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刺配合运动疗法对偏瘫患者运动功能及ADL能力的影响
2017-01-17刘晓璟
刘晓璟
河南漯河市中心医院康复科 漯河 462000
针刺配合运动疗法对偏瘫患者运动功能及ADL能力的影响
刘晓璟
河南漯河市中心医院康复科 漯河 462000
目的 探讨针刺配合运动疗法对偏瘫患者运动功能及ADL能力的影响。方法 抽取2014-02—2016-04我院收治的82例偏瘫患者,根据入院先后顺序分为研究组(n=41)与对照组(n=41)。对照组在常规干预措施基础上实施运动疗法,研究组在常规干预及运动训练基础上实施针刺疗法。对比干预前后2组运动功能评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变化情况。结果 干预前2组运动功能评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干预,2组均较治疗前改善,研究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偏瘫患者实施针刺及运动疗法效果显著,可有效改善患者神经功能,提高其日常运动及生活能力,具有推广价值。
针刺;运动疗法;偏瘫;运动功能;ADL能力
偏瘫在临床医学中又被称为半身不遂,指一侧舌肌下部、面肌、上下肢体等运动障碍,通常发病于急性脑血管疾病后[1]。根据偏瘫程度不同,医学中将其分为全瘫、不完全性瘫痪、轻瘫,且该病诱因较为复杂,与血液异常黏稠、高血脂等均存在密切相关性[2]。约46.5%脑血管病患者无法独自坐立,70.6%~72.9%患者行动困难,72.8%~85.9%患者继发单瘫或偏瘫,对患者运动能力及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3]。《玉龙经》中记载:“中风半身不遂,先于无病手足针,宜补不宜泻;次针其有病手足,宜泻不宜补”,表明古人极为重视采用针刺治疗中风患者。钱芳[4]研究指出,针刺有醒脑开窍、调和阴阳、活血行气及疏通经络等功效,对改善脑血管病预后具有重要临床价值。本研究选取我院82例偏瘫患者,探究针刺配合运动疗法对偏瘫患者运动功能及ADL能力的影响。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纳入及排除标准 (1)纳入标准:符合中华医学会制定的偏瘫相关临床诊断标准[5];首次发病,病情及生命体征稳定;知晓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2)排除标准:合并肺、心、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者;具有脑血管疾病史并遗留功能障碍者;依从性差,无法顺利配合完成本研究者;合并严重关节畸形者。
1.2 一般资料 抽取2014-02—2016-04我院收治的82例偏瘫患者,根据入院先后顺序分为研究组(n=41)与对照组(n=41)。研究组男28例,女13例;年龄46~79岁,平均(62.36±8.19)岁。对照组男30例,女11例;年龄48~78岁,平均(62.40±8.23)岁。2组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3 方法 2组均于入院后立即采取脑血管病常规干预措施,包括改善循环、脑水肿预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调控血压等。在此基础上2组分别采取不同干预方案。
1.3.1 对照组:实施运动疗法:初期主要进行被动运动,自大关节至小关节进行活动,协助患者取侧卧位、仰卧位或将床头抬高15°~30°,交替更换体位,每次完成体位更换后通过软枕将患侧肢体垫好;指导患者实施坐位平衡训练,取卧位(15°~30°),30 min/次,间隔2 d度数增加5°,直至90°;实施坐位平衡训练期间适当按摩患者患肢,5 min/次。稳定期与恢复期主要进行主动运动,指导患者取平卧位,将双膝屈曲并拢后上抬臀部,尽量伸展髋关节,略微停顿后逐渐放下;指导患者十指交叉,用健侧手握住患侧手,通过健侧上肢带动患侧上肢进行上举运动;指导家属协助患者进行上厕所、用筷、梳头、穿脱衣服、刷洗、洗脸等日常生活训练;指导患者进行步行,叮嘱患者注意单腿负重及重心转移等,且每步均必须足掌完全着地。
1.3.2 研究组:在常规干预及运动训练基础上实施针刺疗法,选穴:头针共包含2组:①偏瘫对侧顶颞前斜线;②病灶侧颞三针。体针包含2组:①三阴交、足三里、伏兔、髀关、内关、尺泽、极泉、肩前;②太冲、丰隆、阳陵泉、殷门、合谷、手三里、消泺、肩髃。头针及体针均每日选用1组,2组交替进行。对穴位予以常规消毒后,通过单手进针法将一次性针灸针与头皮呈15°~30°夹角迅速刺入顶颞前斜线或颞三针处头皮,刺入1寸左右,且保证针体进入帽状腱膜下层,其余穴位与头皮呈直角刺入1.0~1.5寸,平补平泻,留针约45 min。所有穴位均为针刺1次/d,针刺6 d后休息1 d,共治疗1个月。
1.4 观察指标及评定标准[6](1)对比干预前后2组运动功能评分变化情况,运动功能依据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定法进行评估,可顺利完成某指定动作得2分,可部分完成某指定动作得1分,无法完成某指定动作得0分,上下肢共15项100分,分值越高表明运动功能越强。(2)对比干预前后2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变化情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依据ADL评分量表进行评定,共包含上下楼梯、行走、洗澡、穿衣等10项内容,共100分,分值越高表明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越好。(3)对比干预前后2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变化情况,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依据NIHSS量表进行评定,分值越高表明患者神经功能受损越严重。
