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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语言模因传播的规范化探索

2017-01-07金枚

出版广角 2016年21期
关键词:图书出版网络语言规范化

【摘要】文章从模因传播的理论视角出发,探讨出版业对网络语言的规范,认为趋利避害是网络语言模因传播规范化的总原则,并提出网络语言规范化应做有层次的处理。

【关键词】图书出版;网络语言;规范化;模因传播

【作者单位】金枚,赤峰学院文学院。

为了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及健康发展,2000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并通过规范字词典、学校教育、国家公共媒体和图书出版等来推行这些规范,但该法没有提及网络语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实施的《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等指令文件,对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的语言使用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 唯独对网络语言至今尚无明确具体的法规。

当今网络时代,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很难完全脱离互联网。面对充斥人们生活各领域的网络语言,汉语语言学界提出了各种主张。闪雄认为网络语言破坏了汉语的纯洁性,应尽早规范;于根元等主张对网络语言的规范管理应进行监督和引导;戴耀晶等主张对待网络语言要宽容,不要忙于下结论[1]。出版业作为国家的语言窗口,对网络语言该采取怎样的规范化态度呢?迄今为止,仅见周冀[2]、张丽华[3]主张对不同出版类别的图书采取不同的处理态度。本文从模因传播的理论视角,探讨出版业对网络语言应采取的规范化态度。

一、网络语言模因传播的理论基础

网络语言是网络的伴生物,是广大网民在网上交流时创制、模仿或复制所采用的言语形式,是在标准语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语言。网络语言在交流频繁的网络世界大放异彩、传播流行乃至被收入汉语词汇,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语言模因传播的作用。

模因一词源于希腊语“meme”, 其义为被模仿的东西, 由“gene(模仿基因)”一词仿造而来。《牛津英语词典》把“meme”定义为通过非遗传的方式, 特别是模仿而得到传递的文化的基本单位。何自然第一次把“meme”引进中国,译为模因[4]。

Blackmore认为模因的判断依据是模仿,只要能够通过模仿得以复制的任何信息,均可称之为模因[5]。那些能产性高、生命力强,在一定时期内得到广泛传播,在复制传播的激烈竞争中取胜的模因被称为强势模因;而那些能产性低、生命力弱,在复制传播中随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出大众视线的被称为弱势模因。强势模因与弱势模因的形成往往是模因传播过程中自然选择的结果。这个对文化进化传承规律进行阐释的新理论就是模因论。模因论被哲学、语言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很多学科引入研究。

从模因论的视角看, 网络语言本身就是模因,网络语言的模因特质揭示了语言传播的规律——模仿、复制与传播,模仿性、复制性和传播性是语言模因的三大特性[6]。那些复制传播范围广的强势模因就是所谓的网络流行词/语。这些网络流行词/语一般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体现社会潮流,迎合网民心态,具有时尚前卫、独特实用、形象简约等特点。 强势语言模因因网络的互动性、广泛性、及时性特点而被不断效仿、复制和传播。强势模因集中体现在一年一度由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和商务印书馆等单位主办的“汉语盘点”活动中公布的十大流行语、十大网络词语以及十大时代新词中。例如“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等成为2015年度网络流行语。而那些昙花一现的、传播范围窄的、很快被淘汰的网络用语就是所谓的弱势模因。传播范围广的强势语言模因会对社会交际语言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这就需要相应的语言规范从外部来抑制恶性语言模因的复制,促进良性语言模因的传播,让语言健康地发展下去。

二、网络语言模因传播规范化的原则

从外部来抑制恶性语言模因复制传播的首要手段就是立法。然而迄今为止,我们只看到《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草案)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两个地方性法规,规定新闻报道除需要外,汉语文出版物、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学校教育教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那么,什么是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什么是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呢?

汉语普通话规定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如鲁迅、老舍、茅盾、赵树理、毛泽东等人的作品无疑是现代汉语语言应用典范的样本。早在20世纪50年代,汉语语言界就提出要维护汉语的纯洁性,但如果把语言的纯洁性理解为一种与外部世界隔离的、不与时俱进的“无菌世界”就是狭隘的语言纯洁观,就必须坚决摒弃。语言是为社会交流服务的工具,社会发展了,语言也要发展,语言规范要随之发展。

语言是发展的,汉语当然也要不断地演化发展。纵观汉语发展的历史,汉语总是从语言接触、科技发展和时代内容中汲取有益的东西从而得以发展。同样,在网络时代,汉语自然会汲取有益的网络语言从而丰富自己。由于模因传播的作用,网络垃圾语言泛滥成灾,对现代汉语尤其是对青少年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青少年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很强,模仿能力也强,喜欢时尚、流行、新奇、脱俗的网络语言[7],是模因传播的主力推手,但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在尚未完全掌握规范汉语的情形下, 不规范的网络语言冲击规范的汉语表达,如果得不到规范,其势必影响青少年的语言习惯[8]。简而言之,趋利避害是网络语言模因传播规范化的总原则。

三、网络语言模因传播的规范化建议

怎样才能趋利避害,遏制网络语言模因传播的负面影响,同时引导其发挥正面影响呢?于根元提出的“层次说”认为,网络语言的规范是分层次的,在规范词和非规范词之间存在大量所谓的中介词语。新的网络语言刚产生时可能令人感觉有些突兀,但在模因传播的作用下,新的网络语言会发生层次分化。因此,出版业对网络语言的规范工作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应做有层次的处理。

