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军民融合战略下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问题探析

2017-01-01王仙凤吴克华

军事交通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动员装备力量

王仙凤,吴克华

(1.南京陆军指挥学院 研究生管理大队,南京 210045;2.军事交通学院 装备保障系,天津 300161)



军民融合战略下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问题探析

王仙凤1,2,吴克华1

(1.南京陆军指挥学院 研究生管理大队,南京 210045;2.军事交通学院 装备保障系,天津 300161)

为提高军民融合战略背景下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能力,针对当前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深刻变革的现状,遵循适度、快速、重点、优先及依法动员的原则,提出建立高效动员体制、建设一体动员信息系统、修订动员计划预案、强化动员力量训练演练和完善动员法规体系等对策。

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军民融合

习主席强调指出,“要拓展军民融合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推进国防经济和社会经济、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部队人才和地方人才兼容发展”。习主席关于军民融合战略的这一重要论述为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指明了方向。一方面,车辆装备作为现代化武器系统的主要作战机动平台、战斗支援和保障装备的重要机动工具,成为战略投送能力生成的重要载体,重要性凸显;另一方面,车辆装备保障技术通用性和兼容性强,在贯彻落实军民融合战略过程中有着天然优势。因此,借助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之势,依托车辆装备军民兼容的固有优势,研究如何快速有效地实施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对提高军队的战略投送能力、作战能力和持续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当前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是指平时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拥有与管理,战时或急时可用于保障军队所需的车辆装备维修、计量人员及携行维修设备(机工具、维修器材、计量器具)等,动员的主要力量来源于具备一定资质的地方车辆维修企业、车辆装备承研承制单位,也包括与车辆装备保障相关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等。随着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如何充分利用地方丰富的维修保障资源择优定点,从而实现军事经济效益和维修保障效能的最大化[1],是车辆装备保障动员领域践行军民融合战略面临的现实问题。当前,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工作不够顺畅高效,突出表现为以下方面。

(1)动员体制机制不够成熟。在我军装备体系中,车辆装备往往不如军械、装甲等装备受重视,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研究的深度和热度也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从现实状况来看,由于现代战争模式的转变和新型车辆装备装配部队,军队目前的实际保障能力相较于保障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如抢修工具及器材不足、保障人员维修技术水平不高等。在部队执行任务或演练中,为了解决车辆装备保障力量不足的问题,通常采用的办法是:部队装备职能部门直接与其较为熟悉的地方车辆维修机构联系,雇佣地方维修人员完成保障任务,整个过程缺乏一套科学完善的程序或规范来指导。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在组织系统、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职责分工、相互关系及其内在工作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的现实问题,制约了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潜力的积蓄和向战争实力的转化。此外,随着新一轮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改变,“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格局基本建立,特别是组建军委国防动员部,整合国防动员领导管理体制,国防动员的体系得以重塑,显然现存的动员体制机制已不适应军队的新体制编制要求。因此,调整完善现有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体制机制迫在眉睫。

(2)动员政策法规制度不够完善。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对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的政策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未形成适应新的军队领导指挥体制下动员工作的科学全面、导向性强以及可操作性强的法规制度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所动员的车辆装备保障力量的数(质)量和动员工作的效率,会对当前和未来动员工作的高效开展产生制约作用。由于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构成多元复杂,既来源于国家企事业单位,也来源于大量民营企业[2],甚至于个人,且多数企业和个人以追求经济利益为核心。因此,如何制定并借助正确合理的政策法规对所动员单位与个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激励,处理好其国防义务和经济利益间的关系,提升其支前的积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有必要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的具体对象、实施程序、征用补偿、奖惩措施等一系列法规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以规范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工作。

(3)动员信息系统无法满足需求。信息化时代,军地联通的动员信息系统是实现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快速有效动员的重要平台和桥梁。虽然当前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发达省市国防动员信息系统建设效果显著,但在动员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转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军地车辆装备保障信息衔接不紧密,系统中地方车辆装备保障潜力统计不全面、更新不及时,“供”的信息不精准;与此同时,军队的车辆装备保障需求无法依托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快速准确地收集、提报和评估,“求”的数据不精确,从而制约了动员的供需对接效果。二是军队与地方、地方各省市开发建设的国防动员信息系统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自身体系性不强,没有与军队作战指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融入作战体系,无法对动员工作实施有效的应急应战指挥控制,无法支撑动员工作的高效开展。

(4)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缺乏组织性。近年来,我国交通事业蓬勃发展,汽车保有量急剧增长,汽车维修行业迅速崛起,促使车辆维修人才能力不断提升,维修质量不断提高,维修保障器材更加充足,这些汽车维修资源的日益丰富为军队开展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可以说,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是军民融合式车辆装备保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相对于军队的保障力量,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存在缺乏组织性的问题,集中体现在缺乏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配套的保障预案、具体的规章制度、有力的支援维修保障队伍等方面,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工作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2 军民融合战略下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的原则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旨在将有限社会资源转化为双向互动、相互促进的经济竞争力和军事战斗力,这一兼顾军事需求和社会经济的实质,决定了在开展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工作中必须有所遵循。

