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作为权力关系的分析器
——福柯的生命权力思想探究
2016-12-16莫伟民
莫伟民
(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上海 200433)
西方哲学研究
战争作为权力关系的分析器
——福柯的生命权力思想探究
莫伟民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上海200433)
不同于以往法律主义、经济主义和压抑假说等本质主义权力观,福柯提出了注重对力量关系的具体实施进行历史分析的非本质主义的生命权力观。通过梳理从中世纪以来西方权力机制演变的历史,福柯发现了君权的夺命、惩戒的肉罚、调节的养生是西方社会权力实施的三大主要形式。而这三种权力的运行模式又可分为两大类:针对臣民的君权运作采取法律模式,而针对个体肉体的惩戒权力和针对整体人口的调节权力则采用战争模式。福柯在分析中世纪之后的权力关系时,抛弃了以往的法律—政治图式,而采用战争—征服图式,福柯颂扬并叙述了以新历史学家布兰维里耶(Boulainvilliers)为代表的“政治历史主义”(l’historicismepolitique)话语。生命权力必定走向死亡权力,生命权力以“必须确保人们的生命”为幌子煽动人们相互残杀,必然使得战争种族主义在现代国家中作为根本的生命权力机制发挥作用。通过挖掘20世纪两大反常权力形式在欧洲历史上的根源,福柯主张个体自由是社会各个层面的权力得以运作的必要条件,从而重塑了个体与权力之间的全新关系。我们不能因福柯强调权力关系的普泛化而把他视为危险的无政府主义者。普遍知识分子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虽然哲学不再预言、立法甚至教化,但哲学面对权力还是应该大有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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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8世纪启蒙思想洗礼后,财产和自由成了后两个世纪人们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重点。如果说19世纪思想家和哲学家面对的是财富过少的问题,需要一种针对财富生产和分配的经济学,那么,20世纪面临的就是权力过多的问题,需要的是一种针对权力关系的经济学。*Michel Foucault,“La philosophieanalytique de la politique,” Dits et écrits,III,1976-1979(ÉditionsGallimard,Paris: 1994) 536.纳粹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极权主义极度膨胀、荒诞绝伦的权力运作带来的致命危险和严重后果,促使福柯对权力机制、权力关系和权力效应进行深入分析和探究,并挖掘到了这两种现代反常权力形式在欧洲历史上的生命权力机制根源,因为它们在“对活人进行治理时”,分别以血统纯洁性和意识形态正统性为幌子而利用了种族生命政治。西方社会制度始终存在固有的且几乎是结构上的潜在性,使20世纪两大反常的权力赘生物成为可能。“在很多点上,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只是延续了在西方的政治和社会体系中业已存在的系列的机制”*Ibid.,p.535.,狂热法西斯主义和极权国家主义与自由西方社会政治理性的权力机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不同于以往思想家遵循法律模式来研究权力本质问题,福柯把战争视为权力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分析器,颠覆了克劳塞维茨和霍布斯关于战争的著名断言,对惩戒和调节这两种生命权力作了系统深入的探讨,从而阐发了一种以战争为模式、聚焦于生命权力关系运作的“生命政治”理论。
一、法律图式
尼采、弗洛伊德和马克思是福柯心目中的思想大师。尼采强力意志思想和弗洛伊德无意识理论对福柯思想产生的影响不言而喻,福柯也把马克思的历史观与爱因斯坦的物理学相提并论。可是,令福柯不能释怀的是,19世纪虽弄清了剥削问题,知道谁在剥削,谁拥有剩余价值,但未能解答权力问题,“可能马克思和弗洛伊德还不足以帮助我们认识这个如此神秘的、既可见又不可见、既显又隐、被到处授予人而被人们称作权力的东西”。*Michel Foucault,“Les intellectuels et le pouvoir,” Dits et écrits,II,1970-1975(ÉditionsGallimard,Paris: 1994) 312.19世纪仍未清楚地分析“统治”、“领导”、“管理”、“权力集团”、“国家机器”这些概念。那时的国家理论、对国家机器所作的传统分析可能无法穷尽权力实施和运作的领域。人们并不清楚:谁在行使权力?在何处行使权力?如何行使权力?实际上,哪里有权力,哪里的人们就在行使权力。任何人都不拥有权力,统治者也不是权力的拥有者。总是一方面的一些人和另一方面的另一些人在一定的方向上共同行使权力。
福柯既不把权力视为像财产一样可拥有和让渡的权利,也不首先把权力视为经济关系的维持和再生产,也不认为权力主要起着对欲望能量进行压抑的消极作用,从而批评了经典法权理论的契约主义权力观、马克思主义的经济主义权力观和精神分析的压抑权力观,批评了旨在追问“权力本质”的本质主义权力观,而主张对“权力”作非法律主义、非经济主义和非精神分析的理解,关注“权力关系”及其运作方式。在权力分析问题上,福柯批评契约—压迫图式(及其合法与不合法的对立)、经济基础—反作用模式(功能与非功能的对立)、冲动—压抑图式(意识与无意识的对立),而采用战争—抑制图式(斗争与屈服的对立)。这是因为能从根本上表现权力的,既非法律,也非经济,也非压抑本能,而是多重力量关系本身。
福柯从权力关系及其实施的角度,纵观西方权力机制演变的历史,发现君权的夺命、戒律的肉罚、调节的人口养生是权力实施的三大形式。这三种权力运行的模式则可分为两大类:针对臣民的君权运作采取法律模式,而针对个体肉体的惩戒权力和针对整体人口的调节权力则采用战争模式。
在中世纪以来的西方社会中,法律思想的阐发围绕王权展开,法律就是王权命令,司法大厦的中心人物就是国王。人们基本上可依据君主/臣民关系来描述权力实施的方式。法权理论的作用主要是确定权力的合法性,法权的核心问题就是君权(la souveraineté)的合法性及其界限问题。福柯认为该君权法律模式不适合分析复杂的权力关系,这是因为它必定要建构从权利主体到被征服的臣民这个循环,因为它把多种多样的权力简化为单一的政治权力了,它表明权力是依据某种比所有法律都更为根本并能使不同的法律作为法律而运转的合法性构建的。“换言之,君权理论就是从主体到臣民的循环、单一权力和多样权力的循环、合法性和法律的循环。”*Michel Foucault,Ilfaut defender la société,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1976(Seuil/Gallimard,Paris: 1997) 38.既然君权这种包含有臣民、单一性和合法性三重先决要素的权力分析是不可取的,福柯就聚焦于统治关系理论的三重眼光(技术、技术的异质性、技术的征服效应),这三重眼光使统治程序构成了权力关系和庞大权力机器的实际网络。这种统治理论不是始于那先于关系并可定位的三重要素,而是始于实际的权力关系、统治关系,并强调正是这些关系本身决定了自己所依托的这些要素。于是,福柯并不追问臣民为何、如何被征服,而是表明为何正是实际的征服关系造就了臣民。福柯并不探寻作为权力源泉的某种君权,而是关注权力关系的多样性、差异性和特殊性,把权力结构视为贯穿并使用统治之区域战略的整体策略。福柯并不从根本合法性中追踪统治关系,而是相反,设法探寻那些能保障统治关系的技术手段。也就是说,福柯的一般论题,不是君主的起源,而是臣民的制造。*Ibid.,pp.37-39.