2 结果
2.1 2组干预前后运动功能评分比较 干预前2组运动功能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2组均较治疗前改善,研究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干预前后运动功能评分比较±s,分)
2.2 2组干预前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比较 干预前2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2组均较治疗前改善,研究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2组干预前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 比较,分)
2.3 2组干预前后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比较 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可知,干预前2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干预,2组均较治疗前改善,研究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2组干预前后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比较±s,分)
3 讨论
随着脑血管疾病发病人数增多,偏瘫发病率呈现出持续增高趋势,对原发疾病的临床疗效及预后产生了不利影响。佟帅等[7]研究认为,脑血管后继发偏瘫多因瘀、虚、痰、火、风,病位自经络累及脑和五脏六腑,其治疗措施应以标本兼治、泻实补虚为主。针刺有活血行气、疏通经络、补益肝肾、开窍醒脑之功效,通过针刺可改善患者患肢肌张力,促使肢体感觉与运动功能及早恢复。此外,针灸还可对大脑皮质神经条件反射灵活性、均衡性及强度予以双向调节和改善,以此加快大脑皮质病变部位功能康复[8]。
重复进行运动训练可减小神经传导中的突触阻力,形成经意志控制的随意运动,进而在中枢神经系统内构建一条新神经传导通路,最终改善患肢运动能力。2组均在常规干预基础上实施运动训练,结果显示,研究组运动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均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以得知,联合针刺及运动疗法可更有效改善患者神经功能,提高其活动能力及日常生活能力。本研究针刺穴位结合采用头针及体针,头部为精明之府,是经气聚集之处,对此处实施针刺可调和阴阳、疏通经络并改善气血运行状态。顶颞前斜线为大脑皮质中央前回于头皮表层的投影区,针刺此穴位可改善运动功能障碍症状;颞三针覆盖整个颞部,是手足少阳经分布区域,其位置处于大脑中央前回与后回之间,针刺此处可改善感觉障碍及运动障碍症状。
在偏瘫的体针选穴中,传统多认为应“独取阳明”,但临床实际中,若患者肌张力处于增高状态,则部分体针穴位不仅无法有效降低肌张力,反而会促使患者发生痉挛,因此,本研究选取2组穴位,配合应用阴阳经经穴,一组穴位用于促进主动肌肌张力的形成和提高,第二组用于刺激拮抗肌,促使非优势肌群发生运动,有利于屈肌与伸肌恢复至动态平衡状态,避免肌痉挛发生,对患者机体功能的及早康复具有重要意义。NIHSS评分量表、ADL评分量表、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定法在临床较为常用,可为脑血管病患者术后疗效及预后的评估提供合理、客观、全面的依据,因此本研究结果具有可信度和科学性。但由于本研究样本量选取较少、干预观察时间较短,因此研究结果是否具有长期广泛效力仍需进行样本扩大研究。
综上所述,对偏瘫患者实施针刺及运动疗法效果显著,可有效改善患者神经功能,提高其日常运动及生活能力,具有推广价值。
[1] 李林虹,周国平,刘小卫,等.针刺结合康复训练治疗中风偏瘫的临床研究概况[J].中国中医急症,2013,22(1):96-98.
[2] 何嫱,张备,李莹莹,等.不同康复方案治疗脑卒中后偏瘫患者的卫生经济学评价[J].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2013,35(4):303-306.
[3] 段本栋.针刺康复配合中药辨证施治治疗中风偏瘫90例临床观察[J].中医临床研究,2014,6(18):23-25.
[4] 钱芳.熏洗法配合针刺及康复训练法对脑中风肢体瘫痪疗效观察[J].中国医药科学,2015,5(23):110-112.
[5] 金翊思,袁波,张桂珍.肩部针刺结合上肢功能训练提高脑卒中后偏瘫患者上肢运动功能的疗效研究[J].河南中医,2015,35(1):142-144.
[6] 王利梅,华文哲.康复训练联合针刺治疗脑卒中后偏瘫43例的疗效观察[J].国际中医中药杂志,2014,36(2):159-160.
[7] 佟帅,苏李,吕海波,等.关键点针刺法配合康复治疗脑梗死后痉挛期偏瘫疗效观察[J].中国针灸,2013,33(5):399-402.
[8] 李洪新,张笑吟,牛巧云,等.“醒脑开窍”针刺法结合康复训练治疗脑卒中偏瘫疗效观察[J].中华全科医学,2013,11(1):97-98.
(收稿2016-06-24)
R743.3
A
1673-5110(2016)24-00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