关注。房地产业因其本身的高回报,一直是社会资金的重点流向。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刺激政策推动资金进一步向房地产部门集中,导致房地产库存的不断增加及资产价格的持续上升。2014年下半年以来,为推动房地产业去库存及提振经济,房地产信贷政策逐步放松,居民购房贷款快速增长,商品房销售及房地产开发投资回升,为稳定经济增速提供了良好支撑。但随着居民加杠杆过程的持续,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房价地价快速上涨,房地产价格泡沫风险开始显现,三线和四线城市去库存任务仍然艰巨,企业资金回流压力较大,其中暗藏的风险隐患需要引起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的警惕。
三是货币化率(M2/GDP)自2008年起持续上升,2015年已经超过205%,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首先是金融市场体系发展不够均衡,一般而言,间接融资比重高、银行融资占比大的经济体,其货币总量一般也会相对较多,货币总量/GDP会比较高。其次是由于在经济周期性放缓及结构转型阶段,资金会大量沉淀于实体经济部门,使得货币流通速度放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基于银行体系的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刺激作用下降。在经济走势不明、企业预期不稳时,企业更倾向于多储备资金,而不是投资于实体产业。而在结构转型过程中,新增长点不足使得更多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资金占用周期较长的领域,且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会占用两套资金,放大融资需求,增加资金占用额度。
四是资本化率提升速度过快,股票、基金累计投资额与GDP之比从2014年的124.2%迅速上升至2015年的399.5%,股票市场的行情波动与宏观经济走势出现了较大偏离。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源于实体经济投资收益下滑而市场流动性充裕,大量资金脱离实体经济部门,转而寻求虚拟回报,导致股市在短期内的暴涨。而由于缺乏实体经济的支撑,这种上涨仅是昙花一现,随之而来的就是股市的大幅崩盘。此外,股票市场在发行定价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市场退出机制以及控制内幕交易、培育机构投资者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缺陷,进一步放大了股市波动的幅度。
(四)微观审慎监管
图6是微观审慎监管指数及构成指标的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微观审慎监管指标变化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7—2012年,要素得分不断上升;第二阶段是2012—2015年,要素得分持续下降。
2007年—2012年,由于银行监管有效性不断上升,推动我国微观审慎监管指数得分不断上升。2003年银监会成立以来,顺应国际金融监管的总体趋势,我国制定了审慎全面的监管规则,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监管工具体系。从2004年开始,银监会陆续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依据这些规章制度,银监会实施了强有力的持续监管,推动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水平稳步提升,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拨备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不断上升。2010年底巴塞尔资本协议III正式出台后,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银监会又陆续发布了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了微观审慎监管指标的持续优化。
2012—2015年,由于经济增速下行导致不良贷款率上升和拨备覆盖率下降,微观审慎监管指数得分持续下降。后金融危机时期,世界经济复苏进程缓慢,外需不振。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下滑,产能过剩等结构性矛盾突出。在内外压力的双重影响下,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同时,由于利润缩水,商业银行倾向于少提拨备以弥补盈利增速的下滑,拨备覆盖率迅速下降。受不良贷款率上升及拨备覆盖率下降影响,微观审慎监管指数得分自2012年起不断下降。未来,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趋于疲软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可能会进一步暴露,而利润下滑可能使商业银行难以维持当前的拨备覆盖率水平,微观审慎监管指数开始进入下降通道,银行业金融风险隐患加大。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金融治理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的内涵,构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同时结合2007—2015年的客观数据,分别采用算术平均打分法和主成分因子分析法计算了我国金融治理总指数及三个分项指数(包括经济金融总量指数、金融发展水平指数、微观审慎监管指数)。研究结果显示,2007年到2015年,我国的金融治理总指数总体呈上升趋势,这与我国合理运用货币政策手段、持续推进金融改革、不断强化银行监管是分不开的。尽管该指数于2009年、2013年分别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增速下滑的冲击,但前一个节点我国实施了有力的宏观调控,第二个节点金融改革带动金融发展水平迅速上升,最终推动该指数重回上升通道。从各分项指数的变化情况看,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在波动中趋于平稳,得分变动与我国实施的宏观调控政策密切相关;金融发展水平指数自2008年以来持续上升,说明我国的金融改革在近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微观审慎监管指数自2007年以来持续上升,主要得益于银行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及监管效率的不断提升,而2012年以后外部经济环境恶化对商业银行经营造成了较大冲击,该指数得分开始进入下降通道。
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一是经济金融总量指数得分保持总体稳定更有利于总体金融治理能力的提升,有必要据此合理安排新常态下的货币政策取向。二是当前存款准备金率仍是维护金融稳定和央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而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需要重新考虑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功能定位。三是房地产贷款在当前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中占比持续上升,在资产泡沫风险显现与库存压力并存的情况下,需要警惕其中暗藏的金融风险。四是我国货币化率水平较高,反映出我国融资结构失衡,以及基于银行体系的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刺激作用下降。五是资本化率提升速度过快,波动幅度较大,与宏观经济走势出现了较大偏离,反映出股票市场在发行定价、信息披露、市场退出及监管机制方面仍然存在缺陷。六是内外部经济环境恶化对商业银行经营造成较大冲击,银行业金融风险隐患加大。针对以上问题,建议继续实施总体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经济发展营造中性适度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加快推进货币政策调控机制由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型。加强和改善宏观审慎管理,强化对顺周期、跨行业、跨市场风险及风险传染的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结合监管实际积极推进银行监管制度改革,积极应对新形势、新变化带来的新挑战,不断加强和改善微观审慎监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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