福柯拒斥这个曾经在欧洲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君权之法律—政治理论,发现了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生命权力的两种形态:惩戒肉体的权力和调节人口的权力,它们都保障了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和发展。从17世纪以来先后发展起来的惩戒个体肉体和调节整体人口这两种生命权力逐步取代了以往以君权为代表的聚焦于土地及其产品的死亡权力观。鉴于古老的君权对违犯者行使了杀无赦这一最高死亡权力,而对生命负责的生命权力则通过种种规范实行连续的、调节的和矫正的机制,把生命纳入一个有价值的、实用的领域。“一个规范化的社会是围绕生命展开的权力技术的历史结果。”*Michel Foucault,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I,lavolonté de savoir(Éditions Gallimard,Paris: 1976) 190.生命、身体、健康、幸福、性等特殊权利成了17世纪以来欧洲社会政治斗争的目标。
在17和18世纪的欧洲出现了一种全新的权力机制和权力机器——惩戒权力(le pouvoirdisciplinaire),它与君权理论所描述的王权截然不同。惩戒权力与其说运作于土地及其产品,还不如说运作于人的肉体及其行动;运作的方式与其说是通过持久的佃租和债务系统间断实施,还不如说通过监视连续实施。此种权力的前提条件与其说是君主的肉身存在,还不如说是实际强制的严密的分区控制,旨在增强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双方的力量。*Michel Foucault,Ilfaut defender la société,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1976(Seuil/Gallimard,Paris: 1997) 32.鉴于君权理论使得君主的绝对权力在权力的绝对消耗中确立起来而效率低下,惩戒权力则适应工业资本主义追求效率和利润的务实精神。尽管如此,君权理论还是作为意识形态和重大法律规则的组织原则而继续存在于欧洲,权力在君权的公共法权和戒律的多形态机制这两个极其异质的界限之间运转。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君权理论在18和19世纪曾是永久的批判武器,用来反对君主政体和反对所有能阻碍惩戒社会发展的障碍。二是君权理论以及以其为中心的法律规则的组织可在戒律机制上叠加法律体系以掩饰自己,从而实现君权的民主化,维护与集体统治权(la souveraineté collective)相联系的公共法权(un droit public)。总之,如果惩戒约束既要作为统治机制而运作,又要作为权力的实际实施而隐藏,那君权理论就需要出现在法律机器中。*Ibid.,p.33.
君权和戒律这两种权力是异质的,各自的话语也不相容。君权的司法话语所遵循的和确定的都是法律规则,必定参照的理论视域是法律大厦,而惩戒权力的话语极具创造力,遵循的是自然规范,确定的是规范化的规则,必定参照的理论视域是科学领域(其范例是临床医学知识)。福柯的新发现是:科学并不是通过精确科学之合理性的进步而被逐渐构建起来的,根本上使得科学之话语成为可能的进程就是完全异质的两种机制和两类话语相并置并日趋对抗、愈加不相容。由于君权和戒律实际上是西方社会一般权力机制的两个组成性的零件,因此,规范化社会中的权力运作是同时通过围绕君权的法权和由戒律实施的强制机制来进行的,只是戒律技术和话语愈加入侵法律,规范化程序愈来愈占领法律程序。面对日益强势的惩戒权力技术和话语,我们不可能求助于古老的君权法权,而是诉诸于既能超越这种古老法权又能反惩戒的新法权。而医学恰好因其科学中立的知识和权力而可充当这两种不相容技术和话语的仲裁者。于是,哪里戒律和君权愈来愈不相容,哪里医学就发展起来,哪里行为、举止、话语、欲望等就普遍医学化了。*Ibid.,pp.34-35.至此,我们就易于明白“discipline”在福柯权力分析中的一词多义了。
福柯要扭转中世纪以来全部法律话语的分析方向,要避开君权及其臣服的法律模式而采取统治及其征服的模式,认为法律服务于统治(domination)这一事实,法律传递和实施统治关系,而非君权关系。福柯这里所说的“统治”并不是指一个人对其他人或一个集团对另一个集团的“一种”整体统治,而是指能在社会内部实施的统治的多重形式;因而国王不再处于核心位置,主体/臣民就处于相互关系之中了;不再有处于唯一大厦中的君权了,而是有在社会机体内部发生并运转的多重征服或屈从(les assujettissements)。*Ibid.,p.24.
