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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难下的启蒙:“儿童年”与儿童教育(1935-1936)

2016-12-17

关键词:儿童教育启蒙政党

蔡 洁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北京 100081)



国难下的启蒙:“儿童年”与儿童教育(1935-1936)

蔡洁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北京100081)

摘要:在1935年8月至1936年7月的“儿童年”举办期间,知识界围绕儿童教育中儿童与父母、家庭、社会及国家之间的关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突破了“五四”时期“儿童的发现”之内涵。由于南京国民政府的主导和各界对于民族复兴的诉求,全国儿童读物展览会、教具玩具展览会、绘画展览会和义务教育等活动被赋予了政党的意志和国难的色彩。由于民族复兴思潮下启蒙与动员的双重性质,决定了此间仍是“儿童本位”与“国家本位”并行不悖的儿童教育理念。然而,随着抗战的全面爆发,儿童教育终究难以摆脱“救亡压倒启蒙”的时代困局。

关键词:国难; 启蒙; 政党; “儿童年”; 儿童教育

1935年8月至1936年7月,在民族复兴思潮的推动下,南京国民政府为呼唤社会各界关注儿童事业,以举办“儿童年”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了一场儿童启蒙运动。在“儿童年”期间,知识界围绕儿童养育、儿童教育、儿童救济、儿童慈善、儿童福利等问题展开了多方的讨论。目前学术界对于“儿童年”的研究尚属不足。其中有将1934年的上海“儿童年”和1935-1936年的全国“儿童年”相混淆者[1],而对“儿童年”所涉及的活动,仅有部分受到关注,且只从上海经济发展和现代人才培育的角度进行阐释。[2]另外,1935年前后“儿童史”的主题亦被误认为在民族复兴思潮的语境下,以民族国家为本位的战时教育取代了以儿童为本位的审美教育。[3]实际上,该时期呈现出的仍是“儿童本位”与“国家本位”并行的历史特征。本文拟考察“儿童年”间关于儿童教育的相关讨论和实践,分析启蒙话语、国难色彩、政党意志对儿童教育的渗透,并且尝试将儿童教育史纳入政治文化视野进行考察,以期突破以往学界对“儿童史”研究的平面化取向,进而为“儿童教育史”向“政治社会史”的转型提供思考。

一、“儿童年”期间关于儿童教育问题的讨论

“五四”启蒙运动对“儿童的发现”,赋予了儿童“独立的生命”和“个性的主体”的全新价值,开启了尊重、爱护、教育及研究儿童的先声。在这个意义上,知识精英不仅尝试着将儿童从“家庭私有物”的身份束缚中解放出来,给予了儿童作为独立个体的身份体认,并且努力转变晚清时期将儿童定格为“成人初级阶段”的观念,还原儿童区别于成人的个性特征。儿童的价值被发掘后,知识精英开始了关于如何培养儿童的讨论和实践。科学育儿知识主要借助报刊进行宣传,如《妇女杂志》开辟了科学育儿的专栏,介绍了西方关于母乳喂养、婴儿睡眠、常见疾病治疗等科学知识,以期塑造健康的儿童和训练新母亲[4];周作人和鲁迅等作家则以“儿童本位”的观念对西方儿童文学进行了翻译和创作。[5]至于1930年代初期兴起的一场关于“鸟言兽语”题材应否进入儿童文学的论争,表面上看,此为围绕儿童读物的编选、主旨、选材、问题、语体以及内容等方面展开的论争[6],但就实质而言,涉及的则是关于启蒙儿童策略的分歧。

1935-1936年由南京国民政府主导下的“儿童年”,呼唤“全国民众注意儿童事业……负慈幼之责任……并使全国儿童明瞭自身所处之地位,而奋发振作,努力向上”[7],为再度掀起儿童启蒙运动的高潮提供了契机。知识精英动员养育儿童的父母、作为儿童成长的场所即家庭和社会,以及应对儿童负起责任的国家,共同投身到儿童事业中来。其中,儿童教育作为培养健全儿童的核心问题,成为知识界重点讨论的对象。

知识精英关于“儿童与父母关系”的论述,不仅突破了传统文化中将母亲视为“家庭儿童教育”唯一承担者的认识,亦超越了“五四”以来提倡科学养育的范畴。其一,讨论者认为,在提倡“贤母良妻”的同时,“贤夫良夫”亦为不容忽视的要素,即父亲应当弥补在儿童教育中角色的缺失,与母亲共同肩负起教育儿童的责任。[8]陈际云为父母推荐了50本相关书籍,包含儿童学、父母学理论和西方儿童家庭教育经验等内容。[9]梁士杰倡导将“父母教育”编入学校课程,并在全国各学校设置父母教育研究会和训练班,以便于家长之间相互学习和探讨。[10]其二,有作者撰文提醒,父母除了指导儿童养成卫生习惯和锻炼身体外,还须特别留意儿童心智的健全。祥坤着重批判体罚对孩子自信心和自尊心的摧残,以及在儿童顽劣性格形成中的负面影响,建议家长宜采用平等、鼓励的方式引导儿童改正缺点。[11]芮秀芝建议父母要遵循儿童天然发育的秩序,不可凭私欲和偏见去扼杀儿童的天性。[12]瑞英和静元推荐父母通过选择适合儿童的读物或言传身教的方式,培养儿童诚实守信的美德、爱国的思想和不畏艰难的气魄。[13]朱有渔则提出,旅游和闲散是家长指导儿童认识自然和社会的良机,可助儿童兼收身体健康和知识增长之效。[14]

