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交往要守住哪些底线
2016-12-23唐任伍
唐任伍
【摘要】不管是“勾肩搭背”还是“背对着背”,都是不健康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分清“政”“商”不同的社会角色,官有官德,商有商道,官员说话做事才会更硬气,企业家干事创业才会更有胆气,整个社会才能风清气正,国家才会繁荣昌盛。
【关键词】政商关系 政商交往 新型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从“勾肩搭背”“背对着背”到“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商业文化得到很大的发展,但同时政商关系也被严重扭曲变成畸形,甚至像一部狗血剧一样,盘根错节。
一方面,官员为了自己任期内的政绩,大搞招商引资。商人的投资权和官员的政策权,成为政商“勾肩搭背”的纽带。官员与商人攀亲附友、称兄道弟,官为商批条子、给项目、减税收,为商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商为官提供发展政绩,给官员足够的私人实惠。官商合作也好、勾结也罢,你行贿我受贿,你发财我腐败,你情我愿,愿打愿挨。正常的政商关系变成了庸俗的权钱交易黑幕。
另一方面,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企业家(商人)群体,所取得的成绩只是得到肯定,却往往不受人尊敬。一些官员为避嫌,以不认识企业家为荣,甚至对企业家可圈可点的创新与发展不屑一顾,不但不为企业家的经营和创造排忧解难,反而以懒政、怠政、庸政的消极方式对待企业家的合理要求,利用各种机会和手段,对企业家管拿卡要。而一些企业家面对官员的无所作为,从内心里抵触政府,与官员形同陌路。政商关系从过去的“勾肩搭背”变成了“背对着背”,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动摇着治国理政的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非常注重政商关系的正本清源,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字,为新时期政商关系的构建确立了原则、划定了边界,使官员与企业家相互交往有了依据和方向,为官员立了“定盘星”,为企业家吃了“定心丸”。对于政商关系返璞归真、回归正常,具有重大意义。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官员和商人应该如何做
代表政府形象、作为人民“公仆”的官员,一方面应以“谦谦君子”之儒雅和热心肠,心里装着企业和企业家,积极作为,为企业的发展靠前服务,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应把握住政商交往的底线,在与商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官员要认清自己的角色,当官与发财是两条道,官是官、商是商,两者所从事的职业不同、担当的角色不一样、所发挥作用亦不同,不能盲目攀比、混为一谈。为官从政,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用,要敬畏人民,尽力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捍卫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这方面,官员的作为远非金钱可以衡量。因此,官员不能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与商人交往中做到“工作联系等距离、服务企业零距离、私人交往远距离”,做到清白、纯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
同样道理,在法治的环境下,商人固然要在商言商,因为营利、发财是商人的本性;但同时必须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干净营利、干净从商,使得发财有充足的底气。以马云为代表的浙商处理政商关系的“四不”宣言——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就是“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变化的标志。企业家们要清醒认识到,要打造成功的企业,使基业长青,打造百年老店,靠走旁门左道、歪门邪道,是不行的。企业家应该将精力放在推动企业创新、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质上,而不是整天琢磨怎么拉关系、走后门、送好处。要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靠企业的本事而不是政府的关系挣钱。当然,企业家也需要同各级政府部门多联系、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与官员真正建立起“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关系。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法律和制度应该如何保障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生态的构建,“君子之交、相忘于江湖”原则的坚守,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制度体系内,用法治限制政府的权力和资本的权力,使政、商依法各行其道。官要像官,商要像商,各归其位,各得其所,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将“亲”“清”政商关系融进现实的治国理政之中。
建立现代法治环境下的服务型政府,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公民将一部分权力让渡出来成为公共权力,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应该具有公共情怀和制度情怀,必须具有“巡更精神”,尊重企业家的贡献,无事不扰,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有求必应。政府为企业营造一个优越的发展环境,就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以任性。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够自主创新、放心发展,企业家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够充分体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心情舒畅地建功立业。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除了在法制轨道上使官员、商人各归其位、各得其所外,还需要进行配套制度建设。对于官员,首先要从法律上确保他们的个人利益,使他们能够体面地工作和生活,有足够的收入养家糊口。同时,要让官员明确最基本的价值判断,即“当官发财、应当两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如果选择从政,就不要在从政中发财,否则可能坠入深渊;如果忍受不了从政的“清贫”,可弃官而去、选择经商,以实现发财梦。对于商人,党和政府要认可他们的地位,宪法、法律要保障和满足他们的正常诉求。要明确私人财产的神圣性,避免对企业家财产和人身自由的非法剥夺与侵犯。对于那些为国家、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企业家,要确保他们的社会地位,使他们感到光彩和荣耀。
总之,不管是“勾肩搭背”还是“背对着背”,都是不健康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才能分清政商的不同社会角色。官有官德,商有商道;官无德不可用,商无道走不远。不论政还是商,做人做事都要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在因工作关系产生交集的过程中各司其职,交集之后各归各道。政商关系要如君子之交,光明正大、彼此清白。如此,官员说话做事才会更硬气,企业家干事创业才会更有胆气,整个社会才能风清气正,国家才能繁荣昌盛。
(作者为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华每日电讯》,2016年3月5日。
责编/杨鹏峰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