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行政体系保护下的传统村落
——以“徽派村落”保护为例
2016-12-28李佳
李 佳
浅谈我国行政体系保护下的传统村落
——以“徽派村落”保护为例
李 佳
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越来越认识到传统村落的重要价值和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主导力量,政府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责任。而作为孕育了我国三大地方显学的徽文化的皖南传统村落,其最主要的物质文化遗产便是徽派建筑。黄山市政府部门响应中央的政策和号召,积极地开展了皖南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其中规模较大的一项工作便是为了保护徽派建筑而展开的“百村千幢”工程。而政府部门又在其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以及其成败问题,都十分值得探讨,并且能够为我国政府应如何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的问题提供有益的借鉴。
传统村落保护;徽派建筑;政府责任
一、徽派建筑以及“百村千幢”工程
2013年年初,著名电影明星成龙先生将其私有的徽派建筑无偿捐赠给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同年9月,他又将另外4栋捐赠给北京亦庄世界企业文化园。这一系列的事情,引发了人们的热议,同时使徽派建筑走入了普通人的视野,引发了徽派建筑保护的热潮。
安徽是拥有传统村落数量较多的省份,而这其中,又以皖南地区最为集中。皖南地区指的是安徽省长江以南的地区,主要包括芜湖、马鞍山、铜陵、宣城、池州、黄山市六市 。这里的传统村落是非常独特的,有着“程朱阙里”和“东南邹鲁”的美誉;这里的传统村落中,曾走出过显赫数百年的徽州朝奉,也曾孕育出光彩夺目的晋京徽班,还曾培养出走南闯北素有“儒商”之称的徽商……这里的传统村落所孕育的,正是我国独树一帜的徽州文化。
徽派建筑作为皖南地区传统村落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历程。它是我国传统建筑最重要的流派之一,是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高度和谐统一的典范。其建筑特点,集中表现在黛瓦、粉壁、马头墙的外表特征上;其装饰特点,则集中表现在“徽派三雕”——砖雕、石雕、木雕上;其居家特点,则集中表现在高宅、深井、大厅上;其整个传统村落的特点,则集中体现在“徽派三绝”——牌坊、祠宇、民居上。徽派建筑依山傍水,与高山流水自然地融为一体,而且规模宏伟、布局协调、古雅简洁,具有独特的地方风格。“天人合一”是它的灵魂,“四水归堂”是它的内涵,徽派建筑凝聚了我国传统建筑文化内涵和古代徽州人民的卓绝智慧。
皖南地区的传统村落,尤其是徽派建筑,相对其他地区的传统村落来说,保存得比较完善,这其中,有自然环境的原因。皖南地区多山地丘陵,交通十分闭塞,因着这独特的地理环境,历史上数次大规模的战争和破坏都没有对这里的传统村落造成太大的影响,也使得这里历经千百年的沧桑都从未遭受过毁灭性打击。
皖南地区的传统村落至今仍保存较为完善的另一个原因,则是我国政府部门对其的保护工作的进行。这其中,与政府在其中积极地发挥主导作用,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是分不开的。以下就以黄山市政府的“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为例,探讨我国政府是如何构建较为完善的行政体系,以保护皖南地区的传统村落的。
黄山市“百村千幢”徽派建筑保护利用工程,是黄山市政府部门于2009年开展的一项在徽派建筑保护方面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百村千幢”工程计划总投入60亿元,为期5年,对黄山市地区的101个传统村落、1065幢徽派建筑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 ,目的在于探索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三结合”的徽派建筑保护新路,使黄山市地区的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得到全面维修,恢复徽派建筑的整体风貌”,使物质文化遗产“凝固住”,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守住徽派建筑的“筋、骨、肉”,传承徽州文化的“精、气、神”。2013年4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黄山市又积极贯彻实施此《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百村千幢”工程,进一步加强对徽派建筑的保护工作。
二、“百村千幢”工程的成功之处
黄山市政府部门在“百村千幢”徽派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中,为保护黄山市传统村落中的徽派建筑,采取了许多措施。而随着首次工程的结束,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也初见成效。在这其中,黄山市政府的成功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保证传统村落保护和徽派建筑保护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黄山市政府部门因地制宜,坚持“原地保护为主、异地保护为辅”的传统村落中徽派建筑的保护原则,出台了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徽派建筑抢修、迁移、认领、徽派建筑原地保护利用土地转让和调整办理程序等7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一个支持“百村千幢”工程的行政和政策体系。这为黄山市的“百村千幢”工程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上和政策上的保障,有力地促进了黄山市政府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大力发展与徽派建筑有关的科技和技术,加大人才的培养和投入
为攻克徽派建筑保护的关键性技术难题,黄山市市政府部门先后开展了项目支撑、技术攻关、产学研合作和科技运作等一系列活动,研究、利用和推广最先进的科学技术,解决了传统村落中的环境整治问题,还有徽派建筑中的用水、排水、防火、防潮、防虫、采光、通风等问题,使传统村落的原住村民们提高了生活质量,改善了生活条件,在徽派建筑中也能够享受到现代化的人居环境。