关于“儿童与家庭关系”的讨论,“五四”时期,知识精英着重批判家庭对儿童价值的忽视,呼唤将儿童从家庭中解放出来,进而将教养儿童的任务从家庭转向社会,出现了“儿童公育”的论调,即儿童不再在家庭中抚养,而完全由公立机构如托儿所等承担教育儿童的工作。[15]这种将儿童与家庭纽带的断裂,实际上忽视了儿童对亲情的心理诉求。20世纪30年代初已开始了对“儿童公育”观的检讨,如潘光旦批判道,若完全由托儿所承担养育儿童任务,则将阻障儿童健全身心的发展,故劝导有经济能力、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父母亲自承担起教育儿童的责任。[16]到“儿童年”期间,知识精英除了继续否定传统家庭对儿童的垄断外,还进一步对“五四”以来家庭在儿童教育中角色的抽离进行反思,强调家庭在儿童成长中的特殊意义。如陈选善指出,大部分儿童在5岁前完全生活在家庭中,即使进入学校后多半时间也在父母的影响下生活,故而家庭环境的优劣是儿童能否健康成长的关键所在。[17]为避免儿童在家庭中受到不良观念的影响,马星九反对在家庭中祭拜神像、吸烟饮酒和聚众开赌。[18]

关于“儿童与学校关系”的阐述,主要着眼于传统师生角色的转变、教材内容的改良,以及书本学习与课外实践的结合。其一,知识界检讨了传统书塾教育和近代蒙学教育中“以教师为本位”的弊端,倡导初等教育当“以儿童为本位”。默君劝导教师放下高居于上的姿态,不仅要深入“民间”,了解儿童的生活环境和社会对儿童教育的诉求,甚至要“变作儿童”,以儿童的思维方式融进他们的生活。[19]为调动儿童学习的积极性,朱佐廷建议教师改变以往向儿童“填鸭式”灌输的枯燥方式,而要采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吸引儿童听讲,并分析每个儿童的个性特征,以便因材施教。[20]其二,教育者普遍认为,在儿童读物的编写中,应避免枯燥乏味的说教,增添丰富、鲜活且合乎儿童阶段特征的素材。吴研因等建议将自然故事、生活故事、历史故事、笑话、传说、寓言等材料,均纳入到陶冶儿童德性和开阔儿童视野的范畴之内。[21]为提高儿童对纷繁知识的吸收效率,徐阶平提倡教材内容的安排要按照由具体到抽象、由心理到伦理、由旧观念到新事实的逻辑,循序渐进。[22]吴增芥则建议教材编写者要从生活中取材,以提高儿童学习的兴趣。[23]其三,在研究者看来,学习与实践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二者绝不能偏废其一。吴研因等认为除了文化知识的学习以外,在课外实践中,儿童不仅要积极参加团体作业,培养创造力、合作精神和领导才能,还要实行自治,以磨练自强自立的意志。[24]

关于“儿童与社会关系”的论述,则侧重于社会对儿童教育事业的义务性,以及作为家庭和学校教育的辅佐功用。其一,倡导者呼吁,义不容辞地支持儿童教育诸项事业的建设,应当成为全体国民的共识。蔡元培纠正了社会“爱幼怜弱”的恻隐心理,认为新时代的慈幼事业是践行国民基本的责任。[25]周莹呼唤有能力者都应主动为儿童捐款助学。[26]朱泽甫建议采用强迫的措施,动员社会人士投身初等教育,即由每一联保的富绅筹建一所简易小学,甚至可对不遵照者予以严厉处分。[27]其二,论说者主张,社会教育实际上须作为家庭和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储衡建议,托儿所应协助无暇照顾子女的父母,接管教育儿童的任务;工厂则应设置工人子弟学校,以解决贫困员工的子女就学问题。[28]对于因身心不健全而难以正常就学或被家庭抛弃的儿童,邵鸣九呼唤社会设立盲哑儿收容所、残废儿收容所、低能儿收容所、精神衰弱儿收容所、流浪少年收容所、感化院等机构进行保护。[29]高迈则进一步指出,应成立相关的研究机关,并建立聋、哑、盲学校,对此类儿童“施以特别教育,化无用为有用”。[30]

