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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朝圣的方向

2017-01-09王雪茜

鸭绿江 2017年1期
关键词:哈罗德

王雪茜

1

哈罗德·弗莱是个普通的英国小老头,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坐了一辈子办公室,是个循规蹈矩的老好人,他以为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一天早晨,他收到了那封改变他余下人生的信。

信是奎妮寄来的。这个二十年未见的昔日同事兼朋友患了癌症,时日无多,来信向他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却对一个又一个邮筒视而不见,越走越远,“除了奎妮即将在贝里克郡离开这个世界,他的生活一成不变。哈罗德突然间不能自持。信明明已经放到黑幽幽的投信口,却怎么也投不进去——他没法松手……”于是,瞬间产生一个念头,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

《一个人的朝圣》中的哈罗德,这个小老头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一个人,87天,627英里。说他是心血来潮,似乎也对。因为哈罗德既没有深思熟虑,也没有理智思考,看起来就是一个冲动任性的老顽童。

青年人喜欢说:“梦里出现的人,醒来时就应该去见他”。生活似乎本就该这么简单。《世说新语》中记载了一段王子猷雪夜访戴安道的轶事。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这不免让人联想到曾影响了一代美国人生活方式的美国“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家杰克·凯鲁亚克的自传体小说《在路上》。与《一个人的朝圣》同为关于勇气、尝试和生命不确定性的小说,二者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殊途同归。这本书的至理名言“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曾激励了无数年轻人追求自由的不羁之心。《在路上》的那些找个借口就搭车或开车横穿美国大陆的“垮掉的一代”的代表——狄安们,萨尔们,无不是兴之所至,为所欲为,颇有王子猷们的风范。他们颓废、叛逆、迷茫、放荡、癫狂、堕落,甚至逾越道德和法律,看似没有目标和原则,就像作者凯鲁亚克所说的,年轻就是用来放肆的。但归根结底,他们和哈罗德一样,是想在另一侧找到精神上的依靠。只是,哈罗德以寄信为由踏上徒步之旅的原意是为了逃避生活,狄安们出发的本意是为了探寻未知。哈罗德64岁才开始上路,而凯鲁亚克47岁就已告别人世。“垮掉的一代”不需要面对年轻以后的事情,而哈罗德却要弥补年轻时的缺憾。但,哈罗德和“垮掉的一代”在路的尽头有意无意都探寻到了生命最本真的境界,那就是直视生存的悲剧性,通过张扬个体的悲剧精神以超越悲剧,从而达到对生命本真的体验。

哈罗德厌倦了固化麻木的暮年生活,淡漠乏味的夫妻关系,冲动地想通过千里跋涉摆脱或改变这一切。他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就像“歌手把双手放在琴弦上,如同放苍鹰去追捕猎物”。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也有我们每一个翻开《一个人的朝圣》就再也合不上的读者。并且,作者蕾秋·乔伊斯在给读者的一封信中写道:“奎妮·轩尼斯的一封信,启发了一段改变哈罗德·弗莱人生的步行之旅,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改变了我的人生。”

哈罗德·弗莱是如何进入蕾秋·乔伊斯构思里的,我们暂且不去探究。

乔伊斯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是蜚声英国的剧作家。在舞台剧界也十分活跃,拿剧本奖拿到手软。但真正让她声名鹊起,为全世界所知的却是她的这部小说处女作。

《一个人的朝圣》是乔伊斯第一次尝试写小说,但甫一出版,就引起轰动,成为次年欧洲首席畅销小说,上市一年,仅英美德三国累计销量就有一百万册。目前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布克奖。这部小说在让哈罗德澡雪心胸的同时,也让万千读者重新审视了自己,在幽暗的时间深渊里,我们是怎样虚度了光阴又被光阴耗尽。

这部小说的内封面是一双疲惫的散开鞋带的帆船鞋,下面配着小心翼翼的短句:“那么,我是谁?”