1.关于强势模因网络语言的规范化建议

那些交际值高、有品位又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在模因传播的作用下往往形成规范度高的强势模因。 例如“给力”“忽悠” “网友” “网民” “链接” “下载” “在线” “网恋” “网管” “微博”“微信”“达人”“宅女” “山寨” “点赞” “粉丝” “秒杀” “驴友” “脱口秀”“女汉子”“富二代”“高富帅”“正能量”“接地气”“中国式”“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等。

这些强势模因是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依据动态流通语料库的监测数据,在每年年末的“汉语盘点”时海选出来的网络热词。这种由国家推举网络语言的活动属于国家引导性规范。当强势模因成为约定俗成的语言资源,理应收入权威辞典中去,使汉语汲取有益的网络语言从而促进自身的发展。出版业是国家官方语言的推广实体, 对语言使用起到示范、传播及推广的作用,完全可以把这种具有强势模因的网络语言在出版物中使用、固化、传播并推广出去,为图书出版注入崭新的时代气息与活力,增强图书的市场竞争力。

2.关于弱势模因网络语言的规范化建议

那些交际值低、品位低、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或者现代汉语已有规范表达的网络语言,在模因传播的作用下往往形成弱势模因。例如“肿么了(怎么了)”“偶(我)”“稀饭(喜欢)”“灰常(非常)”“有木有(有没有)”是南方方言的语音模因;“杯具(悲剧)”“1314(一生一世)”是音义模因;“斑竹(版主)”“蒜你狠(算你狠)” “GG(哥哥)”“美眉(妹妹)”是语音模因; 东东(东西)”“怕怕(害怕)”“漂漂(漂亮)”是用幼儿语言叠音仿造;“TMD(他妈的)”“SB(傻逼)”是网上骂人的用语等。

出版业是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规范用语用字的重点领域,要禁止网络语言垃圾在图书里出现,遏制弱势语言模因的传播,从而带动整个社会提高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

网络语言还有一种传播模因,其呈现由表意性向象形性发展趋势,例如用“+ _ +”表示晕、 用“Y”表示举双手胜利等,这是违反语言文字的发展方向与规律的。语言文字是音义结合的统一体,只有语义而没有语音的象形符号根本就不能算作语言文字符号。在非正式的网络交流中双方或许能知晓这些象形符号的含义,但出版业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示范实体,必须坚决禁止这类网络符号在各类出版物中出现。

3.关于过渡性网络语言的规范化建议

既没形成强势模因又没形成弱势模因的中介词语,属于规范词和非规范词之间的过渡性网络语言,例如“顶(你)”“卖萌”“颜值”“拉黑”“走你”“山炮”“房姐”“房叔”“网红”“网商”“发帖”“女神”“小清新”“高大上”“菜鸟”“躺枪”“被自愿”“被捐款”“我被雷到了”“有钱就这么任性”等。

我们要用宽容的心态观察这类过渡性网络语言模因传播的动态变化,必须承认这类网络语言存在的合理性, 不可一味强调网络语言的规范性,而应相信网络语言模因传播过程中吸纳强势模因与排出弱势模因的自我调节能力。既然语言是发展变化的,那么语言规范不能一成不变。如果总是用旧标准来规范新语言现象, 势必造成削足适履的尴尬。新的语言可能夹杂着一些非规范成分而发展,所以语言规范标准也应随语言的发展而不断过滤、改进、更新, 从而更好地为语言交际和发展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虽明文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但同时也规定若属于“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我们不妨如此类推,若属于出版中确需使用的情形的,可酌情使用网络语言。如通俗作品、青年文学、畅销文学之类的大众出版物可鼓励使用这类过渡性网络语言,不必拿规范为借口一棍子打死这些大量存在的过渡性网络语言。吕叔湘提出的“与其失之于严, 毋宁失之于宽”和陈章太提出的“宽容对待”“重视动态”的规范观,对于出版业如何对待中介状态的网络语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9]。

综上所述,本文从模因传播的理论视角出发探讨出版业对网络语言的规范化,在趋利避害的总原则指导下,提出出版业对网络语言的规范应做有层次的处理建议,即对属于强势模因的网络语言,建议在所有图书中使用、传播并推广;对属于弱势模因的网络语言,建议在各类出版物中禁止使用、遏止传播;对属于过渡性网络语言的中介词语,则可在大众类出版物中鼓励使用,动态观察,积极引导。

参考文献

[1]于根元. 新词新语规范基本原则[J]. 语言文字应用,2003(3).

[2]周冀. 图书编辑加工中网络语言的处理方法与思考[J].科技与出版,2013(9).

[3]张丽华. 图书编校对网络语言的处理出版发行研究[J].出版发行研究,2013(7).

[4]何自然,何雪林. 模因论与社会语用[J] . 现代外语, 2003(2).

[5]Blackmore,S.The Meme Machine[M]. Oxford:OUP,1999.

[6]王显志,张学静. 语言模因论观照下的网络流行新词“ABB”的探究[J].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11(3).

[7]黄莉菁. 浅析报刊网络语言对青少年知识建构的影响[J]. 出版广角,2015(10).

[8]石乾福. 论网络流行语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负面影响[J]. 出版广角,2015(16).

[9]国家语委“新词新语规范基本原则”课题组.新词新语的规范问题述评[J]. 语言文字应用,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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