关于“儿童与国家关系”的论述,不仅强调儿童“国民”之身份的“现时性”,还将教育儿童与国家、民族的未来相联系。其一,与晚清时期将儿童视为“缩小的成人”不同,在权利与义务方面,参与论说的各界人士均将儿童与成人同视为“现时的国民”。王世杰强调儿童是全体国民的重要一员,同样享有教育的权利,故国家对于未能在家庭中接受教养的儿童,应弥补其缺失。[31]吴研因指出,儿童教育经费历来处于政府财政支出的边缘地位,中央应增加对儿童教育的投入。[32]朱泽甫建议将投资儿童教育的多寡,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成。[33]王念洙提出,为保证在短时间内让更多的儿童就学,政府应在人数较少的小学增加学额,对于失学儿童尚多的区域,则须设置短期小学,并兼施“巡回教育”等方法。[34]至于师资质量的提高,金竾仙认为政府应严格执行“师范毕业生任用规程”,进行教员的选择和淘汰,且通过提高教师的待遇,保证教师在教学中尽心尽责。[35]另外,儿童除了拥有受教育的权利外,还具有对社会奉献的义务,如陶行知动员儿童以“小先生”的身份,将学到的知识教给乡村和身边的人群,以践行“国家主人翁”的使命。[36]其二,在讨论者心中,儿童是否健全,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荣辱。黎昌受指出,儿童之于民族与国家,“就如维太命之于人身生命一样的重大。”[37]褚鸣皋也认为,儿童是国家未来的桥梁,“有了健全的儿童,才有健全的民族,健全的国家。”[38]吴铁城强调儿童是国家之“种”,故爱护和教养儿童是救亡图存和延续中华民族命脉的重要策略。[39]

“儿童年”期间关于儿童教育问题的论述,与“五四”以来相比有了相当的突破。首先,讨论的主导者从民间转向官方,扩大了参与的群体和媒介。“五四”时期,少数知识精英通过翻译的方式将西方的儿童理论传入中国。这种自发性使得论说的载体仅局限在个别报刊上,如在《妇女杂志》设置了儿童的专题,并且讨论的话题多为科学养育儿童的方法,以及儿童文学的翻译和书写。然而,“儿童年”期间,南京国民政府动员各大报刊开设儿童专栏以及鼓励儿童专刊的出版,为知识精英讨论儿童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和平台,论说的内容逾越了儿童读物和健康卫生的内涵,儿童的科学教育则被提至空前的高度。其次,儿童价值得到了更深层次的挖掘。“五四”时期完成的是关于儿童从“家庭的私有物”到作为“独立的个人”观念的转型,“儿童年”强调的则是儿童从“家之私有物”到“国之公民”身份地位的变迁。随着儿童的健全与救国的使命相联系,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则都被整合在培养儿童的范畴中来。从表面上看,这是儿童与父母、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社会以及儿童与国家的关系调整,实质上是知识界以儿童教育为媒介,尝试对国家各方力量在人才培养层面的全面动员。

二、政党意志、国难精神在儿童教育活动中的彰显

在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的统领和各地儿童年实施委员会的配合下,“全国儿童读物展览会”“全国儿童玩具教具展览会”和“全国儿童绘画展览会”相继开展,“义务教育”亦开始试行,分别从智育、娱乐、美育、义教等角度,彰显了多维的儿童教育理念。

侧重于为儿童智力发展提供优质养料的,是1936年1月30日至2月5日在南京市举办的“全国儿童读物展览会”。读展的举行是借为儿童提供一场文化盛宴之机,对全国范围内现有的儿童出版物进行统一的审核,实质上是儿童读物的改良运动。[40]各省市县将国内外出版的小学教科书和儿童课外读物送至南京,共计2818种,13908册。其中,国内的占主要部分,达2577种,13413册。[41]会场设7大展览室,含补充读物类、教科书类、外国儿童读物及研究著作、社会流行类。[42]作为中国第一届全国性的读物展览会,吸引了众多的参观者,如开幕第一天就达4000余人[43],且筹办方不得不将展期延长一日,以满足参观者的诉求。[44]除了参观者的阅读外,筹办方对所有读物评出“佳者”“可者”“有问题者”和“不合格者”各级,并将书目名单和各读物的优劣问题汇成“儿童读物研究结果”,以供国人概览、专家研究和文坛参考。[45]展期结束后,读物展览会还走出了南京,前后至北平、福建等地开展“儿童读物巡回展览”。[46]

继读物展览会之后,1936年5月17日至5月29日,同在南京市举办的“全国儿童教具玩具展览会”,则着重于科学教法的宣传和示范。与读物展览会相似,该展览会也是通过对国内生产的教具和玩具进行全面核查,以谋求儿童教育和娱乐工具的生产和改善。[47]筹办方共征得国内外玩具和教具共8722件,其中国内的展品占绝大部分,计8330件,并分为国防类、单元设计类、音乐运动类、玩偶动物类、家具建筑装饰等类、交通类、教具类、国外参考类,陈设在8大展览室。[48]与读物展览会相比,该展览会更受欢迎,仅5月26日就接待了近8000名在校儿童,且将展期延迟了三日。[49]在此期间,专家分别对八大展览室的展品进行评审。与读物展览会仅提交读物的名单不同,筹办方还将所有展品拍摄成照片且刊印成册,以便全国各小学采购和制作之参考,并将部分展品保存在永久馆之中,以资国人观摩。[50]

随后,1936年6月6日至6月15日,“全国儿童绘画展览会”在继承前两场展览会的基础上,将举办地点从南京转移到上海。该展览会与前两届会展附带“审查”性质不同,一方面是为了启发儿童的艺术兴趣,培养儿童的审美本能和发挥儿童的创作天性,另一方面则是促进知识界对儿童艺术的研究,以改进儿童美学教育。筹办方向全国儿童和作家征得画作共50000余件,其中儿童作品占30000件,[51]并将入选作品配以艺教类文章汇总,以供行政当局参考及全国人士研究。关于绘画展览会的特色,除了儿童和作家的画作同台展出外,[52]儿童现场作画成为最大的亮点,甚至是僻处边疆的察哈尔儿童亦不远千里而来。[53]一位亲临会场的观众对儿童“对客挥毫”的气势,深为赞叹。[54]

