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治本之策
——我做电信诈骗报道十年
2017-01-12□文/郑良
□ 文/郑 良
探索治本之策
——我做电信诈骗报道十年
□ 文/郑 良
闽南是中国大陆最早出现电信诈骗的地区,十余年来,电信诈骗犯罪从闽南安溪县偏远山区逐渐向全国蔓延,形成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上下游有多个犯罪形态支撑的“黑金”产业链。2006年至今,围绕电信诈骗及其上下游产业链,作者持续追踪调研、报道,先后采写该领域参考和公开报道稿件近百篇,其中三十多篇稿件获得中央领导批示,在新华社中国新闻名专栏“新华视点”刊发十余篇涉及电信诈骗的稿件,其中有太多经历和感悟。
电信诈骗 调研报道 专业精神
·新闻背后·
2016年8月,山东临沂籍大学录取新生徐玉玉被诈骗分子骗走9900元学费后猝死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于电信诈骗犯罪的广泛关注。
这并非个案,据公安部的统计,近10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至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很多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被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有的企业资金被骗,破产倒闭,引发群体性事件。
十余年来,尽管公安机关持续保持对于电信诈骗犯罪高压打击态势,但此类犯罪仍然从闽南一带向全国蔓延,电信诈骗为何屡禁不止、愈演愈烈?遏制电信诈骗到底有没有治本之策?多名战斗在打击电信诈骗一线的公安民警不止一次发出这样的疑问,我在多年调研中也反复思考这个问题。从揭露不断翻新的电信诈骗手法,到办案民警、受害者、电信诈骗嫌疑人的访谈,到对不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放任电信诈骗犯罪泛滥的某些银行和通信运营商的追问、批评,再到提出以法治思维破解电信诈骗难题,通过责任体系建立,以问责机制倒逼综治格局的形成,我的调研从“盲人摸象”、被动应付不断翻新、升级的诈骗犯罪,到探索诈骗背后的深层次社会管理原因,提出治本之策,其中多篇稿件获得中央领导长篇批示,推动了打击、源头防范电信诈骗综合治理机制的形成。
一、挖掘新闻“富矿”,带着全局眼光做调研
十余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从三三两两犯罪人员组成团伙,群发短信、拨打电话,以中奖缴税、购车退税、电话欠费等为由,诱骗受害者到ATM机上进行转账操作,骗取钱财的初级作案手法,发展到层级分明、组织严密的金字塔型跨国犯罪团伙,利用网络改号电话、伪基站、电脑黑客程序等科技手段实施诈骗。
如何挖掘这一“富矿”,考验记者的“四力”。揭露这些层出不穷的作案手法,不断剖析个案,这是一条较为简便甚至“偷懒”的路径,电信诈骗手法不断翻新,案件持续高发,单笔最高诈骗金额从数十万元上升至百万元、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这些都是“硬新闻”,只要从公安机关那里拿到材料,稿件就能有很好的采用甚至“上头条”。公安部刑侦局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归纳了近年来常见的48种诈骗手法,每一种手法背后都有鲜活的案例和惨痛的受害者,这些都可以作为报道素材,源源不断地采写稿件。
这样的报道确实需要,通过犯罪手法的揭示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减少发案率,近年来关于电信诈骗的新闻报道,大多数稿件是从这个视角采写的。
但从深度调研的角度看,被诈骗团伙牵着鼻子走,被动报道不断翻新的作案手法好像“盲人摸象”,接触到的始终是局部情况,而不能把问题讲深讲透,更谈不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作为一种与现代科技手段紧密结合的新型犯罪形态,电信诈骗犯罪滋生蔓延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土壤,与金融、通信、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密切相连,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络改号电话、伪基站、钓鱼网站、木马病毒远程操控受害者手机和电脑等技术手段不断被诈骗分子运用到犯罪中来,公安机关依靠传统的侦查手段只能疲于奔命,顾此失彼。采访时,多地公安民警告诉记者,电信诈骗破案率不足10%,追回赃款率不足3%,他们感到痛心和失望。