“我是谁”,既是困惑古今哲人、思想家的永恒命题,也是每个普通人在生活中都会面对的问题。美国心理学家戴维·迈尔斯有一本心理学研究著作,书名就叫《我们都是自己的陌生人》。有人问希腊七贤之一、西方思想史上第一个有记载有名字留下来的思想家,也是科学和哲学之祖的泰勒斯,“世上何事最难”,他答“认识你自己”。希腊德尔菲阿波罗神庙的门楣之上刻着一句永恒的箴言,也是这句“认识你自己”。

哈罗德不是哲人,他也不过是一个孤独的探寻者罢了。

2

金斯布里奇村。哈罗德的家乡。加油站女孩的一个善意谎言,启发了哈罗德,他终于给自己的冒失行为找到了一个理由或目的,他觉得只要自己坚定信念,只要他一直在走,奎妮就不会死,他会救她。哈罗德遵从了内心的一时冲动,仓促上路。实际上,哈罗德从出发到抵达,并未真正弄清楚他此行的目的和意义。就像缺了一角的圆,要想在滚动的过程中找到一个适合的部分来弥补,几乎是难以实现的,它只有依靠自己重新长出缺失的那一角,才会完整。哈罗德不明白他真正需要救的,不是奎妮(他的徒步无法改变奎妮去世的结局),恰恰是他本人和他死灰般的生活。他丢失了自己,也因此,内心茫然的哈罗德才会在经过邮筒时忍不住自问,“我是谁” 。

也许我可以换一句话表述哈罗德的茫然自问:当我看起来不是我,我还是不是我呢?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位“看起来不是我”的人。他为人谦和,既没什么朋友,也没什么敌人。他对这个世界表现出的态度也十分符合中庸之道:既不特别喜欢什么,也不特别讨厌什么。他是一位被绝望的一潭死水似的生活俘获的普通人。然而,这世界又怎么可能没有他特别喜欢的人,特别厌恶的事呢?他只是像个套中人一样,把真实的自己隐藏起来罢了。尽管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习惯弯着腰生活,在大多数时间,他是一个畏畏缩缩并且犹犹豫豫的人,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别人投偏了的纸飞机似的。但生活这面墙不会因为他躲避就不砸向他。哈罗德有没有偶尔揭下面具的时候呢?有。当妻子莫琳第一次见到哈罗德时,她眼中的他是野性的、年轻的、像魔鬼一样起舞的男人,是“那个向她的每一根血管里注入疯狂爱意的男人”。儿子戴维离世,哈罗德失去了控制,酒后闯进酿酒厂老板纳比尔的办公室,偷偷摔毁了他厌恶的老板珍藏的母亲遗物——穆拉诺玻璃小丑。然而,最终却是奎妮不声不响地替闯了祸的哈罗德背了黑锅。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哈罗德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就像从不同的镜子里看到的都是自己。尽管每个人可能都会有抽老板一个大耳光的冲动,但又希望抽老板耳光的是别的“冒失”的人。我们既希望远离所有麻烦,接受反复、平淡、无趣但风平浪静的生活,另一方面却又默默羡慕着那些有勇气经历大风大浪,敢于索取敢于失去的人。

