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闻
2017-01-16
政府要闻
2017年计划再创建5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农业部1月23日印发《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方案指出,继续在全国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2017年计划再创建5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基本要求为: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2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 000头以上。
(摘编自:农业部网站)
农业部曝光5家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及149批假兽药
2017年2月6日农业部公布,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药监察所等20个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报送了经抽样确认的2016年12月兽药监督抽检中发现的149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5家,涉及假兽药5批;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144批。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及有关要求组织查处。具体名单详见农业部网站(http://www. moa.gov.cn/zwllm/tzgg/tz/201702/ t20170208_5470967.htm)。
(摘编自:农业部网站)
甘肃张掖发生猪O型口蹄疫疫情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月2日发布消息,甘肃省张掖市发生1起猪O型口蹄疫疫情。疫情发生后,农业部、甘肃省政府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做好疫情处置工作。主要措施包括封锁、消毒、扑杀病畜及同群畜464头只(其中猪184头、牛32头、羊248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摘编自:农业部网站)
农业部印发《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
2017年2月6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强调,2017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要以大力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培育发展新动能,协调推进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各项工作,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
在工作措施上,《要点》提出了“三推进三提升”:一是推进结构调整。加大粮改饲试点力度,调整优化生猪区域布局,大力发展现代草牧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畜牧业。二是推进绿色发展。抓好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持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三是推进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研究落实草原改革任务,健全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畜牧业法制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和思想能力建设。四是提升产业竞争力。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奶业振兴发展,促进饲料工业转型发展,建设现代畜禽牧草种业,强化产业科技创新推广,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五是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格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六是提升行业精准管理水平。加强产业监测预警,建立健全草原管理数据体系,加强行业数据管理和共享,加强产业发展跟踪研究。
(摘编自:农业部网站)
农业部制定《2017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2017年1月22日,农业部印发了《2017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为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通知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加强“检打联动”制度落实。各地要深入开展检打联动,对抽检通报的非法企业以及涉嫌违法的生产经营者要及时组织立案查处,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16号)要求上报查处结果。对经确认或信息查询确定为假兽药的,一律按照假兽药信息报送,不得作为抽检不合格产品上报。2017年,农业部将继续把假劣兽药查处等情况纳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并将对落实检打联动制度有力、及时查处非法企业及涉嫌违法的生产经营者、及时准确报送案件查处信息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通报表扬;三要加强抽样检测能力培训。各地要严格按照《兽药监督抽样规定》和农业系统行政监督执法要求,切实加强兽药监督抽样和质量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抽检行为,保障监督抽样和检测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四要加强协作配合。
(摘编自:农业部网站)
中央财政对出台饲料加工企业补贴政策的省(区)实施奖补
2月4日讯,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为支持玉米购销市场化改革实施,国家支持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统筹研究出台饲料加工企业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新产玉米就地加工转化能力。
在政策执行期结束后,中央财政在国务院确定的玉米深加工奖补资金额度内,参照各省(区)饲料加工企业实际加工转化玉米数量[收购加工期限为省(区)饲料加工企业补贴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配合饲料企业收购入库且2017年6月底前加工的2016年产玉米],给予有关省份一定奖励资金,中央补助各省(区)比例以及补贴标准不高于对玉米深加工企业的补助比例及补贴标准。
(摘编自: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