2014年4月发生在厦门的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件,诈骗团伙利用虚拟的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电话,以受害者“涉嫌洗钱,账户需要接受审查为由”,骗取厦门一家公司出纳人员向诈骗分子指定账户汇款1544万元。诈骗得手后,诈骗分子通过网上银行将资金转移到1300多张非实名银行卡上,不到一天时间在境外全部取现。而公安机关只能逐一查询资金账户,摸清资金流向就花了20多天,至今还没抓到主要犯罪嫌疑人。
利用银行、通信、互联网等行业安全监管漏洞,不断翻新作案手法、快捷转移赃款并逃避打击,是电信诈骗花样翻新、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而这些深层次问题在个案报道中很难窥其全貌,必须跳出案件本身,跳出单纯政法报道的视角,多维度、全景视角审视这一犯罪形态背后的深层次社会管理问题,才能摆脱“盲人摸象”般的调研困境。
□ 左图为2015年10月11日,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左)在福建龙岩新罗区适中镇中溪村采访村党支部书记林云。□ 右图为2015年10月11日,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左)在福建龙岩新罗区适中镇采访镇党委书记林新泉。因当地网络购物诈骗犯罪问题突出,新罗区被公安部列为全国第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诈骗犯罪7个重点整治地区之一。
二、上面重视、下面应付,仅仅揭露问题很不够
2014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关于运营商和银行分享了电信诈骗百亿元“黑金”产业链13%收益的观点引发广泛社会关注。这一观点也引起了我的兴趣,因为它和我此前采访多地公安和业内人士的结论是一致的,正是利益驱动导致一些银行、运营商无视安全监管漏洞,放任电信诈骗泛滥。
这条线索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给银行和运营商算一笔账,到底这些部门从电信诈骗产业链中获得哪些利益?经过广泛采访公安、法院办案民警和业内人士,我梳理出银行、运营商的收益来源:银行方面,包括开卡收益、转账和取现手续费收益、涉案冻结资金无偿使用收益;运营商方面,包括购买手机卡、无线上网卡收益,海量通话收费,特别是大量海外通话收费,转租中继网关收益等。
这篇题为《银行和运营商为何放任电信诈骗》的稿件,2014年3月18日经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后,被130多家媒体采用,网民评价上万条,多家媒体转载文章的同时,刊发评论文章集中“开火”抨击一些唯利是图的银行和运营商。
近年来,针对电信诈骗暴露出的银行不落实银行卡实名制、运营商不落实手机卡实名制,同一身份证可以开设数十张甚至数百张银行卡、手机卡,运营商出租中继网关为网络改号电话落地提供便利,公民身份信息资料泄露泛滥,伪基站管控难等问题,我采写多篇参考报道和公开报道稿件,其中一些稿件陆续获得中央领导批示。2014年,我参加了新华社组织的电信诈骗犯罪问题调研小分队,和同事一道共采写了15篇参考报道,引起中央多位领导重视,这15篇全部获得领导批示。
尽管中央对于电信诈骗暴露出的问题很重视,多次批示要解决银行卡、手机卡不落实,网络改号电话猖獗,个人信息泄露严重,伪基站屡打不绝等问题,但从银行、通信运营商的反应来看,大多是应付了事,没有真正去花力气解决,电信诈骗依然高发,诈骗分子仍然利用非实名银行卡、手机卡大肆作案,改号电话仍然畅通无阻地从境外进入全国各大城市。
在采访中,公安民警经常问我同样的问题:为什么在中央领导多次批示后,银行、通信运营商等部门依然如故,对于案件背后暴露出的安全监管问题熟视无睹?在采访银行、运营商过程中,他们通常会提供一些相似的素材或重复千篇一律的说辞:对电信诈骗背后暴露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营业网点严格落实银行卡、手机卡实名制,对于网络改号电话监管存在难度,一直在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公众警惕电信诈骗手法……
调研中,和基层民警一样,我一度感到失望甚至绝望,上面重视,下面应付,反复揭露类似的问题,为何难有改变?坚固的部门利益如何破冰?如果不能促进问题的解决,记者调研的意义何在呢?