3

埃克赛特火车站。“如果我们不能打开心扉,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无法理解的东西,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在一间咖啡店里,哈罗德遇到了一位穿着时髦套装的银发绅士,没有人知道这个人内心深处背着的包袱,这个看起来和全英格兰的绅士一模一样的人,“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无法言说的孤独与无助,让银发男人克服了内心的踌躇,跟哈罗德倾诉了自己隐私。他爱上了一个年轻的贫穷“牛郎”,他想给那个年轻人买一双新鞋,替换掉脚上那双破了小洞雨天会湿脚的破鞋,但又怕冒犯了他。哈罗德看着红了眼睛的白发绅士,“心像被什么咬了一下,但他没有移开眼神。两个人就这样对坐了一会儿,一言不发,直到哈罗德心中一亮,笑了起来。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只是为了一个简单的愿望而上路的哈罗德不再怀疑自己的决定,路上遇到的大部分人都愿意相信这个看起来不太靠谱的远行人,他也不再担心别人会怎么看待自己,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萨默赛特·毛姆认为,“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是说任何微不足道的举动,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我想起了小说家村上春树,他从1982年开始跑步,此后近三十年,从夏威夷的考爱岛到马萨诸塞的剑桥,从日本村上市参加铁人三项赛,到踏上希腊马拉松长跑古道,就像哈罗德永远走在“朝圣” 的路上,他,永远在奔跑。甚至他还写了一本书《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他说:“任何一种行为,只要你做得久了,就都会带上某种哲学意味。1995年我参加了一次一百公里赛跑,花了十一小时四十二分跑完全程,到了最后它变成一种宗教式的体验了。”他认为,即使不足以称为“哲学”,然而这里面含有一些类似经验法则的东西。一些无甚大不了的玩意儿,却是通过实实在在地运动自己的躯体,通过作为选择的磨难,极其私人地感悟到的东西。“我是我,我也不是我。那是非常安静的,静悄悄的感觉。所谓意识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他在跑步中找到了自我,在跑步中他找到了唯一能让他感到自由的那种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跑步时的村上春树可以被称为“修行者”村上春树。

我想,哈罗德跟村上春树一样,也在行走中找到了唯一能让他感到自由的那种状态。

“英格兰的土地在脚下铺展开,那种自由自在,探求未知的感觉振奋人心,让他忍不住漾起一丝笑意,但觉苍茫世界我独行,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在路上》的狄安们也有同样的感触,出发的感觉让他们发现世界突然充满了无数的可能性。虽然哈罗德并没有什么信仰,但走在去贝里克的路上的哈罗德毫无疑问也可以称为“修行者”哈罗德,尽管他的初衷只是去看望一位老朋友、旧同事。在给加油站女孩的信里,他写的缘由是“我走这条路,是因为她救了我,而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谢谢”。但哈罗德拖曳着蹒跚的脚步走过无数白天、黑夜的这一趟徒步之旅,真的是仅仅是为了对奎妮说一句谢谢吗?埋头做一件喜欢的事,可以撑起一个人内心的高楼大厦,总是弯着腰走不出自己影子的哈罗德原本以为婚姻可以,工作可以。但婚姻、工作搭建的内心建筑像年久失修的木屋,濒临坍塌。此时,他才发现,埋头走路,让他的内心不再是破屋烂瓦。毋庸置疑,这也是一趟救赎之旅。哈罗德一点一点地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自己走出去,让世界走进来。跟着他,我们也一步一步地靠近了自己。这种灵魂跳跃时的感觉,让人欢喜。

4

陶顿的郊区。哈罗德不再用英里,而是用回忆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在腿上刺骨的疼痛和雨中刻骨的寒冷中,哈罗德被最恐怖的一段回忆淹没了。那就是二十年前儿子戴维自杀的那个结束了一切的下午。我在戴维身上看到了狄安们的影子,他酗酒、吸毒,追求一种个体解除所有束缚的自由却不可得。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在唯一的孩子戴维因抑郁症自杀以后,就几乎变成了陌路人。那件事将他们生生切开了,像一把刀子将水果切成两半,分别丢进黑暗里。莫琳对儿子深切的爱在儿子离世后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以另一种方式激烈地发泄出来,那就是对哈罗德的恨。仿佛只有持久地恨哈罗德,才能减轻对儿子去世的愧疚。恨比爱更长久。她沉溺于单向尖锐的恨中不能自拔。她恨他对戴维不够关心,不配做一名父亲,在儿子溺水的关键时刻竟然还先解鞋带,甚至执着地认为哈罗德从来就没有抱过儿子。而哈罗德对妻子二十年的冷暴力却束手无策,沉默以对。当回忆变成噩梦,睡眠变得奢侈,“仿佛两人的联系不是血肉至亲而是个讽刺的玩笑”,“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的交流最为安全。他们都自觉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

