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思想教育视角看建筑行业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
2016-12-29姜长亮
姜长亮
从思想教育视角看建筑行业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
姜长亮
文章通过对建筑行业农民工的思想动态实地调查与查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研究分析,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能改善建筑行业农民工现状,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进而提高施工质量,提高劳动效率,从而提升建筑行业农民工的人力资本。
农民工;思想动态;解决途径
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下,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大兴土木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了首当其冲的任务。目前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增加值约占GDP的7%;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汹涌的“民工潮”主要涌向建筑行业。在3800万建筑从业人员中,农民工约有3000万人,占比逾70%,农民工是建筑施工队伍中毫无疑问的主力军。由此可见,建筑业对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富裕农民,发展地方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基本特点
(一)就业不稳定
建筑行业农民工就业多不稳定,他们不仅在城市、城乡之间流动,而且还在施工项目之间、单位之间流动,多数人不能稳定地长期地在一个地方干一个工作。这样的高流动性导致大多数建筑行业农民工无法与家人生活在一起,造成大量留守儿童与孤寡老人的现状。对异地伴侣、子女的想念之情,又使得他们不得不转移到能与亲人更易相聚的地方,这样又一方面增强了其流动性。
(二)受教育程度相对偏低
建筑行业农民工在受教育程度上普遍较为欠缺,多数仅具有初中以下学历。大多数农民工没有接受过长期专业培训,基本是在施工现场跟随有经验的老师傅边干边学,导致施工技术参差不齐、自我保护能力差、容易出现违反施工规范、自身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
(三)多从事体力劳动
受文化知识与从业技能限制,多数建筑行业农民工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工作条件苦、从业环境差、偏向体力型的劳动工种,如塔吊工、爬架安装工等。
(四)经济收入波动大
建筑行业农民工虽然工资比工厂普通工人相对较高,但由于多数农民工就职于民营企业或小型私营建筑企业等非正规部门,工程结算不及时经常导致出现拖欠工资甚至拒付工资等现象;加上施工项目的短周期性,农民工收入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二、建筑行业农民工的思想现状
(一)对党和国家的改革发展事业充满信心
受传统媒体与基础教育熏陶,建筑行业农民工普遍对党和国家的改革发展事业充满信心,调查显示:逾60%的农民工非常关心时事,关注国家的发展,希望国家繁荣富强;85.7%的农民工对国家城镇化建设进程表示“很有信心”和“有信心”。
(二)对城市生活充满向往,但认同感和归属感不高
问卷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初次外出务工的平均年龄为26岁,而实际在工地就业的农民工年龄普遍在34岁以上。多数工人在努力为家庭、子女提供更好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期望通过自身努力在城市安家落户。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55.9%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远远高于17.6%的农业流动人口整体水平。然而基于现存的户籍制度,建筑行业农民工无法被城市完全接纳,在用工单位又很难获得自身期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充满渴望
建筑行业农民工尤其是从贫困地区来的农村青年,深感知识严重不足,影响到个人工作和收入,从而产生了危机感。调查表明,有79.6%的建筑行业农民工认为培训很重要,有79.9%的建筑行业农民工“十分迫切”希望得到专业技能培训。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有些农民工甚至通过自学完成大学课程,走出一条自学成才的道路。
(四)法制观念相对滞后
近年来,因教育缺失、贫富差距拉大,少数建筑行业农民工在思想上产生了一种“社会不公平感”,部分工人产生了仇富心理。据调查,2009至2010年间,佛山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中,盗窃类案件占31.8%,抢劫类案件占21%。一些意志力薄弱、法制观念淡薄的建筑行业农民工走向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五)思想教育相对不足
尽管近年来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加快,但在城镇地区,建筑行业农民工仍受到劳动就业、工资待遇和文化教育方面的歧视,使得他们的思想教育处于弱势地位,其政治环境也令人担忧。建筑行业农民工长期在野外作业,生活条件相对艰苦,且大多为专门的劳务公司派遣到施工单位,参与各种政治和教育活动的机会十分稀少,有时连最一般的文化素质和技能培训教育也很难保障。加之,建筑行业农民工大多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教育程度本来就相对偏低,繁重的强体力劳动也使得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参与文化活动,因此更谈不上接受更多的思想政治教育。
尽管近年来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农民工教育问题,强调要加大对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然而,受传统观念和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影响,针对农民工的思想教育仅仅停留在他们作为被动接受管理、被灌输他们自己都难以理解的教育内容的层面,基本谈不上农民工个人学习积极主动性的发挥,因此也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对于当前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而言,目前采用的思想教育方式依旧多是最为传统和一般的填鸭式说教法,内容多为一些工地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定、安全知识等,且只是一些条文规定,并没有讲明其实质内涵。很少有工地和建筑企业会通过各种媒体、广告牌、宣传册等形式对农民工进行城市文明规章制度、法律、道德等的宣传教育。这种被动适应、遵守,“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教育方法不能有效地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很难起到教育的实效。
