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视点
2016-12-29
主编视点
2016年7月,美国《财富》杂志发布了最新一期的世界500强排行榜。从榜单看,在“世界企业豪门”方阵中,中国企业的队伍不断壮大,继去年入围106家之后,今年继续增长,达到110家。在榜单中仅次于美国,位居第二位,而且普遍排名前移,中国已经进入名副其实的“大企业时代”。
与此相适应,我国越来越重视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正式成立,这是我国首次按照纳税人的类型来设置管理机构。继而,各地也陆续成立了专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国家的大企业管理理念和做法,开始进行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探索。经过八年的磨砺,以税收风险为导向的大企业管理方法体系逐步形成,专业化管理的制度机制渐趋完善。
借鉴发达国家大企业税收管理经验,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荷兰税务和海关管理局基于相互信任、理解和透明三个关键理念,提出了横向监控(horizontal monitoring)的概念。以此为基础,荷兰税务和海关管理局通过合作遵从协议,与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这一关系经历了从强化关系到合作性遵从的发展过程。荷兰税务和海关管理局的战略在于最大程度地提高大企业主动遵从的水平。落实这一战略的出发点是,在合乎情理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信任大企业,鼓励企业全面承担税收遵从责任。
澳大利亚税务局20世纪90年代即成立了大企业管理部门,2013年又将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部门(LB&I)调整为上市公司和国际税收管理部门(PG&I),增加了新的业务领域,以应对OECD提出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问题。澳大利亚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宗旨一直没有改变,即与大企业建立合作、互信的关系,致力于引导、鼓励企业自我遵从。其大企业管理已逐渐形成以税企合作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遵从管理体系。其风险管理的核心是通过运用风险识别框架并结合申报前的审查、申报后的审核、风险的确定、税务审计等,把各流程紧密衔接、层层推进,达到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纳税人税收风险的目的。
我国在大企业风险管理探索中,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确定管理对象、设置管理机构、定位管理职能、确定管理体制、设计管理流程和协调合作关系。未来应加快完善管理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尽快搭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建立多层次立体式税企沟通机制,加快信息共享,切实达到与大企业互利互信,引导大企业合作遵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