(1)着眼需求,适度动员。车辆装备保障领域实施军民融合战略,要在优先满足军事需求的基础上,着力促进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提升[3]。因此,应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在满足战争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济建设的影响。这就必然要求在进行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时要科学预测战争需求。应坚持“任务牵引”,针对具体的作战样式和作战任务分析所需的车辆装备保障资源,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科学预测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任务,尽可能促使主观预测与客观需求相一致,尽量使车辆装备保障力量供需双方对未来战争所需动员的车辆装备保障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等了然于胸,从而实现精确动员,既避免由于动员不足而影响到战争的进程、节奏和结果,又避免由于过度动员对地方车辆维修行业造成重大损失。

(2)把握节奏,快速动员。现代战争爆发突然,作战节奏快,预警时间短,战场情况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为确保车辆装备的持续作战和保障能力,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必须在平时预有计划、预先部署,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必须预有编组、预有训练演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临战反应快、动员速度快、工作效率高,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各项车辆装备保障动员准备,快速完成车辆装备保障潜力向保障实力的转化,与作战节奏和需求保持同步。

(3)紧扣关键,重点动员。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资源不可能任何时候都完全满足战争需求,因而,应依据战争规模、作战样式、作战地域的不同,把握影响战争胜负的关键环节予以优先和重点保障,以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益。一般说来,在空间上,要突出重要作战方向和重点地区;在内容上,要突出新型车辆装备保障资源的动员;在时间上,要突出重点阶段的动员。同时,随着作战对象、战争形势的变化,动员重点也要随之改变。

(4)严把标准,优先动员。当前,地方专业化的汽车维修服务网点遍布全国大、中城市,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配套的维修保障体系,具有相当丰富的人力、物力、科技力量等资源[4]。然而,这些数量繁多的地方车辆维修企业质量规模参差不齐,如何科学合理地从中优选质量高的维修企业是军民融合战略下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必须解决的问题。应在平时车辆装备保障力量潜力调查时,对地方各车辆维修企业的资质进行全面摸底、严格考察和详细登记,在动员时优选一类和二类资质维修企业的维修资源进行开发与征用。

(5)遵循法规,依法动员。动员政策法规制度,是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破解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难问题的抓手,也是实现车辆装备保障领域军民融合战略的重要制度保障。车辆装备保障动员工作涉及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必须建立和完善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法规体系,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循。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把动员责任和经济利益统一起来,并加强国防教育,激发人民群众依法应征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 提高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能力的对策

(1)建立顺畅高效的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体制。顺畅高效的体制是开展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工作的组织保证。没有一个自上而下、军地合一、高效运转的战争动员体制,就难以保证动员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因此,按照“军队提需求、国动委搞协调、政府抓落实”的要求,根据军队结构体制调整情况,自上而下建立军地结合的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机构,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工作实施组织领导。省军区系统主管装备的部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指导下属部门进行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和演练。地方各级动员机构中建立分管包括车辆装备保障在内的装备保障力量动员的办事机构,负责制订本级、本地区的车辆装备保障动员规划、计划和方案,将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调控手段结合起来,多法并举,对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车辆装备保障动员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战时,各战区可根据作战任务、规模等具体情况,有选择地在战区装备保障联合指挥机构框架下组建分管车辆装备保障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可由各战区分管车辆装备工作的首长担任,成员包括各军种保障部门负责车辆装备工作的领导,以及国家或省级有关车辆技术部门领导等。地方各级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的办事机构在车辆装备保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驻地部队的车辆装备保障工作。

(2)建设融合一体的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信息系统。信息化战争背景下,信息以及信息系统是影响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要快速有效地动员车辆装备保障资源来支持作战,必须依托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军地衔接的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信息系统。一方面,要依托地方动员机构的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掌握和查询地方车辆装备保障潜力。对潜力数据的建设和查询可由省军区系统主管装备的部门具体负责,联合地方、省军区系统有关部门(如动员、宣传等),共同建立一个全面、精准的潜力资源信息库,包括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的类别、数量、技术状况、所属单位、所处位置以及技术人员素质等基础数据,并根据需要和变化予以更新。另一方面,要在军队指挥信息系统中设置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功能,收集汇总、准确掌握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需求。可由军队车辆装备保障职能部门依托信息系统具体负责本级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需求的统计、汇总、上报。此外,要着力加强动员信息系统应战指挥、应急指挥功能建设,以成功实现动员组织指挥一体化,实现动员工作的快速和高效。