福柯在权力分析上所采用的统治—征服模式有其五条方法规则*Ibid.,pp.25-30.:一是不在权力的中心、普遍机制和整体效应处,而是在权力的毛细血管、区域和界限处,在权力实施愈来愈远离法律的地方,去研究权力;二是不在意图、决定的内部层面上分析权力,不研究君权这个核心灵魂,而是从完全现实的权力实施的外部方面来分析权力,研究权力的实际效应和多样的、边缘的肉体被权力所征服的具体过程;三是不把权力看作整个单一的固化的统治现象,而是应把权力当作流动的、以网络形式实施中的关系;四是不从其中心处出发开始推演权力的实施,而是从其最细微的机制入手,对权力作上升的分析,直至弄清楚愈来愈普遍的机制和整体的统治形式如何作用于权力机制;五是,尽管庞大的权力机器会伴随有意识形态的生产,但权力的底层网络和细微机制的运作却无需意识形态,也不形成意识形态,而只需要知识的工具。福柯对这五条方法规则总结如下:“我认为与其把权力研究指向君权的法律大厦、国家机器以及伴随它的意识形态这些方面,还不如把权力分析指向统治(而非君权)方面、具体操作者方面、征服的形式方面、此种征服的区域兼并和使用方面以及最终指向知识装置方面。”*Ibid.,p.30.福柯在研究精神病学权力、儿童的性和惩罚体系等时,都从统治的技术和战术出发去研究权力的,都舍弃了以君权为灵魂的霍布斯模式,避开了由法律君权和国家制度限定的宏观而单一的领域。
二、战争图式
权力关系的实质就是敌对力量彼此间的冲突和较量。统治—征服模式也就是战争模式。相比于不平等关系、不平衡、分工、剥削关系等,战争实际上是并且应该是首要的。鉴于政治权力可依据战争、斗争和对抗得以辨认,鉴于在国家、法律、制度、秩序、和平、财富、职权之下运作的所有权力关系根本上都是对抗、殊死搏斗和战争关系,福柯就把战争视为分析权力关系之可能性的原则。因发现任何权力形式并非产生于一个统一形式和中心点,而是相互交叉、互为映照或针锋相对、相互取消的,福柯在具体研究权力关系和统治技术时就采用了战争模式,而非君权的法律模式。福柯试图阐明被定位为市民社会基础的战争、斗争、力量对抗之二元图式在何程度上能既是政治权力实施的原则,又是其动力。就社会的政治结构而言,社会是以某些强者能抵御他人造反而巩固自己统治的方式被组织起来。于是,权力就有保卫社会的责任了。绵延不绝的战争在权力关系中运作,战争是和平的密码,和平盛世属于战争年代。
福柯之所以把战争及其侵略、战斗、征服、胜败视为历史乃至权力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分析器,是因为他发现所有的统治、分化和社会等级都派生于战争这个原初状态,各种对立、冲突和斗争最终都体现为普遍的战争过程,于是,福柯颠倒了克劳塞维茨的名言而断定:“政治是通过其他手段而继续的战争。”*Ibid.,p.16.他给出了该命题的三个含义:首先,政治是历史上在战争中并通过战争确立起来的力量关系之不平衡的确认和继续;其次,在政治系统内,政治斗争、权力冲突和力量关系的改变都只应被解释为战争的继续;第三,最终决定只能来自战争,政治的结束会是最后一役,最后一战将终结作为继续战争的权力之实施。*Ibid.,pp.16-17.福柯表明克劳塞维茨本人是通过颠倒17、18世纪的观点(“政治是通过其他手段而继续的战争”)而得出其命题的,如是,福柯只是把被克劳塞维茨颠倒了的命题再颠倒过来而已。换言之,如果克劳塞维茨在19世纪能断言“战争是通过其他手段而继续的政治”,那是因为17和18世纪的贵族历史学家早已断定“政治是通过其他手段而继续的战争”。但随着国家崛起、扩展,战争日益国家化,战争只在国家边界处发生和进行,从而导致国家内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的日常战争与私人战争被淡化,甚至被抹去。
建立国家的目的是防止战争,战争主导了国家的诞生,战争史决定了国家史。福柯此处所说的战争是真实的历史的战争,而非霍布斯意义上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霍布斯的战争理论停留在头脑中而经不住历史政治实践的检验。“必须在利维坦的模式以外,在司法君权和国家制度划定的领域以外来研究权力”*Ibid.,p.30.,应当从统治的技术和战术出发来研究权力。“对霍布斯来说,正是非战争(la non-guerre)建立了国家并赋予其形式。”*Ibid.,p.243.因为福柯看到,虽然霍布斯把秩序、和平、法律、国家、君主、利维坦都与普遍的、永恒的战争联系在一起,但其实霍布斯所谓的原始战争并非是战争,而是示威、危险的展示和衡量、战斗意愿的评估,是避免战争的算计。霍布斯所说的那种孕育了国家的战争,并非是真实的战争,而只是“非战争”的意图,这种意图甚至在国家确立起来后还伴随着国家,出现在各国的国境上。这种“意图”以战争之名行非战之实。霍布斯谈论的原始战争是在平等的要素之间展开的战争,原始状态下强者与弱者只有细微的差异。一旦人与人之间的力量关系出现明显的不可逆的差异,战争就会马上停止。力量关系的差异导致的是和平,而非战争。“正是诸力量的原初关系之偶然性创立了战争状态。”*Ibid.,p.79.在战争状态中,稍弱一方不愿放弃战争,而稍强一方则想避免战争,却装出做好战争的准备而决不放弃,以威慑稍弱一方并促使其放弃战争。显然,在原始战争状态中,并不存在野蛮的杀戮和争斗,并无真实的战事发生,而只有展示、炫耀、阴谋、欺骗、诡计、愿景和阳谋。于是,人类互相残杀的野蛮状态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战争状态的最初特征。“刻画战争状态特征的,是天然平等的对手之间的一种无休止的外交手腕。人们并不处于‘战争’之中,而是处于霍布斯确切所称的‘战争状态’之中”。*Ibid.,p.80.福柯的结论是:在霍布斯那里并不存在发动起来的战争。
