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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简文字考释二则*

2017-01-17李洪财

关键词:段玉裁岳麓传世

李洪财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秦汉简文字考释二则*

李洪财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岳麓秦简中原来被整理作“羛”的字形,实际不从“弗”,并不存在从“弗”的“羛”字。传世古籍中出现的“羛”和今天岳麓秦简整理出来的“羛”,只是后人在整理文献时出现的误认,所谓的“弗”只是“我”形的草化讹变。敦煌马圈湾汉简中122、133、135简,原来被释作“孚”或“军”的字实际应该释作“单”,读作“殚”,表示空、竭尽之意。

羛;岳麓秦简;敦煌汉简;单

一 说“羛”

《说文解字·我部》:“義,己之威仪也。从我羊。羛,‘墨翟书’義从弗。魏郡有羛阳乡,读若锜。今属邺,本内黄北二十里。”段玉裁注曰:“‘墨翟书’,《艺文志》所谓《墨子》七十一篇也。今存者五十三篇,義无作羛者。葢岁久无存焉尔。”*本文第一则完成于2014年9月,呈请陈松长老师指正后一直未公开发表。后见曹景年《<说文>段注“義”字辨误》(简帛网2014年12月6日)与本文观点有相似处,但曹景年文所举金文字形尚有不足之处,有待补充,特此说明。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633页。段玉裁说今存《墨子》并无“羛”形,认为这是因为年久而不存。即是说,段玉裁认为原本的《墨子》中是有“羛”字的。在传世文献中,“羛”字不止一见,比如《后汉书》中就多次出现“羛阳”。《后汉书·光武帝纪》第一上:“大破五校于羛阳,降之。”颜师古注曰:“羛阳,聚名,属魏郡,故城在今相州尧城县东。诸本有作‘茀’者,误也。”*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0页。由于“羛”字源于《说文》所引《墨子》,所以清代学者对《墨子》所出现的“羛”也有讨论。《墨子·修身第二》:“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富则见義,”其中的“義”孙诒让《墨子间诂》转引毕沅和王引之的说法如下:

可以看出,毕沅与段玉裁的意见是一致的,都认为原本有“羛”字。但王引之的说法却完全不同,认为“義”从弗在音义上都讲不通,“羛”只是“義”的讹写。如果段、毕观点是正确的,就没什么问题可言了,但如果王引之说法是正确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见文献中所有的“羛”,都是以讹传讹的误字遗留至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羛”形。孰是孰非,以往的文献并没有直接有力的证据,岳麓秦简公布后,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契机。

在岳麓秦简公布之前我们并没有在出土材料中看到有从“弗”的“羛”字。王引之只是间接的推测,并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说明。而且,王引之所说的晋姜鼎只是传世摹本。传世摹本的字形,讹误颇多,证据缺少力度。按照整理者的隶定,岳麓秦简中出现了很多所谓的“羛”形(见下表,行文用Y来替代这些字形),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找到了突破口。

根据我们的统计,所谓的“Y”形在岳麓秦简(壹)中只出现一次,岳麓秦简(贰)中未出现,而在岳麓秦简(叁)中出现多次,大多用作人名,整理者全部隶定作“羛”。这种隶定初看没什么问题,而且似乎可以用来印证段、毕之说,但仔细推敲字形,问题随之而出。先对比下岳麓秦简中的“弗”和“Y”所从之“弗”形,如下表:

(本表简号用“册数·红外线图片页数/顺序号”表示)

岳麓秦简中出现的“弗”比较多,我们作了全面的调查后,找出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字形。总的看,岳麓秦简中的“弗”有两种写法,第一种是中间的转折结构写成“己”形,第二种是中间写成“弓”形。整个岳麓秦简几十个“弗”不外乎这两种写法。我们也考察了其他的秦简,也没有找出例外。将这两种字形与岳麓秦简中所谓的“羛”下部字形对比,虽然很相似,但是差别很容易发现。而且,仔细观察表中“羛”2、3、4的“弓”形笔划也有区别,3形的“弓”形下部是顺势牵连出去,而2、4的“弓”形下面是牵连后又补写的横画,这也是和“弗”的又一个明显区别之处。

