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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养教结合模式发展瓶颈及对策

2017-01-17张少芳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7年13期
关键词:养老机构老年人

张少芳

(天津职业大学,天津 300402)

老年人养教结合模式发展瓶颈及对策

张少芳

(天津职业大学,天津 300402)

养教结合;老年教育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和公民文化程度的普遍提升,老年人的教育需求与日俱增,而我国养老服务和教育服务互不衔接,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和教育服务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这一问题已成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年教育体制改革面临的重要议题。目前,学术界尚未对“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进行系统的总结,为有效回应我国养教结合政策和实践的需要,有必要分析我国“养教结合”模式的内涵、必要性、地区经验及存在问题,为我国老年教育模式的发展提出针对性建议。

1 “养教结合”内涵界定

当前,学术界对“养教结合”的概念还未进行明确界定。从《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可见“养教结合”是一种老年教育模式,是对老年教育外延的拓展。“养教结合”同时指向养老服务和老年教育,具体含义有特指和泛指之分。特指老年大学和养老机构结合的模式。泛指各种养老模式和各类老年教育模式的融合。

服务主体,即“养教结合”服务的提供方,包括各级各类老年大学、社区学院、高等院校、传媒老年教育机构(老年报刊、老年广播、电视节目和老年网络教育)和非正规老年教育组织机构〔1〕。服务客体,即“养教结合”服务的对象,“养教结合”面向健康程度各异年龄不同的老年人,对于不同身体状况和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养教结合的侧重点不同,低龄健康老人以满足教育需求为主,养老服务需求为辅;高龄或健康状况不佳的老人以满足养老需求为主,满足教育需求为辅。“让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经济水平的老年人,充分享有老年教育的权利,最大限度满足各类老年群体的受教育需求”〔2〕。服务内容,即“养教结合”的服务项目,“养教结合”服务应细分老年人的教育需求,不断拓展课程内容和形式,增加社会参与教育、准备教育、死亡教育〔3〕等课程,促进养老服务和老年教育事业共同发展。服务方式,即将“养教结合”服务覆盖到老年群体的途径,主要包括三种途径,一是养老机构增设老年教育机构(课程或师资);二是老年教育机构增设养老机构(如高龄老人班)或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向养老机构和社区输入师资、课程等);三是整合多家老年教育机构、多家养老机构教育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养老和教育服务。管理机制,即对 “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的管理及相关政策制度,包括“养教结合”服务的管辖部门、管理方式、扶持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等。

2 养教结合模式的必要性

2.1 老年人的客观需求决定了养教结合模式的必要性 养老需求和教育需求同为老年人基本需求,虽然当前养老服务需求并未得到全面的满足,但因老年人人数众多和需求的多样性,教育需求仍然是众多老年人的一项基本需求。2012年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与天津市老年人大学联合进行了老年教育需求调查,结果显示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教育需求量约18%以上,准老年人的教育需求量约3.3%〔4〕。在老年人教育需求的推动下,我国老年大学遍地开花,但老年大学只满足了部分年轻老年人的教育需求,而更大多数的老年人既有教育需求也有养老需要,目前多数老年大学和养老机构功能单一,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双重需要。针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开展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模式,恰好可同时满足老年人的教育需求和养老服务需求,这种模式也是老年教育发展的趋势〔5〕。

2.2 养教结合是实现老年教育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的重要途径 当前各级各类老年大学主要招收60~70岁的老年人和50~60岁的准老年人,社区老年教育、大众传媒老年教育和老年人自发组织的老年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的教育需求。但现阶段老年教育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老年人群体受教育机会和可获得的养老服务存在很大差异。为有效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客观上要求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借助互联网+战略整合养老服务资源的契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平台将老年教育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进行整合〔6〕。实现社区养老和教育资源整合共享成为大势所趋。

2.3 养教结合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然选择 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必不可少的后期阶段。实施养教结合,将包含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在内的老年人群体纳入教育体系,打通终身教育“最后一站”,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然选择。上海市教委将加强养教结合工作列入2016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其养教结合模式作为重要经验值得向全国范围推广和普及。

2.4 养教结合是养老机构提升服务扩大自身品牌的必然要求 日前《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也指出北京支持中央在京单位和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招待所、疗养院等转型为养老机构,除本系统人员养老外,向社会开放。随着社会力量开办的养老机构越来越多,相互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一般养老机构以养老服务为主,老年教育内容缺失。如果在养老机构推行养教结合模式,在提供优质养老服务同时,增加健康教育、生命超越教育等老年教育内容,以此作为自己的特色和竞争优势,能极大提升养老院的自身品牌和竞争力,吸引更多客户资源,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

2.5 养教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扩大老年教育的受众面 当前,城市很多老年大学招生对象为市属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老年大学成为这些特定人群的社会福利。普通企业退休职工很少有机会参加老年大学的学习。同时,老年大学对招收学员的年龄限制又将很大一部分老年人群排除在外。农村老年人生活水平和受教育水平较低导致农村老年教育的覆盖面更窄,农村老年教育工作更是任重而道远。上海养教结合试点工作为养老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提供了宝贵经验,北京市很多社区也在探索推进社区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这将使老年教育的受众面拓展到广大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老年群体,使老年教育突破职业和年龄的限制。

