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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的对策研究

2017-01-19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吴婧

中国商论 2016年35期
关键词:县域安徽省金融机构

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吴婧

安徽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的对策研究

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吴婧

安徽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农业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经济发展向来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因此,推动安徽省农业生产发展的核心是完善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本文通过对安徽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现状的研究,指出安徽省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金融市场供给不足、金融监管水平低、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和完善措施。

县域农村金融机构 发展 问题 对策

1 安徽省县域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1.1 涉农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

截至2015年底,安徽省共拥有83家合作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已经全部挂牌上市完成股份制改革。至此,安徽省成为全国首个完成农信社股份制改革的省份。邮政储蓄银行自2008年在安徽省设立分行以来,截至2015年底共拥有二级分行16个,县支行36个,各类网点共1764个,其中,县域以下网点约占70%,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村镇银行的全面发展也进一步提高了安徽省农村市场金融机构的覆盖率。截至2015年底,安徽省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在县域及以下地区共设立营业网点3956个,流动服务网点16177个,农村自助银行433个,为安徽省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物质保障。

1.2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多元化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也在农村金融市场蓬勃兴起,其中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最为典型。截至2015年末,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达到352家,其他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也有所增加,进一步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2 安徽省县域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金融机构有效供给不足

2.1.1 金融机构网点布局较少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城市为中心的经营发展战略使得各家银行业务网点纷纷从农村金融市场撤并。在安徽省的一些欠发达地区,农信社更是成为了乡镇中的唯一正规的金融机构。

2.1.2 金融机构网点服务功能单一

一是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单一,金融服务以交易功能为主,市场营销功能十分薄弱。二是金融产品单一,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极为有限,投资渠道单一,不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2.1.3 缺乏高素质的人才

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都较差,因而许多高学历的人才都不愿意从事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有些通过招聘考核进入农村金融机构的大学生,开始几年,基本上都要到基层工作,有些机构开设在比较偏僻的地区,结果很多人都适应不了艰苦的环境,纷纷选择辞职。人才的大量流失让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2.2 金融服务中支农资金不足,资金外流现象严重

由于资本的逐利性以及受到投资渠道单一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安徽省农村金融机构的涉农存贷款差额逐年增加,资金外流现象严重。

表1 2010年~2014年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存款数额、涉农贷款数额(亿元)

农村信用社作为安徽省金融机构的主力军,在农村市场吸收的存款总额最多,发放的贷款总额和涉农贷款比例也是最多的。2010年~2014年安徽省农信社的存款和涉农贷款总额虽然逐年提高,但是存贷差额逐年增大,说明资金来源及运用发展不平衡。

2.3 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

2.3.1 监管资源不足,监管人员素质不高

银监会作为安徽省县域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却在大部分的县域或以下地区没有设立监管的分支机构,仅在县级地方分派2~3名监管人员负责监管事项。这显然很难满足众多金融机构对监管的需求,做不到对金融机构的实时有效监管。除此之外,很多分派监管的人员素质较低,不仅缺乏正确的管理理念,导致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较低。

2.3.2 缺乏针对性的监管法律体系

安徽省农村金融机构扎根农村,以服务农村经济和广大农户为主,需要一些符合这些机构特质的法律体系来明确规定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运营以及退出的管理。

3 完善安徽省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体系的对策

3.1 提供有效的物质基础

充分的物质基础是保障安徽省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发展的基本前提。政府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人力、物力投入,提供有效的物质基础。

3.1.1 加强农村银行机构和营业网点建设

政府可以通过强制手段或者税收优惠政策等,促进各大银行机构在农村增加分支机构,分布更多的营业网点。推动国有商业银行逐渐回归农村市场,重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村金融供小于求的矛盾。同时,推动股份制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全县领域的覆盖,缓解偏远地区严重缺乏金融机构的问题。

3.1.2 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

随着经济日益多元化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应改变仅以存贷业务为主的传统经营模式,将市场营销作为经营的核心。针对顾客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并与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推动机构的产品销售和业务发展。同时,农村金融机构也需要不断加强产品创新。

3.1.3 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减少人才流失

农村金融机构要想留住人才,首先要对招考应聘来的高校学生加强思想教育,让他们树立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的思想。更重要的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一方面,可以通过奖金或者绩效工作的形式促进员工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建立合理的人才晋升机制,以员工的能力作为升职的标准,给年轻人发展空间,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

3.2 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增加了农村资金的供需矛盾,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建立长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应该尽早提上日程。

3.2.1 提高政策性资金支农比重

除了大力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增加农发行在农村的信贷业务规模和数量外,应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资金调度功能,尤其要增加对欠发达地区的资金贷款投放,缓解支农资金不足的矛盾。

3.2.2 切断资金的外流渠道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督导作用,制定相关法律政策阻碍资金外流,引导更多的资金用于扶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可明文规定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比例,强制限制农村资金的外流,保证内生资源在本领域的广泛使用。

3.3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高效的监管体系是减少农村金融机构运营风险、保障其健康发展的前提。

3.3.1 加强县域及以下地区监管分支机构的建立

正如银行机构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载体一样,监管的分支机构也是进行有效监管的载体。面对安徽省县域及以下地区农村金融监管机构严重缺失的现象,政府应加大对这些地区的分支机构建设,提高监管机构在县域农村的覆盖率,为农村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的有效发挥提供物质保障。

3.3.2 明确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责任

为了避免出现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应充分明确各监管机构的具体监管事项和监管责任。同时,应指定一个或几个监管机构对在农村市场兴起的新型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以降低该类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3.3.3 完善监管法律体系。

“有法可依”是监管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依据。政府应根据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点,制定符合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监管法律体系。同时,可以以此规范监管人员的监管行为,减少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监管效率。

[1] 吴纵.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识别与防范[M].山东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2] 徐逍,林铁生.山东农村信用社现状认识[M].山东大学出版社,2013.

[3] 陈斌.山东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M].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11.

[4] 陈肖.商业银行运作理念[M].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5] 程茂洲.推动县域金融机构服务创新的策略研究[J].金融纵横,2011(11).

[6] 阮雅玲.县域金融机构萎缩问题探讨[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5(04).

F832

:A

:2096-0298(2016)12(b)-023-02

吴婧(1986-),女,安徽歙县人,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助教,硕士,主要从事金融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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