命运总是因不可预测而显出它的神秘与残酷。曾因执导电影《完美生活》获得温哥华电影节最佳电影“龙虎奖”的导演唐晓白,在第三部电影《爱的替身》里将镜头对准了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之下的“失独家庭”。故事讲的是两个家庭在遭遇一场车祸后所产生的蝴蝶效应。包工头成永贵的独子壮壮一日放学后乘坐何满的三轮车发生车祸死亡。法院判决何满家赔偿12万元。成永贵的妻子云珍已做了结扎手术,没有了生育能力。车祸给两个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一个生命的消失,两个家庭走上了不归路。在妻子的痛哭声中,包工头成永贵心如刀割,夫妻二人谁也不知道怎样面对失去珍爱独子的残酷现实。何满车祸后腿伤,无钱支付昂贵的手术费。医院外,何满的妻子李巧鱼不仅倾家荡产,还要独自承担各种重压。成永贵去医院找因车祸而瘸腿的“仇家”何满,两个男人激烈口角后,何满情急之下,慌不择言说“要赔,让我媳妇给你生一个”。成永贵在悲愤难抑之中,为了再有一个孩子而强暴了肇事司机何满的妻子李巧鱼。李巧鱼为还丈夫欠下的命债,忍辱为男主角成永贵生下一子。成永贵最终如愿以偿地又有了儿子,但在中国当下的现实里,无论怎样努力,这个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来临的生命根本不能让一切都恢复到壮壮出事前的状态。成永贵最终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小男孩的抚养权归李巧鱼所有,她与何满离婚后,放弃了对女儿的抚养权。两个家庭永远偏离了他们从前各自的生活轨道。所有人都被钉在了耻辱柱上。

5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汀格有一个很出名的判断,被人们称为“费斯汀格法则”:生活中的10%是由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组成的,而另外的90%则是由你对所发生的事情如何反应所决定的。换言之,生活中有10%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控的,而另外的90%却是我们能掌控的。作为正面案例出现的一个故事曾长时间流传于微博、微信、博客等各种传播渠道,这个故事大意是,美国有一对夫妇,在婚后11年生了一个男孩。夫妻恩爱,男孩自然是二人的宝贝。某一天早晨,丈夫出门上班之际,看到桌上有一瓶打开盖子的药水,不过因为赶时间,他只大声告诉妻子:“记得要把药瓶收好!”然后就匆匆关上门上班去了。妻子在厨房里忙得团团转,却忘了丈夫的叮咛。两岁的男孩拿起药瓶,被药水的颜色所吸引,觉得好奇,于是一口气都给喝光了。由于男孩服药过量,虽然及时送到医院,但仍旧回天乏术。妻子被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呆了,不知该如何面对丈夫,更害怕丈夫的责……焦急的父亲赶到医院,得知噩耗,非常伤心。看着儿子的尸体,望了妻子一眼,然后在她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故事讲到这里,偏偏不立即给出答案,而是让大家猜一猜,这是一句什么话。有人猜测,这句话是“这不是你的错,我应该把药藏好后再去上班的”;还有人猜测,丈夫说的是“别太自责,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就让它过去吧”;甚至有人认为,丈夫说的是“我们可以再生一个”;当然,也不乏没有注意或故意忽略故事最后一句语言及动作的暗示性,没有领会讲述者意图的人给出诸如“死的怎么不是你”“滚,永远在我眼前消失”等答案。最后,故事给出一个让很多人热泪盈眶的谜底,丈夫对妻子说的话只有四个单词,“I love you dear!”(亲爱的,我爱你!)