3 养教结合模式探索

我国养老机构的老年教育始于20世纪90年代〔7〕。开展老年教育的养老机构多为公办性质的,民营机构的介入程度低,总体参与度不高。上海作为养教结合首创城市,从2011年开始试点工作,在体制建设、运行机制、骨干培训、考核评价、课题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效,2015年上海市开始全面推进养教结合工作。

3.1 养老机构自建老年大学或课程 安亭社会福利院自建安福银杏学苑实施养教结合工作。2013年福利院整合资源,将福利院的兴趣教室改建成电子阅览书画室、多功能教育中心等专用教室,根据老人的特点和需求,选聘专兼职教师,开设了身心健康、数字教育、快乐康复等特色课程。静安区蝴蝶湾敬老院以老年学员的需求为导向,开设书法、唱歌、编织、剪纸、折纸、园艺等课程,围绕“寓教于乐”的宗旨,敬老院使住养老人学习生活做到有声有色,有张有弛,有效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3.2 老年教育机构与养老机构“一对一”合作 上海松江区佘山成校与敬老院共同推行“养教结合、学养互为”实验项目。在敬老院设立“养教结合”专用教室,敬老院负责教室等基础设施改造,成校负责教学设备添置,区教育局和镇政府进行一定的资金补贴。开设讲座类和活动类养教结合课程,由成校教师、外聘教师、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协会成员)共同组成师资队伍。

3.3 老年教育机构和养老机构整合资源“多对多”合作 徐汇区和奉贤区实施老年教育机构与养老机构多对多养教结合终身学习工程。如奉贤区由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牵头整合区内10家老年学校(院)等教育资源,对27家养老机构的住养老人实施了养教结合终身学习工程。目前全区各养老机构都已开展养教结合服务,老年大学不仅送师资、送课程,还送书籍、送演出、送设备、送温暖。至今,已开设课程10多门,逾70%自理、半自理老人参加了课程教学。针对住养老人对心灵慰藉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将区内24家公、民办幼儿园与养老机构对接,开展不同形式的联谊互访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促进养老机构从传统的“养老服务”向兼具“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功能转型。

4 养教结合模式发展瓶颈

当前养教结合模式重点不仅在于推进老年教育与养老机构的结合,更在于促进老年教育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融合,在推进养教结合工作中存在发展瓶颈。

4.1 观念方面的瓶颈 老年人观念的瓶颈。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多数老年人的理想生活是子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刚退休的老年人大多为子女带孩子,为家庭为孩子辛苦操劳,缺少参与老年教育的时间和意识。上了岁数的老人自身存在观念误区,认为老年期是一个逐渐退出社会的过程,不愿意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参与老年教育活动的意识淡薄。

养老机构方面观念上的瓶颈。养老机构与老年教育机构分属于不同的系统,一直处于分隔状态。提到教育,人们自然想到是学校的事;提到养老机构的社会责任,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养老服务。当前多数养老机构只看中短期和既得利益,对发展老年教育缺少认识,认为老年人自娱自乐开展活动很好,不愿花费人财物成本开展老年教育,参与养教结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低。老年教育机构方面观念上的瓶颈。我国老年教育理论认为老年教育的主要属性是“教育”〔8〕。因此,老年教育机构大多未认识到其养老功能的重要意义,导致在开展“养教结合”工作中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

4.2 资金方面的瓶颈 养教结合主体教育经费不足。老年教育办学经费来源于政府,额度有限的拨款主要用于学校硬件设施建设,近年来政府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但对养老功能方面的投入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养老机构开办老年教育需要场地、设备、师资等,需要资金支持,养老机构不愿占用现有资金,以增加负担,因此参与养教结合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社会力量对养教结合工作的投入更是非常之少。虽然政府一直积极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参与老年教育,但因老年教育的公益性,其投资回报率低,缺少参与老年教育的渠道和途径〔9〕,导致其积极和主动性差,投入很少。

4.3 政策及法律法规方面的瓶颈 我国老年教育蓬勃发展,在宏观上不乏国家政策,如《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重视发展老年教育。日前国务院印发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但总体来看,老年教育政策体系尚不完善。首先,行政管理多头管理协调困难。地方政府、教育、民政、文化、老龄部门都是管理部门,不同部门责权利不明确,且缺少资源和信息共享平台〔10〕。其次,现有政策原则性强,操作性有待于增强。如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但缺少相应的财政、税费、土地和服务支持等配套支持政策。在养教结合关键环节上缺乏具体化的引导和约束机制,缺少老年教育机构和养老机构双方的责、权、利的法规,导致养教结合在多个环节无章可循,无据可依,成为制约养教结合模式发展的瓶颈。