与三大展览会主要面向城市的在校儿童明显不同,“儿童年”中实行的“义务教育”计划,则将受益的目标投向失学儿童。其一,关于实行的步骤,教育部拟分“三步走”,使全国6至12岁的学龄儿童,分别于1935年8月至1940年7月、1940年8月至1944年7月、自1944年8月始三个阶段,逐步接受一年制、二年制和四年制的义务教育。[55]其二,至于实行的策略,为最大程度地增加就学儿童数,教育部配合采用小学区、二部制、改良私塾、巡回教育多种方法。为让父母配合义务教育,教育部采取“强迫入学”和“缓学免学”的政策,即除生病的儿童外,有不按时入学者,则对其父母进行劝导甚至罚款。其三是师资和校舍的配备。教育部在省立或县立的初高级中学及师范学校内广设短期小学师资训练班,集中培养合格的初等教育者。另外,为节省办学时间,短期小学多为利用当地原有的公所、祠庙等房屋,或租借用民房,或暂建简单之棚舍。[56]其四是办学经费的提供,兼由地方自筹和国家拨发。其中国家的投入为主要部分,并派遣专员亲临视察,以保证各省市经费的切实筹用。[57]

“儿童年”间的儿童教育实践,是从数量和质量层面双管齐下,侧重于儿童就学率的增加和儿童教育成效的提升。具言之,不仅要保证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还要通过读物、玩具、绘画等教育方式对儿童进行启蒙,促进儿童智能的发展、实践能力的增进、审美的提升,以培养“真善美”的健全儿童。然而,由于“儿童年”是在南京国民政府的主导下开展的一场儿童运动,各项儿童教育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国民党的理念和意志。

南京国民政府对这场儿童启蒙运动的干预主要体现在对“儿童年”的定位、筹办和监督上。首先,孙中山被南京国民政府推崇为“儿童年”的精神领袖。蒋介石在“儿童年训令”中着重强调,“儿童年”的举办是为了实现孙中山关于“励行普及儿童本位教育”的遗嘱。[58]特别是“儿童年”的开幕,是在儿童代表谒见中山陵和诵读孙中山遗嘱中开始启动的。[59]并且,“儿童要负起实现‘三民主义’的责任”等口号也贯穿了整个“儿童年”的进行过程。[60]其次,在筹办“儿童年”的各级机构中,国民党党部建立了一套从中央至地方的指导和监督系统。中央党部和地方党部对全国和各省市的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所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人员安排和职权分配两个方面。如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的委员,除了部分通过外聘以外,大部分是从中央党部和各政府机关派遣的官员。在“儿童年”各项具体活动的筹备中,各级党部代表皆要列席相应级别的会议,并对一切儿童幸福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出指导和建议。尤其是各级党部还充当监督和纠偏的角色,当发现委员会出现违反党义的行动时,可当场驳斥和纠正,或直接呈请上级党部和上级儿童年实施委员会给予制止。[61]党部在儿童年实施委员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使得“儿童年”中的各项活动在倡导和实施的过程中,难免被纳入政党教育和政治宣传的范畴。

其一是“党义教育”在义务教育中间的完全渗透。1928年,“三民主义”开始进入小学的课程,但仍强调在培养儿童国民基本知识和技术的过程中,要依据儿童身心发育的特征。[62]到1931年,国民政府则规定要使整个儿童身心完全融于“三民主义”的教育之中。[63]“儿童年”期间,国民政府进一步提出要求,不仅要将“三民主义”完全灌输到全部课程的学习中,还要深入到在校儿童的全部生活之中。如在“总理纪念周”和各种纪念日的集会中,教员应因时制宜地讲授“三民主义”,甚至还要通过监督儿童在课外所阅读的刊物、交友的对象、表达的言论,考察其对于国民党的态度和“三民主义”的理解程度。并且,为保证小学教育不偏离“三民主义”教育的方向,南京国民政府除了对录取的教员进行严格的政审外,还定期对在校的教员进行政治考核,要求教员必须认真精研总理遗教、国民党重要宣言和决策案以及国民党先进的言论和著述,做好学生之表率。[64]

其二是“公民训练”在小学教育的进一步施行。“小学公民训练”是在各级党部的指导下,由教师从衣、食、住、行以及思想教育各方面,对儿童进行训练,目标在于造就与中国政治目标相适合的公民。[65]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健康习惯的养成,优良德性的熏陶,政党意识的灌输和民族精神的培养等,超越了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关于儿童国民知识学习的内涵。[66]1928年的小学章程规定侧重培养儿童基本的国民知识和技术,故开设了《民权初步》等课程。从1933年起,随着教育部将党义纳入其他的科目后,“公民训练”成为了独立的学科。[67]到了“儿童年”期间,“公民训练”从辅助学科上升到了小学的四大科目之一,且对儿童进行训练的时间依照年级而增加。对于一年制短期小学的儿童,每日施行10分钟的训练,二年制短期小学则增加到了每周60分钟,且着重对儿童进行逐个的训导。[68]在某种意义上,小学教育中党义教育和“公民训练”的增强,是南京国民政府对儿童的教育统制,不仅为了加强其统治的合法性,亦努力将儿童纳入国民政府“未来接班人”的队伍中来。