引用这个故事的人要提炼的观点并非只有费斯汀格法则让人受益终生这一条。有人借此想阐释中西方在对待失独问题上的思想和行为等诸多方面的差异。这个故事想诠释的道理也很多,比如爱与包容,勇气与胸襟,智慧与修炼……而我更倾向于它不过是一篇杜撰的治愈系鸡汤文。这个故事虽然试图用爱来打动人,用胸襟来鼓舞人,用智慧来美化人,却唯独忽视了人的本性,即人在面对灾难性打击时的自然属性,那就是,你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软弱,但也绝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强。

子女死亡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打击,绝对是毁灭性的。我们如果不能否认“断子绝孙”是最恶毒的一句咒骂,我们也就不能否认它真正发生的时候,对绝大多数当事人的致命摧毁。某些时刻,我们真的与蝼蚁一样不堪一击。许多人终生也无法从丧子之痛中走出来。即使选择坚强面对,也需要时间这个包治百病的庸医。回头再看这个故事,女人失去孩子的刹那不是悲痛或歇斯底里,竟然是不知如何面对丈夫,害怕丈夫的责备。而这位创造神答案的男人,固然是完美理性的,却因不够真实,所以也就不具备说服力与榜样性。人首先是感性动物。每一个为人父母的人都可以感同身受,当孩子突然永远消失,心上那个血肉模糊的巨大空洞绝不会在几个小时甚至几天之内就快速愈合的,如果是因为夫妻一方的过错或者夫妻一方认为是对方的过错造成了孩子的不幸,那么正常人的做法就是把自己的悲痛通过不断指责犯错的一方转嫁出去。这是一种很常见也很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措施。而犯了错或被伴侣认为犯了错的人,通常有两种反应,一是他(她)足够坚强,能够勇敢地承认自己的错误;二是不够坚强,他们会不断自责、悔恨,或者通过反击对方以往的错,再把内心的悲伤还给对方。在日常生活中,后一种情况更多见。很多失独夫妻就是这样分道扬镳的。

6

事实上许多人类共通的情感,东西方并无差别。

我们回到《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和莫琳在独子自杀后,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立即破裂,感情交流戛然而止。她扔掉了各式各样的菜谱,也不再侍弄后花园里的花草;她搬到了客房睡觉,给屋里挂上了厚厚的窗帘。她埋怨了一段时间,责怪哈罗德,无论哈罗德说什么,甚至哈罗德还没有张口,莫琳就会习惯性地吐出那句“我不那么认为”。最后连埋怨都停止了。他们在楼梯上擦身而过,与陌生人没有两样。在情绪占支配地位的时候,智商似乎就失灵了。夫妻关系已经逐渐趋向封闭并被束之高阁,仿佛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哈罗德走向贝里克,不断修复自己修复爱的同时,莫琳的身上也经历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莫琳也在反思自己,“我说过很多言不由衷的话。就好像,即使我想到的是哈罗德的好,一说出口就又变了味。好像不断否定他成了我们之间唯一可以做的事。”从最初的愤怒、惶惑、羞耻、不安到逐渐冷静、改变、适应乃至成为哈罗德最大最持久的支持者,莫琳终于知道,生活并非非此即彼,非对即错,悲伤也有另一个出口,爱也有另一种可能。

我想,哈罗德通过走路寻找到的和莫琳通过心灵跋涉触摸到的都是同一真理,那就是作家余华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哈罗德的这次朝圣之旅,不仅仅是夫妻关系的破冰之旅,哈罗德同时也原谅了父母对他的抛弃,原谅了父母不教他怎么去爱,原谅了父母不教他怎么表达爱。当他终于可以直视众人的眼睛,在众人面前颤抖着身体喊出来“我想要我的儿子”,哈罗德才算真正打开了心结。独子离开二十年以后,莫琳才终于有勇气对哈罗德说:“我们一起来面对。” 终于有勇气再一次对哈罗德说“I love you”。

诗人昌耀有一句诗:“爱的繁衍与生殖,比死亡的戕残更古老、 更勇武百倍。”莫琳理解原谅了哈罗德,也就放过了自己。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有时,你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你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作者通过这部小说告诉我们的,当然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珍惜语言的真情实意,不要拿它们当弹药来使。故事以悲伤又不乏温情的方式提示我们: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是融化;与坚持同样重要的,是放弃。

