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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留学生管理中的“三非”问题及应对措施

2016-12-15

文化学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外国人机动车留学生

王 倩

(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1)



【大学文化】

高校留学生管理中的“三非”问题及应对措施

王 倩

(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1)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全球掀起了一股“中国热”和“中文热”,中国已成为亚洲主要的国际学生流动目的地,来华留学生也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高校留学生管理中,存在着严重的“三非”问题,即“非法就业、非法驾驶、非法居留”,耗费了大量的社会法律资源和高校管理资源,严重影响着高校的安全稳定。本文拟从高校留学生管理中的“三非”问题切入,探讨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高校管理;留学生;“三非”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与世界的交往日益密切,全球掀起了一股“中国热”和“中文热”。目前,来华留学生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较中国学生而言,高校留学生管理一直都存在着管理人员配备少、留学生背景复杂、突发事件多等特点。高校留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很大一部分精力都用于应对留学生“三非”问题,即非法驾驶、非法就业、非法居留。“三非”问题产生有法律制度、社会管理和高校管理等方面的原因,解决“三非”问题自然也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协动,系统化解决。

一、高校留学生“三非”问题概述

“三非”问题,是指高校留学生在华留学期间发生概率最高的三类典型违法行为,即非法就业、非法驾驶和非法居留。关于这三种违法行为的具体内涵散见于我国各类法律法规中。其中,留学生非法就业是指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非法驾驶是指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下,驾驶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非法居留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留学生持有学生签证X1,则需在入境后30天内变更为居留许可,如果超出30天未予变更,则会构成非法居留;二是留学生通常持有居留许可、学生签证X2、团聚签证、私人事务签证等不同类型的签证,每种签证都有有效居留期,在签证过期前,应当依法申请延长签证,否则超过有效居留期则构成非法居留。

二、高校留学生“三非”现状及成因

(一)非法就业

兼职就业问题是高校留学生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在学期间兼职打工成为许多留学生留学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到高校就读的来华留学生大多为自费生,年龄绝大多数在18周岁以上。留学生兼职打工不仅可以减轻其留学的经济压力,提升汉语交际能力,还可以了解留学目的国的发展现状,为未来的职业发展积累工作经验。据统计,在新西兰留学的国际学生中,有35%的学生兼职打工;在德国,兼职打工的国际学生比例超过了50%。[1]但是,长期以来,中国法律规定以及法律实践都严格禁止来华留学生打工或就业。一旦涉及有偿服务或商业性质的行为,即被认定为非法就业,处以严厉处罚。我国法律对留学生“非法就业”和“勤工助学”的内涵、范围及时限一直缺乏明确的界定,这一法律空白直接导致实践操作中相关执法部门以及高校对非法就业予以宽泛认定,实践中绝大多数留学生打工都会被认定为非法就业,而不是勤工助学,且每一个案子的处理都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和高校管理资源。

(二)非法驾驶

留学生“三非”问题往往集中在“行”。留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现象,随之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究其原因,留学生在中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程序繁复,且障碍重重。按照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道路驾驶机动车,必须持有我国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持国外驾照不可上路行驶,但可以换证。即便是最直接、最快捷的换证,对外国人来说也是困难重重。许多外国人表示,理论考试题目过于强调记忆,不符合外国人的思维方式,且考试题目的外语翻译不够准确,外国人普遍考三四次都通不过。[2]来华留学的留学生以短期学习居多,且普遍年龄偏低,并非都持有我国驾驶证。想要获得中国驾驶证需要耗费大量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加之留学生在中国生活一段时间后,敏锐地发现中国警察执法并不严格,尤其是针对外国人的处罚往往较轻。因此,很多留学生铤而走险,无证驾驶机动车,其中无证驾驶摩托车较为普遍。根据我国相关交通法规定,无证驾驶本身就是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无证驾驶必然会从重处罚;在出现伤亡情况下,无证驾驶一方无法获得保险赔付。[3]因而,非法驾驶是高校留学生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非法居留

在高校留学生管理中,签证管理是重中之重,必须通过各种方式确保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持有合法有效的签证。留学生非法居留,不仅会面临高额的罚金处罚,情形严重者还会被立即遣返回国,对留学生的学习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在各高校,留学生签证过期造成非法居留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可以说每学期都会有几个非法居留的学生被依法处罚。[4]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各省市、各地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与高校未形成联网信息互通机制,导致外管部门和高校对留学生签证的管理出现空白;二是目前很多高校对学生的信息登记管理仍是纸制化,未建立互联网管理系统,在对学生签证过期的提醒和管控方面存在滞后性;三是高校对留学生的签证问题宣传不到位,由于存在语言障碍,留学生对如何变更或延长签证缺乏基本的了解,甚至对中国繁复的签证变更或延长程序产生恐惧感;四是留学生对自己的签证缺乏管理意识,置之不理。[5]

