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等七部门携手八大互联网企业严打炒信行为
2016-12-22本刊编辑部
文 本刊编辑部
严打炒信
公安部等七部门携手八大互联网企业严打炒信行为
文 本刊编辑部
编者按
“炒信”,就是利用网络虚拟交易炒作信用。“炒信”不但严重扭曲电商的信用评价机制,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这种电子商务领域典型的失信行为,随着“全民网购”渐成趋势,不仅威胁到新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本期专题以“严打炒信”为主题,从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八大互联网公司签发炒信协议打击网络炒信行为展开,曝光网店高成交量背后隐藏的巨大刷单利益链,通过刷单员的自述揭露刷单的具体流程,并阐述各方严打炒信的出发点和必要性。同时,简单介绍刷单如何沦为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提醒求职者及店家谨慎应对。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质检总局、中央网信办、人民银行等七部门,携手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八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书,今后在政府牵头下,各互联网企业将派出代表,组建反“炒信”行动联盟,通过共享反“炒信”信息,打击网络炒信行为。
在《协议》的框架下,将建立共享“炒信”黑名单制度。“炒信”黑名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为“炒信”行为提供账户服务、数据服务、技术服务、物流服务、资金服务、信息服务的单位、个人、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等内容。
根据《协议》,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炒信”黑名单,会被推送给企业、执法部门等单位,对“炒信”主体的刷单组织者进行联合惩戒;平台企业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协议和内部管理制度,采取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措施主要包括: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限制发布商品及服务,限制参加各类营销或促销活动,扣除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限制账户权限权利,降低搜索排序,限制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辞退并通报建议同业机构不予录用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从业人员,查封或删除社交媒体帐号,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
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介绍,如今“炒信”已形成灰色产业链,已经威胁到新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中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在这方面,互联网平台感受尤其直接。某购物平台副总裁王明强介绍说,从购物平台打击刷单平台的情况来看,刷单产业正成为诈骗的重灾区,这使得打击刷单迫在眉睫,“只有严惩刷单组织者,让其付出更大代价,才能遏制刷单、炒信产业源头,而由政府牵头建立的‘炒信’黑名单制度,加大了‘刷单’组织者的违法成本,将遏制刷单产业。”王明强认为,反“炒信”联盟的组建,该联盟有望解决购物平台面临的跨互联网平台打击“刷单”难题。
事实上,有些主流网购平台早已经意识到了“炒信”的潜在危害,并采取必要的惩戒行动。不过,面对违规门槛低、花样不断翻新的“炒信”行为,全靠个别企业单兵作战显然不行。早在2009年,某购物平台就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炒信、虚假交易的专项活动,并把虚假交易的释义、违规行为及惩治措施纳入了相关的规则当中。而且近年来一直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联手打击刷单行为。在对刷单产业的不断打击中发现,炒信黑灰产业链分散在整个互联网。
因此,只有跨企业、平台,协同打击刷单、炒信,才能斩断刷单黑灰产业链。本次签署的《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是一次重要契机,它使得各互联网企业能坐在一起,解决危害整个互联网的刷单、炒信黑灰产业。炒信“黑名单”的建立,有望破解刷单违法成本过低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