7

纽卡斯尔。哈罗德陷入最糟糕的回忆中。除了那个恐怖的下午,哈罗德还想起了他的父亲母亲,他第一次放任自己尽情感受父亲母亲都不要自己的痛。

哈罗德的父亲是小说中着墨不多却必不可少的一个人物。在人类的各种伦理关系中,父子关系一直被认为是最具有张力的一种。

哈罗德的父亲身上或者哈罗德作为父亲的角色身上,并没有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父亲的影子。我们能够知道的是,蕾秋·乔伊斯和父亲的关系很亲密,她很爱自己的父亲,以至于她在父亲去世后想到的都是得癌症之前的父亲形象,他的大笑的脸,他大声喊“你好吗,蕾秋?”时的声音,或是他搬着梯子走过窗前时的样子。但,这一切都消失了,在他得了癌症以后。蕾秋·乔伊斯的父亲在家中过世,尽管癌症让他失去了容貌和声音,但他没有痛苦地离开让蕾秋·乔伊斯感到安慰。对于也曾有过声音,有过人生的父亲,蕾秋·乔伊斯把他的灵魂移植到了书中人物奎妮身上,这就是为什么奎妮会得那种毁容的癌症的原因。她用她生命中的人来填充了她的写作。

哈罗德的父亲,战前是个好丈夫,参军回来后却不是那么回事了,小说中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彻底垮了下来。他整日酗酒,精神紧张。邻居说,战争使人变得十分滑稽。哈罗德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他会有触摸父亲的愿望,想尝尝被父亲双臂环绕的感觉,他也曾经犹豫着问父亲自己出生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爸爸将手伸向杯子时,那手总是颤抖着的。哈罗德的母亲则是一个只喜欢旅游、被母亲角色吓坏了的浪漫女人,对哈罗德毫无母爱,她拍着哈罗德的手让他出去时就像赶一只苍蝇。尽管哈罗德想尽办法逗她开心,她还是在哈罗德十三岁生日前几天离家出走,永远不回头了。母亲出走之后,父亲变本加厉,酗酒,摔酒瓶子,跟一个又一个女人做爱,而十几岁的哈罗德只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任寂寞吞噬。

蕾秋·乔伊斯没有详细剖析哈罗德的父亲为何在战前战后判若两人,很多读者可能也不会留心这些细节,或者不会认真考虑这个形象除了作为哈罗德的父亲存在之外的其他意义。而这恰恰是我们该认真探究的。

2014年,韩国上映了一部大尺度、被称为韩国版《色戒》的电影《人间中毒》,这是演员宋承宪出道后首次接拍的“十九禁”影片。新人女演员林智妍首次亮相大银幕就是“十九禁”影片,韩媒还把林智妍称为“韩国汤唯”。这是一部十九岁以下青少年不可观看的限制级影片。导演金大宇绝非想制造一部粗糙的情色娱乐片,情欲的演绎只是他试图观照人性的一个切口。影片以1969年越南战争时期为时代背景,讲述的是越战英雄军官金镇平与部下之妻的一段不伦之恋。他经历过战争,在战场上以英勇出名,却在这段不伦之恋中如坠深渊,不能自拔。很多观众不能理解,他为何在妻子不知情,属下不知情,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于公开聚会中孤注一掷,自曝私情,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又为何在女主角不愿放弃一切随他私奔时选择自我了断。如果你不是选择快进式播放,体味一下片中的细节,你就会发现,男主角毫无疑问是个战争创伤后遗症患者。

