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点滴意见
2016-12-23魏励
摘要文章结合笔者在字词典编纂工作中的体会,对《通用规范汉字表》中收字、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关系处理、正字与异体字的关系处理、类推简化、字形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探讨,望能为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通用规范汉字表》简化字繁体字正字异体字类推简化字形规范
201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是语言文字方面的重要标准,其成就自不言而喻,笔者结合自己在辞书编纂工作中的体会就该字表的欠妥之处谈些看法。
一、 收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收规范字8105个(不包括对应的繁体字、异体字)。笔者主编的《汉字规范字典》即将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修订本,其中规范字字头除了这8105个规范字之外,还增收几个字,其中有“〇”“”二字。
“〇”是否应该视为汉字,对此有争论。一种意见认为它仅是阿拉伯数字符号,《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均未列作字头。一种意见认为它来源于阿拉伯数字符号,现已成为汉字家族中的一员,《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均列为字头。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把“〇”称为汉字数字,明确指出:“〇”是阿拉伯数字“0”的汉字书写形式,可用作编号。[1]“〇”与阿拉伯数字“0”都表示数的空位,区别在于: 首先形状不同,前者圆形,后者椭圆形。其次用法不同,前者与汉字数目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结合使用,如“三〇六房间”“二〇一五年”;后者与阿拉伯数字“123456789”结合使用,如“306房间”“2015年”。“〇”的使用范围较小,如“速度每小时350公里”“金额805元”,用汉字表示,一般写成“速度每小时三百五十公里”“金额八百零五元”(或者大写:“金额捌佰零伍元”)。“〇”不仅是汉字,而且是常用字。《通用规范汉字表》如果把“〇”列为规范字也许会更好。
“”是新发现的化学元素,2000年第一次被发现,2011年被命名为Livermorium(Lv),2012年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正式宣布元素周期表增加该新元素,原子序数为116。2013年7月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确定其中文名称为“”。116化学新元素中文命名为“”,是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发布之后,相信该字表将来修订时会把这个字收入。
二、 简化字与繁体字,正字与异体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对《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做了细致的梳理工作,但个别处理值得商榷。如:
“穀”是“谷”的繁体字。用于“不穀”,义为不善,是古代君主谦逊的自称,不能简成“不谷”。用于复姓“穀梁”、人名(如宋代尚书陶穀)、较特殊的书名(如《穀梁传》)也不宜简化。《通用规范汉字表》附件1《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把“穀”简作“谷”,未做说明。《〈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加了说明:“不穀”的“穀”不简化。可是,“穀梁”“穀梁传”的“穀”是否简化?未做说明。
“嚮”读xiàng时是“向”的繁体字。又读xiǎng,《汉语大字典》未简化。《庄子·养生主》:“砉(xū)然嚮然,奏刀騞(huō)然。”这里的“嚮”假借为“响(響)”,模拟皮和骨分离的声音,不宜简作“向”。《现代汉语词典》在“砉(xū)”字条引用了这个例句,“嚮”没简化。“嚮”又假借为“享”,义为享受。《史记·游侠列传》:“已嚮其利者为有德。”
“濛”是“蒙”的繁体字。用于古水名、古州名、人名(如明代人有凌濛初,著有初刻、二刻《拍案惊奇》)等,不宜简作“蒙”。
“紬”读chóu时是“绸”的异体字。又读chōu,用于: ①抽引;引出。《文选·宋玉〈高唐赋〉》:“紬大弦而雅声流,洌风过而增悲哀。”②缀集。《史记·太史公自序》:“迁为太史令,紬史记石室金匮之书。”又有“紬绎”一词,本义为引出端绪,引申为阐述。北宋曾巩《自福州召判太常寺上殿札子》:“陈六艺载籍之文而紬绎其说,博考深思,无有懈倦。”以上例句中的“紬”都不宜改为“绸”。《辞海》即把读chōu的“紬”单立字头。
《简化字总表》无条件地把“穀、嚮、濛”分别简作“谷、向、蒙”欠妥,《通用规范汉字表》不应该照搬。《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把“紬”作为“绸(綢)”的异体字欠妥,《简化字总表》已纠正,类推简作“”,《通用规范汉字表》不应该走回头路。
另外,有的异体字属于误收。如“谄”字之后误列异体字“謟”。“謟”读tāo,义为可疑、超越本分、隐瞒等,并非“谄”的异体字。《通用规范汉字表》沿袭《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之误,《通用规范汉字字典》亦误释。《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都不把“謟”作为“谄”的异体字。
有的异体字应补。如“彷”又读fǎng,用于“彷彿”,与“仿佛”同。《通用规范汉字表》在“佛”字之后列出了异体字“彿”,而“仿”字之后却漏收“彷”。
有的异体字应加注。如“週”不用于救济、朝代、姓,与“周”不是全同异体字,如果不加注释便容易令读者误解。《通用规范汉字字典》即误释。
三、 类推简化
类推简化是汉字简化的常用方法之一。《通用规范汉字表》规定除8105字之外“表外字不再类推”。这个规定是善意的,目的在于避免扩大类推范围,保持汉字形体的相对稳定。但这个规定不应是强制性的,否则失之偏颇。又如化学元素字“”未收入《通用规范汉字表》,如果不允许类推简化,恐怕只能使用繁体字“鉝”。
