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控
2016-12-31史昕博耿慧敏
史昕博,耿慧敏
(1.大连第二十四中学;2.大连财经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控
史昕博1,耿慧敏2
(1.大连第二十四中学;2.大连财经学院,辽宁大连116622)
[摘要]互联网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注重交互式、个性化、自助化的客户体验,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互联网金融是把“双刃剑”,在改变我们生活的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发展迅速、覆盖面广的特点,同时在法律、信用和网络安全等方面存在很大的风险,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控,采取加强信用管理、健全法律和行业规范、提高网络安全、对投资者教育等措施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控;网络安全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我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特别是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互联网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但是,这种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在向人们提供更便捷、更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的同时,也蕴含着更高的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
互联网金融兴起于美国,1999年Paypal公司将第三方支付与货币基金连接标志着互联网货币基金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第一次出现。2005年Prosper公司首创了p2p网络借贷模式,2009年Kickstarter网站首次成立了众筹股权融资模式。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以2013年6月余额宝的上线为标志,近两年得到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从最初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断打破原有思维、创新试验,逐渐发展出越来越多的新型模式,其典型代表P2P网贷、众筹、网上理财等。这些不同的模式分别担负着不同的金融功能,替代传统金融的部分业务,渗透到金融业的各个部门。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一)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任何人都可以参与,门槛低,资金供求双方通过开放的平台,不需要见面,能迅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节约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另外,金融机构也不需要租设场地或建立营业网点,通过网络平台自动完成信息认证、定价和交易,既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又节约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
(二)发展快
互联网金融最大的特点是集约化即在最短的时间内聚集更多的人气,有利于产品和服务的产销,小额贷款在短期内吸引大量的网民参与其中,发展迅速。
依托于互联网技术革新,互联网金融能在市场上快速聚集人气和资金,使金融活动路径多样化,金融市场更加活跃,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分享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业的准入门槛,使大量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领域,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发展较快。
(三)覆盖面广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客户能突破空间限制,便捷地在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互联网金融行业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具有极低的边际成本优势,利用互联网营销的手段,能够充分而迅速的抵达潜在客户,产品也能够快速不断地推陈出新。
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点
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在其产生巨大经济效应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一)信用风险
现阶段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尚缺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传统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
由于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特别是P2P网贷平台准入门槛低并缺乏监管,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2014年以来,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跑路”事件。
(二)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监管和法律约束缺失,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行业,大部分业态尚缺乏权威、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及行业标准。目前,除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拥有权威的自律性组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行业规范之外,其他诸如P2P网络借贷、众筹等业态还缺乏权威的协会组织与行业标准。互联网企业对混业跨界的创新更多抱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开放态度,这无形之中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
(三)网络安全风险
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数据产生、数据挖掘、数据安全和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有力支撑,互联网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近年,网络金融犯罪问题层出不穷,部分违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支付机构从事赌博、违法洗钱或信用卡套现活动,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支付机构面临安全威胁。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0月份,中国境内被植入后门的网站7366个,比9月份4334个增长70%。据国庆节期间监测发现,平均每一秒拦截157次购物钓鱼网站的仿冒页面,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防控如果存在漏洞,容易遭遇黑客攻击、用户关键信息泄露、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四、风险监控措施
防范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各类风险,我国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交易安全控制强度、风险管理的力度,不断地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以及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一)加强信用管理
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一项严重依赖征信体系、诚信环境和数据技术的业务。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信用管理尚不完善,个人征信数据不够全面、准确,亟需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完善的信用管理机制能够抑制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避免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诈活动,有利于建立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公平机制。
首先,要加快进行征信立法,使征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评级意识。其次,加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包括政府(负责信用立法和执法)、行业协会(负责准入、评定、制定规则)、信用中介机构(负责信用服务)、受评主体(互联网金融机构与客户)四维一体的完整信用体系,完善包括信用信息采集系统、信用评价及查询系统、信用动态跟踪及反馈系统、信用保障系统等信用管理子系统在内的信用管理运作机制。
(二)健全法律和行业规范
互联网金融仍处于探索与发展阶段,其涉及面极广,缺乏直接对应的法律法规,其法规呈零星、分散状态,不成体系。因此,对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从业者而言,首当其冲要控制相关法律风险。为此,基于现有法律框架,明确相关的法律风险隐患以及如何控制诸多法律风险显得尤为重要。对监管者而言,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将现有法律法规贯彻到底,用以防范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
法律的监管要建立系统成套的法律规范,注重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作过程的监管以及市场退出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尚在探索之中,可以借鉴美国的注册备案制度、英国的行业自律或是德国的保守机制。法律政策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性,互联网金融涉及网络技术、信息互换、金融监管等多个方面。对于互联网金融开展线下业务、吸收存款、非法集资等行为要严厉打击,同时,要注意法律的制定不要过于笼统,适应市场需求,不断的完善规章制度,以防企业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
(三)提高网络安全
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信息交流、完成资金交易。网络环境的安全对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存续具有重要的意义。互联网金融企业要注重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持续的进行高投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信息安全。
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安全包括两个方面:实体安全和软件安全。实体安全指维护互联网金融机构后台设备以及其他媒介免遭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环境威胁的措施或过程。实体安全是整个互联网金融系统安全的前提,它是由环境安全、设备安全和媒体安全三部分组成:一是环境安全。互联网金融环境安全指保护互联网金融系统免遭不可抗力等灾害的危害。其要求在建设机房和架设路线时全面考虑可能对系统造成破坏的各种因素,并设计可行的防范措施。二是设备安全。设备安全指互联网金融系统的设备进行安全保护,主要包括设备防盗、设备防毁、抗磁电干扰、电源保护、防电磁信息泄露及防止线路截获等方面。设备防盗可加强门禁管理、安装监控报警装置实现。此外,电源保护一般通过加装不间断电源实现。三是媒体安全。媒体安全指对被存储信息和媒体本身的保护,控制敏感信息的记录、再生和销毁的过程。如防止保存有重要信息的光盘或软盘起霉、损坏或被盗。
互联网金融系统软件安全主要是为了防范来自网上的黑客针对系统软件进行的攻击。系统软件安全包括操作系统安全和网络数据库安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建立用户授权访问机制控制系统资源的访问权限,保障操作系统及其管理的资源能够得到保护,另一方面要对数据库系统所管理的交易数据进行安全防护,以增强交易安全性。
(四)投资者教育
安全教育不足与用户安全意识不足,是造成网络金融诈骗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仰赖于先期对于国内投资者投资教育。一方面要努力形成包括网络支付在内的全面系统、深入持续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局面,另一方面建立权威的全面了解网络金融安全防范措施的信息渠道。
互联网金融游离于正规金融体制外,处于合法的边缘,面临各种风险。因此,应该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控,并建构一套风险防范机制来对其进行规范管理,从而
维护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竞争秩序,促其健康、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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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凤娟]
[收稿日期]2016-01-29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