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健全内部审计年审制的几点建议
2016-12-24万贤峰
万贤峰
摘要:人民检察院的年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将直接关系到检察院内审功能的发挥。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对人民检察院健全内部审计年审制的必要性展开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
关键词:人民检察院 内部审计 年审制 健全 建议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应代表人民行使检察职能,以实现司法腐败的有效防治。但是,如果检察院本身未能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就有可能出现内部腐化的问题,进而无法对执法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健全年审制,则能够使人民检察院的内部审计制度得到完善,从而为内审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因此,相关人员还应加强有关问题的分析,以便更好的加强检察队伍的建设。
一、人民检察院健全内部审计年审制的必要性
(一)满足公正行使检察权的需要
健全内部审计年审制度,才能使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从而确保检察院能够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并避免有人员出现滥用检察权的问题。所以健全内部审计年审制,实际上是为满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检察事业发展要求,能够使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工作得到落实,并完成从严治检的检察队伍建设。在此基础上,人民检察院才能够进一步实现自我约束和监督,确保能够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为人民服务。作为整个国家司法活动的监督机构,人民检察院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最后保障,时刻处在各种关系和利益的博弈中。健全年审制,则能够使检察院的内部监督机制得到完善,所以能够确保检察院进行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进而使检察院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满足人民检察院职能增强需要
在经济体制和世界形势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时,犯罪领域中也将不断出现新型犯罪。从国家近几年查处的贪污受贿案件来看,该领域出现了隐秘化和高智商化的发展趋势。针对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有关文件对10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以确保法律体系的建设工作能够保持与时俱进。在这一背景下,人民检察院还应该致力于提高自身监督能力,才能够更好的开展检察工作。健全年审制,则能够使过去人民检察院在内部审计中存在的漏洞得到弥补,能够形成对检察院年度检察工作进行有效制约的良性机制,所以能够使检察院的职能得到增强。在此基础上,人民检察院才能够根据时代和格局变化实现自我调整,进而通过增强自身法律监督能力更好的为人民提供服务。
(三)满足审计监督程序正当性需要
在开展检察工作的过程中,需实现监督权、决策权和执行权的相互约束和协调,才能够确保权、事、人都能够利用制度进行管理,从而确保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作为刑事诉讼主体,人民检察院需要遵循程序正当原理开展检察工作,才能够实现权力之间相互监督制约,进而避免内部有人员滥用权力。而在开展年度检察工作的过程中,同样需要构建完成的内部年审制度,以体现程序在年度检察工作中的力量,并使内部各权力进行相互制约和配合。因此,健全年审制,才能使检察院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得到完善,并确保内部各部门在年审工作中相互配合,进而使检察院系统能够维持高效运行。
(四)满足内部审计队伍建设需要
健全年审制,可以通过完善人民检察院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从而使检察院内部审计队伍可以更好的开展审计工作,进而使检察院人员能够坚守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实现外来侵蚀的有效抵御。目前,很多贪赃枉法的检察官原本都是因为思想变化而在经济和政治上出现蜕变。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则能够做到在检察院内部敲响警钟,从而帮助检察干警完成正确利益观和权力观的树立。在检察官的日常工作中,将涉及较多涉案款项和库存现金,而这些款项和现金往往处在长期挂账状态。未能做好年审工作,则将给检察人员包括领导干部留下贪赃枉法和索贿受贿的机会。健全年审制,则能够通过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避免检察人员出现违纪违法案件,并使检察人员形成自律意识,因此有利于加强检察队伍的建设。
二、人民检察院健全内部审计年审制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固定资产年度清查
人民检察院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一直存在着轻管理重建设、台账登记不全、重使用轻维护的问题。在年审工作中,还应该从强化责任、清产核资等方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首先,检察院在年审工作中应建立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该小组负责进行交通工具、院内基础设施、办案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清查上报。在这一过程中,负责人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固定资产添置情况报告,并提交固定资产报销处理申请。而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到部门年度考核中,则能确保相关工作能够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在年审工作中,应对全省各级检察院的人、财、物进行同一清查,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簿,确保固定资产能够在年底得到统一移交。而通过加强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账务相符和进出有据,则能够确保所有资产有明确来源和清楚的去向。
(二)细化检察经费支出核算
在平时的检察工作中,检察业务种类较多,将产生较多检察经费。在年审工作中,还应该细化检察经费支出核算,结合检察业务特点完成经费支出明细科目的科学设置,以免检察官出现铺张浪费的思想腐化情况。在年度核算中,应将检察经费划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进行分别核算,并加强对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经费支出的核算统计。而通过细化检察经费支出核算工作,则能够确保冻结款物、收支脱钩等管理规定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并且确保检察机关的财务管理行为能够得到规范。针对违法违纪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需进行严肃查处,以便从源头上实现腐败的防治。
(三)强化涉案款项现金检查
在检察工作中,检察院将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款项和现金采取扣押、调取、查封和冻结等处理措施。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还应强化涉案款项、现金的检查,以加强涉案财物的审计管理。在这一过程中,需对涉案财物登记管理情况加强审查,确保涉案财物得到统一登记和编号,并且有明确的来源和去向。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还要开展下一步审计工作。其次,需要对涉案财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通过调取涉案财物台账进行现场盘点、核对,以确认涉案财物的存在性。由于款项和现金具有便于移动的特点,所以将作为检查重点,不仅要对其存在性进行证明,还要检查是否存在随意挪用涉案财物等情况,并对检察官是否存在私自变卖涉案财物等情况展开审查。而确保各类票据使用、资金存缴和账户管理都能符合相关规定,才能确保年审工作的有效性。
(四)做好长期挂账款项清理
人民检察院在单位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长期挂账款项多的问题,而这些往来款往往具有较大金额,许多款项甚至是陈年老张,一些已经成为了呆账死账。此外,检察院一些专项资金由于管理不规范,将出现长期挂往来账的情况,进而导致资金长期闲置。在年审工作中,还应该做好长期挂账款项清理,以加强检察院财务内控管理,并督查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完成往来款的清理,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针对未及时按照规定完成往来款清理的部门及人员,应该追究责任,以确保各级检察院都能够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往来款管理,做到符合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规范内部年度审计程序
为顺利开展年审工作,还应使人民检察院内部年度审计程序得到规范。具体来讲,就是应从组织领导、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氛围营造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对年度审计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各级检察院党组能够制定内部年审审计程序,以确保各项年度审计工作能够得到落实。此外,应使各级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的措施和办法,将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工作安排,以确保年度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在年度审计总结阶段,应规范内部审计文书、审计案卷的使用、建立和保管情况,并结合收集到的一手资料给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然后出具审计报告。而确保审计报告的实用性、真实性和建设性,并加强审计成果的充分利用,则能够使人民检察院的内审工作得到加强。
三、结束语
总之,通过健全内部审计年审制,将能使人民检察院的内部财务管理得到加强,并使各级检察院建立完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制度,从而使检察院的内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相信本文对人民检察院健全内部审计年审制的问题展开的分析,可以为相关工作的开展带来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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