强制性限定类推简化范围,引用古代诗文和古汉语联绵词的字形时可能会不好处理。如: 西晋左思《吴都赋》“爾其山澤,則嵬嶷嶢屼,巊冥鬱”中的“巊”,联绵词“捫搎”“鶹鷅”中的“搎”“鷅”,都未收入《通用规范汉字表》,按照新规定只能写成“尔其山泽,则嵬嶷峣屼,巊冥郁”“扪搎”“鹠鷅”。由于某字超出《通用规范汉字表》范围而不能类推简化,古代诗文中的一个句子或者古汉语联绵词上下字的字形难免出现这种简繁混杂的局面。
另外,我国目前存在《信息技术编码字符集》等一系列计算机信息处理用字方面的国家标准,收字数量、类推简化范围远远超过《通用规范汉字表》。我们不能否认这些标准的规范性,也不能想当然地要求这些标准立即进行大幅度修改。
还要看到,《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影响广泛的辞书收录的规范字字头,凡是可以类推简化的基本都进行了简化,如果因为超出《通用规范汉字表》范围而视为不规范,要求改回繁体字,显然不合适。
十多年前,笔者在《谈〈现代汉语词典〉对简繁体的处理及其他》一文中建议类推简化范围采取刚性为主、柔性为辅的原则,所谓刚性即规范字表中的字必须简化,所谓柔性即规范字表之外的字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不搞一刀切,这里就不赘述了。
四、 字形规范
1965年由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是汉字字形方面的规范文件,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未对字形规则进行调整。《通用规范汉字表》确定字形的原则是: 凡是这两个字表已有的字照样收录,这两个字表未收的字依据有关字形规则确定。《通用规范汉字表》确定字形的原则是合适的,但个别处理不够妥当。如“望”的异体字,《通用规范汉字表》作“”,《通用规范汉字字典》《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汉语大字典》作“朢”。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情况是: 人民教育出版社1956年第1版第1次印刷为:“望[]”,语文出版社编《语言文字规范手册》2006年第4版为:“望[]”。
中国台湾《国字标准字体宋体母稿》以“”为常用字,以“”为次常用字。中国香港《常用字字形表》也以“”为常用字。
笔者编写的《常用汉字源流字典》即将出版修订本,其中“望”字条:
望[]wàng11画
商代 西周 战国 古文 小篆 秦代 汉代 晋代
甲骨文、金文、古文表意。象人站在土堆上张大眼睛向前方或后方远眺之形。有的金文、小篆加意符月,表示眺望高空的月亮,隶定为“”,大陆也作“朢”。金文异体、小篆异体变为形声,目改为音符亡,隶定为“”,大陆后作“望”。本义为向高处或远处看。引申为……
笔者主编的《中华大字典》收字头多达57470个,相关的字头有:
望[]wàng①……。②……。
朢wàng同“(望)”。
wàng同“(望)”。
wàng同“望”。
wàng同“(望)”。
这个字的正确隶定应作“”,《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6年版、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字形较好。“望”是讹字,大陆习非成是,由《印刷通用字形表》开始成为规范写法。异体字的正确隶定应作“”,下边从(中间横短),不从壬(中间横长)。《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6年版字形欠妥,语文出版社编《语言文字规范手册》2006年版、中国台湾字形较好。“”和“朢”都是讹字。如果异体字字形只列一个,应选“”,而不是“”或“朢”。
《通用规范汉字表》的成绩是辉煌的,功不可没,瑕不掩瑜。但优秀的辞书一定有灵魂,有特色,有科学、完善的编写体例。其灵魂就是主编和编者的学术思想,包括对待语言文字规范的立场和态度。在辞书编纂工作中必须认真遵循《通用规范汉字表》,同时又不宜墨守成规、亦步亦趋。
附注
[1]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2011年7月发布)指出:“阿拉伯数字‘0有‘零和‘〇两种汉字书写形式。一个数字用作计量时,其中‘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零,用作编号时,‘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〇。”
参考文献
1.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第六版).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
2. 教育部等十二部门关于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教语信[2013]2号,20131009.
3.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114号、116号元素的中文名称.中国科技术语,2013(5).
4. 台湾《国字标准字体宋体母稿》.台北: 台湾当局教育主管部门,1994.
5. 王宁主编.《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3.
6. 王宁主编.通用规范汉字字典.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3.
7. 魏励主编.汉字规范字典.北京: 印刷工业出版社,1986.
8. 魏励.谈《现代汉语词典》对简繁体的处理及其他.∥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4.
9. 魏励.常用汉字源流字典.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10. 魏励主编.中华大字典.北京: 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14.
11. 香港《常用字字形表》重排本.香港: 香港教育局,2007.
(商务印书馆北京100710)
(责任编辑李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