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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黎平古城文物保护的几点思考

2016-12-27孟秋红黎平县文物局

大陆桥视野 2016年14期
关键词:黎平文物保护片区

孟秋红 / 黎平县文物局

关于加强黎平古城文物保护的几点思考

孟秋红 / 黎平县文物局

黎平历史悠久。2015年我局对黎靖高速沿线进行考古,发现6000-8000年间的新石器时代遗迹。秦汉时期,黎平有即有镡城县建制,唐、宋设羁縻诚州,元代开始遍设长官司,明建五开卫和黎平府,民国建黎平县。厚重的历史遗存,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存。文物的保护是新时期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已经得到了空前的强化,并成为执政党的意志。为了有效地保护黎平丰富而独特的文物资源,笔者在工作中进一步思考,形成了一些粗浅的想法,现整理成文,以飨方家。

黎平;古城;文物保护

一、黎平文物概况

(一)全县共有413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有50处县级以上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黎平会议会址、地坪风雨桥、述洞独柱鼓楼3处;省保单位有两湖会馆、何腾蛟祠等 13处;州保单位有孔庙大成殿、黎平古城垣等1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红军干部修养连住址等20处。

(二)《黎平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翘街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保护范围,东至正阳街,西至五贵路,北至中心大道,南至黎阳大道,总面积约69.69公顷。其中核心区域40.46公顷。黎平古城的大街小巷林林总总,共有63条。名字也是千姿百态,都有着黎平的地方特色和她的传说故事。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皆文物。

二、黎平古城文物保护现状

古城文物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由于历史的现实原因,缺乏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已满足不了现阶段人民群众对文化精神需求的愿望和要求。目前,黎平古城保护和开发利用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大量省级以下古城文物亟待抢救性修缮

当前,我县文物保护修缮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省财政,保护修缮对象也足限于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针对州、县两级文物的保护经费基本上没有。近期正在修缮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黎平古城南泉山寺,总预算为260万元,目前仅到位70万元,己基本完成韦陀殿、观音殿以及大雄宝殿的修缮。因后续资金尚未到位,我们只好恳求中标施工单位垫资修缮,并明确于2016年6月之前完成,同时向省文物局申请拨付资金。

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们发现古城内众多的古建筑年久失修、濒临倒塌,包括部分古民居、封火墙、小巷路道等,亟待进行抢救性修缮,否则几年内将濒临倒塌和被拆卖,如果资金缺乏的现状继续下去,大量的古城文化古迹将会在不久的将来迅速消失。

另外,由于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部分文物安全状况堪忧。如古城的北塔桥,其系明代建筑、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因为旁边没有空地另建新桥,大小车辆只能从该桥通过,严重影响桥的安全;古城陆沧浪墓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周边保护用地被大量占用建房,文物本体被严重损坏,所有房屋均己办证,难以拆迁。原打算迁往南泉山进行易地保护,省文物局却要求原地保护,让我局处于两难境地。

(二)单位规格低,人员缺乏

黎平为文物大县,县域内文物众多,申报定级的各级文物就达50处,加上已经登记的413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任务极为繁重。县文物局成立于2010年8月,为县文体文电局辖下的二级机构,其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4月的黎平县文物管理所。现有编制8个,相对工作量来说,单位规格与此极不相称。

因为规格和编制的原因,导致我局人员严重缺乏。文物局现有工作人员9人(含2名临聘工勤人员),正式职工7人,其中1人不在文物局上班,仅6人开展工作,难以从事文物修缮管理业务,没有能够开展文物修缮设计、施工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因为机构规格的原因,有用的人才调不进入,跟不上时代变化的出不去,形成极大的用人困境。目前作业面多且分散,人手缺乏,工作难度非常大。

(三)古城文物保护管理设施落后

目前,我县尚无博物馆,也没有先进可靠的可移动文物库房,现有可移动文物,除部分陈列于黎平会议纪念馆、堂安生态博物馆以外,大量的文物就保存在既无恒温除湿功能、又不防盗防火的旧库房里,急需建设一个可移动文物的专业库房,并配备文物保护的其他必需设备。

(四)古城文物利用不高

我县大量的古城文物保护单位,都没有很好的利用起来,还有两湖会馆等古城遗存的一大景观,是我县古城文物的一大特色,这些古迹的历史文化遗存相当丰富。如何把古城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开发相结合,把古城的布局和文物特色相结合,统一规划,保存古城落的整体风格,使文物保护变成城里的特色景观,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个课题,需要我们不断去探索。

三、黎平古城文物保护的思路

(一)工作措施

一是2011年顺利完成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三普”工作顺利通过省文物局验收。共普查全县的和古城不可移动文物413处,其中302处为新发现文物,复查文物为111处,消失文物11处。

二是2015年,按照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我县古城完成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共登记可移动文物370件,其中国家三级以上文物达17件。目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上传工作己于上级规定的期限全面完成,登录文物数量、图文质量均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三是积极争取文物保护资金,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已完成了国保黎平会议会址的修缮、省保何腾蛟祠、省保南泉山寺庙修缮工程正在进行中,预计今年6月份完工。文物安全方面,已完成了国保地坪风雨桥、会议会址的消防工程已通过评审并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批复,有望今年开工建设;会议会址的安防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6月份完工。文物项目申报方面,古城中的黎平会议会址文物保护规划保护规划已经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批复,经省文物局相关专家评审后提出相关意见,现在正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申报黎平县古城可移动文物中心库房项目,项目内容:土建400平方米;安防、消防系统;恒温、恒湿系统;文物修复设施,总预算资金500万元。