此外,国民党党义的精神也成为“全国儿童读物展览会”的重要评判标准之一。读物展览会的评审会明确表明,在内容上,优良的儿童读物除了适合国情需要和儿童学习程度外,尤其不得背离党义。[69]根据这项规定,读物展览会展开了对于国内各官方教育机关和私人出版机构所出版的小学教科书和儿童课外读物的审查,不仅涉及正在市面流行或在小学中使用的儿童读物,还包括已经退出市场或已在教育界失效的儿童教科书,甚至还波及了从国外引进的相关儿童书籍。[70]难以避免的是,政党意志对儿童读物出版界的干预,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儿童读物本身的审美性和启蒙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南京国民政府借用在“儿童年”中的主导权,对儿童教育事业进行干预外,民族危机的日益紧迫也使得各项儿童教育活动不同程度地染上了国难的色彩。

“全国儿童读物展览会”的举办,侧重儿童读物的改良,尤其是增加民族复兴的元素。其一是强调儿童读物应有利于激发儿童的民族情感。根据读物评审会的调查:国内目前出版的儿童读物大多缺乏适合国难期间之教材和发扬中国固有能力之材料,不足以激发民气。[71]随着民族危机的迫近,作为儿童启蒙的主要媒介之一的儿童读物,务必与救亡图存的主题相接轨。其二是如何通过儿童读物的改良启蒙国难中的儿童。一是读物应具有反映时代精神、中国的国际地位等内容,让儿童在潜移默化中开拓视野[72];二是在读物中增加有关中国优秀文化和民族英雄等题材,以培养儿童的民族意识和自信力[73];三是呼唤政府和私人的出版机构,尽量采用国货的纸质材料,以达激发儿童的爱国之效。[74]

国难色彩除了进入传统的阅读方式外,还通过玩具深入儿童的娱乐生活中。“全国儿童教具玩具展览会”强调,不仅应将战争和国防意识通过玩具向儿童传递,还应将玩具的生产纳入民族经济竞争的范畴。其一,玩具之于儿童,主要在于唤起尚武的精神。筹办方在玩具的分类上特意将“国防用具类”突出[75],且对玩具的评判,尤其强调“反映战争主题”和“采用国产原料”这两大标准。[76]在展览会期间,展示国防类玩具的第一展览室最受参观者亲睐,特别是多数儿童争先恐后,颇为留恋。[77]其二,玩具之于生产商和销售商,则涉及国内外经济市场的争夺。据静竹分析,由于外国玩具对市场的占据,使得国产的玩具难有销路甚至破产。[78]因此,“全国儿童玩具展览会”号召生产商和学校,对外国和其他优良的产品多加参考,创制或仿制新式的玩具,并有组织地向全国甚至是国外推广,与世界各国相争衡。[79]

除了读物和玩具,战争的气息也通过绘画展览和儿童现场作画两种方式向儿童传播。其一是动员儿童通过欣赏或创作,保持对战争时代的清醒认识。“全国儿童绘画展览会”在对儿童递交的画作进行择优参展时,对于有关战争主题的作品尤为赞赏和推荐。亲临会场的汪亚尘深受感染并赞叹,诸多儿童画作将“军事上的用件,例如飞机、战舰、机关枪、大刀等,当作无上的好题材”,体现了“我胜人败,我存仇亡”的画境,故提倡将这种“爱国的热情,加以培养,使其充分地发展”。[80]其二是通过展示关于“美与爱”主题的作品,启发儿童对侵略的控诉以及为未来和平时代而奋斗。据蒋建白观察,该类作品为儿童受到“美”的熏陶提供了良好的机会,特别是学会欣赏宇宙间的美和接受美的陶镕,能够提高儿童的品格,养成高尚的民族精神。[81]

三、成效与反思:民族复兴思潮下的启蒙教育和抗战动员

国家和社会各界针对儿童教育问题的讨论和实践,使得“儿童年”成为继“五四”以后又一次的儿童启蒙运动高潮。然而,期间的各项努力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活动成效的有限性,源于在民族复兴思潮的刺激下,南京国民政府以启蒙为外在旗帜,动员儿童作为“现时的国民”投身到抗战队伍中间,以实现全民族、各阶层动员的目标。

若从成效的积极方面看,“儿童年”不仅提高了初等教育的办学成绩,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唤起了民众对儿童教育的关注。其一,倡议已久的“义务教育”在“儿童年”间真正付诸了实践,使得学校和受教儿童的数量均获得了增长。据统计,至1936年底,小学的总数达到了318633所,比1929年增加了十万余所,比“儿童年”前夕的1934年则增加了近六万所,受教儿童的数量则比1929年增加了一千万人,比1934年增加了五百万人次。[82]其二,三大展览会以直观的展品为儿童教育提供了借鉴。如读物展览会使“贫得可怜的儿童、家长以及简小、短小、私塾的师生们”大开眼界,他们期待筹办方“择优留充儿童图书馆之用,供儿童长久细读”。教具和玩具展览会的参观者也深受感染,呼唤会务“速将此项目录发表,指导学校、民众多加采购,以收宏效”[83]。绘画展览会提倡儿童以“我手绘我心”的理念,也引起了家长和教师对强制性的教育方式进行反思。[84]