战争的展示、意愿,并非实际的战争,如何能建立起国家和统治权呢?霍布斯区分了两种国家和两种统治权。“制度的国家”对应的是“制度的统治权”,而“获得的国家”则对应“获得的统治权”。制度的共和国只是意愿、契约和代表的游戏,统治权也就是按照制度模式和相互认同的方式得以建立。而获得的共和国则基于真实的力量关系,因而既需要假设战争的原始状态,还必须有真正的战斗,统治权通过战斗的胜利而得以确立。此外,霍布斯还谈到第三种统治权形式。因为战斗的结果是人们仍然处于并且永远处于统治权关系之中,而让专制权力进入统治权秩序和法律政体之中的,并非战败,而是贪生怕死的畏惧感。仅仅是弱势方表示服从这一根本意愿就足以让统治权建立起来。“统治权总是通过下层人士形成,通过怀有恐惧的人们的意愿形成。”*Ibid.,p.83.上述三种统治权都含有“意愿、恐惧和统治权”这三要素。由于霍布斯并未把战争及其事实、真实的战斗力关系与统治权的建立联系起来,无视统治权诞生于战争这一事实,在统治权关系中取消了战争的重要位置;由于霍布斯想消除有关战争、侵略、掠夺及其所有后果的历史知识在政治斗争中的作用;由于霍布斯虽表面上渲染战争但其实无视战争及其征服而始终操持契约话语和统治权话语,即国家话语,并赋予国家这个巨兽以太多的重要性,因而,福柯的结论是:霍布斯远非论述战争和政治权力之间关系的理论家。
霍布斯为何要给予国家太多的重要性呢?因为当时英国国内出现了分裂国家的话语和实践,出现了民众反抗专制王朝和贵族统治的种族斗争。“霍布斯图谋用任何战争和任何征服背后都具有的契约来取代这个永恒的国内战争和斗争的话语,并由此来拯救国家理论。”*Ibid.,p.84.福柯洞察霍布斯政治哲学服务于国家政治权力的目的:面对这种分裂国家的话语和实践,面对一个种族对另一个种族的统治和征服奋起反抗,霍布斯竖起了一道利维坦之墙。福柯发现从16世纪末起,西方社会始终存在统治者与反抗者之间的战争关系,这个首先与民族性事实联系在一起的二元图式,第一次既作为政治行动计划又作为历史知识研究而作用于政治模式和历史模式,并使得人们能在其整个历史长度上辨读一整套制度及其变革,能依据种族之间那种灵巧的、虚伪的和暴力的对抗和战争来分析当今制度,能让人们懂得最不幸者有绝对权利举行起义来重建更加公平的正义。*Ibid.,p.95.而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所阐发的至高统治权之哲学—法律话语恰恰要抹杀作为社会关系永恒形象和权力机制秘密的战争,取消那种为反抗征服而发动的起义之逻辑的和历史的必然性,从而回避了在17世纪上半叶最终围绕“征服”问题而展开的所有政治话语和政治计划。总之,念叨法律、君权的霍布斯就是要抹杀福柯所说的“政治历史主义”(l’historicismepolitique)*Ibid.,p.96.,抹杀统治、起义、战争和历史,而福柯要颂扬和叙述的恰恰是这种被霍布斯所贬低甚至棒杀的政治历史主义话语。
斗争、战斗能引起力量强弱的张力关系发生波动和变化,历史主要体现为力量关系的变化和算计,持续进行的战争能对历史进行全覆盖。福柯欣赏新历史学家布兰维里耶(Boulainvilliers)赋予战争在分析社会和历史时所具有的普遍的和至高无上的重要性,因为他在权利的基础、战斗的形式以及侵略事实和反抗事实这三个方面都对战争作了连续的和叠加的推广。布兰维里耶通过战争模式(而非法律模式)对罗马衰落原因问题作了新的历史分析,不仅开创了历史叙述的新论域(从贵族向广义上的民族的转变),中止了国家谈论国家自身的法律、统治权和光荣经这样的事情,还创造性地把学习知识当作重获权力和权利的重要途径。法兰克高卢之所以取代罗马高卢,主要原因不再是前者更具合法性,而是后者在逻辑上荒谬、在政治上悖谬、在经济上低效。在布兰维里耶看来,从公元6世纪直至15世纪的欧洲社会之所以一直是封建制,就是因为法兰克人依赖高卢人的耕种技艺,而高卢人又依靠法兰克人提供的军事安全保护,从而形成了分工协作、共同拥有财产的幸福生活。福柯把这一点视为布兰维里耶新历史发明的核心。*Ibid.,p.134.然而,法兰克的国王,无论作为战争首领,还是作为民事法官,都将逐渐成为终生的、世袭的并具有绝对权力的专制君主。法兰克君主一方面依靠高卢人民来反对法兰克军事贵族,另一方面求助于那些当法兰克人攻入高卢时早就躲进教会避难的高卢贵族所掌握的知识技艺来建立罗马类型的国家。当法兰克专制君主与高卢人民、与教会中的高卢贵族结盟时,法兰克军事贵族就将失去其主要财富。国王、教会、古老的高卢贵族操纵着拉丁语的法律,剥夺了操日耳曼语的法兰克军事贵族的土地和权利。布兰维里耶呼吁这些军事贵族起义反抗,但进行战争的工具不再是武器,而是知识。因为至少社会内部的战争不再诉诸武器,而是诉诸知识。*Ibid.,p.137.法兰克军事贵族只有通过重新学习知识,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进入知识的秩序,才能重获历史主体的力量。这说明战争有武力和非武力之分,但无论哪种战争形式,都是力量关系的较量。知识与权力的勾连游戏由此可见一斑。
三、生命权力
古典时代是西方世界权力机制发生深刻转型的分水岭。福柯在《性史》第一卷《求知意志》最后一章中所谈论的“针对生命的权力”(pouvoirsur la vie),是在古典时代之后出现的、“在生命、人类、种族和大规模的人口现象的水平上自我定位和运作的”。*Michel Foucault,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I,lavolonté de savoir (Éditions Gallimard,Paris: 1976) 180.古代形式的权力主要是获取臣民的财物、时间、肉体和生命,占有臣民的生命是为了消灭臣民的生命,战争是为了保卫君主,近现代形式的权力却是一种积极管理、提升、增强、具体控制和整体调节生命的权力,战争是为了确保大家的安全。从17世纪以来,管治生命的权力发展出两种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针对个体肉体的惩戒权力;针对整体人口的调节权力。前者是向心的,在一个划定的封闭空间内的细微处运作,进行禁止和规定,形成了“人体的解剖政治”;后者则是离心的,在不断拓展和延伸的领域中运作,进行调整和控制,形成了“人口的生命政治”。生命政治关注的人口,既是科学意义上的,又是政治意义上的;既是生命意义上的,又是权力意义上的。生命权力的这两种形式遍布家庭、军队、工厂、学校和医院等社会各个层面,通过把肉体控制和固定在生产机器上,通过调节经济过程中的人口现象,确保肉体和人口愈来愈有用和更加驯服,生命权力就成了资本主义发展所必不可少的一个关键要素和可靠保障。