三、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思想教育的几种途径
(一)以人为本,构建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新体系
新的社会发展模式下,人民的幸福是最高目标之一,党和国家在高度重视农民工对经济建设贡献的同时,也高度重视他们作为人的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因而在教育目标定位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公平、正义、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建立公平对待农民工的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新体系,与他们建立一种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用真诚和关爱去温暖、打动他们,让他们对城市、对企业产生信任感和归属感;在教育内容上,要根据教育目标和民工的自身特点,从促进农民工能自由发展的角度出发,以生动、浅显易懂的内容,对建筑行业农民工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国情、形势与国家政策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基于民工法制意识相对淡薄的事实,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市场经济和建筑行业的特点,进行普法教育,使他们认同法制社会,认识自身在建设中肩负的责任,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手段、方法选择中应注意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尊重建筑行业农民工,平等对待他们,避免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说教,作为企业施工和管理单位,要制定科学的管理体制来引导农民工加强学习、追求进步,不断提高。
(二)组织开展生产竞赛,以榜样激发工作积极主动性
组织开展生产竞赛,奖励先进,是激励发掘人的潜能、推动工作的一种好形式。正确恰当的竞赛法是激励职工积极性、开创企业的施工生产新局面的有力措施之一。通过生产竞赛活动,以典型事例激发建筑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不失为搞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好方法。树立典型要针对民工的特点,必须全方位、多视角,既要有代表性、榜样性、时代性,更要有可学习性,适合民工这一群体,易于使民工们在思想上接受,才能激发他们生产的积极性,自觉养成良好的品德,促进工作能力的提高。
(三)完善农民工培训机制
据全国总工会调查,在建筑业农民工中,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专业技能知识,54.7%的人表示需要学习法律知识,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识。因此,输入地要加大建筑行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使他们在城市就能得到培训,拥有较高的技能,从而获得良好的报酬,坚定对未来的信心。输入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民间组织应继续推动“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家政工程”和法律援助等活动的实施,发挥“职工就业培训基地”“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
(四)加强职业归属感教育
由于工作的压力和耐受性低的原因,建筑行业农民工普遍存在岗位流动性高、职业忠诚度低的特点。这就需要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教育他们爱岗敬业,自觉遵守企业的组织纪律,增强他们对工作岗位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五)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作为建筑行业农民工主要集聚地,企业应积极组织适合农民工特点的文体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农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六)倡导人生价值教育
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思想上的混乱和迷茫,应当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建筑行业农民工树立远大的理想,不能好高骛远,但是也不能在现实困难面前委顿不前。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建筑行业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人生信念,教育他们人生价值不能仅仅局限于挣钱、吃喝玩乐这些物质层面,要教育他们在挣钱的同时自觉地关注家国之事,自觉地认识到个人与社会、国家之间是休戚相关的关系。
作为建筑企业的一名基层员工,笔者在工作岗位中充分认识到建筑行业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对于提升农民工人力资本、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要把建筑行业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解决农民工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踏踏实实地为他们办实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行业农民工问题。对建筑行业农民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努力,需要我们不断地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和深入研究。
[1]《民政部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民发〔2011〕21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当代农民工工薪与思想状况调查问卷》.
[4]寇咏梅.新时期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初探[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08).
[5]方涛.对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J].晋中学院学报,2012,(06).
姜长亮,河南商丘人,现供职于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方向:劳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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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428(2016)01-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