然而,筹办方拟在短暂的一年内,将儿童教育所涉的诸多问题全部包揽,一蹴而就,实为不切实际,凸显出名目过繁、节奏过快、良莠不齐、分布不均等缺点。其一,三大展览因筹备匆忙又挨次进行,故总体上质量不高。如读物展览会在征集和陈列时对展品不作鉴别,导致内容不切合儿童经验、文字不适合儿童口吻的读物甚多,甚至还有部分学校临时准备抄本。[85]教具、玩具展览会过于拥挤,导致会场秩序自难整饬,观众亦难仔细观赏,参观者的兴趣和求知欲望未能满足。[86]绘画展览会原定为测试研究性质,绝无成绩考察或竞赛意义,但对儿童提交的作品进行择优展览、分级评奖等,已背离了测试研究的初衷。[87]

其二,义务教育的局限也颇为突出。一是受教儿童百分比不高。尽管1935年和1936年的儿童受教比是34.16%和41.53%,但离义务教育第一期80%的目标仍有很远的距离。[88]二是捐资助学力度不足。1935年和1936年社会捐助的小学仅有448390所和190085所,不及1931至1933年。[89]三是师资培养成绩不佳。1935年和1936年仅培训84512名和87902名,皆少于1931年至1934年的历年培训数额。[90]四是校舍不足。有些短期小学实际上未能设法借用公产或民房,却只附设在普通小学之内,致使校舍不敷应用。甚至有些人士反对设立短期小学,使教师和儿童无处立足。五是部分家长不配合。许多穷苦人家认为将能帮助看家或干活的儿童送去学校读书,将减少家里的劳动力。六是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在短期小学中,不同年龄和知识程度的儿童使用同样的教材,且仅有一年的学习时期,儿童往往只能浅尝辄止。此外,工作繁重、待遇菲薄、地位低下等因素也使得许多教师难以尽心尽责。[91]

其三,儿童教育的普及具有城乡之间、贫富之间、地域之间的差别,且“儿童年”所提倡的儿童教育观念未能真正深入人心。除读物展览会安排至少数城市,如北平等进行巡回展览外,其他两场展览会仅在南京和上海举行。城市参与活动的儿童大部分来自在校儿童,失学的贫困儿童也鲜有机会参与。实行义务教育成绩相对突出的区域也集中在经济能力较佳的省市,如山东、山西、广东、广西、湖南、四川、上海等地,而西康、青海、宁夏、新疆等边省则成绩寥寥。[92]

可见,“儿童年”间的儿童教育活动更多的是流于形式主义。这源于政党意志的介入,将启蒙作为动员儿童参与抗战准备的一种策略。南京国民政府通过“儿童年”的儿童教育对儿童进行整合,实质上是全面抗战前夕,将儿童纳入全面备战体系的尝试和努力。与这期间的经济和军事备战相同,儿童教育被列入“人才备战”的重要环节之一。与此相似,国民政府在“妇女国货年”“妇女节”中,运用仪式政治,激励女性参与到抗战筹备的活动中间,这两者实际上呈现出的是一脉相承的动员话语。[93]然而,政党的干预导致了儿童教育的目标与启蒙本身产生疏离,并逐渐向政治动员倾斜。从这个意义上讲,形式主义同时也是政治话语催生作用下的产物。

由于“儿童年”诞生于全面抗战爆发前夕民族复兴思潮逐渐高涨的特殊语境之下,使得期间的儿童教育理念仍呈现出“儿童本位”和“国家本位”并行不悖的时代特征。针对儿童教育应以何者为本位的命题,教育者存在着分歧。有论者将“儿童本位”与“个人主义”和“放任主义”的教育等同,认为在国难之际,“一切都应以国家为本位”。吴研因则主张,应以儿童为施教的主体,以客观的态度,根据儿童发育程序本身的需要,因材施教;在教育的目的上,儿童教育不仅是为了培养儿童自身的素质,也是挽救民族和国家的命运之途;在教育的内容上,儿童教育是要通过家长、教师和政党的引导,培养国难的意识和民族的精神。[94]在这个层面上,吴研因尝试打通“儿童本位”与“国家本位”的界限,将重视儿童价值和完成复兴国家的使命结合起来。“儿童年”间关于儿童教育的讨论以及各项儿童教育活动的开展,基本上也遵循了吴研因上述的儿童教育理念。

“儿童本位”与“国家本位”两种看似矛盾的教育理念,却在“儿童年”间实现了统一,体现为“启蒙教育”与“国难教育”的兼行。自“九一八”事变以来,民族危机渐趋加深,不断催化着各阶层对于民族复兴情感的诉求。故而,在“儿童年”期间,儿童被赋予了国家和民族“生力军”的角色。与此同时,儿童的启蒙教育则成为民族复兴的重要途径之一。换言之,“国难教育”与“启蒙教育”达成了目标上的一致性,儿童教育肩负起了启蒙和救亡的双重任务。诚然,这种“合流”是暂时性的,随着“国难”程度的不断加深,二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必将被打破。“西安事变”的发生和全面抗战的爆发,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儿童教育中的启蒙性质在炮火下逐渐缩小了生存空间。国难话语的绝对突出以及政党话语的增强,使得儿童启蒙逐渐让位于后,最终难以摆脱近代中国“救亡压倒启蒙”的时代困局。