在17和18世纪惩戒权力技术是围绕个人的肉体进行高效运转的,通过分隔、监视、分等、审查、归档、锻炼和训练来对个体的肉体负责任,以增强其力量。然而,从18世纪下半叶起出现了另一种权力技术,是针对生命、活着的人群的非惩戒的权力技术,即调节的权力。如果说惩戒权力致力于分隔、监视、训练和惩罚个体的肉体,那么,调节的权力则聚焦于人群生命特有的整体过程(生死、疾病、寿命、健康等)。人类生命现象和机制进入了知识和权力的领域,进入了政治技术的领域,知识和权力都要为生命负责。“人口是权力的相关物和知识的对象”*Michel Foucault,Sécurité,territoire,population,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1977-1978(Seuil/Gallimard,Paris: 2004) 81.,正是既作为主体又作为客体的“人口”这个关键要素的导入,才使得财富分析转变成政治经济学、自然史转变成生物学、普通语法转变成历史语文学。福柯把人视为人口的形象,强调要从人口的诞生出发来理解《词与物》所说的“人”及其人文科学的必要性。
虽然“在18世纪期间发生的人体的政治—解剖学(l’anatomo-politique)之后,我们看到在18世纪末出现了某种东西,它不再是一种人体的政治—解剖学,而是我所称呼的一种人类的‘生命政治’(biopolitique)”。*Michel Foucault,Ilfaut defender la société,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1976(Seuil/Gallimard,Paris: 1997) 216.但调节的权力并未排斥和取代惩戒权力,而是包容并部分改变惩戒权力,并在人口这另一个层面上运作。惩戒个体肉体和调节人口整体生命这两种权力是相互重叠的,且因为并不处在相同层面上而能相互连接。“肉体—有机体—戒律—制度”是一个系列,“人口—生物学过程—调节机制—国家”是另一个系列,这两个系列并不相互排斥,并不绝对对立。惩戒在管治(police)这种既是惩戒的又是国家的机关中能轻易具有国家的面向。而国家在对人口生命的整体过程进行调节时也会涉及一系列次国家的制度。“肉体的惩戒和人口的调节构成了生命权力机制展开的两极。”*Michel Foucault,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I,lavolonté de savoir(ÉditionsGallimard,Paris: 1976) 183.而权力的最高功能从18世纪下半叶起也许就不再是杀戮,而是从头至尾包围生命了。从19世纪起随着民事斗争成为追求国家普遍性的主要形式,权力也旨在进行生命的国家化,国家权力要对生命、活着的人负责任。以往的君权理论规定君主有对臣民的生杀大权。君主的权力通过其杀人权利而彰显出来,君主只有在杀人时才行使其对生命的权利。福柯这里强调的是生死权利中的非对称性。而19世纪的政治权利和权力(“使人活并让人死”)正好对这个古老的君权(“使人死或让人活”)作了补充。
福柯以19世纪城市里的工人居住区为例说明针对个体肉体的惩戒技术与针对人口的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等调节技术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同样,在19世纪,兼具肉体和人口要素双重特征的性也同时受到惩戒技术和调节技术的交互作用。性不再像以往那样被血吞噬。在权力的诸多要素中,如果以往是血缘与法律、死亡、违犯、象征和君权联系在一起,那么现在则是性与规范、知识、生命、器官、训诫和调节联系在一起。性因其处于“肉体”和“人口”的联结点这个特殊位置而成了生命权力的中心目标,生命权力面对着性去谈论后代、健康、种族、人类未来和社会机体的生命力。性作为政治目标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性同时是进入肉体生命和人种生命的通道”。*Michel Foucault,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I,lavolonté de savoir(ÉditionsGallimard,Paris: 1976) 192.通过分析“性”这个个体的密码就可能对个体进行训诫,同样,通过分析“性”这个社会力量的标志就可能揭示社会的政治能量和生命活力。“性(la sexualité)恰好处在肉体和人口的十字路口。因此,性既属于戒律的范围,又属于调节的范围。”*Michel Foucault,Ilfaut defender la société,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1976(Seuil/Gallimard,Paris: 1997) 224.而医学作为既作用于肉体又作用于人口的一种知识—权力(un savoir-pouvoir),就能同时起惩戒和调节作用。这样同时起惩戒和调节作用的只能是医学规范,惩戒规范与调节规范相互交织运作于规范化社会。当然,这两种权力技术之间的差异还是明显的。调节的权力借助人口统计学重点关注的是与所有经济和政治问题相关的整体生命过程(出生、死亡、寿命、繁殖、发病率等人口现象和问题以及覆盖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和生存环境问题),要分析在人口这个群体中产生并在一定时段内加以考察的偶然事件,建立保障机制,通过适当干预来刺激出生率、降低发病率、减少死亡率,延长寿命,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如果说17和18世纪在学校、医院、兵营和车间等地运转的惩戒权力重视对个体肉体进行细节上的监视、训练和规范,针对个体肉体的绝对的、戏剧性的和阴暗的君权能让人死,那么,从18世纪末起调节的权力则重视对人口群体作整体上的平衡、调节和干预,是一种让人活的权力。