隶变阶段局部草化的字形在秦汉简中比较常见,隶变在字形上的最大特征就是简化,目的是书写简便快速,而连写是提高笔划速度的重要方法。秦简中已经大量的草化连写现象,如岳麓秦简(肆)中就不少:

这些连写笔划比其他较固定的习惯性写法更能显现出草化倾向。Y形下面的形体就是局部草化连写的结果。“我”字在隶变过程中部分笔划草化连写后才与“弗”形十分接近,而在书写过程中由于形近相混而逐渐产生讹变。这个讹变的大致过程如下:

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岳麓秦简中所有Y形下部都不是“弗”形,而是“我”形的草化讹变,都可以直接整理作“義”。同时我们也可以说明,王引之对传世文献中的“羛”形意见是正确的,并不存在从“弗”的“羛”字,传世古籍中出现的“羛”和今天岳麓秦简整理出来的“羛”,只是后人在整理文献时出现的误认,以讹传讹,贻误至今,以至于今人仍重复前人的错误。

二 释“单”

敦煌马圈湾出土的一批简中有如下几枚草字简,《中国简牍集成》(以下简作《集成》)释文作:

□□□□□归,败矢,崇无以复战,从尉谷食孚尽,车师因为共奴所(敦133)

粮食孚尽,吏士饥餧,马畜物故什五,人以食为命,兵(敦135)*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中华书局,1991年;文中简作“敦”。甘肃省博物馆等《武威汉代医简》,文物出版社,1975年;文中简作“武医”。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肩水金关汉简(壹)》,中西书局,2011年;文中简作“肩”。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新简》,中华书局,1994年;文中简作“居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汉简甲乙编》,中华书局,1980年;文中简作“居”。魏坚《额济纳汉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文中简作“额”。

以上简中所谓的“孚”,原简字形依照顺序分别如下:

理清释字问题后再看简文内容。《说文》:“单,大也。”按照这个意思上举三简中谷食单尽、粮食单尽似可勉强解释作食物大尽,但这种释义的“单”在传世文献中并无例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说,“大也”“当为大言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63页。所以上举汉简中的“单”不能理解作“大也”的意思。

我们认为上举敦133、敦135简中的“单”应读作“殚”。《说文》:“殚,殛尽也。”段玉裁注曰:“古多假‘单’为之。”汉简中的“单”用作“殚”,正与段玉裁所说相应。而且汉简中以音旁代本字的通假现象非常多,如莲作连(武医82A)、张写作长(肩73EJT1:69)、沙写作少(肩73EJT2:48)、兰写作阑(额99ES16ST1:20)等。上三简中的“殚”写作“单”也是同样的情况。

传世文献中就有“殚尽”一词,如《汉书》卷九九,列传第六九:“入钱献田,殚尽旧业,为众倡始。”殚尽即是完全空竭之义。敦133、敦135中的谷食单尽、粮食单尽,即为“谷食或粮食全尽”。敦122中

逋不以时到,吏士困饿,毋所假贷。(敦102)

兵皇张,兵以马为本,马以食为命,马不得食。前郡(敦123)

吏士饥餧,复处千里,艰水草,食死畜,因(敦148)

这几支简尤其能反映当时军中缺粮的状况。简中说到兵士饥饿,军马无食物,甚至已经达到了吃死牲畜的程度,可见食物短缺的程度。这些也可与敦122、敦133、敦135中所说情况相应。

Two Textual Research of Characters on Qin and Han Dynasties Bamboo Slips

LI Hong-cai

(Yuelu Academy,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2, China)

The glyph, which used to be interpreted as “羛” in Yuelu qin bamboo slips, is not constitute by “弗”. It does not exist the glyph of “羛” constituted by “弗”. The glyph of “羛” in historical documents and Yuelu qin bamboo slips was a misinterpretation when later generations arranged documents. The glyph of “弗” is a mistake generated due to cursive. The glyph which used to be interpreted as “孚” or “军” on 122, 133, 135 slips of Maquanwan Han bamboo slips in Dunhuang, should be interpreted as “殚”, meaning nothingness or exhaustion.

羛;Yuelu Qin bamboo slips;Han bamboo slips in Dunhuang;单

2016-04-10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7批面上资助项目(2015M570673)

李洪财(1980—),男,吉林省吉林市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中国史流动站博士后.研究方向:出土文献与古文字.

H131

A

1008—1763(2016)04—0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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