值得一提的是,国难下的儿童启蒙教育实际上并没有突破“五四”以来儿童一直所处的“被启蒙”“被教化”“被规训”“被动员”角色局限。从儿童的身份归属层面看,“五四”是先将儿童从家庭中剥离,还原儿童作为独立个体的属性,并以儿童公育的形式,实现儿童的“社会化”;“儿童年”则在深化“五四”之于儿童启蒙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将儿童赋予了“国家公民”的身份,并隐喻了以儿童“国家化”为目标的趋向。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儿童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价值始终处于被忽视的状态。实际上,无论是“五四”还是“儿童年”期间,儿童始终是由成人“代言”, 被动地接受社会的“塑造”,无法实现自我的“发声”。更为甚者,在“儿童年”中,南京国民政府通过国家机器对儿童进行规训,开启了中国将政党话语伸向儿童教育的滥觞。

注释:

[1][6] 高翔宇:《20世纪30年代儿童文学教育中关于“鸟言兽语”问题的论争》,《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第15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5年,第233-242页。

[2] 刘 媛:《经济危机中的儿童节与儿童年——兼论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社会转型期对现代人才的培育》,《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第20-27页。

[3] 张心科:《清末民国儿童文学教育发展史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4] [韩]迟贤淑:《<妇女杂志>(1915—1931)中出现的有关儿童的论说——与<新女性>(日帝治下的朝鲜)比较》,赵 吉译,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2004年第12期,第257-275页。

[5] 王泉根:《“五四”与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转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7年第1期,第169-180页。

[7]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北京大学图书馆特藏阅览室藏,1936年,第1页。

[8] 志 敏:《再论新贤妻良母》,《中央日报》1935年9月4日,第3张第2版。

[9] 陈际云:《儿童年中父母们应读的五十本好书》,《现代父母》1935年第3卷第6期,第71-72页。

[10] 梁士杰:《由儿童年说到父母教育》,《家庭周刊》1935年第乙种第93期,第15-16页。

[11] 祥 坤:《怎样责罚小孩子?》,《大公报》1935年10月24日,第3张第12版。

[12] 芮秀芝:《父母如何教育儿童?》,《中央日报》1936年4月5日,第3期第3版。

[13] 静 元:《新儿童与新母亲》,《中央日报》1935年7月7日,第3张第2版。瑞英:《关于儿童读物》,《中央日报》1935年8月15日,第3张第3版。

[14] 朱友渔:《儿童年的感想(八):父母应引导儿童娱乐》,《现代父母》1935年第3卷第6期,第31-32页。

[15] 赵妍杰:《不独子其子:五四前后关于儿童公育的争论》,《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5期,第186-193页。

[16] 潘光旦:《潘光旦短评集(下)》,北京:群言出版社,2014年,第662-663页。

[17] 陈选善:《儿童年与父母教育》,《学校生活》1935年第119-120期,第19-20页。

[18] 马星九:《年节期中家庭应废除的几件事》,《大公报》1936年1月4日,第2张第8版。

[19] 默 君:《儿童年告小学教师》,《中央日报》1935年8月8日,第3张第2版。

[20] 朱佐廷:《儿童年教师应有的反省》,《中央日报》1935年8月1日,第3张第2版。

[21] 吴研因、吴增芥:《小学教材研究》,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15-23、108-128页。

[22] 徐阶平:《小学教材支配的八大原则》,《中央日报》1936年1月23日,第3张第2版。

[23] 吴增芥:《明日之小学教科书》,《大公报》1936年1月30日,第3张第10版。

[24] 吴研因、吴增芥:《初等教育概论》,上海:中华书局,1934年,第76-93页。

[25] 蔡元培:《慈幼的新意义》,见高平叔编:《蔡元培教育论集》,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584-585页。

[26] 周 莹:《儿童年·儿童幸福与学校教育》,《学校生活》1935年第123期,第10-11页。

[27][33] 朱泽甫:《儿童年与义务教育》,《安徽教育辅导旬刊》1935年第1卷第9期,第1-6页。

[28] 储 衡:《从儿童年联想到贫苦儿童的幸福》,《现代父母》1935年第3卷第6期,第61-64页。

[29] 邵鸣九:《儿童年与儿童保护》,《学校生活》1935年第119-120期,第21-25页。

[30] 高 迈:《为幸福圈外的儿童请命》,《中央日报》1935年8月8日,第3张第3版。

[31] 王世杰:《儿童年与儿童福利》,《教与学》1935年第1卷第3期,第1-6页。

[32] 吴研因:《儿童年与儿童教育》,《教与学》1935年第1卷第3期,第16-29页。

[34] 王念洙:《儿童年里儿童教育者的中心工作》,《进修半月刊》1935年第5卷第4期,第4-9页。

[35] 金竾仙:《儿童年的希望》,《学校生活》1935年第119-120期,第36-39页。

[36] 陶行知:《攻破普及教育之难关》,见《陶行知、黄炎培、徐特立、陈鹤琴教育文选》,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56-59页。