以往的君权使人死,让人活;与此相反,生命权力则使人活,让人死。生命权力愈来愈没有权利使人死了,而是愈来愈有权利干预生活,减少生命的偶然性,提高生命价值,来使人活。因为死亡意味着生命权力的终止,死亡处在生命权力的外面,生命权力不知道死亡,生命权力控制不了死亡,生命权力只能控制死亡率。
可是,这种从17世纪起主要是为了使人活的生命权力怎么能在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中让人死、让人类生存遭受严重威胁呢?怎么能从19世纪下半叶起,不仅杀死敌人,还杀死国民呢?主要原因就在于有人以“必须确保人们的生命”为幌子煽动人们相互残杀。国家管治着生命、肉体和种族,国家可以为了赤裸裸的所谓生存问题而开动战争机器。“能杀人是为了能生存,这个原则是战争策略的基础,也成了国与国之间的战略原则。”*Michel Foucault,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I,lavolonté de savoir(ÉditionsGallimard,Paris: 1976) 180.福柯在探寻死亡权力、死亡功能如何在聚焦于生命—权力的政治体系中运作的问题时,引入了对种族主义话题的讨论。战争种族主义不可避免,它在现代国家中作为根本的生命权力机制发挥作用,它通过划分种族等级优劣把应当活的人与应当死的人分离开来,把劣等种族的死灭与优等种族的生存直接关联起来,旨在消灭生物学危险来提高和巩固种族纯洁性。在规范化社会里,国家通过种族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这种生命权力机制悖谬地行使杀人的职能。这种种族主义与生命权力技术、国家职能密切相关,而远离种族之间相互仇杀的传统种族主义,也远离任何旨在改造社会机体的意识形态操作和权力谎言。现代种族主义这种既惩戒又调节的生命权力技术在纳粹主义那里达到了顶峰。然而,不仅纳粹国家掌握了生杀大权,连大量的纳粹分子也掌握了他人生死,这导致杀人权力最终失控。于是,原本致力于毁灭其他种族的德意志种族却最终招致了自我毁灭。
福柯的生命权力观对意大利哲学家奈格里、阿甘本的政治哲学产生了很大影响,从而使“生命政治”理论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奈格里(Antonio Negri)虽然看到福柯未能像马克思那样从“资本”入手来从事阶级分析,但在他看来,如果说马克思发现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发生了资本对劳动力的形式占有向实质占有的过渡,福柯则确定了帝国统治从惩戒社会转向治理社会的职能变换,并让人们认识到新权力范式的生命政治本质。而阿甘本(Giorgio Agamben)在海德格尔、本雅明、福柯、德勒兹等的影响下,预言生命将是未来哲学的核心概念,阐发了一种新的生命政治学,确信我们的生命形式能成为政治的引导和统一力量,要求重新思考生命政治学的境遇,以防备针对赤裸生命的至高统治权,从而弘扬我们生命形式的强力。他与福柯的主要差别在于:福柯只谈论古典时代之后涌现的生命权力及其生命政治,而阿甘本则谈论作为整个西方政治传统的至高统治权力及其生命哲学。也就是说,阿甘本的“生命政治”是福柯“生命政治”的延伸版。如果说福柯的惩戒权力针对个体肉体,而调节权力针对整体人口,那么,阿甘本所说的至高统治权力则针对那种因与国家所管辖的自然生命相对照而被排除在法律和生命领域之外的“神圣人”或“牲人”(homo sacer)之“赤裸生命”(bare life)。国家通过监视、建档管理、控制性、推广生物示踪剂(遗传特性印迹)等管控手段来管治甚至随意杀戮这种“赤裸生命”而无须担负任何法律责任。在管治甚至处死只有生物学标识而无任何政治、法律身份的“赤裸生命”上,美国的关塔那摩基地与德国纳粹的奥斯维辛集中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现代社会的公民随时可变成“神圣人”或“牲人”。当生命政治能由此翻转成死亡政治(thanatopolitique)时,针对生命的决定就转变成针对死亡的权力。其实,福柯早就预示了阿甘本这一“死亡政治学”的思想,他早已发现在人口被生命权力特别关注之时恰恰就是人口面临灭顶之灾之时,因为国家会以保全本国民众生命之名来发动对外战争,进行大屠杀。当然,晚期福柯关于自身呵护和自身技术的思想又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积极的生命政治学。坎贝尔(Timothy C.Campbell)在其著作*Timothy C.Campbell,Improper Life: Technology and Biopolitics from Heidegger to Agambe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Minneapolis: 2011).中则富有成效地期待一种不是通过死亡(thanatos)而被思考,而是通过生命(bíos)而被实践的积极乐观的权力技术(technē)。
福柯“生命政治”通过探讨“生命权力”的运作方式、机制和效应,开启了在国家、社会、个人三者之间探讨治理关系的全新方式。至于“国家”、“阶级”、“政党”、“民族”这些宏观政治范畴与“工厂”、“监狱”、“家庭”、“学校”、“医院”、“兵营”这些微观政治概念在当代生命政治中的关系问题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研究论题。
四、结论:如何面对权力?
