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宦官监军使年表
2017-01-04黄楼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黄楼(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宦官监军之制是唐代重要的政治制度。开元、天宝之际,随着大军区制的确立,为加强对边疆的控制,玄宗开始以宣慰使、市马使、押弓弩甲仗使等名目派遣宦官往边镇视察监抚军队。安史之乱爆发后,勤王诸军行营,皆置宦官监护。战后这些军队逐渐地成为新的藩镇,负责监视押行营的监军使开始以“某道监军”相称。此时监军使无官印,名义上受节度使差遣。德宗建中年间天下大乱之后,疑忌武将,重回宦官典兵的老路。在中央,确立神策军两军中尉制。地方上,也进行重要的改革,藩镇监军使制度化、常态化。监军使有使院,有官印,代表朝廷与节帅分庭抗礼。其后监军使权势进一步扩大,在朝廷的诏书中,监军使位在节度使之下,州刺史之上,俨然成为地方使职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宦官监军之制,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玄宗开元、天宝时期是萌芽时期。安史之乱爆发至德宗建中、兴元年间,这一时期是发展形成时期。监军使呈现一定的过渡性,某道监军使的说法逐渐被世人接受。德宗贞元以后则是监军之制的定型阶段。监军设置常态化、普遍化,有藩镇则必有一监军使,并形成一套监军制度。
“监军使”一词在不同的时段,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含义。总的来说,被称为“监军使”的宦官主要有三种含义。第一种指藩镇常置之监军使,此监军使与藩镇或节度使相对应。德宗之后,每一藩镇例置一监军使,监军使有使有院有官印,且以枢密使为其“长官”,制度化特征明显。德宗贞元以后所见监军使绝大多数都属此类。第二种监军使是神策诸城镇及威远军监军使。安史乱后,河陇诸州被吐蕃蚕食吞并,为抵御吐蕃,拱卫长安,唐廷在京西北设置诸多神策城镇,每一城镇在镇遏使或城使之外,例置一监军使押领。神策城镇直辖于两军中尉,故诸城监军皆两军中尉的爪牙。此时长安城内诸南衙军早已衰微,唯有威远军名号尚存,宦官为控制此军,亦置监军押领,威远军属禁军系统,其监使的性质与神策城镇相同,唯驻地在长安城内而已。第三种监军使是行军作战时临时设置的监军使。此类监军使贯穿于整个中晚唐时期。中唐以后,朝廷常征发诸道兵组成讨伐行营,对拒命藩镇环而攻之。行营置都监一人,总护其军。另置若干监军使,各委方面之任。此外,两军对阵时往往有宦官监阵,此类宦官人数众多,不如监军使尊贵,准确的说法是监阵使,因其宦官身份,有时也被习惯性地称为监军。
藩镇常置之监军使,三四年一代换,理论上其人数与同时期节度使大约相当。事实上,《旧唐书》、《通鉴》等传世文献中保存的监军使寥寥无几。监军使材料的匮乏导致研究无法深入展开。关于唐代节度使,吴廷燮《唐代方镇年表》已有较为清晰的梳理。而唐代监军使,仅牛志平《唐代宦官年表》中曾略有涉及[1]牛志平:《唐宦官年表》,《唐史论丛》1987年第2期。,牛表成文较早,对近几十年新出唐代墓志中大量监军未能涉及。本文拟在牛《表》的基础上,搜罗《唐代墓志汇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西安碑林新藏墓志汇编》、《西安碑林新藏墓志汇编续集》、《秦晋豫新获墓志》、《秦晋豫新获墓志续集》、《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等新出墓志,对三种类别的监军使分别进行梳理,草制《唐监军使年表》,以期抛砖引玉,推动唐代宦官监军使的研究。
一、唐代藩镇监军使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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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唐代神策诸城镇、威远军等禁军监军使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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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唐代重要战争行营都监、监军使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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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表参据牛志平《唐代宦官年表》,增补《全唐文》、《文苑英华》(简称《英华》)、《册府元龟》(简称《册府》)及近年刊布墓志材料等而成。唐代宦官墓志多出土于长安地区。除部分零散墓志外,本表所涉及的近年唐代墓志集主要有:
1.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省称《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2.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省称《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3.赵力光主编:《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省称《碑林汇编》,线装书局2007年版。
4.赵立光主编:《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省称《碑林续编》,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5.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省称《西市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赵君平、赵文成主编:《秦晋豫新出土墓志搜佚》,省称《搜佚》,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版。
7.赵君平、赵文成主编:《秦晋豫新出土墓志搜佚续编》,省称《搜佚续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版。
8.西安市长安博物馆编:《长安新出墓志》,文物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