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创新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模式
2017-01-16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文│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多措并举 创新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模式
文│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近年来,浙江省通过行政推动、资金保障、长效管控和示范推广等措施,创新适合浙江省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在散养密集区域建成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300余个,有机肥加工企业150家;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10个,39个县(市、区)建立了66个沼液服务组织,拥有槽罐车488辆,运输总吨位1579吨,为浙江省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多元化投资主体,实现畜禽粪便集中处理全覆盖
一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中小场及散户密集区收集处理模式: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以2万~4万头存栏生猪为范围建设一个收集处理中心。散户将干粪堆在集粪池内,由处理中心定期派车上门收集并集中处理后制成有机肥。如嘉兴市南湖区在养殖高峰期,分区域建设了25个收集处理中心,以解决当地畜禽散户粪便处理难题。二是以合作社为主导的中小场集中处理模式:区域内规模场联合组建合作社,由合作社出资建设有机肥厂,统一收集猪场预处理后的干粪,加工有机肥。如由杭州农法生猪专业合作社投资2700万元兴建的杭州广绿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年加工商品有机肥5万吨。三是以企业为主导的集中处理模式:由企业投资建设收集处理中心,负责区域甚至县域内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收集处理。如龙游县通过招标,由企业负责全县生猪存栏100头以上的猪场,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二、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沼液异地利用区域消纳
以农业“两区”、示范区等为主体的园区中循环和整县制的县域大循环为主要代表。园区中循环:根据园区环境承载力,在种植业基地科学布局或联结一批适度规模猪场,通过合作社或沼液服务组织统一建设的喷滴灌管网输送,将沼液送到附近种植业基地就地消纳。如龙泉市兰巨生态循环示范区,占地1.7万亩,布局猪场13个,年出栏生猪3万头,每年可消纳沼液1.5万吨,减少化肥施用500多吨。县域大循环:政府引导建立沼液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将全县养殖场无法就地利用的沼液运输到种植业基地消纳利用。如兰溪市存栏生猪28万头,年产沼液近100万吨,其中未能就地利用55万吨。该市根据畜禽养殖分布和就地消纳情况,分别建立城西、城北和城郊三个沼液抽排运输服务站,配备运输车30辆,并与养殖企业和种植业主签订“沼液配送协议书”和“沼液储存池建设及使用协议书”, 在林木、蔬菜和粮食基地建设沼液贮存池和输送管网,由养殖企业、种植业主和市财政按1∶1∶1比例共同承担30元/吨的运输费,实现沼液在县域内全部消纳。
三、制度化规范保障,推进集中处理模式创新应用
1.强化行政推动机制。一是成立畜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并设立督导组督促各地开展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省厅成立专家组,研究破解难点热点问题,评估工作绩效。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特增设了生态信息科,增配技术力量。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每月统计一次进度、通报一次情况,每季度由分管厅领导牵头召开一次专题协调会,并通过视频会和现场会,全面部署,强势推进。三是将畜禽排泄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先后列入生态省建设、“811”专项行动、“五水共治”及全省农业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地方政府的一类考核目标。四是规范标准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促进依法依规治理与利用。
2.强化投入保障机制。争取省财政安排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并要求各地落实配套资金,建立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2005年以来,中央及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累计5亿多元,并在养殖场污染治理与生态化改造提升、畜牧生态养殖小区、收集处理中心和有机肥施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政策。
3.强化管控服务机制。一是建立线上线下全覆盖的长效防控网络。线下实行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巡查,落实防控人员28087人,覆盖1012个乡镇和所有规模养殖场。线上建立在线智能化监管平台,已有7个县(市、区)1027个养殖场83.3万头存栏生猪纳入在线监控,可实时查看沼液储存和利用情况。二是建立三级联动责任制。省、市、县三级万名农业干部分片联村联场,逐场逐户排查污染死角,指导养殖主体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并通过签订协议、承诺书、政府补助挂钩、执法监管和村规民约等方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强化示范引领机制。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编写了《畜禽粪污治理新技术汇编》《科学生态养猪8大主推技术》等技术手册,组织国内外专家全面开展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并成功推出了“龙游开启”“龙泉兰巨”等一批典型模式,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