基于人是具有政治生存能力的生物这一考量,“生命政治”主张生命行为与政治行为密不可分,政治权力的等级和权威源自于人性中支配和被支配的生物学本能。福柯强调欲望、权力与旨趣之间的关系要比人们通常认为的更加复杂,因为并不必然是那些行使权力的人有兴趣实施权力,并不是那些有兴趣行使权力的人在行使权力,权力的欲望在权力与旨趣之间依旧玩着独特和模糊的游戏。如法西斯主义时期,群众会欲求某些与自己不同的人去行使权力,虽然权力会施加在群众身上,并牺牲群众,直至群众死去、献身和被屠杀,可群众还是欲求这种权力,欲求这种权力之实施。*Michel Foucault,“Les intellectuels et le pouvoir,” Dits et écrits,II,1970-1975(Éditions Gallimard,Paris: 1994)314.每一场斗争都是围绕权力的一个特殊场所展开的。我们不知道谁拥有权力,但知道谁没有权力。“有可能,现在,正在进行的斗争,以及正在这些斗争中构思并与这些斗争完全结合的局部的、区域的和不连续的理论将开始发现权力据以实施的方式。”*Ibid.,p.314.人们只有把斗争实践和区域理论结合起来,才能对复杂的权力关系及其运作情况作出恰当分析。
哲学如何思考历史上的君权和生命权力?西方思想家在探索权力问题时也在亮明自己对待权力的态度。总体上可以说,西方哲学与权力的关系经历了一个错综复杂的曲折过程。从古希腊到法国大革命,西方哲学家的主要角色之一就是每当权力有可能变得极具威胁和险恶时要为权力的过剩和超生产设定边界。福柯表明从立法者梭伦、教育家柏拉图到嘲讽者犬儒派,西方哲学家都是权力的减缓器和调停人。“在西方,哲学家总是多少具有反暴君的侧影。”*Michel Foucault,“La philosophieanalytique de la politique,” Dits et écrits,III,1976-1979(Éditions Gallimard,Paris: 1994) 537.虽然西方哲学长期来已不起科学奠基者的作用,但哲学反思与权力实施相对立这一减缓权力过度性的作用还是值得发挥的。福柯注意到东西方哲学的差异:不同于西方哲学在与权力相对峙时造成的紧张状态,像中国的儒家学说却在思考和确立世界秩序时,能在历史现实中同时实际地规定国家结构、社会关系形式和个体行为。
如果说在法国大革命前,在西方没有哲学国家,那么,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哲学与国家开始结盟了,西方出现了哲学国家:卢梭与拿破仑帝国、黑格尔与普鲁士国家、瓦格纳和尼采与希特勒国家、马克思与苏维埃国家之间都有机地关联在一起。*Ibid.,p.538.福柯提到了黑格尔、尼采等近现代西方哲学家所特有的苦涩和荒诞:他们自认为或者被认为主要与权力及其毫无限制的实施相对立,但他们的思想命运却正好相反,他们对权力过度使用和实施起了推波助澜甚至思想库式的作用。而随着政治实践的进展和国家功能定位的变化,西方哲学国家也纷纷土崩瓦解。
普遍知识分子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群众已不需要像伏尔泰、萨特那样的知识分子来为自己思考、判断和行动。福柯呼吁哲学不再预言,不再教育,不再立法,总之,不再根据善恶而是依据生存提出权力问题,去分析、澄清、阐明并因此强化那些围绕权力展开的斗争、权力关系内部对手的战略、所使用的战术、反抗的策源地。哲学不要问“权力是否合法、是否善?”这类法律和道德问题,而只需问“权力关系在于什么?”这个朴素问题。*Ibid.,p.540.因为前者流于抽象、空谈,后者具体、务实。
福柯很清楚“哲学国家”和“国家哲学”对生命个体的危害。在纳粹法西斯主义和前苏联极权社会主义的权力机制下个体能有所作为吗?生命权力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是否就是铁网与飞鸟之间的关系呢?有许多人误以为福柯要强调的是个人在惩戒权力巨网的笼罩下无可逃遁。实际上,福柯说得很清楚:一方面,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反抗。生命权力的施压会招致相应的反弹。人们总是可以找到相应的对策,通过斗争来应对权力的实施及其效应。另一方面,权力并非全知全能,权力的实施恰恰要以个体的自由为必要条件,权力关系只有根据遍布权力网络中的大量复杂的反抗点才能存在,权力关系的存在只能取决于对手、靶子、支点或把手这些多种多样的反抗点。*Michel Foucault,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I,lavolonté de savoir (ÉditionsGallimard,Paris: 1976) 126.18世纪末开始出现的安全配置这一权力机制得以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就是人的自由行动和物的自由流通。生命权力技术并非纯粹的意识形态。“那种把自己设想为调节的权力,只能通过并依靠每个人的自由才能运转。”*Michel Foucault,Sécurité,territoire,population,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1977-1978(Seuil/Gallimard,Paris: 2004) 50.不同于黑格尔、弗洛伊德和赖希都认为权力主要起压抑作用,权力对自然、本能、阶级、个体进行抑制、压抑、镇压,而福柯则主张权力主要还是起积极的构建作用,因为刑事权力、精神病学权力和对儿童性实施的监控等这些权力形式的运作机制都不是抑制的,所以压抑概念完全不足以刻画权力的机制和效应。*Michel Foucault,Ilfaut defender la société,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1976(Seuil/Gallimard,Paris: 1997) 18.生命权力只存在于有个体的地方,管治权力只存在于有被管治者的地方。管治者与被管治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变得非常重要。福柯重塑了个体与权力的关系:权力既非个人所有物,也非个人对立面,权力构建了个人的肉体、举止、话语和欲望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个人是权力关系运作的结果,同时,权力通过由自己构建的个体而得以通行。
在福柯看来,就关键手段而言,“规范”之于生命权力,就好比“法律”之于君权。在西方权力机制演变进程中,君权以法律名义施行的生杀大权由强变弱,直至被古典时代之后的惩戒权力和调节权力所取代。如果说君权是一种诉诸威严法律来证明王权合法性、臣民正当性的主要是“让人死”的“暴力—权力”,那么,生命权力则是一种仰仗“训戒技术”和“安全技术”的规范来操控个体肉体和整体人口的主要是“让人活”的“知识—权力”。福柯在分析权力、权力关系时之所以舍弃传统的“法律模式”而采用“战争模式”,是因为他发现西方社会自17世纪以来旨在惩罚的“法律”已被旨在规整和操控的“规范”所取代,针对权力实施之对象所作的评判标准也已从“是否合法”转变为“是否正常”。政治经济学、人口统计学遮掩了法律曾经散发的耀眼光环。法律与生命权力是否真的不相容?难道生命权力的实施无需法律之助?阿甘本要把福柯给出的否定答案变为肯定答案。福柯只是说古典时代之前作为君权统治手段的那种法律已完成了历史使命,古典时代之后的法律仅仅是生命权力实施中一个其重要性不如政治经济学和人口统计学的手段而已。显然,福柯绝无轻视甚至反对法律的意思。而阿甘本则基于其“生命政治”始终是西方政治传统的坚实基础这一观点,而强调把法律与至高统治权力紧密联系起来的重要性,揭露现代公民之本该受现代国家法律保护的“自然生命”在现代至高主权者常常精心设计的“紧急状态”、“例外状态”中成了“赤裸生命”而失去了法律保护,被现代至高统治权力所随心所欲地杀戮。当然,福柯“生命政治”在把社会关系主要归结为权力关系(力量关系),采用“战争模式”侧重于分析在社会、经济甚至语言和身体中通行的力量关系的永久争斗时,看不到在力量关系争斗之后有可能确立起来的法律规范恰恰能阻止战争的重燃和暴力的肆虐,也不认为在经历战争岁月之后会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时期。因为哪里有作用力,哪里就有反作用力。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反抗。除非权力消失了,否则反抗不会停止。大量现实事例显示:无论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都不可能中止发生在国内社会各层面上、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力量冲突。至于霍布斯所谓的“政治终结暴力”的想法,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也是经不起检验的。美国在中东和北非的政治虽推翻了专制暴政,但各种暴力依然存在,甚至更为残忍和恐怖。