三、高校留学生“三非”问题应对策略

(一)完善立法

目前,在我国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有关留学生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长期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同时废止);《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1月31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2014年颁布实施)。此外,我国法律适用以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为辅。我国有关社会管理的基本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概括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一切中国人和外国人。可见,有关留学生“三非”问题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我国各类法律法规,这不利于留学生了解和学习相关法律。[6]可将零散的法律法规予以统一修改编定,解决目前这一困境。此外,有关“非法就业”的法律规定长期含混不清,直接导致实际操作中对“非法就业”予以宽泛认定。留学生在华学习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兼职就业已是大势所趋,也符合通行的国际规则,应尽快立法明确“勤工助学”的岗位范围和时限,以便公安部门和高校在处理此类案件有法可依,执法有据。

(二)严格执法

法律的威严和权威来自于严格执行。高校留学生的“三非”问题并非简单的违反校纪校规问题,实则是违法行为。“三非”问题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一是因为留学生违法后,中国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往往会因为他们外国人的身份而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以口头警告或学校批评教育为主;二是留学生看到中国执法部门对待中国公民也普遍存在选择性执法的情况。长期积累,留学生自然会产生藐视法律,甚至钻法律空子的侥幸心理。在高校日常管理中,经常出现留学生多次重复违法的现象。虽然留学生已因“三非”问题被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处罚过,但仍不以为然。唯有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似情形相似处理结果,才能在留学生面前树立起法律的权威。

(三)建立社会管理与校园管理联网联动机制

在中国的很多城市,有关留学生的政府管理部门与高校的沟通联系较少,往往是突击检查或不定期开展讲座交流会,远远不能达到目前留学生管理所需的社会管理与校园管理联动所需的密切度。[7]在互联网发达的当今时代,完全可以借助互联网系统管理制度,将各高校留学生的信息数据予以联网共享。对留学生的签证进行到期提醒,这样既可提醒高校,也提醒学生本人。甚至可以研发移动电子设备端的APP,方便学生查询签证办理事宜。对于签证过期构成非法居留的留学生,通过互联网系统及时通报,及时处理;对于存在“三非”问题的留学生,建立网上黑名单,及时监控,累犯从重。

(四)加强高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高校普遍重视留学生的教学质量,忽视对留学生进行中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留学生来华留学,如无特殊需要,通常不会主动了解和学习中国的法律制度。高校对留学生的法律法规宣传往往只是开学初的入学教育,简单提及中国的部分法律法规,警示留学生遵纪守法。留学生囿于语言障碍和文化背景不同,往往不能完全理解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8]加强高校对留学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是减少“三非”问题的重要途径。可以邀请外国人管理相关政府部门来校举办讲座,也可以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活动,让留学生了解一些基本的、重要的中国法律知识,从而规范留学生的日常行为。

来华留学工作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留学生的“三非”问题对高校甚至是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高校及留学生各方面的力量,以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对留学生的“三非”问题进行管控和管理,即立法机构应完善法律制度,减少法律的灰色地带;政府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依法示警;将社会管理和校园管理联网联动,信息共享;法律宣传多样化、常规化,深入留学生头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校留学生的“三非”问题。

[1]丁笑炯.基于市场营销理论的留学生教育服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76.

[2]新浪教育.老外在中国:我考驾照四次才通过[EB/OL].(2014-12-10)[2016-06-01].http://edu.sina.com.cn/kids/2014-12-10/174285092.shtml.

[3]张春燕.在京外国留学生法制化管理存在的问题[J].人民论坛,2015,(5):248-250.

[4]韩维春.来华留学生兼职就业问题研究——基于对北京地区高校留学生的调查统计[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4,(5):101-111.

[5]魏少春.谈外国留学生居留管理问题[J].辽宁警专学报,2010,(6):31-33.

[6]许军珂.关于完善外国留学生法制化管理的几点建议[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6(6):70-73.

[7]陈斌.对来华留学生法制化管理和教育的探讨[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2):135-136.

[8]金一超.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之探讨[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4(1):149-151.

【责任编辑:周 丹】

汉 道德顺序

2016-07-10

王倩(1986-),女,陕西延安人,助教,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G648.9

A

1673-7725(2016)09-01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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