创伤后应激障碍,是指对创伤等严重应激因素的一种异常精神反应。又称延迟性心因性反应,是指由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心理创伤,导致延迟出现和长期持续的精神障碍。主要发生于经历战争的男性身上,所以称此为“炮壳震惊”,也称其为“战争疲劳”。战争创伤后遗症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相信他人,疲惫、孤独、焦虑、失望,没有安全感。该片中,从第一个喝酒的场景开始,宋承宪饰演的金镇平就表现出明显的疲惫、沉默、不合群的特点。周围的人,那些军官以及军官的家属们,包括他的妻子,热衷于追逐物质与权力,而金镇平与这些人格格不入,他只想获得内心的慰藉却又束手无策,难以融入所处的环境。所以当他看见与自己一样有着忧郁气质、鹤立鸡群的女主出现时,立即不能自控,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和依赖感。这种对真情的极度渴望与渴望幻灭后的精神崩溃,毫无疑问都是战争创伤后遗症的表现。片中的男主经常抽烟,吸烟这一行为也含蓄地表现了战争的冲击给金镇平内心带来的苦痛。电影《第一滴血》中的越战英雄兰博也是一名战争创伤后遗症的受害者。在战争中,他们无所畏惧,成为英雄,而回到和平的世界,他们却寸步难行。这就是战争的可怕之处。战争不仅摧毁了肉体,更摧毁了精神。

2006年秋天,伊拉克战事正酣。战争给成千上万的美国将士带来了噩梦和哀痛,他们在血腥的战场上整夜失眠,惊魂不定,无休止的精神折磨让他们近乎崩溃。美军派出了随军心理专家彼得·林纳路茨,负责劝慰经历过最残酷战斗的同袍。对成百上千身心俱疲的美军将士而言,只有彼得·林纳路茨上尉可以让他们暂享片刻宁静的时光。然而,从伊拉克载誉归来后,这位曾经荣获铜星勋章、被视为英雄的退役陆军心理专家,竟也意外地陷入了战争后遗症的泥淖中,在伊战爆发10周年之际,拔枪结束了自己42岁的生命。正如一位好友叹息:“他可以帮助每个人,唯独拯救不了自己。”

8

同样,读者不理解的哈罗德的父亲也经历了战争的创伤,并且这创伤不仅完全毁掉了他的生活,也毁掉了哈罗德的人生,它的连锁反应还波及哈罗德的儿子。戴维的自杀与父子之间难以逾越的沟壑有关,而哈罗德缺乏为人父的担当不能不说与哈罗德的父亲有主要关系。这种不正常的父子关系,作为家族病史竟然还遗传了。哈罗德的父亲不喜欢哈罗德吃东西发出声音,有时候“他还会捂起耳朵,闭上眼睛,仿佛这孩子是他的眼中钉”,哈罗德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尽管如此,在哈罗德十六岁时,他的父亲扔给他一件旧外套就把他永远赶出了家门。年少时的不幸给哈罗德以后的人生蒙上了巨大的阴影。尽管他有了工作成了家,想对妻子儿子关心体贴,但他没有说出爱表达爱的能力。

初为人父的责任让哈罗德畏惧。“他饿了怎么办,不开心怎么办,在学校被其他男孩欺负怎么办,他一下子觉得难以应付,有时他发现早年的沉默其实一路跟着他,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就算你戴上领带也不会改变。”他继承了他父亲的恐惧,并遗传给了儿子。儿子在第一天上学时,抬头看着哈罗德,靠着墙说,“我不想上学”。哈罗德真切地感受到孩子的恐惧,却不知道怎么办。那天早上他的儿子看着自己的爸爸向他求助,他却什么都没给到他,他躲进车里开车上班去了。其实他就算不会表达,也可以将戴维揽在怀里,给他安全感。但,他竟然什么也没做。

戴维冲到海里寻求解脱时,他还停下来解鞋带。孩子溺水的时候,盯着他的那种尖锐眼神,让他恐惧了,这是事实。解鞋带是因为他害怕用光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 儿子下定决心和他斗一斗,“你读过威廉·布莱克吗?” “你对漂移速度有什么了解?” “我打赌你没法说出非洲大陆所有国家的名字。”儿子用这种挑战的方式来反抗父亲的平凡。“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在伊斯特本,戴维获奖的那个晚上,八岁大的戴维在台上疯狂地摇晃扭动,场下一片尴尬,迷惑的哈罗德也跟着人群哄笑了,丝毫不知道作为孩子的父亲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表现。他的情商不仅没有随着年龄增加,反而退步了。小时候他还会穿上父亲的外套,戴上父亲的帽子逗母亲发笑。面对儿子,他却像个木偶一样。哪怕他上台跟儿子一起扭动或者大声喊一句“戴维,你真棒!”戴维以后的人生悲剧就可能避免。