三、探索治本之策,以法治思维破解社会治理之困
2016年10月7日,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刊发多位同事合作、由我主笔采写的《调查电信诈骗黑金产业链》一文,这篇稿件被新华社总编室评为每周表扬稿,总编室点评说:(稿件)纵向深揭电信诈骗利益链,立体透视诈骗泛滥原因,用法治思维提出独家对策,基层民警认可,中央领导重视。
以法治思维破解电信诈骗背后的社会治理之困,是我这两年在内部和公开稿件中多次呼吁的观点,这一观点的形成既源于我和公安、法院民警以及法律专家的探讨,也源自司法判例的启示。
2013年10月,诈骗分子利用改号电话,虚拟“广州天河区邮政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黄浦区检察院”工作电话,冒充相关工作人员,骗走广州市民杨先生48万元。其后,杨先生以自己缴纳了来电显示费而运营商没有显示正确号码,导致自己受骗上当为由,要求运营商承担赔偿责任。
2015年7月,广州天河区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电信诈骗受害者索赔运营商案件作出判决:运营商没有按照约定准确显示来电号码,使得犯罪嫌疑人诈骗得手,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新华社广东分社的同事采访获悉,运营商对这起案件很紧张,多次和原告沟通,提出赔偿损失后和解,请求原告撤诉,他们害怕这起判例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受害者索赔诉讼潮,对于运营商来说,这样的成本难以承受。
这起案例也启发了我,能否通过责任追究机制倒逼银行、运营商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在采访公安部刑侦局时,相关责任人也指出,电信诈骗滋生蔓延,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年来我国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快速发展,而社会管理却相对滞后,出现了一些管理上的漏洞,让骗子有机可乘,大肆作案。
□ “陷阱”重重 新华社/发 商海春/作
因此,有效打击、源头防范电信诈骗,必须真正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综治格局,而保障或倒逼这一格局形成,需要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义务体系,落实责任不到位被诈骗分子利用的,要严肃问责,只有责任追究到位了,才能真正促使银行、运营商等部门动真格。
徐玉玉案件发生后,根据新华社总编室的策划,我再次参与了电信诈骗问题的调研。这次调研中,我牵头采写了三篇稿件,落脚点就是提出以法治思维破解社会治理之困,通过责任体系的建立倒逼综治格局形成。
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央行、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明确提出,电信企业、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因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相关企业单位未有效履职尽责的,要对行业主管部门问责。
六部委通告的核心,正是建立各部门
各司其职、责任明确的综合治理格局,而从基层反馈的情况看,随着制度的笼子逐渐扎紧,各部门密切协作机制正在形成。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牵头,成立反诈骗中心,公安、银行、运营商在一起办公,一旦接到电信诈骗警情,公安和银行迅速启动快速查询、冻结涉案资金“绿色通道”,能在几分钟之内查明赃款流向并迅速采取冻结措施,一大批涉案资金被及时冻结,有效避免受害者损失;对于诈骗团伙经常使用的改号电话、涉案电话号码等,运营商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信息,及时采取拦截、封停号码等措施,源头堵截电信诈骗“信息流”。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回顾十年来自己对于电信诈骗问题的报道,从紧跟热点案件、新型犯罪手法到进行社会调查,揭露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之困,到提出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认识不断在深化,调研逐渐由“盲人摸象”走向全景观察,从更宽广视野分析问题,突出了调研的建设性,为电信诈骗这场“全民战争”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是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
编 辑 文璐 wenlu@xinhu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