(3)修订周密灵活的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计划预案。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计划和预案是平时进行支前准备,战时遂行车辆装备保障任务的基本依据。地方车辆装备保障资源虽然丰富,但缺乏组织性,更加需要通过平时的计划和预案,预有准备,才能有效确保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工作的落实,并提高战时动员速度。应着眼军事斗争准备需求,遵循与作战保障任务相匹配、与现有车辆装备保障资源相适应的原则,依据作战预案尽可能准确预测战场需求,全面掌握地方车辆装备保障潜力资源,在此基础上科学制订完善配套的动员预案,做好相关动员准备,并根据战场需求的变化及时灵活地修订和完善预案。此外,为了提升预案的有效性和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的组织性,应结合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4)强化军地结合的车辆装备保障动员力量训练演练。为了提高动员力量保障能力和快速行动能力,使其更符合战时要求,可根据平时企业的状况,组建规模适度、编成合理、专业齐全、工种配套、与战时担负的车辆维修保障任务相适应的维修保障中队或大队,并组织有针对性地训练和演练。一是强化维修技能训练。可依托地方维修企业平时的维修业务,采取以工代训的方式,锤炼单个人员的专业维修技能,并适当拓展训练内容,使其具备“一专多能”的本领。二是强化野战保障技能训练。战时遂行车辆装备保障任务,大多在野战条件下进行,作业地点流动性大,许多作业只能因陋就简地进行,甚至在敌人的火力威胁下进行[5],这就要求在维修技能训练的基础上,把技能向野战保障方向拓展。可以将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集中到相关军事院校、训练机构或部队,单独或与部队车辆装备保障力量一起接受教学或训练,并结合一定的战术背景开展车辆装备保障演练,使其熟悉部队野战化的保障装备及野战化保障的流程和方法,提升地方维修动员力量与部队车辆装备保障力量的协同能力,从而在战时尽可能发挥车辆装备保障力量的整体保障效能。

(5)完善权威可行的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法规体系。车辆装备保障动员会涉及到单位和个人切身利益,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对车辆装备保障资源实施无偿征用,必然会伤及有关军民通用装备与设施部门和个人的经济利益,降低其支持动员工作的积极性,最终削弱车辆装备保障动员的潜力。所以,平时就应当考虑被动员对象的经济利益,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规则,遵循军事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统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法规体系,通过有效的激励政策和制度,广泛调动相关单位和个人支前的积极性,以确保可持续动员能力的生成和发挥。一是完善《国防动员法》,这是开展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的基本依据。应结合军队改革实际,根据军队组织结构的调整变化,及时修改完善《国防动员法》中涉及军队职权的内容,避免动员法规制度建设过于滞后,影响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制定装备物资动员法。装备物资动员法应坚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明确动员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明确地方政府、军队、企业单位、事业团体以及组织等各方面承担的法律义务,以规范装备物资社会化保障工作,为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的规范化、法制化提供上层指导。三是细化车辆装备保障动员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例如维修企业、配件厂家、配件公司在和平时期规划建设的条令条例,平时和战时对军用车辆维修保障的征用条例等,以提升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法规的可操作性,为具体执行和实施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工作提供直接依据。

4 结 语

乘借军民融合战略在社会各领域推行之机,深入研究解决地方车辆装备保障力量动员问题,是把军民深度融合国家战略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军地资源配置和使用、提升保障效益的现实需求,更是提升部队车辆装备保障能力、保障备战打仗的重要举措。本文对该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旨在为军地相关部门开展车辆装备保障动员力量建设、具体实施动员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1] 张磊,唐建强,吕瀚,等.军选民用乘坐车辆维修服务采购探析[J].军事交通学院学报,2016,18(7):29.

[2] 许洪军,张怀军,赵云峰.地方车辆技术保障力量动员标准化建设研究[J].军事经济研究,2011(10):32.

[3] 曹成俊.加快推进装备保障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思考[J].军事交通学院学报,2016,18(5):34.

[4] 邵玉平,陈少元,李耀坤,等.车辆装备军民融合维修保障模式研究[J].军事交通学院学报,2012,14(10):10.

[5] 吕明.战略通用装备保障力量动员问题研究[J].装备,2008(3):18.

(编辑:孙协胜)

Vehicle Equipment Support Force Mobilization Under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Strategy

WANG Xianfeng1,2, WU Kehua1

(1.Postgraduate Training Brigade, Nanjing Army Command College, Nanjing 210045, China; 2.Equipment Support Department, Military Transportation University, Tianjin 300161, China)

To improve vehicle equipment support force mobilization abilit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ivil-military strategy, considering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current vehicle equipment support force mobilization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ead and command system revolutio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following countermeasures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s of moderation, speediness, emphasis, priority, and mobilization by law: constructing efficient mobilization system, building integrated mobilization information system, revising mobilization plan, strengthening mobilization force training drilling, and completing mobilization regulations system.

vehicle equipment support; force mobilization;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2016-11-30;

2017-03-29.

王仙凤(1985—),女,博士研究生,讲师.

10.16807/j.cnki.12-1372/e.2017.05.007

E246

A

1674-2192(2017)05- 0028- 04

● 装备保障 Equipment Support

猜你喜欢

动员装备力量
哪些装备为太空之旅护航
这些精锐与装备驰援泸定
港警新装备
麦唛力量 (一)
音乐迪斯尼
思维总动员(二十五)
孤独的力量
怀疑一切的力量
“缺少衣物难过冬,动员亲朋送春风”等十二则
演习中的阅兵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