四是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方面。已完成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也早已结束,并公布结果,我县有毛泽东在黎平古城的住处等被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县有关领导要求,古城袁开第手书“种德收福”牌坊、古城彭汝畴墓等9处文化遗迹申报为县级或上以级别文化保护单位。目前,己完成文物调查,申报文本己基本填报完成。

五是文物“四有”工作方面。已完成了古城所有省级(不含第五批省保)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保护标识牌工作已完成。下一步根据省文物局的要求,开展第五批省保的“四有”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完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历史原因,有部分没有“四有”工作。

(二)以地方人大立法保护黎平古城

为加强黎平古城翘街片区的保护、管理与利用,保持古城传统风貌与特色,继承和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贯彻落实《贵州省黎平历史文化名城(德凤镇)保护规划》和《贵州黎平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翘街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结合古城翘街片区保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黎平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翘街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保护范围,东至正阳街,西至五贵路,北至中心大道,南至黎阳大道,总面积约69.69公顷。其中核心区域40.46公顷。

黎平古城翘街片区的保护、管理与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全面改善、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利用服从于保护的原则。

在古城翘街内居住或从事规划、保护、文化、建设、管理、旅游及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成立黎平古城翘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古城翘街保护重大事项,协调古城翘街保护相关工作。翘街景区管理部作为黎平古城翘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古城翘街保护、利用、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古城翘街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古城翘街保护利用具体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3.研究和制定古城翘街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政策措施;

4.组织编制和实施古城翘街保护规划;

5.组织编制古城翘街保护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和使用古城翘街保护资金;

6.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古城翘街内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查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

7.监督检查县住建、文物等部门对古城翘街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安全保护措施;

8.负责古城翘街得业态培育、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古城翘街内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批和执法、加强对古城翘街保护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公众参与古城翘街保护工作;

9.配合古城翘街执法部门查处古城翘街的违法违规案件。

相关部门职责

1.县住建部门负责古城翘街得规划审批,并明确专人负责建设项目实行规划审批后全程跟踪管理;

2.县市政部门负责古城翘街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精细化管理;

3.县城建国土执法部门负责对古城翘街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整治;

4.县文物部门负责对古城翘街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进行安全保护、加强对古城翘街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物保护知识的宣传;

5.德凤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社区、居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做好古城翘街保护工作,强化对古城翘街内街巷的市容管理。

古城翘街核心保护区分为翘街街区核心保护区和马家岭街区核心保护区两个片区,总面积22.09公顷。其中翘街街区核心保护区范围东起东门遗址外110米处,西至县人民政府和府前路公安局宿舍,南至左所坡,北至黎平县第二中学东南侧,占地面积约15.94公顷。马家岭街区核心保护区范围东起龙家坡与忠武巷交汇处,西至鼓楼坡以西约50米处,南至三眼塘与南门,北至鼓楼坡与县财政局相邻处,占地面积约6.15公顷。古城翘街核心区范围以《贵州黎平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翘街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保护范围规划图上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范围规定为准。区内历史建筑严格控制原有高度,新建或改建建筑高度控制在二层以下,一层建筑檐口高度限高3米,二层建筑檐口高度限高6米,以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周围地段和重点地段古建筑环境风貌的保护要求。

古城翘街建设控制区分为翘街街区建设控制区和马家岭街区建设控制区两个片区,总面积为29.60公顷。其中翘街街区建设控制区范围东起黎阳路与正阳街交叉口,西至消防队和贡院坡向西约30米处,南至第三中学和古城垣遗址,北至黎平县第二中学南侧及核心保护区外围部分地段,占地面积19.93公顷。马家岭街区建设控制区范围东起黎阳路与第一民族中学,西至鼓楼坡以西约100米处,南至南门外南门路,北至平街,占地面积9.67公顷。古城翘街建设控制区范围以《贵州黎平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翘街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保护范围规划图上建设控制区范围划定为准。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在三层以下,新建或改建建筑檐口高度限高9米。

《贵州黎平古城历史文化名街(翘街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环境协调区范围划定为准,面积为18.00公顷。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在五层以下,新建或改建建筑檐口高度限高15米。

四、古城文物保护的措施

(一)整体性保护

古城文物是由明清、民国三个朝代存在的物质文化形态和非物质文化形态、静态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个层面共同构成的多维空间。因此,凡是古城居住区范围内的所有文物元素及与之相关的人文环境、文化事象、文化空间等都在整体性保护范围之中。实施整体性保护必须与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和谐发展,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抢救性保护

本着“边抢救边保护”的原则,把“抢救第一”作为古城文物保护工作的要务,扎实推进抢救性保护工作。比如,深入开展古城文物普查工作,摸清家底,全面登记造册;针对评估结果分别制定和完善各类抢救保护方案,建立分级抢救保护制度和体系,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采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用图、文、声、像相结合的方式,将黎平古城文物全面地记录保存下来,同时,也要注意收集有代表性的相关实物,建立档案,及时出版相关成果;建立古城文物数据库、档案以及数字博物馆等。

(三)建立社区生态博物馆

博展性保护主要是指古城文物的文物实物资料的陈展、“非遗”项目活态展示、数字化影音图片展播等。目前黎平的文物展示平台只有黎平会议纪念馆和肇兴侗族文化展示中心,前着重展示与长征相关的历史文化,后者则侧重于展示侗族文物,基本上都不涉及黎平历史文物。黎平需要一家展示黎平悠久历史的“黎平博物馆”或“社区博物馆”。

总之,古城文物保护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民众对文物保护的觉醒。这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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