[37] 黎昌受:《一切为了儿童》,《中央日报》1935年8月8日,第3张第3版。

[38] 褚鸣皋:《儿童的教养》,《中央日报》1935年8月18日,第3张第2版。

[39] 吴铁城:《教养儿童与民族前途》,《申报》1936年4月4日,第4张第15版。

[40][42]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全国儿童读物展览会》,《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第107-109、188-191页。

[41][70]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全国儿童读物展览会办法》,《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第183、187-188页。

[43] 《全国儿童读展揭幕》,《中央日报》1936年1月31日,第2张第4版。

[44] 《儿童读展会闭幕》,《中央日报》1936年2月6日,第2张第6版。

[45]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评判统计》,《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第179-207页。

[46]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儿童读物巡回展览办法》,《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第210页。

[47] 《筹备数月之教、玩具展览会开幕》,《中央日报》1936年5月17日,第2张第4版。

[48]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全国儿童教具玩具展览会实施办法大纲》,《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第243、251页。

[49] 《教、玩具展会昨晨升旗剪裁后全场开放观众踊跃》,《中央日报》1936年5月18日,第2张第4版。

[50]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全国儿童教具玩具展览会评判办法》,《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第273-274页。

[51]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全国儿童绘画展览会办法大纲》、《征集出品细则》、《征集作家作品办法》,《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第276、191、282-288页。

[52]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评判委员会简则》、《出品评判标准》,《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第287-288、293-295页。

[53] 胡叔异:《全国儿童绘画展览会筹备经过》,《申报》1936年6月6日,第5张第14版。

[54] 《全国儿童画展昨日闭幕》,《申报》1936年6月16日,第4张第14版。

[55]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教育部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1935年5月28日)》,《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南京:凤凰出版,2010年,第609-610页。

[56]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教育部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施行细则》,《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624-630页。

[57] 《各省市实施义教状况》,《中央日报》1935年9月29日,第2张第4版。

[59]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全国儿童年开幕典礼》,《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1936年,第147-169页。

[60] 《京市小学生慰问贫苦儿童办法》,《中央日报》1936年3月23日,第2张第3版。

[61]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党部协助各地方儿童年实施办法大纲》,《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1936年,第10页。

[62] 宋积琏:《小学教育宗旨及目标之研究(上)》,《中央日报》1935年12月19日,第3张第2版。

[63]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检送<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致国民政府公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二),第1031-1033页。

[64] 《修正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公民教员工作大纲》,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二),第1105-1107页。

[65] 《实施公民训练》,《中央党务月刊》1935年第80期,第467-468页。

[66] 何思翰:《教育统制与小学公民训练》,《大上海教育月刊》1935年第2卷第2-3期,第99-103页。

[67] 《国民政府文官处与国民党中央秘书处等单位关于中小学党义课程归并各科改称“公民”课程的往来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二),第1090-1096页。

[68] 《二年制短期小学课程标准总纲》,《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640-641页。

[69] 《儿童读展昨第二日》,《中央日报》1936年2月1日,第2张第4版。

[71][74][85]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评判意见》,《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1936年,第206-207页。

[72]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参观人评论一斑》,《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1936年,第241-243页。

[73] 唐健飞:《关于儿童读物的我见》,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1936年,第213-215页。

[75] 《儿童玩具选择标准及分类方法》,《中央日报》1936年5月17日,第2张第4版。

[76] 《儿童教玩具展览会办法》,《中央日报》1936年 5月17日,第2张第4版。

[77] 《教、玩具展会昨晨升旗剪裁后全场开放观众踊跃》,《中央日报》1936年5月18日,第2张第4版。

[78] 静 竹:《儿童年中儿童玩具问题》,《大公报》1935年10月8日,第3张第12版。

[79]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举行全国儿童教具玩具展览会的旨趣》,《中央日报》1936年5月17日,第2张第4版。

[80] 汪亚尘:《对于全国儿童绘画展览会的感想》,《中央日报》1935年6月6日,第3张第1版。《申报》1935年6月6日。

[81] 蒋建白:《儿童与艺术》,《现代父母》1936年第4卷第5期,第11-12页。

[82][88]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民国十八年度至二十七年度全国义务教育概况统计表(1929-1938)》,《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674-675页。

[83][86]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参观人评论一斑》,《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1936年,第275-276页。

[84] 俞寄凡:《儿童画之真谛》,《大公报》1936年6月6日,第3张第12版。

[87] 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征品要点》,《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总报告》,1936年,第283-284页。

[89]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民国十八年至二十六年捐资兴学褒奖统计表(1938年)》,《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104-105页。

[90]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民国十七学年度至二十六学年度全国师范学校学生数与毕业生数统计表(1928-1937年)》,《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532-533页。

[91] 殷名世:《短期小学的病征》,《中央日报》1935年2月6日,第3张第2版。

[92]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全国初等教育概况分省统计表(1936年)》,《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580-583页。

[93] 任祖凤:《从上海的纪念活动(1924-1937)看我国多样的妇女节》,《中华文化论坛》2015年第8期,第111-117页。

[94] 吴研因:《儿童年与儿童本位教育》,《教与学》1935年第1卷第3期,第16-29页。

[责任编辑:黄艳林]

收稿日期:2015-12-31

作者简介:蔡洁, 女, 广东揭阳人,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321(2016)02-00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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