儿子患了抑郁症,酗酒,吸食毒品。哈罗德从不向任何人提起家里橱柜中堆满的空酒瓶,也不提信封里的大麻,他只是把它们装起来,在上班途中扔掉。哈罗德不知道,抑郁症是个沉默的杀手。抑郁症患者如果不借助医生和药物是很难痊愈的。抑郁症患者自杀概率是普通人的20倍,男性患者自杀率更高达78.5%。如此说来,戴维是一个病人,他对哈罗德的挑战当是一种病态。但徒步行走前的哈罗德又何尝不是一个病人呢?

我们,又何尝不是一个病人呢?

9

巴斯。只有放弃才能真正开始。

“他这样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就像现在一样,走在路上。”“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哈罗德在穿越途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听到了各种各样的故事,他学习辨别方向,认识各种植物,并且在不断地回忆往事中反思自己。 走在路上的哈罗德走出了童年的阴影,走出了丧子后的麻木,走出了自尊,走出了自信,走出了智慧,走出了勇敢。这一路,他学会了放弃,也学会了接受;学会了倾诉,也学会了倾听。他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所思所为,正吻合了佛法讲的修行。佛法注重修的是三学:戒、定、慧。所谓“戒”,就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个好人;所谓“定”,就是专一、专心、认真做事;所谓“慧”,就是知道自己面对一切事如何能够清醒地去应对而不是逃避。因而,虽然无关宗教与信仰,哈罗德的旅程注定只能是朝圣。

贝里克郡。在旅程的后半段,哈罗德常处于迷失彷徨之中,无数次想要放弃,甚至在即将到达贝里克郡时,那些他以为摆脱了的噩梦又重新回来纠缠他,他无处可躲,几近崩溃和癫狂。抵达终点本该有的喜悦却被新的恐惧所代替。抵达贝里克郡之后,哈罗德并没有立即去看望奎妮,他给加油站女孩写了一封长信,读者所有的疑问在这封长信里都水落石出。他甚至还在公园的长凳上睡了一晚。当哈罗德整理好外表和心情,终于见到了奎妮时,奎妮被疾病折磨毁容了的脸让哈罗德重新陷入深渊中,奎妮也在见到哈罗德之后安详离去。虽然哈罗德仍然悲痛、恐惧,但八十七天的旅程让哈罗德最终克服了内心的懦弱和消极,“他不知道离开贝里克郡有什么在等着他,但他已经准备好了”。 这一趟意外之旅,终于让哈罗德从一个混乱的困局中走了出来,所谓当局者迷,有时候,你需要一个距离,才能看清真相,看清自己。走到最后,他终于成为了他本该成为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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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维诺曾经引用过这样一个小故事来解释为什么要读经典。苏格拉底临刑前,在练习一支乐曲。有人问他,都要死了,做这些有什么意义呢?苏格拉底答道,至少在死之前,我学会了这曲子。这故事同样可以解释哈罗德们、狄安们以及我们为什么沉迷于那些看似无意义的事情。无意义或许才是生存的意义,就像米兰·昆德拉的小说名《庆祝无意义》,爱上无意义的事,也就爱上真实的自己。

所谓好书,当如良药,当如弗朗茨·卡夫卡在1904年致友人的一封信中说的那样:“我想,我们应该只读那些咬伤我们、刺痛我们的书。所谓书,必须是砍向我们内心冰封的大海的斧头。”《一个人的朝圣》就是这样一把可以让人流着泪读到凌晨的斧头。

我喜欢斧头这个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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