尼采—海德格尔主线上的生命哲学可谓源源不断、生生不息,经由法国尼采主义而导向了种种“生命政治论”。在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分别撰写了研究尼采的著作之后,正是福柯、德里达、德勒兹在20世纪60年代前后把尼采生命哲学研究推向了高峰。福柯从20世纪70年代起系统阐发了一种其实质为人体和人口实施解剖政治的新型权力——生命权力,这种权力旨在确保多种多样的人遵守秩序,确保人口及其相关项(出生率、死亡率、寿命期、生育力、健康状况、疾病率、饮食起居模式等)确切可管治,从而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必要条件。而到了20世纪末、21世纪初意大利哲学家阿甘本(Giorgio Agamben)、奈格里(Antonio Negri)、埃斯波西托(Roberto Esposito)更是推波助澜,把福柯的“生命政治论”发展成了国际性的热门论题,从福柯谈论的“生命政治”走向阿甘本探讨的“死亡政治”这一路径也清晰可辨。无论他们对于“生命权力”及其“生命政治”有哪些不同理解和阐发,但他们都一致对运作于西方社会的权力机制及其“生命政治”保持一种警觉、批判甚至抵制的态度。面对权力,思考权力,把战争当作分析权力关系实际运作的可能原则,描述力量关系的争斗性、普泛性、日常性和散布性,解开权力与知识的古老游戏之谜,强调权力实施对个体自由的必然依赖性,质疑权力的过度使用和不合理使用,福柯的生命权力思想不该被误认为所谓危险的后现代的无政府主义。尽管普遍知识分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面对作为现代性重要面相的生命权力及其“生命政治”,哲学应该大有可为。
[责任编辑晓诚]
War as Analyser of Power Relations—Exploring Michel Foucault’s Thought of Bio-Power
MO Wei-min
(School of Philosophy,Fudan University,Shanghai 200433,China)
Different from the previous essentialist view of power,Foucault introduces the non-essentialist view of bio-power emphasizing the historical analysis of the exercise of power relations.By outlining the evolution history of Western power mechanism since the Middle Ages,Foucault found the three main forms of power exercise in Western society: sovereignty’s killing,disciplinary power’s body punishment,and regulating power’s regimen.These three kinds of power’s exercise mode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categories: sovereignty’s power on his subjects adopts legal mode,while disciplinary power on individual body and regulating power on population as a whole take-war mode.In analyzing the power relations after the Medieval ages,Foucault abandons the previous legal-political schema,and used the war-conquering schema.He wished to celebrate and narrate the discourse of “political historicism”represented by the new historian Boulainvilliers.The bio-power moves certainly to the thanato-power.The bio-power incites people to kill each other in the name of “must guarantee people’s lives” and necessary makes the racism of war playing a role in the modern state as a fundamental mechanism of bio-power.How should we face the power?Bymining the root of bio-power mechanism of two anomalous forms of power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in the history of Europe,Foucault advocated that the individual freedom is a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the power exercise in various levels of society,and thus reshaping the new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dividual and the power.We cannot regard Foucault as a dangerous anarchist for his focusing on the generalization of power relations.The era of universal intellectuals is gone forever.Although philosophy no longer prophesies,legislates or civilizes,in the face of power,philosophy should do big things.
bio-power; war; power relation; Michel Foucault; Clausewitz; Hobbes
莫伟民,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是作者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9世纪法国哲学研究”(项目批准号:14AZX012)和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政治理性批判:马克思与当代法国哲学”(项目批准号:10JJD7100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