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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湿地保护势在必行

2016-12-21陈凤学

经济 2016年33期
关键词:长江流域长江流域

陈凤学

长江流域横跨祖国东中西部,覆盖十多个省区市,以不到全国五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养育了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创造了全国接近一半的经济总量。长江流域水资源充足,拥有我国最为丰富和独特的生态系统,众多的野生动物、植物物种,以及美不胜收的景观,特别是该流域类型多样的森林、湿地,不仅维护了长江流域的生态平衡和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更是对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乃至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国家林业局一直把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恢复,作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从湿地保护工程、中央财政湿地补贴政策等方面,切实加大了支持力度,并启动编制长江沿江重点湿地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目前,长江经济带有国际重要湿地18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7处、国家湿地公园291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长江流域湿地保护面临的问题,长期以来对湖泊等湿地的肆意围垦占用、阻断河湖联系,严重削弱了湿地的防洪减灾功能;一些区域对湿地的填埋、污染、过牧也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长江流域水资源虽然丰富,但分布不均衡,这一现象在上游地区更为突出,湿地的丧失、功能的退化使河流径流不稳定,蓄水、净水功能下降,顺应自然规律的天然水资源分配模式被打破。此外,湿地动物、植物和水资源过度利用威胁仍存在,生物多样性下降的问题亦尤为突出。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会议强调,要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理,严格湿地用途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指明了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的方向,必须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工作当中去。为此,笔者就搞好长江流域湿地保护提几点意见。

第一,牢固树立并贯彻长江流域湿地大保护的理念。长江流域湿地大保护,是整个长江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全面保护湿地的重要一环,对于推进实现“到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落实全国湿地保护的重大任务,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加强流域湿地总量管控,把现有湿地面积作为管控目标,落实到流域内各省(区、市)、各县(市、区),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全流域和各省份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机制,积极开展上下游、左右岸湿地的协同保护,维护整个流域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对于一些亟待保护的湿地区域,要通过积极发展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形式,及时进行保护,不断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大湿地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湿地资源安全。

第二,积极实施长江流域湿地修复重大工程。《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已经完成了论证,长江流域重要湿地已纳入规划范围。今年,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发改委已在该流域的洱海湿地、贵州草海湿地,启动实施了重大修复工程,重大工程建设已经有了良好开端。各省(区、市)也要编制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谋划实施地方的湿地修复工程,与国家工程形成完整的体系。在工程谋划实施中,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上中下游湿地退化的主要原因,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修复措施。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并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避免采取对原生态带有破坏性的人工措施,从而背离湿地修复的初衷。要按照轻重缓急,优先修复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重要湿地,重点修复国家重要湿地和地方重要湿地。

第三,加强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制度建设。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立法正在加快推进,长江流域尚未出台湿地保护地方法规的省份,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出台,已经出台的省份,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做好法规执法和修订工作。网络成员单位要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办法。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快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的制定,在湿地总量管控、用途管控、湿地修复、湿地监测评价等方面,建立起具体的制度。通过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完善湿地工作体制机制,形成符合湿地生态保护和治理特点的一整套制度框架,建立湿地保护制度体系。要积极建立湿地保护部门联席制度或省级湿地保护协调机制,推进流域和区域湿地的整体保护。要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通过探索设立长江湿地保护基金,采取PPP模式等,建立多渠道投入湿地保护的机制。要积极推动把湿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可操作的湿地保护考核奖惩制度,落实好地方政府湿地保护的主体责任。

第四,进一步增进长江流域的民生福祉。今年9月,第十届国际湿地大会在江苏常熟召开,这次湿地盛会不仅充分展示了世界湿地保护日新月异的发展,也体现了世界各国已经将湿地保护与改善民生福祉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网络成员单位,要积极借鉴江苏省常熟市湿地保护的经验,把湿地保护作为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要把湿地保护与恢复作为城市的重要生态基础设施,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和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规划建设,通过开展水系连通、植被恢复等措施,构建较为完善的城市生态走廊,缓解城市亚健康状态,改善人居环境。要通过加大城市及周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力度,丰富我国城市生态内涵,弘扬湿地文化,增强城市软实力。要根据乡村自然、经济条件和传统习俗,积极支持乡村湿地建设,恢复乡村生态,美化乡村环境,增加乡村湿地产品的产出。总之,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湿地保护带来的福祉,分享到湿地保护的红利,推进实现共享发展。

第五,探索建立全球视野下的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模式。长江作为全球第三大河,其生态价值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长江湿地资源,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上有关湿地保护修复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以国际视角应对长江流域湿地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不断提高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湿地的科技水平。今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作为会议伙伴单位,积极参与了本次会议筹备工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正在会同国家林业局执行全球环境基金“加强中国湿地保护体系,保护生物多样性”规划型项目,该项目已经开展了3年,通过在国家、省和示范点层面推动湿地保护主流化进程、推广湿地保护恢复技术、强化湿地调查监测、宣传教育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示范活动,提高中国湿地保护体系的管理有效性,从而为保护中国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作出贡献。自2013年启动以来项目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正在为全国和各项目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产生积极推动作用。这次会议我们特别安排了4位项目专家与参会代表,分享全球环境基金项目为推动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希望对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更好发挥作用有所启发和借鉴。

第六,抓好长江湿地保护网络自身建设发展。经过十年磨砺,长江湿地保护网络范围从6个省份扩大到12个省份,网络成员从开始的20个,扩展到今年的252个,还有很多流域内的湿地即将成为网络成员。如何提升网络建设管理水平,已更加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希望所有网络省份和网络成员单位,切实加强湿地网络管理,建立网络成员经验分享机制,开展帮扶活动。最近,上海崇明东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签订合作协议,崇明东滩保护区管理局将管理经验介绍到大理,建立上、下游对口帮扶机制就是一个好的开端。每个网络成员要积极交流湿地保护新知识、新经验,传播湿地保护新理念、新技术,促进实现长江流域湿地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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