在人才投入方面,2009年12月,黄山市政府推动成立了以研究院为主要阵地、以省级重点高等院校为合作者的安徽省徽派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此中心集合了大量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徽派建筑等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自成立至今,安徽省徽派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足于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的保护和发展,系统开展了徽派建筑保护与更新技术方法研究、继承与发展设计技术研究、传统工艺研发与推广研究等多项工作,为皖南地区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大量理论上和技术上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部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科学化和系统化。
在人才培养方面,黄山市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吸引大批优秀的徽派建筑工匠返乡,并鼓励他们传授徽派建筑的建造和修缮技艺,增强了徽匠队伍的实力,解决了许多传统村落中面临的传统建筑工匠不足的问题。这项措施的实施,非常有助于黄山市政府部门本着“以旧修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传统村落中的已经破败了的、濒临消亡的徽派建筑进行修缮和再建造,从而进一步为黄山市的传统村落保护和徽派建筑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样做的最大的好处在于,只有在其中生活过的工匠们才真正了解徽派建筑需要修缮成什么样子、如何修缮才是最好的,经由他们参与修缮的徽派建筑可以避免被建造成“假古董”“假古建”的建设性破坏的厄运。
(三)完善财政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在“百村千幢”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黄山市市政府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
首先,建立有效的财政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黄山市市政府不仅建立健全了“百村千幢”工程奖补资金随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机制,确保每年的财政支持能够持续增加,以保证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保护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量;而且还探索出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行贷款、社会参与等多元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和整合力度,鼓励各种市场资源积极参与,通过认领、认租、认购和招商引资等方式,向企业、组织、个人等社会各界筹措建设资金,吸引了70%左右的社会资金投入。
其次,政府部门本身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随着“百村千幢”工程的持续开展,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就越来越大,黄山市市政府部门也在不断加大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保护的专项财政支持力度。黄山市市政府一直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经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等。在不加重地方财政负担的同时,仍然可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量。另外,黄山市市政府的“百村千幢”保护利用工程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2013年,安徽省省政府在黄山市市政府的影响下,启动了徽派建筑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全面推进传统村落中徽派建筑的保护与传承。这也使得黄山市市政府的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的保护工作能够得到更多的财政支持。
(四)加强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的普查和立档工作
早在2009年,黄山市市政府的“百村千幢”徽派建筑保护利用工程的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就是“一幢一策”,要求各地区政府部门认真做好田野调查工作,实地勘察每一个传统村落中的每一幢徽派建筑,因地制宜地做好每一幢徽派建筑的修缮利用方案。2013年,安徽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又明确要求了各地县级政府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传统村落中的徽派建筑的立档工作,对其的数量、分布状况和保存现状等情况,以多种方式建立并完善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的档案,并完成各类相关保护规划编制。这些措施都有效地防止了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的损毁和消失,从而为全国范围内系统性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百村千幢”工程的不足之处
黄山市市政府的“百村千幢”徽派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在取得多项成果的同时,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其主要问题有以下两点:
第一,“百村千幢”工程是以发展旅游业为目的而进行传统村落开发的。黄山市市政府所开展的“百村千幢”徽派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仅从名称上看,就可以很明显地发现,其目的不仅仅在于“保护”,还有“利用”,也就是传统村落以及徽派建筑的开发。
其实,在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的同时进行开发,以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种做法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尤其是皖南地区的传统村落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原住村民们渴望当地经济能够得到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撇开“开发”只谈“保护”是不现实的,是不符合黄山市的实际情况的,是无法使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保护工作持续进行下去的。
但是,传统村落真正需要的是“发展”,而不是“开发”和“利用”,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黄山市市政府促进传统村落经济发展的方式,是通过保护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以此为卖点,大力开发旅游产业,从而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然而,发展旅游业并不是使传统村落获得经济发展的长期的、良性的方式,这甚至不是传统村落参考发展的正确道路。首先,发展旅游产业会无可避免地对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造成损伤和破坏,这是发达国家都无法完全避免的问题,更何况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才刚刚起步的我国,更何况一个小小的黄山市。在这个过程中,又有多少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遭受到损毁,这并不仅仅是数字意义上的问题。其次,如果保护传统村落、保护徽派建筑就一定要发展旅游产业的话,以皖南地区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的数量和集中程度,是要在整个皖南地区大力发展旅游产业,让当地人靠旅游业谋生吗?那如果扩展到全国范围呢?以我国的传统村落数量之多、种类之丰富、分布之广泛的情况来看,那是要将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全部进行旅游产业开发、建设成旅游景点了吧?无论如何,这是不现实的,是绝对不可能的。再次,黄山市市政府在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的保护过程中,不仅没有谨慎地对待开发和利用的问题,反而将“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大力”推进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的开发利用工作当做“百村千幢”工程的一项成效、当做一项工作成果、当做一项政绩来宣扬,这正是我国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传统村落保护认识浅薄、对传统村落保护意识淡漠的一种表现;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主流声音不仅不是反对,反而是满意和赞扬,也反映了我国人民整体对传统村落保护认识浅薄、对传统村落保护意识淡漠。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交给对传统村落保护缺乏认知、意识淡漠的人,传统村落真的会受到“保护”吗?如果放任这种势头发展下去,“百村千幢”工程的最终结果将会如何,令人细思恐极。
第二,徽派建筑构件偷盗、倒卖现象严重,屡禁不止。在皖南地区的传统村落中,徽派建筑的构件被偷盗和倒卖的情况十分严重,使徽派建筑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形势。近年来,随着文物市场热潮的发展,它们又成了古董和文物贩子们用以牟利的“商品”,随着偷盗和倒卖行为的日益猖狂而流散到全国各地甚至是海外市场。
随着人们对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保护的认识不断提高,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逐渐受到重视和保护。黄山市市政府的“百村千幢”工程也在许多方面有所建树。然而,对于徽派建筑构件的偷盗和倒卖现象却是屡禁不止,甚至有更加严重的趋势。
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传统村落的原住村民们并没有认识到也不理解徽派建筑的价值和对其进行保护的重要性,为改善生活条件,村民们擅自拆除一些受到保护的老房子的现象时有发生,更何况一些还没来得及调查立档的徽派建筑,这些构件或被挪作他用,或被文物贩子们买走,若想追查下去,困难重重;另外,村民们有时会随手拆走已经受到保护的徽派建筑的一块砖或一片瓦,做“急用”,这在他们看来,连“偷盗”都不能算,是正常行为,怎么能被“禁止”呢?另一方面,随着古董市场的升温和徽派建筑知名度的提高,古董和文物贩子们趋之若鹜,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下,总会有人铤而走险,更何况,在徽派建筑构件倒卖方面,连一条“高压线”都没有;而传统村落的原住村民们也会受到蛊惑,在他们看来一文不值的“破砖”和“破瓦”能够换取几百元、几千元、甚至几万元,比他们在田地里辛勤劳作或者是在城市里辛苦打工挣得都要多,何乐不为呢?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徽派建筑的构件偷盗、倒卖现象屡禁不止便成了皖南地区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头号难题。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却是长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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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0.3
A
1008-4428(2016)04-106-03
李佳,女,河北邢台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