4.4 体制和机制方面的瓶颈 作为养教结合主体的老年教育管理机制管理权责划分不统一,政府多头管理,统筹协调难,政策扶持落实难。教育部门已把老年教育纳入社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但当前我国的社区教育刚刚兴起);民政部门将老年教育作为老年社会福利统一制定为老服务政策;老龄委制定政策文件倡导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其他相关部门也参与其中。各类主体共同参与使管理处于边缘化、碎片化状态,缺少统一明确的管理和规划部门〔10〕,导致老年教育管理存在交叉管理、权责混乱、相互推诿等诸多问题。老年教育系统内部的统筹协调难,加上养教结合模式推行缺乏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导致在养教结合实施过程中老年教育机构主体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5 突破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瓶颈的关键对策

5.1 引导并更新老年教育发展理念 积极倡导积极老龄化理念。引导公众将对老年教育的认识由“消耗社会资源”转变为“开发社会资源”。消除老年人把自己当成“包袱”的观念误区,引导老年人积极主动参与老年教育活动,参与社会活动,实现“老有所为”。引导社会观念,使养老机构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和定位。大力宣传上海养教结合工作,使之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宣传养教结合的必要性,宣传养老机构的公益性,并切实加大政府资助力度,使养老机构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老年教育的社会责任。当前养老服务市场的全面放开,养老机构空置率高难以对接需求,应引导其走特色发展之路,或从“养教结合”入手,或从“医养结合”突破,建立自身品牌优势和竞争力。更新老年教育发展观念,提升老年教育的功能定位〔11〕。老年教育学界应借鉴国际老年教育的社会参与理论,改变以康复理论为主流的理论取向,突破老年教育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的功能局限,增加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教育功能,注重培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和贡献意识,为老年人二次就业或创业提供智力支持〔12〕。

5.2 建立养教结合经费保障机制 增加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13〕。将老年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将有限的经费,重点支持社区发展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优先用于拓展老年教育的项目和内容。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经费,通过完善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发展养教结合老年事业。尝试通过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筹措资金增加办学经费。同时,随着老年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学习者合理分担部分费用也成为发展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必然趋势。此外,可在养教结合工作取得实践性成果的上海等地试点建立养教结合老年教育专项投入机制。

5.3 加快出台有利于养教结合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政府加大政策投入力度。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将老年教育纳入基本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多数老年人享受老年教育。考虑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地区,加大投入提供软硬件设施,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可减免学费保障其受教育的权利。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通过财税激励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捐资开办老年教育机构。完善养教结合相关的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支持制度〔10〕。要出台相关的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如民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对养老机构引入老年教育提供指导和规范。出台政策统筹共享社区资源,重点发展社区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结合国家“互联网+”战略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将老年教育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利用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体育健身等设施,开展养老教育服务,发展内容多样、形式灵活、低成本的课程,提高社区养老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老年教育服务与养老服务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服务联动。

5.4 健全养教结合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13〕。各部门要将“教养结合”作为一种教育模式加以研究和推广;民政部门要将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文化部门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提供必要支撑;财政部门逐步加大对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资金支持力度;科技部门要将国民科普能力提升与开展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体育部门要将国民体质的提升与开展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全国性的老年教育协会,作为非政府性社会团体,发挥其建立职业准入标准,指导其专业学术发展,规范指导老年教育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6 结 语

养教结合模式是老年人的客观需求决定的,是实现老年教育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然选择,是养老机构扩大自身品牌提升服务的必然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扩大老年教育的受众面。只要政府高度重视、引导并更新老年教育发展理念;建立养教结合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出台有利于养教结合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养教结合管理体制机制,阻碍养教结合工作发展的瓶颈必将被突破。

1 王 英,谭 琳.“非正规”老年教育与老年人社会参与〔J〕.人口学刊,2009;(4):41-6.

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Z〕.上海:2011.

3 王 英.中外老年教育比较研究〔J〕.学术论坛,2009;32(1):201-5.

4 岳 瑛.老年教育需求量及潜在需求量分析〔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2;32(20):4607-9.

5 谢伊青.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一大趋势〔J〕.成才与就业,2014;7(4):12-5.

6 张少芳.互联网养老产业发展现状、机遇及路径选择〔J〕.河北学刊,2016;36(4):212-6.

7 上海老年教育史稿编撰委员会.上海老年教育史稿(1985-2012 年)〔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4:166-8.

8 岳 瑛.老年教育本质摭谈〔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3;(6):33-5.

9 王 英,谭 琳.赋权增能: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与反思〔J〕.人口学刊,2011;(1):32-41.

10 王 英,王小波.中国老年福利的“新常态”:老年教育的社会政策化〔J〕.宁夏社会科学,2015;(6):66-71.

11 娄峥嵘.国外老年教育政策的分析与启示〔J〕.继续教育研究,2012;12(8):101-3.

12 潘静静,程承坪.中国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3;35(3):65-71.

13 国务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Z〕.北京:2016.

〔2017-04-09修回〕

(编辑 袁左鸣)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No.VE3140);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No.CE3311,CE3315)

张少芳(1980-),女,讲师,主要从事养老服务、老年教育研究。

G720

A

1005-9202(2017)13-3363-04;

10.3969/j.issn.1005-9202.2017.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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